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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演程居士

[戒律] 佛说梵网经菩萨戒本讲记---演培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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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4 15:3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节度,当然要受轻垢罪的处分!在此或有人说:既是用三宝物,为什么不属盗戒?不!因这财物,只是由物主保管,不是由物主盗窃而来,而且用的时候,亦不是用在自己的身上,还是为了僧团大众而用的,不过没有能通过僧众就是,所以是轻垢非重罪。 此唯是遮戒,绝对不可开,虽则大小同制,但不七众同学。如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因为统领大众,如不善灭诤及善守物,当然是有所违犯;至出家的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及在家的优婆塞、优婆夷,因为没有统领大众,所以就不必要学此。假定充任职事,自亦要学此戒。古德有说:“不善灭诤,得破僧方便罪,不善守物招贫穷困苦报。善和善守,则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戊二六独受利养戒 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后见客菩萨比比丘来入僧坊、舍宅、城邑,若国王宅舍中,乃至夏坐安居处,及大会中,先住僧应迎来送去,饮食供养,房舍、卧具、绳床、木床,事事给与。若无物,应卖自身及男女身,割自身肉卖,供给所须悉以与之。若有檀越来请众僧,客僧有利养分,僧仿主应次第差客僧受请,而先住僧独受请,而不差客僧者,僧坊主得无量罪畜生无异,非沙门,非释种姓,犯轻垢罪。 为众之主的一定有其为主的胸怀大量,所以不得失仪而先住僧对於外来僧有其一定的礼节,招待不得有所大周。同为僧侣的最要一着,就是要具六和之德不但要法味同享,更要利和同均,如果只是法味同享而不能利益均沾,共住大众是绝对不能和乐的,而且会 447
 楼主| 发表于 2020-7-24 15:40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和世俗一样的污秽不堪。这在声闻僧团中尚要竭力的避免,何况是以利他为务的菩萨?所以对客菩萨比丘的到来,要待以嘉宾之礼,不可稍有疏忽的,假定不能对他加以平等的看待,甚至子以有意的轻蔑,其过失是很重大的,所以佛戒先住僧,要善接待四方而来的客僧以解除他们在路途上的疲劳,一旦卸下行囊,立刻就能安心办道,是为真能善待客僧,亦复契於同师之义。义净三藏的南海寄归传说:佛昔住世的,曾有这样的规定:凡有客比丘来到这道场,一定要说善来,以示欢迎之意。原来印度的寺庙制度,只要见到是新来的比丘,不论是客旧或弟子等的旧人,一定立刻趋前欢迎说:“莎揭多”(中国译为善来。)而受欢迎的客僧,定接着回答说:“窣莎揭多”(中国译为极善来)。如不这样彼此唱和,既违於寺规,又违犯律制。因此、这在过去印度寺庙中,是很重视的。我国祖师所订的丛林规约,只要是个十方丛林,云水僧的到来挂单,必然是来者不拒的,而且由照客准备茶水等的一切。不过云水僧的衣钵行囊,都是随身携带的,这倒不要寺方为之准备,但饮食起居还得常住予以照顾,这给子参访的行脚僧一个极大方便。 依佛制僧寺的饮食,本是十方普同供养的,但因人情的用心不等,就不免有的表示诚意的欢迎,有的则闭门阻碍客僧的进入。前者当然是合乎佛制的,后者则“违诸佛之教,损檀越之福 伤一时罪情,塞十 方僧路,是要不得的最大过失!佛藏经说:“如来白毫相中一分光明,供一切出家弟子亦不能尽”。住持寺庙448
 楼主| 发表于 2020-7-24 15:4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的僧众,有什么值得为生活的缺乏而忧愁的?为什么独自受食而不供给客僧?殊不知“一分罗汉一分斋”量逾大生活逾无问题 佛对大众说:“若”有一个受了菩萨戒的“佛子如果是“先在增坊中住”的,亦即原来住在这个寺庙中的出家众,其“后见”有“客菩萨比丘来入僧坊、舍宅城邑,若国王宅舍中,乃至夏坐安居处及大会中”。僧坊,是伽蓝中出家声闻或出家菩萨所住的地方是在家学佛士女或在家菩萨所居住的地方,亦可说是居士家中安置僧众居住的地方。城邑,是入城邑所居住的地方,亦可通指前檀越处及后王宫处的两个地方。国王宅舍,是指国王所造堂屋以安众僧居住的地方。夏坐安居,或名坐夏,或名坐腊,或名夏腊实则是安居的意思。印度历法,一年分为三际,佛法也就依此为定。从正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名为热际;从五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名为雨际;从九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名为寒际。雨际期间,小虫出来很多,如果出去托钵,必然有所伤害,如果伤害众生,定受世人讥谤,所以在这期间,举行结夏安居,既可避免伤害外在的众生,亦可修养自己内在的身心。好处是很多的,不能一一具说,所以特用乃至两字,作为超略之词。下至暂於一夏权为暂住之处,名为夏坐安居处。大会,或是说法的法会地方,或是设斋的斋会地方。在这些地方见后来客僧,皆当起来让坐,以表相敬之意。 “先住僧”对新来的客僧,为什么“应”如是的“迎来送去”?要这样的客气做什么?当知先在僧坊中住 449
 楼主| 发表于 2020-7-24 15:44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的僧人,不用说,是属於主人,既然是主人,应该尽主道,所以见客菩萨比丘来到这些地方,不但要很礼貌的迎来送去,始终如一的不失礼节,并且还要饥供食、渴供饮,所以说“饮食供养”。民生问题解决,还要安止他的“房舍”住处,夜晚休息所用的“卧具”以及毡褥被毯等。至於夜眠的用床,或是常坐不卧的“绳床”,或作吉祥卧的“木床”。还有灯火用水等,亦当为之准备齐全。要招待客僧的各项事件,可说是多得很,不能一一尽举,所以特总结的说:“事事给与”,令客僧不致感到客居有所不便或缺少。依律,对於客僧的供给,不但不得吝惜一物,而且还要如法供养。为什么这样?因唯有如此,“始为尊重法门,克尽为主之道”。所以做主人的,什么可以节省,对於客僧招待,不得过於俭朴。 在此或有人说:常住有的,供养当然没有问题,设若没有,试问将以什么供养?“若”真“无”有财“物”你如承认自己是个求菩萨的行者,那就卖去自己的所有的衣物以为供给,设或连衣物亦复没有的话,“应”当“卖”掉“自”己的“身”体以为供给,以表你的至诚不虛。卖身供养,通於出家在家的二众,因每个人都有他的身体。“及”至卖“男女身”以为供给,则唯属於在家菩萨,因为出家菩萨是无男无女的,进一步说,不独卖身,为人奴役,劳苦所得,供给所需,到必要的时候,亦“应割自身肉卖”出所得,“供给所需,悉以与之”不得有一丝一毫的吝惜!想想看,内在的生命体,尚且不惜牺牲的整售或割卖,何况身外450
 楼主| 发表于 2020-7-25 16:2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之物的钱财,是就更加不足惜了!如来制意,殷重到这样的程度,做菩萨的怎可视为寻常? 经中虽约菩萨比丘说,声闻比丘如预利养分,亦同样的要这样供给一切,不得有所怠慢疏忽!在家学佛的二众,虽不预僧伽利养,但约瞻给客人方面来讲,在理亦应通於在家菩萨的,就是对於在家菩萨,亦当供给一切所需 设“若有檀越来请众僧,客僧”同样“有”其“利养的一“分”。檀是印度话,中国译为施;越是超越的意思。不论什么人,如能真诚的行施,解决他人的困难,自己也就可以超越贫穷的苦海。客僧,是指没有固定的施主而为十方外来的一切行脚僧,其间不简大乘菩萨僧及小乘声闻僧。所谓有利养分,是说檀越所施,不论是衣是食,不论其他什么东西,不论普请诸僧,不论限请一部分僧,其体通於十方凡圣,不问谁是宾谁是主,一切是平等的,所以客僧自亦有其利养一分。信施既然该於十方,众僧亦当水乳交融,普遍的接受其供养。设若施主不能普请一切僧人或只限请五人,或只限请十人,或只限请三十人,或只限请五十人,佛则令僧依次受请,所以现在分为“僧坊主”的应”体佛陀的慈意,一一“次第差客僧受请”不得於中拣选客旧,亦不得随自己的好恶,自己喜欢的僧人,就差遣他去受请供养,自己所不喜欢的僧人,就不差遣去受请供养。请试想一想:自己没有财物,尚且卖身割肉,予以恭敬供养,现在檀越请斋,反而不依次第遣客僧去受请的道理?无论如何是讲不过去的。 451
 楼主| 发表于 2020-7-25 16:2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因“而先住僧”,如果私心自用,“独受”檀越之“请”,“而不差”遣“客僧”去受请“者”,那你这个“僧坊主”,就要“得无量罪’、为什么说得这样严重据五百问说:“众僧食已分尽,食他分一饱者,犯波罗夷,不饱犯堕”。本此、梵网经初津说:“旧众所受饮食,口口招愆,所得财物,计钱成罪,众人之过,皆端於主,故曰得无量罪”。还可这样说:“独受,出发於贪心;不差,出发於瞋心;若贪若瞋,都有痴与之相应。如是三毒滋盛,无量无边罪业,当然由此而生。所以为众主的,接受信施之请,必须依於如来僧次之教,否则,违教之过不浅! 关於次第差赴受请,依於律制是这样的:按照上 座比丘的次第,一个一个的遣赴受请。假定昨天是差某某上座应某某施主的恭请,今天则应轮次的续差另上座去应施主供养,绝对不可越其次第的将后面的提到前面来去受请。假定知道依於僧次,的确已临某僧受请,为僧坊主的不差遣他去受请,那所犯的当然只是轻垢。设若到了临差遣时,心疑界外或有僧来,而所来的这个僧人,恰好又是应差这个僧人的上座,当然就要让这位新来的上座去赴请,可见的确已经临到的某个僧人,并没有他的专分权。在这样的情况下,但犯不差所得的轻垢罪,可说是极微的。但若知道界外并没有新的僧来,而所已应差的亦已差竟,现在应差的确临到那个僧人,你做僧坊主的,故意不差他去,另差其他的僧去,是就不合佛陀依次差僧的言教。 如是为众之主的菩萨比丘,但知有食而不知依於452
 楼主| 发表于 2020-7-25 16:3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次第差赴:下不合人情,愚痴无智慧,所以与“畜生无异”。因为畜生但念水草,不知什么先后次第。中无六和敬,与僧礼不合,所以是“非沙门”。因为真正的沙门,决不会受独请的。上乖佛慈意,佛意是重道不重食的,现既不知重於圣道,当然是“非释种姓”。因为他的这种表现,完全与律制相违,而为法门所不收容的。独受供养的先住僧,初对客僧不予迎接供给,有失大士利他之行,次对客僧不予差遣赴请,则失施主平等之心。由於如此,所以结为“犯轻垢罪”。不过檀越如果不是为了斋僧,由於其他的特别因缘,专为恭请旧住僧人,原住僧前往是不犯的。或知某个僧人施主见了就不欢喜,不与同去受请,亦是无所违犯。僧护经中佛对僧护说:过去迦叶佛时,有出家人常住寺中,诸檀越发心送供养来食,理应现前所有出家人,都当受这供养的,可是当时有客僧在,旧住比丘为悭吝心之所驱使,不想分给客比丘受用,要等客比丘出去后,大家才分来吃,那知刚欲分还未来得及分,其中已为虫食变得臭烂,只好捐弃於外,大家都吃不成。以是因缘,命终以后,入地狱中,啖粪食屎,从迎叶佛涅槃以来,一直都在受苦不息!想想看,不与客僧共受供养的过失多大! 此戒,在七众来说,比丘比丘尼,是全犯的;其馀的五众,如未知僧事,则无所违犯;设若有时受差分食,而对众僧表现厚薄有无的偏差现象,是亦犯轻垢罪的。如善生经说:“僧中付食,若偏为师选择美好,过分与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此戒,是大小乘共 453
 楼主| 发表于 2020-7-25 16:34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制的,亦即无论大乘菩萨僧,小乘声闻僧,都当共同的遵守! 戊二七受别请戒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别请利养入已,而此利养属+方僧。而别受请,即是取十方僧物入已。及八福田中,诸 佛圣人 师僧父母,病人物,自己用故,犯轻垢罪。 前戒是说慢待新来的客僧,此戒是说自己受别请的不当。要知为菩萨的,只要是自己所有的,不论是有价值无价值的,都可无条件的施予别人,怎么可以曲受别请而让利养归於自己?在佛教的僧团中,最要是怎样做到如水乳合,过着和乐融融的生活。佛制僧团和乐共住,虽曾提出六大纲领,但其中的财利共享亦既经济生活的平等,实为促进和谐的最基本的要素。因为世间很多的纠纷,类多由经济不平等而来。佛陀在那时代,就注意到财利的无偏,可谓独具慧眼。所以在僧团中,如果去受别请,佛陀认为绝对要不得,因你肯得受施主的别请,施主就可能会有所偏爱,专门请你一人应供,再也不想供请十方僧。这末一来,不但破坏了如来所制定的僧次受请的法则,且因施主的供施不遍,使施主失去应得的无限之福,同时自己亦得侵夺十方僧供的过失。既破如来的法则,又损自他的利益,怎可接受别请?佛陀深知这个过失的严重,特为僧众制此不受别请戒,益见佛陀的悲心深广。 这,佛在比丘应供法行经说:“若我弟子有受别请者,定失一果、二果、三果、四果,不名比丘,是人45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5 16:3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国王地上行,不得饮国王水,有五百大鬼常遮其前。是比丘七劫不见佛,佛不授手,不得受檀越物,五千大鬼常随其后,言佛法中 大成,比丘不应作”。所以 受施主供养,必要按照僧伽次第差遣,因在次第差遣的僧众中,有的是佛示现为僧的,有的是证四道果的圣僧,有的是发了大心的菩萨僧,有的是七贤位上的贤僧,有的当然是一般的凡夫僧。凡圣僧以及大小乘僧,其功德无疑是有大小的。信施供僧,目的是培福,如次第遣僧受供,施主就可从各种不同僧中,得到广大的福德,这对施主是多么的有利?假定仅你一人去受供,而你又是普通凡夫僧,使信施供养不到三乘贤圣僧及佛’所示现的僧,岂不失去施主所欲获得的广大之福?所以为佛弟子,不但不得独受利益,亦不得受别请而利养归己,假定独受别请,不将所得的利养分与众僧,在佛认为这不是释沙门,亦不是佛种子。问题既是这样的严重,不忍佛子落於这样的境地,所以制不受别请。唯菩萨僧有例外者,就是某个信施请我去弘扬戒法,为了戒法的弘扬,受他别请,没有什么不可。或见某个信众必得我,乃能成就所作功德,受他请,是也没有过失 佛对大众说:“若”有一个受了菩萨戒的“佛子”,不论在什么时候,“一切”是都“不得受别请”,以期“利养入”於自“己”。此中所说的一切是总指,谓凡一切王臣士庶,在家出家,凡是供养众僧的财物,不论界内界外,都不得自求入已。如以信徒请斋来说,不管信徒是不是专门请你的,你都不得私受人请,而应 455
 楼主| 发表于 2020-7-25 16:39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与众同被受请。如果信徒的力量不够,不能同时请寺中这么多僧人受供,那就不妨次第受请。关於这,声闻法与菩萨法略为不同:声闻法中的修学行人,有的是奉头陀行的,有的不奉头陀行的,奉头陀行的,绝对不受别请,不奉头陀行的,有时亦可开许。至著静法中的大乘行人,不论是奉头陀行,或不奉头陀行,除了应请弘扬戒法,一切时中不受别请。 所谓利养,是指对身心有益的东西,而信众发供养,其体通於十方,一切僧众有分,所以说“而此利养属十方僧”,既是属十方僧物,“而”你“别受”其“请”,无异“即取十方僧物入己”,亦即等於夺取十方僧的财物,使之不得利养。十方僧物。极为珍贵,任何人不得私用,现在你把它夺取过来,作为个人的私自享用,其过失的深重,自不待言,将来所感苦果,更加不堪设想,所以应审慎的不得受别请! 依戒律说,僧得利养,不论所得的是什么,向上应供养自己所尊敬的三宝,处中应奉事对自己有思的父母,向下应施舍值得悲愍的有情,所谓“上供十方佛,中奉诸圣贤,下及六道品,等施无差别”,就是此意。现在如你去受别请,不但是取十方僧物归於自己,亦是夺取八福田中物归自享用,这那里像个真正佛子?“八福田中”者:一、“诸佛 “圣人”,三、和尚, 四、阔黎,五、众“僧”,六、“父”,七、“母”,八病人”。其中,佛为果人,圣为因人,“一一师”是指和尚、阿黎、尊证的十师,僧即大众,父母是生身的二亲,病人,总指一切亲怨眷属之中的有病患的人456
 楼主| 发表于 2020-7-25 16:41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五是敬田,次二是恩田,后一是悲田,如此八者,皆是植福修慧的良田,所以称为福田。八福田中的财物假定归於公用,就可获得广大的福德,假定取为私用那就得到无边的罪恶。今别受请,是取八福田中物,直为“自己”所用,所以为你结成“犯轻垢罪”。 在此有人问道:从戒律及阿含经看,佛是常常受别请的,为什么不说佛犯此戒?当知佛是无上福田,虽受信施别请,但不有损施者的等心之福,同时一世界只有一尊佛,纵然去受别请,但不有夺馀佛的利养意义,所以不可说佛会违犯此戒! 此戒出家五众同犯,所以是为僧众所制;由於在家二众,没有受利养的事,所以不为俗人所制。不过如照善生经说:“若优婆塞受招提僧卧具床座,得失意罪”。为此戒所兼制,亦不是不可的。特别是到了现代,因僧团的不健全,出家众的生活不如法,一般在俗信徒,受用十方僧物及福田中物,可说到处皆然,而且吴公开的,其至是强取的,以什么非法的信徒代表,控制寺僧的经济,由所谓信徒代表,受用寺僧的利养,使寺僧居於从属的地位,违背戒律何有过於此者?所以此戒兼制在家二众,不得将寺僧利养入於私囊,在今天来说,可谓极为恰当。 不过、瑜伽菩萨戒本又有不同的说法:谓住戒菩萨、如遇有檀越施主,为了求取福慧,发心来到僧团中,或请你到他的居家之中,或请你到其馀的寺里,奉施饮食及衣服等诸资生具,亦即对你作种种的供养,你做菩萨的,应受其请到他所指定的处所应供,才是 457
 楼主| 发表于 2020-7-25 16:4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合乎菩萨的恒顺众生之道。假定这个菩萨为骄慢烦恼之所制伏,或怀嫌恨心及志恼心,不接受他的所请,不到他所请的地方去,接受他的衣物等的供养,那就违背了菩萨慈悲摄取众生之道,对菩萨戒有所违犯。因为心怀骄慢恨恼,所以这是染污违犯。设若是由懈怠忘念无记之心,不受所请,非染违犯。 然而是要怎样,才算不违犯戒?论中接着说有十四种缘,不至其所,不受所请,是不违犯如来的戒禁。如自己正在卧病当中,或因年老衰弱而没有气力,或因内心的颠狂迷乱,你如不受别请,是不有所违犯。或礼请要去的道路是很遥远的,或所要去的道路上有很多的恶虫、恶兽以及凶恶的盗贼,如果从这路上走去,是很恐怖惊畏的,说不定有生命的危险,或欲藉这不至其所,不受所请的方便,调伏对方,使他从不善的地方出来,安立在良好的地方,做个善良的人不去不受请是没关系的。或在事前已受别人的恭请,分不开身再接受这人的邀请,由此而不赴请,是也没有什么关系的。或者自己正在精进勇猛的不休息的修诸善法,为了不使所修的善法间断而不成就,你不受请是也没有什么问题的。或为引生无漏智的生起,以证诸法的真如。这是从来所不曾生起过的,现在为了使他生起而修加行,无暇受他人的恭请,不去自然是可以的。或是自己正在思惟所闻的法义,不致让它忘掉,或是在与他人论议抉择诸法性相的道理,你不受请,更是理所当然的。或知来请的人不存好意,或为维护持多人的嫌恨心,或为护僧团的制度,僧众为毁458
 楼主| 发表于 2020-7-25 16:44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谤三宝者作覆钵羯磨,不许比丘到他家乞食应供,不去是也不犯的 戊二八别请僧戒 若佛子!有出家菩萨、在家菩萨及一切檀越,请僧福田求愿之时,应入僧坊问知事人,今欲请僧求愿。知事报言:次第请者,即得十方贤圣僧,而世人别请五百罗汉,落萨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别请者,是外道法,七佛无别请法,不顺孝道。若故别请僧者,犯轻垢罪。前戒是戒受请的福田僧不得接受别请,此戒是戒请僧供养的施主不得别请福田僧。当知做个菩萨行者,理当牺牲自己的生命,护持如来的正法,凡是不合正法的事,都当竭力的避免,那里容许故意的违背圣教,别请自己所亲切的人?请自己有关系的人应供,对於其他的出家人,不予恭敬尊重供养,说老实话,你要修集福慧,不可能得到的。可是一般俗人,不了解供僧的真义,总是随着自己的情见,为自己所钟意的,就请来恭敬供养,为自己所不喜欢的,就没有供养之意。像这样有所选择,有所分别的施供,最不合乎等施的意义。佛为防范世人这样的过失,所以特制此戒,让发心供僧的人知所遵循。随情请供,所以要不得,因你有分别心,分别这僧人是福田,那僧人不是福田,如此分别,不但失去平等,且其心极狭劣。如经德王品说:“当知自心,则为狭劣,失平等心”! 此戒七众同犯,因为不论僧俗,都可能要请僧福国而为自己求愿的,所以如不僧次请,就是违犯了此459
 楼主| 发表于 2020-7-25 16:4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戒。但大小乘的行者,对此戒的违犯,是又有所不同如你是个大乘菩萨,不论是在家或出家的菩萨,欲设斋会请僧供养,都应僧次的奉请,绝对不可以别请,设若只请一人受供,是就犯了此戒。可是小乘行人的设斋供僧,只要是在同一地方受食,不问人数是多是少止请一僧次,那是不算违犯的。有的亦作这样的说法僧次的规模已具,亦不是为了别施,但为了尊重高僧大德,认为唯有大德高僧,别有生善灭恶功能,所以特地别为礼请,在道理上应该无犯。还有、在僧次以外,由於王力的别请,为了随顺世间,是也无所违犯。这两种情形,在现实世间,随处会发生的,所以特为开许。再如有些在家学佛者,为欲说法授戒,化导广大人群,选那德学俱优,戒行庄严的高僧应供,是也没有什么不可的。但以纯正的佛法立场讲,最好当然是无所选择的设斋供僧,因不选择,是就等於无相布施,无相布施的功德,广大得犹如虛空的那样的无边无际,这在金刚经中说得非常清楚。假使有所选择的设斋供僧,因有选择,是就等於有相布施,有相布施不是没有功德,毕竟是有限有量的。所以应遵圣制,次第斋僧,不应别请。 佛告大众说:“若”是一个受了菩萨大戒的“佛子”,或“有出家菩萨”,或有“在家菩萨”以“及一切檀越”,欲“请僧福田求愿之时”。出家在家,是指已受苦萨戒者,一切檀越,是指未受菩萨戒者。所谓请僧福田求愿,显示不论那一类人请僧供养,不是无所求的吃喝而已,而是别有其所求的。有的是求将来460
 楼主| 发表于 2020-7-26 16:17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天享受天福,有的是求现生长寿一切安乐,有的是求解轮回大苦而得涅果之乐,有的是求证得最高无上善提,有的是求听闻道法度生为愿,有的是求生到小佛国土中见佛闻法。总之、请僧供养,是有各种不网所求的。但要所求的得以如愿实现,必当於三宝前,宣达自己心愿,请求三宝加被,以令所愿满足。所以要於三宝前求愿,因为三宝是一切众生植福的良田,三宝得以长期的住世,全赖众僧的住持,所以这里特别说为请僧福田求愿之时。向僧求愿,等於向三宝求,所谓僧在即法在,法在即佛在。三宝是不是住世,全看有没有僧伽住世,所以僧在世间,有其特别重要意义。在这僧众日少的今天,其重要性尤为显著。所以这样说:什么时候世间没有了僧宝,三宝也就灭没於世。这问题相当严重,有心住持佛法者,不得不重视这问题,应多劝人发心出家,延续如来的慧命!当你欲设施会请僧求愿之时,不是想请就可请得福田僧的,首先你“应”进“入僧坊”之中,亦即到佛教的寺庙里去,请“问”寺庙中的“知事人”说:我某某,“今欲请僧求愿”,但我不敢自主,请你告诉我,应当怎么办,才合乎佛法?该寺中的“知事”人,会遵佛法的戒律回“教”你说:你欲请僧求愿,这是很好的,但应遵照佛所制定的请僧次第,“次第”而“请”那你“即得”供养“十方贤圣僧”,所求亦就可以如愿。为什么定要依僧次请?要知僧团中的同住大众,是圣吴凡委实很难辨别,亦即凡夫肉眼,看不出谁是圣僧凡憎,你妇依教僧次而请,那你所请的这一僧人,就 461
 楼主| 发表于 2020-7-26 16:20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十方僧中的一个,於十方僧有着密切的关系,是你虽请一僧供养,但可得如从十方僧的福德。如你依次於大海中饮一滴水,一滴水看来虽很少,但你确己饮了阎浮提中的一切河水;若你别饮一大江水尽,亦不过只饮一江水而已,不得说是饮於一切河水;当知僧次别请也是如此。可见依僧次请,即凡夫僧就是贤圣僧,因在你的内心中,不曾有所分别拣择的。事实上亦不容我人对僧有所拣择,因在十方僧内,所谓凡圣交参,龙蛇混杂,试问何得有所选择?一旦落於分别选择,斋僧虽不是没有福,但毕竟是有限得很。供僧所以不得选择,实因僧中有很多示现的圣僧。如经律说:佛曾敕十六大阿罗汉,各领徒众百千,都已证得四果,示迹同於凡夫,密受人天供养,令诸施者得到殊胜的果报,但世人没有那个能认识的。你如选择来供养,恰巧遗漏了圣僧,这对你岂不是极大的损失?如以平等心行,普施十方僧众,既不会漏了圣僧不供养,而所得的福德,如虚空一样的广大,为什么不僧次请? 设若不然,定要从分别心出发,“而”如“世人”那样的“别请五百罗汉菩萨僧”,是就有违圣制。罗汉,是小乘僧,菩萨,是大乘僧。一般世人看来,罗汉僧及菩萨僧,其功德是殊胜的,如果恭敬供养,自己的福德就大。殊不知这想法是错误的!当知这样的拣名别请,远“不如”於众“僧”中“次”第请“一凡夫僧”所有的功德。为什么?要知次第请僧,即凡夫僧是贤圣僧;设若别请某僧,即贤圣僧成凡夫僧。我因缘经说:“毗舍怯母,别请五百罗汉。佛言:毗舍怯母462
 楼主| 发表于 2020-7-26 16:25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智,不善,不得大福。若於僧中次请一人者,得大的,果报最胜,利益无穷”。 这末说来,五百圣僧难道不及“凡夫僧?这要看你从那个立场来讲。如果从因而论福德的胜劣,凡夫僧的福德不及圣者的福德百千万亿倍。像阿那律尊者,过去以一钵饭供养独觉圣人,於九十一劫中,天上人间受福不灭。这里是约心论,就是以有选择的分别心与无选择的无分别心延僧供养,其所得的功德,自然有所不同。以有选择的别请五百罗汉僧及五百菩萨僧,好像别饮一江之水一样,不得说为饮一切河水;若无选择的僧次请一凡夫僧,好像吞饮大海一滴水一样所有阁浮提的江河之水都为你饮到。在此有人问道:别请僧亦是十方僧中的一人,怎么可说不是十方僧摄?不错,他虽属於十方僧中的一个,但当在别请时,你的心只是注意在所欲请的一人,并没有把心放在十方僧的身上,所以你所请的只是一僧;僧次请时不然,你没有专注在某一个欲请的人,而是著眼於整个僧众的所以一次虽亦只请一僧,但因心该一切,十方僧自亦无不含摄其中,二者不可一概而论。阿含经说:“师子长者别请五百罗汉。佛言不如僧次。一人福不可量,如饮大海,则饮众流;五百罗汉人数虽多,但是现前一类僧数,其犹江水但一味尔。若僧次一人虽少,便具十方僧数,如海一滴便具百川”。而且别请某僧供养既违平等无相法门,亦失广大圆满福德,不论从那方面说,都是要不得的。所以真正设斋供僧,定要依於常陀的教诫,僧次请不得别请463
 楼主| 发表于 2020-7-26 16:2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进一步说,僧次请,不但释迎佛的戒法是如此,过去毗婆尸佛等亦如此,可说这是七佛的定法,谁都应为法守不得有所造臂,“若列请”是示你心有所高下,“是”就成为不平等的“外道法”,不是“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的佛法,因为“七佛”所说的教法是都“无”有“别请法”的。经中所以多引七佛为证因为七佛多在此土应化,而且过去的时间还不太久近在一百小劫之内,长寿天的天人亦都曾经见过,引以为证,使得一般信者易於明了,不致认为是久远事而不信受!所谓七佛:一、毗婆尸佛,亦名维卫佛,译为胜观。二、尸弃佛,亦名式弃佛,译名为火。三、毗舍浮佛、亦名毗舍婆佛,亦名随比佛,亦名随叶佛,译为遍一切自在。四、拘留孙佛,亦名拘楼秦佛、译为所应断。五、拘那含牟尼佛,译为金寂,或译金仙。六迦叶佛,译为饮光。七、释迦牟尼佛,译为能仁寂默或译能儒。於中,前三尊佛,都於过去庄严劫出世;后四尊佛,都於现在贤劫中出世。七佛尚且依僧次请,何况修学菩萨行的大士?不依次请,有所拣择,是忤佛逆僧,所以“不顺孝道”。所以设供斋僧,应平等视僧如法恭敬,“若故别请僧”而违於佛制“者”,好像尊敬父亲侮慢母亲,所以为你结成“犯轻垢罪”。 戊二九邪命自活戒 若佛子!以恶心故,为利养贩卖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春,占相男女,解梦吉凶,是男是女,咒术,工巧,调鹰方法,和合百种毒药,千种毒药,蛇毒,生金银毒。蛊毒46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6 16:30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无慈愍心,无孝顺心。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前戒是戒对於殊胜福田的违背,而失去了善法功德的增长;此戒是戒对於一般劣事的学习,以免增长造诸罪恶的恶心。生命生存在世间、需要生活的维持,这是谁也不能否定的,但生活来源的正不正当,是就值得注视的一个问题。以在家学佛者说,唯有从事正当的职业,谋取合法生活来源,才是正常的经济生活。扣种田、经商、做工、教书、担任法官业,皆是可以的。“如没有知识、技能,从事正当的职业,寄生生活是遭遇悲惨结局的”。但若从事有关淫、杀、酒以及占、厌禁、大秤小斗等,同样是要不得的。至於出家众,不论是比丘,不论是菩萨,都要过正命或净命的生活,绝对不可以邪命自活的。邪命拣别不是正命,自活拣别不是为人。若以不正当的方法,求得生活上的所需,纵然你的生活过得很乐意。甚至为一般短见者流所羡慕,但衡以纯正的佛法,你已失掉释子的资格,因这连清净信士都不可做的。 做了一个出家的佛子,不论在怎样的情况下,都当以乞法乞食而为生活。所谓乞法,就是乞求如来的正法,对之珍重守护,以期证得法身。所谓乞食,就是乞取檀越的一餐之供,清净自活以资色身。果能这样的谋取生活。不但可以自利完成德业,亦可利益人群今培福德。这是佛陀为出家佛子所制定的正命生活不应有所违犯。特别是出家菩萨,理应本於大慈大悲的精神,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去救济各类所需要救济的众生,那里可以容你为个己的利益,以恶法损害他 465
 楼主| 发表于 2020-7-26 16:3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用邪命得利养,来维持自己的生命?当知这不是具有清净心慈悲心的菩萨所应有的表现。邪命自活,在这世间,比较容易做得到,所以古代印度的社会,甚至二般的宗教徒,往往以不正当的方法,谋取生活所需,因这轻而易举,不要太大的劳力!佛陀见此,深深的认为这是要不得的,不是佛弟子所应如此的,所以特别制了不得邪命自活的一戒。可是到了末法的今天,放眼看看教内的佛子,不以邪命谋取生活的,究有凡人?到各寺庙里走走,所见到的无非与净命相违的,且这已经沿习成非而不知其为非!但社会人士见了,却留下极为恶劣的印象,以为佛教徒所做的,都是误导人们走上迷信的一途,与佛法的真精神离得太远! 佛告大众说,“若”做一个受了菩萨戒的“佛子”不以好心行菩萨道,而“以恶心故”,“为”求财“利”奉“养”自己,作诸邪命自活的事。为利养,明显的不是为了救济众生的痛苦;以恶心,明显的不是以善心追求无上佛道。如果以善心做好事,拔除众生的痛苦,那就可以生起很多的功德。所谓邪命自活的事,约有如下的多种 、“贩卖男女色”:谓做男女的买卖,先将青年 男女买来,然后再给他人为行欲事。亦即等於开淫舍以谋利润。这是罪大恶极的事!不但出家人不可做这离他骨肉、玷人门风、不顾廉耻、不知羞辱的事,就是在家佛法行者,亦不可做这贩卖男女色的勾当!二、“自手作食”:谓亲自烧煮饮食来吃,这唯制於出家众,不遮在家众的自炊自食。佛制比丘於用食时,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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