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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演程居士

[戒律] 佛说梵网经菩萨戒本讲记---演培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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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说不但人与大身众生,不得去杀害他,就是最微细的生命,如昆虫蚂蚁,绢飞燐动的鬼畜,都不得故意的加以杀害。所谓故杀,就是存心害命,不是无意误杀。误杀,在印度结果论者的耆那救,认为会得杀生罪的。他们举喻说:如误触火而被火烧,其道理是一样的。但以动机论的佛教说,则不承认这有罪。当知佛教所说杀生罪的成立,虽有种种不同的条件,但主要的是看你的动机如何。如你没有欲杀的动机,纵然误杀他人致死,最多不过充分的负起不注意的责任,但不可说负有完全意义的杀生罪!反之,如你具有欲杀的动机,即使自己没有亲自下手,教人去完成杀生的事业,你也得负起杀生的重罪!经说一切有命,是总摄一切有情而言,不论是高级的,不论是低级的,不论是巨大的,不论是微细的,只要断绝了他的生命,是就皆成重罪,不容有所宽纵!“是故如来大慈,一切俱制,但有可杀之境,一切不得作也”!甚至严谨到具有生长性的草木,都不得无故的加以折损,何况具有心识活动的有情?
做人尚且不可故意的杀生,以大悲为体的菩萨自更不可伤害众生的生命,所以说: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慈悲心,是菩萨之所以为菩萨的根本心,应时时刻刻的永恒不断的安住在这一念心上,不特不可有一时的间断,亦复不可有一念的暂忘。慈悲爱念众生,如保赤子一样,只知怎样给与众生的快乐,只知怎样拔除众生的痛苦,而拔苦与乐的最大表现,则无过于保护众生生命的生102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存 不动一念杀害的心里。所以慈悲心在 善萨是不可
须臾离的,如离了慈悲心而去杀害众生,必然就失菩萨的资格
菩萨观一切众生,皆如自己的父母,为人子的,应当孝顺父母,这可说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佛法所说的∮道,是以一切众生为对象的,而菩萨所摄化的对象,亦是以一切众生为目标的。因此,菩萨应时时刻刻的永恒不断的安住在这一念孝心上,不特不可有一时的间断,亦复不可有一念的或忘。恭敬孝顺众生,只知飞样以父母的意志为意志,只知怎样以父母的好恶为好恶,恭敬顺从而不加以违逆。违逆众生尚且不可,何况具有杀害之心?当知杀害逆天悖理,就是最大不孝不顺。本经前说孝名为戒,实在有其深刻的道理,所以要不杀生,应常住孝顺心。
慈悲心与孝顺心,如以所缘的众生对象不同,可作这样的分别:慈心是缘怨怼的众生而起的;悲心是苦难的众生而起的;孝心是缘上位的众生而起的。以一切众生皆为父母来说,缘于每一众生,都是具此
常住慈悲心与孝顺心的菩萨,不特不会去杀害众生,而且还会运用种种的方便去救护一切众生。如见他人杀害众生,立刻巧设种种方便,对欲杀害众生的人,说明杀生种种过患,使杀生者放弃杀念,既不令杀者造成杀业,又不令被杀者感受苦痛,这是多么伟大的慈悲方便?这是多么真实的恭敬孝顺?所以方便救护众生,是慈悲孝顺心中,最要的善巧学处,能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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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永离刀砧等苦而得安乐!
假定不是这样的实行菩萨道,而反自恣心快意夼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反在这里,显其不应该如此,意即一个真正菩萨行者,自然是以利益众生为前题,那末,不论什么时候,不论什么地方,如见众生在苦难中,就得想方设法的去救护,使得脱离苦难,才是菩萨应有的行为。设若不去救护在苦难中的众生已乖度生的本愿,失去护生的慈悲,何况现在更进一步的,反而恣纵其心,快逞其意,毫无爱愍同情的杀害众生?一个菩萨行者,果真忍心到这个程度,不特显示他已残酷到极点,亦正我佛所说的“断大慈悲”,那里还有资格称为菩萨?恣心杀生由于贪,如社会上的屠猪宰羊,就是属于这类;快意杀生由于瞋如做公仆的酷刑虐民,就是属于这类。不论由于那种动机杀生,都是逆天悖理,违反菩萨心行的,所以说
是菩萨波罗夷罪。这是极恶重罪的罪名,好像世间宣判死刑一样。按其意义,中国有多种不同的翻译翻捐弃,就是修学菩萨行者,本来是有很多功德的但囚犯了此戒,一切功德悉皆捐弃,再也不能获得道果。二翻弃罪,就是犯了此罪,永弃佛法的大海之不得入于清净众中,举行共同说戒竭磨,清净海众亦不容他与之共住,律中喻为“如大海水,不容死尸"。三翻堕落,就是犯了此罪,将来一定堕落三恶道中去,受极大的痛苦。四翻断头法,如断多罗树心,不可复生。五分律对这有详尽的说:“波罗夷者,名为恶法,名断头法,名非沙门法,如针鼻缺,不可复用;如人10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命尽,不可复活;如石破,不可复合;如断多罗树心,K可生“。五翻他胜处法,菩萨以智慧为自,以烦恼他。受菩萨戒,本来是要以智慧摧伏烦恼的,可是现在由破此戒,不特不能破除烦恼,反而为烦恼之所胜,一切毁犯皆从此生,所以名为他胜处法。亦有这样的说法:发心菩萨,在行菩萨道的过程中,经常要与麾军运行战斗,本来是可战胜魔军的,但因现在破了此我,不特不能战胜魇军,反为魔军之所欺胜。法王之子,受败于他,为他所胜,岂不可耻?
总上所说:不得故杀一切有生命的众生,是菩萨的摄律仪戒;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是菩萨的摄善法戒方便救护一切众生,是菩萨的摄众生戒。”果能严格的守持不杀生戒,菩萨的三聚净戒尽在其中,所以行者应慎重的护持!当知杀生,的确是有乖菩萨行的。菩萨行者,应如十善威经说:“若见杀生者,如刀刺其心”。见杀尚且如此,何况亲自去杀?为什么要这样?经中又说:“一切爱眼目,爱子亦复尔,爱寿命无极是故不杀生,名为梵行最”。杀生,不唯伤害于他,对自己亦是不利的,如经又说:“啖肉者多病,短命自庄严;当行大悲心,奉持不杀戒”!是真菩萨,理当如此,若有违者,非真菩萨!
此杀生戒,如果毁犯,假定是受过佛戒的,就得性罪与遮罪的两种,假定没有受佛戒的,那就只得一种性罪。性罪,是指其法本身法尔有罪的,不论你受不受戒,犯了就必然有罪,如国家法律定杀人必须偿命,就是此意。遮罪,是指佛的律制之所遮止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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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受了佛戒,假定后来犯了,就多得一遮罪,因你违反佛的戒律。没有受佛戒的,不受律制的限制,所以犯杀生戒,只得一性罪
可是有人这样错误的想法杀盗等事本来是一个没有受戒的人只得一性罪,受了佛戒的人反得性遮两罪。这末一来,受戒成为招罪之途,对自己有损无益那又何必要受戒?受戒岂不是找自己的麻烦,增加自己的罪恶?错了,这个观点是绝对的大错!当知如前所说,受了戒,即入佛位,成为第一清净者,具有种种的功德,正因为持戒者的功德力大,所以破戒的罪业也就特别深重。由于破戒的罪业深重,所以受了戒就不当毁犯;由于持戒的功德殊胜,所以未受戒的应当去秉受;不可因为犯戒具有两种罪,就说受戒有损无益而不受!受戒是要你持戒的,不是要你犯戒的,如能持戒清净,岂不对你有大胜利?怎可怕罪而不受戒?果真怕罪,应是怕犯戒,不应怕受戒!
杀生戒的条文,已如上说,但还有些重要的道理,须再加以说明。根据诸经论说,杀生罪的构成,需要四个条件。诸位对这,应用心听,唯有明白这个道理,才能辨别是否真的犯了杀生根本重罪。四缘是
众生:谓所杀的对象,的确是属众生,而众
生是众多的,但大要可分三品。上品众生,指佛、圣人、父母、师长。于中,佛是最高的圣者,不是任何人所能杀害到的,所以经中从来没有讲过杀佛的这话。众生虽有杀佛的心,但佛不会被其所杀。虽杀害不到佛、但由恶心生起,结果,出佛身血,是即犯了重罪,106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是五逆罪中的一种。其次,杀阿罗汉,亦是五逆罪之一。但杀三果以下的圣者,只犯波罗夷重罪,不属于五逆罪。至于杀菩萨,如果还在外凡位,没有入定性的,亦是不犯逆罪而只犯重罪;假使是十发趣以上的菩萨,那就犯了逆罪。再次,杀自己的亲生父母,杀亲为剃度的和尚,杀为授戒的阿闭黎,亦同样是犯五逆罪。重罪与逆罪的不同:前者只是波罗夷罪后者史加一种以下杀上的大逆不道之罪!如儿女对父母,父母是在上位的人,而且是我们生命出现的根本,以作儿女的立场来说,对父母应该恭敬孝顺,现在不但不如此,反而去侵犯在上的父母,把父母杀死,当然要罪加一等。以学佛的人来说:剃度的和尚,授戒的阿闭黎,是我们法身慧命的父母,应该加以恭敬供养,现在不但不如此,反而把他们杀害,亦是以下杀上的逆罪。中品,指人类及天上的众生,如果杀了人天的众生,不但是犯了根本重戒,同时亦失了受戒所得的戒体。下品,指阿修罗、鬼、神、畜生等的众生。是诸众生,如果了解传授戒法的法师语言,而已受菩萨戒的,假定加以杀害的话,是即犯了根本重戒,不过我体不会失掉!但是其中还有一点特别要注意的就是在杀生的过程中,没有一点惭愧心,而且越来越高兴,甚至不断的故意去伤害众生,那就不但犯波罗夷罪,而且亦会失去戒体的。阿修罗等,如不了解传投戒法的法师语言,再也没有资格受戒,没有受过菩戒的,假定加以杀害的话,不但戒体不失,亦不犯重戒罪,但不是没有罪,不过是轻垢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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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上所讲被杀的众生,有凡圣高低的差别不同因而判定杀生罪,也就有轻重及五逆罪的别异。可见同样是杀生罪,我们必须予以善为分别,绝对不可笼侗的以为杀生罪是一样的。
二、众生想:谓所杀的众生,当你去杀他时,的确是把他当作众生看的。古德对这分为有当、有疑、有僻的六句。当二句者:一、实在是个众生,也就把他当个实在众生想,这末一来,在你杀死该众生后,必然即犯根本重罪。二、实在不是众生,你亦把他当作不是众生看,纵然是去杀了,可说完全无罪。疑二的者:一、实在是个众生,但在你要去杀他时,心中生起这样的疑惑,这是众生呢?还不是众生呢?结果你把他杀了,则犯根本重罪。二、实在不是众生,但在你要去杀他时,心中生起这样的疑惑,这是众生呢?还不是众生呢?如见绳误以为蛇,见土误以为虫,于是对它或斫或捻,虽然没有伤害到众生的生命,但因你已具有了一念杀心,所以虽不犯根本罪,但仍犯轻垢罪。僻二句者
实在是个众生,但当时你心中,绝对
没有把他当作众生想,如夜行见蛇,蛇本是众生,可是你把蛇看成是条绳子,随手好玩的抽刀砍断蛇命实在已杀死一众生,但因当时没有杀众生的心意,蛇虽被杀死,不犯杀生戒。二、实在不是众生,但当时你心中,绝对把他当作是个众生想,如夜行见到一枯树椿,这本不是众生,可是你把他看成是个人,于是就去把枯树椿砍断,虽没有真正的伤害到众生的生命,因你当时具有杀害众生的心意,亦犯轻垢罪,不过不108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根本重罪。
与以佛法说众生犯杀生罪,是合情合理的,不是妄罪的,亦即完全看你当时杀生的心理状态怎样。假定具有杀生心,纵然没有杀害到众生,亦犯轻垢罪;假定没有杀生心,纵然杀害了众生,亦不一定有罪。总之,佛法对于杀生一事,是动机论者,不是结果论者,一定要辨我当时有没有杀生心,这是最要紧的!这与现在的法律,看你有没有杀的动机,可说完全是吻合的。三、杀心:谓杀害众生的动机,有了这个杀的动机,时刻要去逼恼众生,在在要想众生命断,是为杀业的业主,只要有了这念恶心的存在,不论是自身去行杀,不论是教他去行杀,或用其他什么方法行杀,都会构成杀生罪。分别这个杀心,又有两种差别:一、通心,就是“漫作坑弩,漫为烧斫”,亦即是有心去杀害众生。如果众生因此而死,自然是犯根本重罪;如果众生未因此死,那就只是犯方便罪,亦即杀生不遂的轻垢罪。二、隔心,就是“本为此人作杀方便,而误伤彼人”,亦即是无心而误杀的。因对那个人本没有杀心,所以虽对他有所误伤,但不构成什么罪;可是由于有意为这个人作杀方便,虽然没杀害到他,但仍在这个人方面,结成方便罪。
四、前人命断:谓要杀害某个众生,而某个众生的生命,的确为你之所结束,不能再继续的生存下去,于是就构成杀业。唯被杀的生命断绝,杀者所得的杀罪是轻或是重,还得从两个不同的时间去观察一、于现生中见到被杀的生命断绝,这仍得看自身中具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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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具戒,来判断杀罪的或轻或重。假定杀者本身仍然具有戒的时候,见到被杀的生命结束,是就结犯根本重罪,如果杀者本身已经舍了戒以后,始见被杀的生命结束,那就止于舍戒之前结方便罪;设或于杀者自身舍戒以后,对方的生命方断绝时,那就不犯根本重罪、但世间的性罪还是免不了的。二、杀者为被杀的众生作了方便以后,杀者的本身生命先舍,被杀的生命方告结束,那所得的杀罪又是怎样?这还得从两方面来说:一、杀者死了以后,于来生中自忆宿命,被杀的人,或任由馀势命断,或更加其他的方便,使令命断那就都要结成重罪;二、杀者死了以后,于来生中不忆宿命,被杀的人,亦任由馀势命断,这亦同样的结为重罪。因为菩萨死了以后,戒体是不失的,被杀的人,不是由于馀势而死,而是不忆宿命的来生菩萨,更加其他的方便,才使对方的生命结束,但这不是由于前方便而死,所以只结轻垢罪,不结根本重罪。如果后来所加的方便,是由宿业之所驱使,自己一点都不忆知,如比丘的痴狂心乱等,不特不结根本重罪,连轻垢罪亦不犯。
杀生所应具备的条件,以致构成杀生的罪业,已如上说,但杀生在世间,似乎避免不了,特别负有杀生之权的国家统治者,有时总免不了要杀生的,如国内作奸犯科的罪人,或国外侵略者的入侵,或暴力集团的残杀无辛,为了维持国内的安宁,为了保卫国土的完整,为了护救善良的人民,假定不杀敌人及罪人怎行?所以佛法对于戒杀,有时又是可以开的。印顺110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师在佛法概论中说:“从大智的契合真理,大悲的随顺世间来说,戒律决非消极的“不”、“不”可以了事必须慈悲方便的能杀、能盗、能淫、能妄,才能完满的实现。如有人残害人类
有情,有情因此遭受难
堪的苦迫。如不杀这恶人,有情会遭受更大的惨运;恶人将成更大的罪恶,未来会受更大的痛苦。那末,宁可杀这恶人,宁可自己堕地狱,不能让他作恶而自害君他。这样,应以慈悲心杀这恶人,这不是杀
少数一一救多,是普救一切,特别是对于作恶者的怜。因为怜愍他,所以要杀他。但愿他不作恶业,不座地狱,即使自己因此落地狱,也毫不犹豫。对于杀害这个人,是道德的,是更高的德行,是自愿牺牲的无限慈悲”。
像这样的以杀生为救生的手段,不论是古代印度的佛徒,不论是我中华的佛弟子,其例可说是很多的。加于宋元嘉时来我国的求那跋摩(译名功德铠),当他在关婆国弘法时,很受该国的国王之所崇敬。可是就在这个时期,忽遇邻国的大军犯境,王乃请示跋厚说“外国的侵略者,仗恃他的兵力,现欲侵犯我国;假定我与他斗争,杀伤一定是很多的,于心有所不忍;假定不与他抵抗,国家将会立即灭亡,于心有所不安!现我陷于进退两难中,不知怎样是好,只好归命师尊请为作一决定”!跋摩爽快的回答说:“暴虐的敌人既来进攻,唯一的办法就是抵抗;不过在起兵与敌对战叶,不要生起伤害敌人的念头,要存慈悲怜愍的心理”!国王听了跋摩的话,亲自领兵去与敌人交战,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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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鼓刚刚交锋,敌人立即退败!此真所谓仁义之师,攻无不克。只要是义战,佛法是不反对的!
增一阿含经中又有这样的记载:“波斯匿王一天去对释迦佛说:在我这个国中,有大盗贼起来,为此,我于昨日夜半,率领大军讨贼,终于把贼捉住,自觉功劳有在,实在欢喜得很,所以特来拜竭。假定昨晚氛不举兵,就不能捉到贼,国内将不安宁”!佛陀听了对大王说:“是的,大王,的确如你大王所说”!佛不特没有责备波斯匿王的剿贼不是,反而深为称赞的认为很对。可见佛法不是绝对的不能杀生,问题要看情况如何来决定的!
对这说得最为清楚的是瑜伽论菩萨戒本“谓加菩萨见恶劫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惟:我若断恶众生命,堕那落迦,如其不断,无间业成,当受大苦,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思惟,于彼众生,或于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愍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这既不是以贪心杀生,亦不是以瞋心杀生,而是完全由于大悲增上,纯以代苦之心去行杀业的,对菩萨戒不但无所违犯,而且还生起很大的功德!莲池大师在梵网戒疏发引中亦说:“断死必为流涕,三覆然后行刑,是乃即杀成慈,虽杀非杀,法既不废,思亦无伤,国政佛心,两无碍矣”!这是多么世法佛法两皆兼顾的杀生?这是多么合情合理的杀生?像这样的杀生究有112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不可?应杀不杀才是要不得的!
不应杀而杀,恣心快意杀,这是罪恶的,有这样的业囚、当然要受苦报。所感的苦报,就正报说,当然是堕三恶趣,就余报说,是感受人中的短命及多病的果报,如再分别,可这样说:上品杀生,堕入地狱中品杀生,去做畜生;下品杀生,受饿鬼苦。但是所谓三品杀生:有约三品众生以分别的;有约杀心猛弱以分别的;有约所造虽是上罪,但因殷勤悔过关系,转成中下品的罪业;有的所造虽是下罪,但因护过饰非,不知惭愧的关系,转成中上品的罪业,是以同样是杀罪,由于在过程中的心理变化,罪性的或轻或重,也就有所差别,这不是我们凡夫所知,唯佛与佛乃能穷了,是以最好还是不要杀生!
戊二盗戒
若佛子!自盗,教人盗,方便盗,咒盗。盗因,盗缘,盗法,盜业。乃至鬼神有主劫贼,一切财物,一针一草,不得故盗。而菩萨应生佛性、孝顺心、慈悲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乐,而反更盗人财物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上来已讲杀戒,现在来讲盗戒。佛法将命分为两种一是内命,指这现实的生命体;一是外命,指所有的衣食财物。众生的生命体,得以生存在这世间,完全是靠衣食财物的维持。诸位不妨想一想,一个人生存在世间,假定没有物质生活的资助,试问怎能生存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去?不论什么人,要想生命不断的生存下去,必须于物质生活的维持。所以,杀生是解决众生的内命,你盗是夺取众生的外命。
再说,人生在世,一天到晚,忙忙碌碌,所州小事?无非是为衣食,而终日为衣食奔波,又无非是生命,没有衣食财物等,生命就不能生存。因此,你所有的衣食财物,我不应当盗取过来,我所有的衣食财物,你亦不应盗取过去,假定把别人的衣食财物么取净尽。使人的生活成为问题,就无异于间接别人的内命,所以佛法称所盗物为外命,为维持内命生存所绝对不可缺少的东西。智论十三说:“一切诸众生,衣食以自活;若劫若夺取,即为劫夺命”。在此情况下,为人当然不应盗取,盗取就是犯戒。
什么叫做盗?在戒律中说,不与取名盗,就是人家根本没有把这东西给你,你就把它取了过来,是名不与取。同样是不与取,但亦可分数种:
劫取,就
是明目张胆的,运用自己的强力,不管物主肯不肯给,硬行的将之抢夺过来,如所说的打家劫舍者是。二、偷取,就是避开物主的耳目,在物主不留意时,将之情悄的偷取过来。如报章所常刊载的,就是周末或假期举家外出旅行或郊游或看戏,小偷乘这家中无人的机会,悄悄的溜进屋中,翻箱倒箧,把贵重的东西偷去,名为偷取。三、吓取,就是别人有什么隐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以此作为威胁手段,向对方索取财物,告诉对方说,你如不要我揭露你的丑行可以,请拿线来!这就是一般说的敲竹杆。自己确有不可告人之事11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的,为了不愿把事情予以揭露,只好忍痛的如数付款,以求财去人安乐,是为吓取。四、騙取,就是用种种的欺诈方法,将别人的钱财骗取过来,等到别人发觉这是骗时,钱财早已到了骗取者的手中,再也无法讨回。这种情形,在现在这时代,可说到处皆是。如各地的老千集团,进行各种混騙勾当,骗取大量的金,就是属于这一类。其他种种的偷盗,当然是还很多的,现在不再多予宣说。总之,这是很容易犯的一条戒。弘一律师说:“据我思之
又五戒中最为难持
的,莫如盗戒”。一般认为不易犯的盗戒,律师却认为最难持的一戒,足以证明人人都可能犯过这条戒的举最明显的例说:比如寄信,信写得太长,可能要过重,邮费要加倍,为了省几角钱,乃以报纸或杂志把信卷起来寄出去。一般人均以写是极平常的事,可是依佛法的戒律说,这就是犯了盗戒,是即盜了国家的钱财,让国家少了收入。具体说:如寄信去美国,航空邮费一元,过重须付二元,若用报纸杂志卷着寄,六角或八角便可,这一来,即等于盗了国家的一元二角钱。再举例说:如世人在一机构服务,公家规定发五套信纸信封给每个服务的人,可是其中有个人交际应酬广,分发的五套不够用,没对负责人讲,便悄悄的去多拿几套来,一般人亦以为是极平常
公家有的是信封信纸,多拿几套有什么关系?当然,若得负责人同意,自是没有关系的,因为是私自取用,所以就犯盗戒。又如做生意的商人,售出万元的货物,假定应报两千元税,可是会做生意的115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往往是有两本帐簿的,一给政府调查,一留自己便查。给政府调查的帐簿,将万元的收入写成五千就可少交一千元的税。在世俗说,这是逃税,在佛法说,是犯盗戒,就是盗了政府的一千元。
世间有很多的人,总以为自己一子,没有李 过
别人的东西,亦即认为自己不会犯盗戒的。可是,上所举的几个例看,为人不犯盗戒,可说是没有的事正因如此,所以弘一律师说盗戒最为难持。
偷盗是不好的事,这是尽人皆知的。在佛法中,不论大乘戒或小乘戒,不论在家戒或出家戒,都制有这盗戒,而且判为犯重罪的。在世法中,不论是古代或现代,不论是东方或西方,世界各国的法律,皆严格的禁止人民偷盗,只要是属盗窃行为,不论是暗偷或明抢,就是违反法律,判为有罪,而受法律制裁!佛法与世法,为什么把偷盗一事看得这样严重当知在这世间做人,不论是属那一种人,对于金银珠宝财物,都是极为爱好的,宝贵的,不愿任何人将这取去的,现如有人以不正当的手段,将他爱好而宝青的财物偷来,特别是人最心爱的东西被盗走了,假使对财物看得轻的还好,设对财物看得很重的人,可能因此不寝不食,甚至因此一病不起,所以盗取他人的财物,对于他人的恼害和打击,是很深很重的,会令痛恨终生的!既然如此,怎不把偷盗看得很重?又能不说犯盗戒是重罪?
从佛法的立场讲,一个行菩萨道者,志在教化众生,而教化众生的最胜方便,莫过于布施,所以六116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摄,均以布施为首,所谓布施,就是将自己所有的,给予所需要的众生 方面固可除众生物质生活的困
难,另方面亦可与众生建立良好的关系,使众生很乐慈的与菩萨接近,然后再以佛法去教化他,使他走上佛法的大道。现在不但不去布施众生,反把众生所有的盜取过来,试问怎能摄化众生?不但不能摄化众生众生见都不愿见你,亦不愿意与你往来,这样,既失菩萨大慈大悲的济众生行,亦乖菩萨所应修的六度四摄法门。所以偷盗一戒,一般固然认为是很重要的,站在大乘佛法的立场讲,菩萨行者更要严格的守持不偷盗戒,不得有所违犯!否则的话,是不能担负度化众生重任的,又怎有资格称为菩萨?
佛在经中曾经这样说过:“偷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若不断偷必落邪道”。意思即说不论你的智慧是多么高,禅定是多么深,假定你的偷心不除,不特不可跳出尘劳,而且结果必落邪道,永在生死中沉沦,试想偷盗的过失多重?对于圣道的障碍又是多大?正因如此,所以做人,特别是做个行菩萨道的人,必须戒除偷盗,不得少有违反,不然的话,绝对不能走上菩萨大道,实行度化众生的工作!
佛说:‘若’是一个做了菩萨的‘佛子’,不论是自盗、教人盗、方便盗、咒盗’,都是不可以的,都是违反菩萨悲济之行的!
自盗,就是自己亲手把别人的东西盗取过来。依古德说,自盗是有各式各样的:如有某人要到外地去,家中人少甚至没有人,便把自己所有的贵重物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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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银珠宝等等,寄存在自以为信任得过的朋友处,言明三五个月后回来取,这种事情,在现社会上,可说是很多的,但朋友见财起贪,想把珠宝占为已有,四此,当物主来取回时,被寄存的朋友,根本子以否认说没有任何东西寄存在我这里。由于最初彼此感情很好,以为可以信任得过,自然没写任何证据,现在友赖得一干二净,你对他一点办法也没有,最后只好说:“凭你的良心吧”!可是一个置友谊与道义不顾的人,早已抹煞了良心,还同你谈什么凭良心?良心又值得几个钱?或者想作生意,甚至要开金矿,但因自己没有资本,于是利用三寸不烂之舌,到处游说,招人入股,一旦金钱到手,立刻高飞远走,同样是属盗的种。又如民间做会,假定一千元一份,招到五十份,就是五万元,自己做会首,到时标了会,得到五万元己逃跑了,此亦为自盗。总之,凡是运用不正当的手段,欺骗的方法弄得来的钱,都名自盗
教人盗,就是以口告诉别人,说那里有什么东西你替我把他取来,虽不是亲手自取,但同样是犯盗戒不过其中略有分别:教人偷来的财物,如果是:归自己的,自然是犯根本罪;教人偷来的财物,如果是盗者自取,而不归于自己所有,是就只犯轻垢罪。取者本来不知有这东西,因为你要他去取,虽说利不入己但你不能不负教唆罪。还有,口头上虽没有教人去盗取什么,但指手划脚的,从形相上暗示令知,使得他人将东西偷来,亦是属于教人盗。钱物归不归已,亦可如上分别。118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方便盗,就是本来没有心去偷
的,但因某个东西
自然现在眼前,既然没有人看见,就不妨方便的,将它收藏起来,横竖没人知道。中国俗语说的:“顺手牵半不为偷”,就是属于这类。俗人以为不是偷的,佛法认为亦犯盗戒。又如有时到友人家去拜访,友人正在房中,或是出外未归,你却把放在厅中的手表,戒指等物戴在手上,若无其事的大摇大摆的回去,亦是方便盗的一种。或假设种种的方便,或运用种种的善巧,使得对方认为你不错,不知觉的堕在你的圈套中,将诸财物自然而然的给你,表面是他给你的,而实是用手段得来的,同样是方便盗。
咒盗,就是以种种的咒术攫取他人的财物。相传印度有种恶咒,恶咒师念了以后,会把人家的钱财,摄取到自己这边来,成为自己所有。或念这个恶咒,召唤鬼神来到自己的面前,然后谴使他们,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窃取回来,是为咒盜。这在星加坡可能也有,如常听人说做贡头,就是念咒以取他人财物的。这在一般人去做,已是罪大恶极,设若是佛弟子,特别是出家的佛弟子,亦为人家去做贡头,那更是佛法的罪人!佛法绝对不许比丘邪命自活的,所以学佛的人如见出家比丘为人做贡头,应离他远远的,不要把这看成佛法,而应视为咒盗之一。
在杀戒中,有赞叹杀与随喜杀,在盗戒中,为什么没有这两种盗?当知杀生,自己力量可以做得到的,自然自己一人去进行杀事,如果一人力量做不到的,不妨几个人可以互相面商,待商妥了一个适当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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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后去进行杀事;可是偷盗大都是独自进行的,亦密的私自筹谋的,不愿被别人知道,所以有飞窃案的发生,总是受到社会人士的谴责,不会人们赞叹的,赞叹既然没有,自亦无人随喜偷盗的,以经中不谈这个。古德亦有认为这二者,含摄在方中,因这都不是正盗,亦不能公升的叹或随喜人的偷盗,所以入于方便盗中
偷盗之所以成为偷盗,亦不是单纯的,是要各条件具备的,如单有盗因,没有盗缘,固不能成为就是因缘和合,没有盗的方法,仍然不成为盗,必须三者具备,然后才成盗业。现在将这四者,分别说明加下
盗因,谓由无始以来熏习所成的贼贪种子,而于现在生起一念盗心为因,有了这个盗因,然后才士进行偷盗的。‘盗缘',谓由种种的珍贵宝物,或自所喜爱的东西,呈现在自己的面前,诱发自己去盗他,是为助成其盗的盗缘。盗法,谓在盗取的时候巧设种种的计谋,作种种不同的打算,或发钥以启或逾墙而跃入,或登高而跳下,或穿窦而爬进,翻倒箧,盗人财物,名为盗法。盗业”、谓由具备的三个条件,正式的进行去取,使所偷财物,离开来地方。盗的作用完成,是为盗业。
如以三障来说:最初是因贼贪种子而生起的一盗心,是烦恼障;完成偷盗财物的事业,名业障此招感未来三恶道的苦果,是为报障。这末说,x但杀生造成生死的轮转,就是偷盗亦同样的会个生死不息。如不偷盗,就不会造成极重的盗罪,120
 楼主| 发表于 2020-6-14 11:21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极重的盗罪、就不会感三恶道的苦果,所以戒盗实极要 不但人民的财物不得盗取,就是任何有主的财物,乃至鬼神有主劫贼物,一切财物,一针一草,不得故盛’鬼神物,是指神庙鬼祠中的供具等物,不论何人是都不可以盗取的,如果盗取,即犯盗罪。有主物,即凡有主之物,皆不得盗。如祠庙中的供具等物,鬼神为其主,或余为护主,劫贼物,就是劫盗所劫得的财物。劫贼物本是偷来的东西,现在把贼偷来的东西取过来,怎么可以说是犯盗?古德对这有两种解释一、劫贼所劫的,如是自己的东西,我已作失去想,现在劫戚并没有说给我,我从劫贼那儿拿过来,是即不与取。二、劫贼所劫的,如是别人的东西,已经属于劫戚所有,现在劫贼并没有说给我,我若从劫贼那儿拿米,亦是不与取。所以取劫贼物,同样是犯盗罪的。日本佛教有这么一个事实:有位安养比丘尼的尼寺中,一夜来个偷盗的人,把寺内的被褥都偷走。安乔比丘尼没有办法,只好用纸当被盖在身上,可是由天气寒冷,身体不断打着寒噤。另外一个尼僧跑进来,在房间的入口处,看见有件小棉袄落在地下,于是检起来送到安养尼的面前说:“这是贼人掉下来的,你杷它穿上挡一挡寒冷”!安养尼回答说:“偷得人冢的东西,便成为他自己的。出家人不能随便要人家东、他去还不远,快赶上还给他”!小尼僧没法,便上偷东西的人,说明原委,交还给他,贼人听了这、深深受到感动,于是就把偷来的东西,全部送回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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