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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有礼缺貌

圆瑛大师《楞严经讲义》第三大科:“妙禅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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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般人修佛法,如果一开始就空空空的,就很有可能落入偏空,如果不知回头,那就完蛋了。
所以,先念佛,确立一个净土实有的概念,过个几年,再回头研究楞严,方不至落于空谈。念佛的实益也会更大。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纯情即沉入阿鼻地狱。若沉心中,有谤大乘,毁佛禁戒,诳妄说法,虚贪信施,滥膺恭敬,五逆十重,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纯情无想,唯坠不升,故临命终时,即沉入阿鼻地狱

有毁谤大乘,如大慢婆罗门等;
毁犯禁戒,如宝莲香等;
诳妄说法,如善星比丘等。
以至无实行,而虚贪信施之资财。无实德,而滥膺四众之恭敬,甚而五逆十重,无业不造,本狱不足以偿,故云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补充内容 (2016-11-21 11:09):
毁谤大乘,如大慢婆罗门,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毁谤大乘,如大慢婆罗门,更生十方阿鼻地狱

《法华经》云:其人命终,入阿鼻地狱,具足一劫;劫尽更生十方世界阿鼻地狱;如是辗转,至
                         无数劫。
《地藏经》云:堕无间狱,求出无期,此界坏时,寄生他界,皆此义也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逆十重

弑父弑母,出佛身血,杀阿罗汉,破合僧,等五逆。
出家者加弑和尚,弑阿阇黎,为七逆。

十重有二
一是犯菩萨十重戒。
二是弑阿罗汉,是杀罪中最重;
淫缘觉母,是淫罪中最重;
夺三宝物,是盗罪中最重;
未得谓得,未证谓证,是妄语罪中最重;
破和合僧。是两舌中罪最重;
偷僧伽物,污净梵行,是贪罪中最重;
弑圣人及弑发菩提心者,是嗔罪中最重;
拨无因果,是痴罪中最重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和 发表于 2016-11-21 11:06
我们一般人修佛法,如果一开始就空空空的,就很有可能落入偏空,如果不知回头,那就完蛋了。
所以,先念佛 ...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循造恶业,虽则自招,众同分中,兼有元地

一切众生,循其自己所造恶业,虽则自业所感,还自来受;
犹儒书所云:天作业犹可违,自作业不可活也。
而众所感,同分狱中,兼有本元,一定处所,此结答别业同报,不可谓于我无分。

地狱既尔,诸趣皆然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习相然

二习,谓种习现习之二,犹干柴遇火,种习犹存,现习重增,互相炽然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故十方,一切如来,色目覆藏,同名阴贼。菩萨观覆,如戴高山,履于巨海

菩萨观此覆过之境,如头戴高山,身履巨海,终不能出,
故戴愈重,而溺愈深,以喻过愈覆,而罪愈重也
坠落极苦,无由得脱,此菩萨自相警惕者,又如此。

盖诤讼一事,圣贤共惕,急宜避之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脉》云:下品往生者,虽具苦因,而火车相现,急急念佛,不成狱果;此所谓有因无缘,即不生也。
但彼仗凭佛力,非己智分。

则夫悟心之人,不但地狱,一切系缚事业,平日固当努力,突绝其因,更记临终,勿领其缘,有转身处,则阴境现前,不随他去,方于生死,少分得其自在,切须自忖!

若也道力未充,未能作主,则念佛往生,更仗他力,万无一失矣!生死关头,故此详叙,智者宜究心

补充内容 (2016-11-21 11:24):
道力未充,未能作主,则念佛往生,更仗他力,万无一失矣!

[b]生死关头,故此详叙

补充内容 (2016-11-21 11:25):
此更知201楼国和师兄所言、所盼之深切也!!!
故知众生之难调、难伏,令祖师大德扼腕长叹也!!!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诸众生,恶业同造,入阿鼻狱,受无量苦,经无量劫

入此狱中,诸苦备历,故云受无量苦。若沉心中,有谤大乘等,劫尽更生十方阿鼻,故云经无量劫。

(谤大乘者,有表现为谤大乘法师;即为谤大乘!!!众生能以此为戒,更不谤僧,方能尽量远离未来苦海)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由是众生,别作别造,于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发生,非本来有

《正脉》云:夫生之由己,应悟灭亦由己。灭之何如?绝其恶业而已

学人慎勿闻其虚幻,遂忽略而不绝其业。当知虚幻,不但地狱,即今目前苦事,亦是虚幻,由前业力,宛然坚实,卒难得脱,卒得堪忍,岂可不自忖乎?

是知佛慧,不可不领;而佛戒,亦不可不遵矣

补充内容 (2016-11-21 11:31):
此贴同时特别分享给“因缘阴显无常相”师兄;这里法师开示完备,不像我单论一点,容易让师兄误会偏颇。同时谢谢该师兄指点!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是恶业,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还自来受。菩提心中,皆为浮虚,妄想凝结

《正脉疏》云:本自发明者:良以众生自心,如来藏中,无所不具,倘自循何等之业,即自发明何者之报。譬如米中,诸味皆具,成糖、成醋、成酒,随其造时,即自发明,不从外得。非从下乃至还自来受,正明不从外得也。此意,学人还须着眼,不同世间所说,自惹官刑之意。盖世间虽知祸是自招,而犹执官刑乃是外境。今表三途,皆是自心,变化妄境,全如梦中,并无外物;故云菩提心中,虚妄凝结

补充内容 (2016-11-21 11:35):
此处“虚凝”,想起前文“虚凝”,结合此处,应该理解为三位法师所解才是正义,我原来想因为不清楚,所以是虚凝,确实不合经义!!!(只可心领,不好言传)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次,阿难!从是畜生,酬偿先债,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众生,还复为人,反征其剩。


若论人趣,亦有多种,约而言之,有三差别:一是五戒,及中品为因,直克其果。二是从胜类中来,如圣贤示现,天仙谪降之类。三是恶道中来,如地狱、鬼畜及阿修罗。今且单约从畜复形者,以详明之。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脉》云

1、以人趣为修进通途,诸趣皆愿为之,求转身之速也。
故诸佛但于人中成佛,裴公序《圆觉》云:整心虑,趣菩提,唯人道为能耳!
且胜劣无量差别,
富贵慈善者似天,
聪明者似仙,
刚暴者似修罗,
愚痴者似畜,
贫贱者似鬼,
囚系者似狱。

夫相似既多,则知来处必多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寝。

此唯许佛法能止

奢摩他,为自性本定,法也;
佛出世,为照世明灯,佛也;
除此佛法之外,不可停寝。

奢摩他开解照了,此自性天然本定,返妄契真,能止生死业苦,明自力得解也
遇佛出世,为众生说法,能解历劫冤愆,明他力得解也

佛意警诫,不宜恣意杀生食肉也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指掌疏》云:

则现前过用得意,即当来反偿之不得意,

普愿举世仁人君子,当其得意时,须防有不得意时耳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阿难!复有从人,不依正觉,修三摩地,别修妄念,存想固形,游于山林,人不及处,有十种仙。

《宝镜疏》云:
但凡存想,便是妄认缘影
但曰固形,便是妄认色身
即佛所谓错乱修习者此也

不依正觉,修三摩地者:此不依真本也。别修妄念,存想固形者:此别修妄本也。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夫法身真常,形骸虚幻

怖速死而求长生,即属妄想
依妄想而堕生灭,正是流转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世间心,同世行事,于行事交,了然超越,命终之后,遍能出超,化无化境,如是一类,名他化自在天

问:欲界顶天,为魔王天是否?
答:《瑜伽论》云:第六天上,别有魔罗,所居天宫,即他化自在摄。

是知魔天,别是一类,说摄或可;说即,则不可也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1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阿难!如是六天,形虽出动,心迹尚交,自此已还,名为欲界

心迹尚交者:
如初天,且止外动;
二天,内动亦微;
三天,遇境方动;
四天,境迫不违;
五天,交中无味;
六天,形合心超

而心超出,似离于动,但其心迹,尚然犹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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