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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演程居士

[戒律] 佛说梵网经菩萨戒本讲记---演培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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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17 16:1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名阿毗达磨。虽说诸部小乘论典,都是本於佛说的含而创造,但因各个学者的思想不同,传承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等,无不相互破斥,各自指责对方违补说,诸部诤论相违,损害大乘修学,所以不得学习杂论”,是指各种思想学说杂糅而成的论典,亦即杂明各种事务的论典,或即是指所有的外道论,或即婆罗门都尊为天启的四韦陀论等。七、“一切书记”,是指记录日月盈亏、星宿行度、学算数记等。 如上所说的七种学说,或是小乘学者所造的论典或是一般学者所制的论记,其中所论说的,不是文义的浅近,就是异见的纷纭,与大乘甚深的义理及利他的广大行,完全不相应的,所以不许专心学习。为什么不许学习?因若专心一意的去学习这些,为这异见异说熏习於心,不特不能走上康庄平坦的佛法大道,而且会随这些所转,走到错误的路上去,以至焦菩提芽,刳正觉种,说为“是断佛性”。佛性本是一切众生之所本具的,根本谈不上所谓断的,如果真的佛性断了,岂不是永远不得成佛?但真常大乘说一切众生皆得成佛的。现在所以说为是断佛性,是约行者学了二乘及外道法后,不能如法的依於大乘而作闻思修的骨习,以致身中佛性缘缺,不能使佛性増长,说名为断,或是退大而走上其馀的路上去,名断佛性。经中曾说“此大乘法流行,名佛种子不断”。法华经中亦说:“学小乘者,不应共住”。我们想想看;真正修学大乘的菩萨,与学习小乘佛法的行人,尚且不得共住,何况是学外道及俗典等? 438
 楼主| 发表于 2020-7-17 16:24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进一步说:不当学的反而去学,不但会使佛性不增长,而且亦成“障”碍菩提“道”的“因缘”。大求菩萨,本可在菩提道上继续不断前进的,但以“心执解为因,谬修邪行为缘”,因而遮障大乘正道的修学可以说是万难,且从邪见出发所作的一切邪行,既是障菩萨道因缘的恶法,当然不是行大乘菩萨的正法,所以说“非行菩萨道”。既然不是行的菩萨道,当然也就不能成就无上正等正觉!从这可知,不当学而学,对於自已是多么大的一个损失!是以“若故作者”亦即背其当学,而习不当学的话,那就为你判为“犯轻垢罪”。菩萨发心度诸众生,众生根性各各不同,假定真的这都不能学,岂不有时会失去度生的方便?且经中亦曾说过:“菩萨当於何求:当於五明处求”?既然如此为什么要禁止学这一切?前面说过,这是对新学菩萨说的,亦是对智慧短少说的,如果你是一个久学菩萨,亦是上根利智的人,为了度化各类不同的众生,为了成就自己广大无边的智慧,或是对於佛法已具足观察得不动智,或是为了同事调伏他们,并且能够很快的学习完成,而又不舍弃自己的所修的菩萨行,每日以二分时间受学佛经,一分时间受学外典,是亦佛所许可的,并不违犯菩萨的戒行。如菩萨善戒经说为论议故,为破於邪见故,为知外典虚妄、佛法真实此戒,七众同制,就是无论那一众,都当先习此经及为知世事故,是为不 所当学的戒律,如果是有馀力,方许遍习其他。“大438
 楼主| 发表于 2020-7-17 16:27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不全共者,同以本法为急,亦同不得习外,而大不学毗尼犯,小不学此经非犯”,是为大小乘的同而不同。 戊二五不善和众戒 主若佛子!佛灭度后,为说法主,为行法主,为信坊教化主,坐禅主,行来主,应生慈心,善和斗诤,善守三宝物,莫无度用,如自己有。而反乱众斗诤,恣心用三宝物者,犯轻垢罪。 前戒所说明的,是有背於妇来大乘正法;此戒所说明的,则是有损於自己功德及三宝财物。为佛而又为僧团中领导大众者,最要紧的一个条件,就是怎样的统理大众,使得大众和合无诤,假定不能善为调御大众,反而使诸大众发生不可调和的斗诤,统理大众就不能一切无碍!当知吾人出家,发心修学佛道,大家共同住在一个地方,不论从那方面说,都当以和乐为本,绝对不可动不动的就发生不必要的斗诤!人与人间的相处,总不免会有一些问题发生,只要相互忍让一步,没有不可解决的大事!如四分律卷四三说“汝等出家为道同一师,同一学,如水乳合,利益佛法安乐住。止!止!诸比丘!莫共斗诤,共相骂詈、诽谤,互求长短。和合莫共诤!同一师学,如水乳合,利益佛法安乐住”。 那里像现在人,彼此稍有意见,就说我永远不会与他和合的,他是他,我是我,各不相关,要想我与他和合,除非来生,此之所以称为末法。 个团体所以会发生斗诤,除了思想的不同, 440
 楼主| 发表于 2020-7-19 11:54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见的纷歧,其次就是财物的分配不均。前者,佛陀说有见和同解;后者,佛陀说有利和同均。所以作为僧团的领导者,除了善为调和人事关系,不让他们发生无谓的争执,对於三宝所有的财物,亦当善为守护,不得作无谓的浪费。做菩萨的,对於大众,应当慈心摄抚;对於财物,应当善为守护;能够这样,就可使正法不断。这是非常重的为主之道。话虽这么说,但真正做来,实是不易的。我国有句俗语说:“百人百性确也是经验之谈。不管为主的怎样不偏不倚的善待大众。大从亦知为主的是很慈悲,但大众之间的斗诤,仍然不时会有发生,不但使为主的无法为之调和,而且使为主的大感苦恼,这在僧团中屡见不鲜的事!只做憎团中的一个负责人,已经是不易了,况为众主的菩萨,经常与广大的群众接触,要想善和大众自是更难。因为娑婆世间的众生,大都是难调难伏的,如不能善为调彼伏彼,是就很难将度生的工作,继续不断的实行下去。佛陀每诫菩萨要“难行能行”,亦即是要著萨能够无碍的善御大众。假定不能知己识人,甚至乱众斗诤,既乖为主的仪范,又是业道的生起,实在是很大的过失,佛陀深知於此,所以特制此戒。 佛对大众说:“若”做一个受了菩萨戒的“佛子”,当佛还住在世间的时候,大家亲承法化,虽亦分化诸万、而皆以佛为主,所以诸大弟子,不致自恣斗乱;可具到“佛灭度”之“后”,由於离佛日远,虽则大家照的弘其道法,但事实上已各立门庭,各为其主。为什么会如此?因如来遗法的住持,要大众的和合而 44l
 楼主| 发表于 2020-7-19 11:57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立,如果没有一个掌事的人,经过时间一久 对补正 法或忘,所以佛陀特为预举各种不同的主以主其事而主要的不外如下的六种: “为说法主”,是指传扬圣教、弘宣正法的人 大圣释迦在世所说的一代教法,要想使其流通、久住於世,不致人去法灭,全赖佛弟子,特别是大乘菩善为主持,慈悲抚众,传授无遗!当知做个弘法的法师、既很重要,亦非简单,必要於三藏教法、无碍自在的善知通塞,女台能活泼而生动的为大众开示!华严经说:“佛法无人说,虽慧莫能了”。为了法轮常转说法主岂能缺少? 、“为行法主”,是指善知戒律,如实奉行的人 亦可说是律师。说法主是法师,以说法为主,但不是不实行,不过是以说法为他中心的任务。行法主是律师,以持戒为主,但不是不知法,不过是以善识开退持犯为他唯一的特色。还有一个说法,就是说法主与行法主,本是一个,不过前者重於语言的教化,后者重於身行的教化,是为二者的差别。所以法藏戒本疏缺无行法主。 三、“为僧坊主”,是指一寺的负责人,亦即一般所说的住持。做个一寺的住持,最要的是在得众,而得众的要件为见情。过去古佛曾经说过:人情为世的福田,亦是理道之所由生。要知为一寺之主,既为善知识 并且负有荷担佛祖的重任,那你个人的行 道法,固然要超人一等、就是生活的享受,亦是与大众一样,换言之,就是要与大众同甘共苦,不得与大442
 楼主| 发表于 2020-7-19 11:59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众脱节、过着一种高高在上的生活,才能服众。当知身为一寺的主人,最贵的在於自己的操守行履,要清净洁白的,没有瑕疵为人之所指责,至於应机接物,史要持大信力,以待四方纳子,否则,不能取信於人,亦谁使大众接受你的领导 四、为“教化主”,是指教化道俗之主,今其修诸福业的。如寺庙的建筑,佛塔的兴建,在在需要经济,而这唯赖信施的捐献,但信施不一定知道僧众的需要这当然有待於教化主的劝化。自古以来,佛法流行在世间,虽或有时而兴,或是有时而废,其所以兴表靡常固由於不同因缘所致,但实未必不从人的教化而成,所以佛教中的教化主,也是每个时期所不可缺少的五、为“坐禅主”、是指教人修习禅定之主,亦即善授如何修习止观的行者。坐禅修定,这是不可随便的,是要有人指导和教授的,否则的话,会入魔道而不自知。如先有个禅者,了知如何坐禅的所有方便,然后有人从他去学时,他能将自己坐禅的经验,毫无保的告诉你,让你如法的去修持,使你收摄自己的视听,不安见外在的动乱境界,使你塞绝邪僻的嗜欲,忘掉外来利益的观念,那就可以如法的将禅修好 为“行来主”,是指照应四方往来僧众的负贡 人,亦即等於丛林里的知客或知窦。僧人为了参访行道,经常是在外行脚的。如有行脚僧到了果个寺庙,该寺庙的知客师,不但要很客气的,对他迎来去,而且还要安排他的住处,供给他的饮食,让他有宾至如归之感,不致感到参访生涯的痛楚!所以做个行来主,最要 443
 楼主| 发表于 2020-7-19 12:03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的是感悲接众,绝对不可作威作福的,专找行脚僧的烦,或对他们何斥打骂,这是为行来主应有的表现上来所说六种,各自能为统御,所以说名为主,不论做怎样的主,都要以仁义为尊,所以“应生总悲心”对於所统御的大众,如有什么事情发生争执,要设法“善”为调“和”,使他们斗诤息灭下去,亦即律中所说的“如法灭诤”。诤事,随时随刻都可发生的、氢定不迅遠的予以如法灭除,大众必然很难共处下去说实在的,同学法侣,特别是同行同愿的菩萨,在个地方共住,固然应当互相恭敬,和合如水乳一样的融洽,不得相互斗诤,就是不同住在一个地方,亦不得斗诤骂晋。诽谤,或者伺求长短,或者斗乱是非,以使世人讥嫌,说你们学佛的人,都这样斗乱共诤,怪不得世间问题更是层出不穷的发现。这不但自失成仅而且是多结怨仇。所以一旦诤事生起,应当立即寻求灭諍,、不得让他继续下去!斗诤双方,任何一方,不肯与人和解、是即不欲他人增长佛法,不愿护持正法斷灭一切善法,其过失是很大的,所以不得不谨慎斗的事不发生则已,发生后唯有设法息诤,如果一味的论下去,问題是永远不得解决的,所以经说“以诤止,谗无已时,唯有无诤,诤即能止”中含十七亦说“若以诤止诤,至竟不见止,唯忍能止是法可尊貴”。忍是急诤的最胜方便,亦是息诤的妙陀药。不过僧团中如真有诤事生起,除了本身应破高的能忍,其他的办法,就是从僧团中,请出一位善知律仅的上座,做灭谛评断事人,方能调和双方的争执444
 楼主| 发表于 2020-7-19 12:0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做个灭诤评断事人,据戒律说,是也不容易的,要具有十个条件才够资格: 本身的戒行要守 持得很清净;二、对於佛法能够多所听闻,三、对於二部毗尼、要读诵得很通利;四、对於教法及二部毗尼,要能广博的了解其意义;五、在语言方面,要做到能言善说,而且所说的每一辞辩、都要吐得清清楚楚的,使人了了分明的知道,设或诤论的双方,提出任何一问题,堪能毫不含糊的为之解答,使得双方都感到满意与欢喜;六、不论什么诤事发生,都能善巧的为之灭除,不让它恶化下去;七、没有爱染的心,八没用瞋恚的意;九、不受任何一方的恐怖;十、没有无知的愚痴。果真圆满的具备这十条件,僧中应该派遺他出来,担任调和灭诤的评断人,定能做到大公无私的不偏袒一方! 为主之人,不但应以慈心善和斗诤而安大众,同时要以慈“善守三宝物,莫无度用、如自己有”。中国佛教丛林库房有一联说:“爱惜常住物,如护眼中进一步说,真正的善守三宝物,不但“如护眼中珠”,还要过於爱护自己的哏目,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不得浪费三宝的财物,应该用的当如法用,不当用的决不妄用。如不依於如来圣教的告诫,任自心意的要怎样用就怎样用,好像用自己的钱一样,是绝对要不得的!还有不明因果的愚人为主,对於自己的钱财,悭吝钱都舍不得,用了一个钱如割自身肉,可是对於得 三宝的钱财,却满不在乎的乱用,毫无一点爱惜意念佛之所以要我们善宇三宝物,意在使得同住的大众445
 楼主| 发表于 2020-7-19 12:1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法受用,一点一滴的,都用在三宝上。且在三宝用此财物,还不得三者互用,就是属於佛所有的财物不得用在僧众方面,甚至同在一宝之中,亦不可互为调用。如饭僧的财物,不得用来去造殿堂,假定这样用,将来会堕火枷地狱,怎能不审慎的善为运用?有人说:建筑佛殿的财物,可以拿去做僧众的伙食;作为伽生活的财物,却不可拿去建造佛殿。这说法是错误的。如果真的如此,岂不僧尊於佛,而佛反不及僧?在此有人又提出这么一个问题问道;塑佛像,造佛殿,设有多馀的财物,应当作怎样的用途?古德的答覆是:造佛殿多馀的财物,可以移作塑佛像用;塑佛像多馀的物,可以作为佛前供器用,但不可以将佛殿的馀款,去造弥勒殿或观音殿等,同样的理由,亦不得以佛像的馀款,去塑菩萨像或罗汉像等。佛法对於三宝财物的用途,划分得这样的严格,为主的对三宝物,应知自己财物一样的妥为守护,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而为自己造下极重的罪恶。 设若不能善和斗诤,“而反乱众斗诤”;设若不能善守三宝物,而反“恣心用三宝物者”,就要判你“轻垢罪”|为什么?要知为众之主,应当总和安大众,由於不善了知律仅,不能合理的断诗事。利益法得安乐住,反而恼乱大众,使之斗诗不已,岂不有失大士的总和?为众之主,不但要善守三宝物,同时处分三宝物作何用途,这就不得不小心谨慎的运明果不白僧众,只是恣心任意的要怎样用就怎样那不像用自己财物那样的爱惜,因果既不分明,用时446
 楼主| 发表于 2020-7-19 12:1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法受用,一点一滴的,都用在三宝上。且在三宝用此财物,还不得三者互用,就是属於佛所有的财物不得用在僧众方面,甚至同在一宝之中,亦不可互为调用。如饭僧的财物,不得用来去造殿堂,假定这样用,将来会堕火枷地狱,怎能不审慎的善为运用?有人说:建筑佛殿的财物,可以拿去做僧众的伙食;作为伽生活的财物,却不可拿去建造佛殿。这说法是错误的。如果真的如此,岂不僧尊於佛,而佛反不及僧?在此有人又提出这么一个问题问道;塑佛像,造佛殿,设有多馀的财物,应当作怎样的用途?古德的答覆是:造佛殿多馀的财物,可以移作塑佛像用;塑佛像多馀的物,可以作为佛前供器用,但不可以将佛殿的馀款,去造弥勒殿或观音殿等,同样的理由,亦不得以佛像的馀款,去塑菩萨像或罗汉像等。佛法对於三宝财物的用途,划分得这样的严格,为主的对三宝物,应知自己财物一样的妥为守护,以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而为自己造下极重的罪恶。 设若不能善和斗诤,“而反乱众斗诤”;设若不能善守三宝物,而反“恣心用三宝物者”,就要判你“轻垢罪”|为什么?要知为众之主,应当总和安大众,由於不善了知律仅,不能合理的断诗事。利益法得安乐住,反而恼乱大众,使之斗诗不已,岂不有失大士的总和?为众之主,不但要善守三宝物,同时处分三宝物作何用途,这就不得不小心谨慎的运明果不白僧众,只是恣心任意的要怎样用就怎样那不像用自己财物那样的爱惜,因果既不分明,用时446
 楼主| 发表于 2020-7-19 12:14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节度,当然要受轻垢罪的处分1在此或有人说:既是用三宝物,为什么不属盗戒?不!因这财物,只是由物主保管,不是由物主盗窃而来,而且用的时候,亦不是用在自己的身上,还是为了僧团大众而用的,不过没有能通过僧众就是,所以是轻垢非重罪 比唯是遮戒,绝对不可开,虽则大小同制,但不七 众同学。如出家的比丘、比丘尼,因为统领大众,如不善灭诤及善守物,当然是有所违犯;至出家的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及在家的优婆塞、优婆夷,因为没有统领大众,所以就不必要学此。假定充任职事,自亦要学此戒。古德有说:“不善灭诤,得破僧方便罪,不善守物,招贫穷困苦报。善和善守,则统理大众,一切无碍”! 戊二六独受利养戒 若佛子!先在僧坊中住,后见客菩萨比比丘来入僧坊、舍宅、城邑,若国王宅舍中,乃至夏坐安居处,及大会中,先住僧应迎来送去,饮食供养,房舍、卧具、绳床、木床,事事给与。若无物,应卖自身及男女身,割自身肉卖供给所须,悉以与之。若有檀越来请众僧,客僧有利养分,僧仿主应次第差客僧受请,而先住僧独受请,而不差客僧者,僧坊主得无量罪,畜生无异,非沙门,非释种姓,犯轻垢罪 为众之主的一定有其为主的胸怀大量,所以不得失仪而先住僧对於外来信有其一定的礼节,招待不得有所大周。同为信侣的最要一着,就是要具六和之德不但要法味同享,更要利和同均,如果只是法味同享而不能利益均活,共住大众是绝对不能和乐的,而且会 447
 楼主| 发表于 2020-7-19 12:17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和世俗一样的污秽不堪。这在声闻僧团中要离的避免,何况是以利他为务的菩萨?所以对客等停比盒的到来,要待以嘉宾之礼,不可稍有疏忽的,假定不能他加以平等的看待,甚至子以有意的轻蔑,其过失是重大的,所以佛戒先住僧,要善接待四方而来的客以解除他们在路途上的疲劳,一旦卸下行囊,立刻能安心办道,是为真能善待客僧,亦复契於同师之又 义净三藏的南海寄归传说:佛昔住世的,曾有这样的规定:凡有客比丘来到这道场,一定要说善来,以示欢迎之意。原来印度的寺庙制度,只要见到是新来的比丘,不论是客旧或弟子等的旧人,一定立刻趋前欢迎说:“莎揭多”(中国译为善来。)而受欢迎的客僧定接着回答说:“莎揭多”(中国译为极善来)如不这样彼此唱和,既违於寺规,又违犯律制。因此、这在过去印度寺庙中,是很重视的。我国祖师所订的丛林规约,只要是个十方丛林,云水僧的到来挂单,必然是来者不拒的,而且由照客准备茶水等的一切,不过云水僧的衣体行囊,都是随身携带的,这倒不要寺方为之准备,但饮食起居还得常住子以照顾,这给于参访的行脚僧一个极大方便。 依佛制僧寺的饮食,本是十方普同供养的,但人情的用心不等,就不免有的表示诚意的欢迎,有的则闭门阻碍客僧的进入。前者当然是合乎佛制的,后者则“违诸佛之教,损檀越之福,伤一时罪情,塞方僧路,是要不得的最大过失!佛藏经说:“如来白相中一分光明,供一切出家弟子亦不能尽”。住持寺庙448
 楼主| 发表于 2020-7-19 12:20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的僧众,有什么值得为生活的缺而 忧愁的?为什么 使自受食而不供给客僧?殊不知 分罗汉一分斋 心量逾大生活逾无问题 佛对大众说:“若”有一个受了菩萨戒的“佛子,果是“先在增坊中住”的,亦即原来住在这个寺庙中的出家众,其“后见”有“客菩萨比丘来入僧坊、舍宅城邑、若国王宅舍中,乃至夏坐安居处及大会中”。僧坊,是伽蓝中出家声闻或出家菩萨所住的地方。舍宅是在家学佛士女或在家菩萨所居住的地方,亦可说是居士家中安置僧众居住的地方。城邑,是入城邑所居住的地方,亦可通指前檀越处及后王宫处的两个地方。国王宅舍,是指国王所造堂屋以安众僧居住的地方。夏坐安居,或名坐夏,或名坐腊,或名夏腊实则是安居的 意思。印度历法 年分为三际,佛法也就依此为定。 从正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名为热际;从五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名为雨际;从九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名为寒际。雨际期间,小虫出来很多,如果出去托钵,必然有所伤害,如果伤害众生,定受世人讥谤,所以在这期间,举行结夏安居,既可避免伤害外在的众生,亦可修养自己内在的身心。好处是很多的,不能一一具说,所以特用乃至两字,作为超略之词,下至暂於一夏权为暂住之处,名为夏坐安居处。大会,或是说法的法会地方,或是设高的高会地方。在这些地方,见后来客僧,皆当起来让坐,以表相敬之意 “先住僧”对新来的客僧,为什么“应”如是的“迎来送去”?要这样的客气做什么?当知光在僧坊中住 449
 楼主| 发表于 2020-7-19 12:2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的僧人,不用说,是属於主人,既然是主人,应该尽王道,所以见客菩萨比丘来到这些地方,不但要很礼貌的迎来送去,始终如一的不失礼节,并且还要饥供食、渴供饮,所以说“饮食供养”。民生问题解决、还要安止他的“房舍”住处,夜晚休息所用的“卧具”以及毡褥被毯等。至於夜眠的用床,或是常坐不卧的“绳床”,或作吉祥卧的“木床”。还有灯火用水等,亦当为之准备齐全。要招待客僧的各项事件,可说是多得很,不能一一尽举,所以特总结的说:“事事给与”,令客僧不致感到客居有所不便或缺少。依律,对於客僧的供给,不但不得吝惜一物,而且还要如法供养。为什么这样?因唯有如此,“始为尊重法门,克尽为主之道”。所以做主人的,什么可以节省,对於客僧招待不得过於俭朴。 在此或有人说常住有的,供养当然没有问题,设若没有,试问将以什么供养?“若”真“无”有财“物你如承认自己是个求菩萨的行者,那就卖去自己的所有的衣物以为供给,设或连衣物亦复没有的话,“应当“卖”掉“自”己的“身”体以为供给,以表你的至诚不虚。卖身供养,通於出家在家的二众,国一个人都有他的身体。“及”至卖“男女身”以为供给则唯属於在家等萨,因为出家菩萨是无男无女的,进步说,不独卖身,为人奴役,劳苦所得、供给所需,到必要的时候,亦“应制自身肉卖”出所得,“供给所需,悉以与之”不得有一丝一毫的吝惜!想想看,内在的生命体,尚且不惜牺牲的整售或割卖,何况身外450
 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15:4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之物的钱财,是就更加不足惜了!如来制意,般重到这样的程度,做菩萨的怎可视为寻常? 经中虽约菩萨比丘说,声闻比丘如预利养分,亦同样的要这样供给一切,不得有所急慢疏忽在家学佛的二众,虽不预僧伽利养,但约瞻给客人方面来讲在理亦应通於在家菩萨的,就是对於在家苦萨,亦当供给一切所需。 设“若有檀越来请众憎,客僧”同样“有”其“利养的一“分”。檀是印度话,中国译为施;越是超越的意思。不论什么人,如能真诚的行施,解决他人的困难,自己也就可以超越贫穷的苦海。客僧,是指没有固定的施主而为十方外来的一切行脚僧,其间不简大乘菩萨僧及小乘声闻僧。所谓有利养分,是说檀越所施,不论是衣是食,不论其他什么东西,不论普请诸僧,不论限请一部分僧,其体通於十方凡圣,不问谁是宾谁是主,一切是平等的,所以客僧自亦有其利养分。信施既然该於十方,众僧亦当水乳交融,普遍的接受其供养。设若施主不能普请一切僧人或只限请五人,或只限请十人,或只限请三十人,或只限请五十人,佛则令僧依次受请,所以现在分为“僧坊主”的 应”体佛陀的慈意, “次第差客僧受请”,不得 於中拣选客旧 亦不得随自己的好恶,自己喜欢的僧 人,就差遣他去受请供养,自已所不喜欢的僧人,就不差遣去受请供养。请试想一想:自己没有财物,尚且卖身割肉,予以恭敬供养,现在檀越请斋,反而不次第遣客僧去受请的道理?无论如何是讲不过去的。 451
 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15:47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因“而先住僧”,如果私心自用,“独受”越之“请”,“而不差”遣“客僧”去受请“者”,那你这个“僧坊主”,就要“得无量罪’、为什么说得这样严重据五百问说:“众僧食已分尽,食他分一饱者,犯波罗夷,不饱犯堕”。本此、梵网经初津说:“旧众所受饮食,口口招愆,所得财物,计钱成罪,众人之过,皆端於主,故曰得无量罪”。还可这样说:“独受,出发於贪心;不差,出发於瞋心;若贪若瞋,都有痴与之相应。如是三毒滋盛,无量无边罪业,当然由此而生。所以为众主的,接受信施之请,必须依於如来僧次之教,否则,违教之过不浅! 关於次第差赴受请,依於律制是这样的:按照上 座比丘的次第,一个一个的遣赴受请。假定昨天是差某某上座应某某施主的恭请,今天则应轮次的续差另上座去应施主供养,绝对不可越其次第的将后面的提到前面来去受请。假定知道依於僧次,的确已临某僧受请,为僧坊主的不差遣他去受请,那所犯的当然只是轻垢。设若到了临差遣时,心疑界外或有僧来,而所来的这个僧人,恰好又是应差这个僧人的上座,当然就要让这位新来的上座去赴请,可见的确已经临到的某个僧人,并没有他的专分权。在这样的情况下,但犯不差所得的轻垢罪,可说是极微的。但若知道界外并没有新的僧来,而所已应差的亦已差竟,现在应差的确临到那个僧人,你做僧坊主的,故意不差他去,另差其他的僧去,是就不合佛陀依次差僧的言教。如是为众之主的菩萨比丘,但知有食而不知依於452
 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15:49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次第差赴:下不合人情,愚痴无智慧,所以与“畜生无异”。因为高生但念水草,不知什么先后次第。中无六和敬,与僧礼不合,所以是“非沙门”。因为真正的沙门,决不会受独请的。上乖佛慈意,佛意是重道不重食的,现既不知重於圣道,当然是“非释种姓”。因为他的这种表现,完全与律制相违,而为法门所不收容的。独受供养的先住僧,初对客僧不予迎接供给,有失大士利他之行,次对客僧 不子差遣赴请,则失施主 平等之心。由於如此,所以结为“犯轻垢罪”。不过、檀越如果不是为了斋僧,由於其他的特别因缘,专为恭请旧住僧人,原住僧前往是不犯的或知某个 范主见了就不欢喜,不与同去受请,亦是无所违犯。僧护经中佛对僧护说:过去迎叶佛时,有出家人常住寺中,诸檀越发心送供养来食、理应现前所有出家人,都当受这供养的,可是当时有客僧在,旧住比丘为悭吝心之所驱使,不想分给客比丘受用,要等客比丘出去后,大家才分来吃,那知刚欲分还未来得及分,其中已为虫食变得臭烂,只好捐弃於外,大家都吃不成。以是因缘,命终以后,入地狱中,啖粪食屎,从迦叶佛涅槃以来,一直都在受苦不息!想想看,不与客僧共受供养的过失多大! 此戒,在七众来说,比丘比丘尼,是全犯的;其馀的五众,如未知僧事,则无所违犯;设若有时受差分食,而对众僧表现厚薄有无的偏差现象,是亦犯轻垢罪的。如善生经说“僧中付食,若偏为师选择美好,过分与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此戒,是大小乘共 453
 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15:5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制的,亦即无论大乘菩萨僧,小乘声闻僧,都当共同的遵守! 戊二七受别请戒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别请利养入已,而此利养属十方僧。而别受请,即是取十方僧物入已。及八福田中,请佛圣人,一一师僧父母,病人物,自己用故,犯轻坛罪。前戒是说慢待新来的客僧,此戒是说自己受别请的不当。要知为菩萨的,只要是自己所有的,不论是有价值无价值的,都可无条件的施予别人,怎么可以曲受别请而让利养归於自己?在佛教的僧团中,最要是怎样做到如水乳合,过着和乐融融的生活。佛制团和乐共住,虽曾提出六大纲领,但其中的财利共享亦既经济生活的平等,实为促进和谐的最基本的要素因为世间很多的纠纷,类多由经济不平等而来。佛陀在那时代,就注意到财利的无偏,可谓独具慧眼。所以在僧团中,如果去受别请,佛陀认为绝对要不得,因你肯得受施主的别请,施主就可能会有所偏爱,专门请你一人应供,再也不想供请十方僧。这末一来,不但破坏了如来所制定的僧次受请的法则,且因施主的供施不遍,使施主失去应得的无限之福,同时自己亦得侵夺十方僧供的过失。既破如来的法则,又损自他的利益,怎可接受别请?佛陀深知这个过失的严重,特为僧众制此不受别请戒,益见佛陀的悲心深广 这,佛在比丘应供法行经说:“若我弟子有受别济者,定失一果、二果、三果、四果,不名比丘,是人45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15:5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国王地上行,不得饮国王水,有五百大鬼常遮其前。是比丘七劫不见佛,佛不授手,不得受檀越物,五千大鬼常随其后,言佛法中大贼,比丘不应作”。所以受施主供养,必要按照僧伽次第差遣,因在次第差遣的僧众中,有的是佛示现为僧的,有的是证四道果的圣僧,有的是发了大心的菩萨僧,有的是七贤位上的贤僧,有的当然是一般的凡夫僧。凡圣僧以及大小乘僧,其功德无疑是有大小的。信施供僧,目的是培福,如次第遣僧受供,施主就可从各种不同僧中,得到广大的福德,这对施主是多么的有利?假定仅你一人去受供,而你又是普通凡夫僧,使信施供养不到三乘贤圣僧及佛’所示现的僧,岂不失去施主所欲获得的广大之福?所以为佛弟子,不但不得独受利益,亦不得受别请而利养归己,假定独受别请,不将所得的利养分与众僧,在佛认为这不是释沙门,亦不是佛种子。问题既是这样的严重,不忍佛子落於这样的境地,所以制不受别请。唯菩萨僧有例外者,就是某个信施请我去弘扬戒法,为了戒法的弘扬,受他别请,没有什么不可。或见某个信众必得我,乃能成就所作功德,受他别请,是也没有过失! 佛对大众说:“若”有一个受了菩萨戒的“佛子不论在什么时候,“一切”是都“不得受别请”,以期“利养入”於自“己”。此中所说的一切是总指,谓凡切王臣士庶,在家出家,凡是供养众僧的财物,不论界内界外,都不得自求入己。如以信徒请斋来说,不管信徒是不是专门请你的,你都不得私受人请,而应455
 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16:00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与众同被受请。如果信徒的力量不够,不能同时请青中这么多僧人受供,那就不妨次第受请。关补这、声闻法与菩萨法略为不同:声闻法中的修学行人,有的是奉头陀行的,有的不奉头陀行的,奉头陀行的,绝对不受别请,不奉头陀行的,有时亦可开许。至著法中的大乘行人,不论是奉头陀行,或不奉头陀行,除了应请弘扬戒法,一切时中不受别请。 所谓利养,是指对身心有益的东西,而信众发心供养,其体通於十方,一切僧众有分,所以说“而此利养属十方僧”,既是属十方僧物,“而”你“别受”其请”,无异“即取十方僧物入已”,亦即等於夺取十方僧的财物,使之不得利养。十方僧物。极为珍贵,任何人不得私用,现在你把它夺取过来,作为个人的私自享用,其过失的深重,自不待言,将来所感苦果,更加不堪设想,所以应审慎的不得受别请! 依戒律说,僧得利养,不论所得的是什么,向上应供养自己所尊敬的三宝,处中应奉事对自己有思的父母,向下应施舍值得悲愍的有情,所谓“上供十方佛,中奉诸圣贤,下及六道品,等施无差别”,就是此意。现在如你去受别请,不但是取十方僧物归於自己亦是夺取八福田中物归自享用,这那里像个真正佛子?“八福田中”者:一、“诸佛” “圣人”,三、和尚, 四、阁黎,五、众“僧”,六、“父”,七、“母”,八“病人”。其中,佛为果人,圣为因人,“一一师”是指和尚、阿闭黎、尊证的十师,僧即大众,父母是生身的二亲,病人,总指一切亲怨眷属之中的有病患的人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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