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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有礼缺貌

圆瑛大师《楞严经讲义》第三大科:“妙禅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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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观由执元,诸类不召;于十方界,已获其同,精色不沉,显现幽秘。此则名为,识阴区宇。

1、至此唯一识精元明,无复行阴生灭业因,不再牵引识阴,感召十二类生之业果。故曰
     诸类不召。
2、于此执持十方世界,十二类生之识体,已见有真精妙色,真妄和合之幽秘识阴,不再
      沉隐而得显现。此即‘生灭灭已,寂灭现前。
3、’所谓:‘虽得六销,犹未亡一。’仍为识阴所蔽,精妙未圆,

是则名为,识阴区宇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深达十方,十二种类,受命元由者

至此根尘既销,纲纽自破,则第八识,从此显现

环师谓:受命元由,即是识阴,然亦即是类生别相;所谓各命由绪,显异前之总相而见,故曰深达也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曰:入无所入。  

《正脉》云:亦即渐次中,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之时也。内外湛明:
                     言根尘化为一味,湛明之境。入无所入者:谓初心亡所,故言入流;既尽根尘,
                     更何所入?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人至此,观此受命元由,执此为本元真心,故曰观由执元,遂致识阴终不可破。虽不可破,而行阴已尽,果报不牵,故曰诸类不召,则尽十二类,皆不能牵引受生矣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唯见十方世界,同一识性,同是唯识,一体变现,更无别法之可得,故曰已获其同

此即已得六销,犹未亡一。

精色不沉,发现幽秘:谓识精元明,常得现前,如初见性天,已有精明之色,不复更沉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识阴十种境界之第一:因所因执!

阿难当知:是善男子,穷诸行空,于识还元,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

穷诸行空者
           谓研穷行阴,而至于空,即行阴已尽。
于识还元者:
           指行尽识现,如前云: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习,如波澜灭,化为澄水是也。
           于八识反本还元矣!已灭七识迁流生灭之性,而于识阴,寂灭之性,精妙未圆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指掌疏》云:
       寂即常德,离生死故;
       灭即净德,灭烦恼故;
       精即我德,有真体故;
       妙即乐德,具神用故。
       总为一涅槃,盖必透过识阴,始得圆满也

《宝镜疏》云:
       而于识阴,寂灭之性,虽已现前,但其真精妙明,尚未发光,犹为识阴所覆,未能圆照
       于法界也。
《正脉疏》云:
       所言寂灭者,即圆通中解结,末后之灭结也。
       不带纤毫生灭曰精,惟余一味寂常曰妙,始是纯真性体。
       此而未圆,正明识阴未破,尚为所覆,似一似常未精未妙也。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若于所归,立真常因,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因所因执,娑毗迦罗,所归冥谛,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若于所归:即是能入圆元;由不达即是识阴,遂妄立真常,堪可依住,因即依也,以为极果,生殊胜之解者。
是人则堕因所因执者:本非可依,而谬执能依之心,所依之境,故曰因所因执。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归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种。

识阴十相,此居其首,故名第一。

前能令此身,根隔合开,遂立此识有所得之心;亦与诸类,觉知通吻,遂执此识成所归之果。殊不知,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今以心有所得,果有所归,如人梦见拾得金宝,归于家中,所得所归,皆非真实也。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外道种:

《宝镜疏》云:向者,行尽识现,根隔合开,圆通将近;今立能立所,则违而远矣。
                         向者,于涅槃性天,将大明悟;今则背之,而入生死路矣。
                         向者,觉心欲发,堪为佛子,今则反生外道,断佛种矣,可不悲哉!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识阴十种阴魔境界之第二:能非能执

若于所归,览为自体,尽虚空界,十二类内,所有众生,皆我身中,一类流出。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能非能执,摩醯首罗,现无边身,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1、已将识阴,为所归之果。
2、今仍蹑所归二字,前但执为归托之处,此则览为自体,是其差别也。
3、览为自体者:即忘身观识,久久观成,唯见识体无边,不见有身故,即以识心为自体也;
                          遂谓尽虚空界,十二种类,所有众生,皆我身中,一类流出。
4、生殊胜解者,将必以我为能生彼,而彼非能生我,故曰是人则堕,能非能执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名第二,立能为心,成能事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大慢天,我遍圆种

立能为心,成能事果者:因见识阴,能摄能生,遂立为能为因心,十方众生,皆我流出,遂谓成就能事之果。
违远圆通者:则失因地心;背涅槃城者:则亡果地证也。生大慢天,即大自在天,自计能生一切,起祖先慢,故以大慢为名。
又计自体,周遍虚空,圆含一切;今行人谬计,既同于彼,成彼种类,故曰我遍圆种也。

《正脉》问:此计识为自体,流出一切,何异佛说,万法唯识?答:佛说万法唯识,缘生如幻,生即无生;此计实生,安得一辙?又唯识正明无他心外之法,此计能生他法,宛尔颠倒,何疑之有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识阴是种阴魔境界第三:常非常执!

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即于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无生灭解。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安住沉迷。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常非常执;计自在天,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者:
          此与上科差别也。上科于所归识元,览为自体。此科于所归识元,为我所归依处。
自疑我之身心,从彼流出。不仅彼能生我,即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况空中所有一
          切耶?
即于都起,所宣流地者:
          地即处也,然识阴即为虚空等,所都起处,为身心等,所宣流处也。
作真常身,无生灭解者
          于彼所归识阴,始终不见生灭,故即作真常之身,无有生灭解也。
在生灭中,早计常住者:
          识阴,由真如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名和合识,非是不生不灭,要必破和合识,灭
          相续心,方为常住真心。今识阴未尽,在生灭中,早计常住者,不亦惑乎?此正不了
          真如为不生灭性,亦兼不了识阴犹属微细生灭,故曰既惑不生,犹迷生灭。且真妄双
          迷,安心住着,故曰沉迷。
反生胜解者:是以识阴,而作常住解;我及万物,皆是非常;故曰则堕常非常执。
计自在天,即欲界顶,魔王天。涅槃经迦旃延说:一切众生悉是自在天作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圆种。

立因依心者:计识能生我身心为因,又计是我归依之处为依。
成妄计果者:谓以生灭识阴,作真常身,成就妄计之果。
亡失本修,自与圆通相违远,流入外道,正与涅槃,相反背矣。
此与上科,同一识阴,而所执则异。
前执我圆,能生万物;
此执彼圆,生我身心;故曰倒圆种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种:知无知执

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吒、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温陵曰:所知,即所观识阴也。
              谓识有知,而一切法,由知变起,因计知体,圆遍诸法,遂立异解,谓无情皆有
             知也。  
             十方草木,本属无情,以异解故,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
            草树,互为轮转,无所拣择,有情无情,而遍皆有知也。

《正脉》问:此与佛说,山河化为无上知觉,有何简别?
              答:今详内所明,见、相二分,本惟一心,迷之为二,故妄见无情,不通知觉,
                     大悟复归一心,则通一知觉,更无外物,非谓各各有知,同他心量也。

补充内容 (2016-12-2 10:51):
这段经文,很多同修在讨论无情是否具佛性文中,拿此来否定无情具佛性,说成是外道邪见,《正脉》问答,其实已经很好的解释了这个疑问,有疑问师兄可以多看看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倒知种。

1、是名第四,计圆遍一切有知为因心,成虚无谬误之果,则违远圆通之因地心,迷背涅槃之果地觉,
2、生倒知种;以无情无知为有知,谓倒知种。
3、问:世有依草附木,以显灵异,讵非有知耶?
     答:是能依能附之精灵有知,非彼无情之草木有知也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识阴是种阴魔境界第五:生无生执

若于圆融,根互用中,已得随顺,便于圆化,一切发生,求火光明,乐水清净,爱风周流,观尘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尘,发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则堕,生无生执。诸迦叶波。并婆罗门,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1、于此,圆融化理,妄生计度,一切诸法,莫不由此四大发生。
     于是求火之光明,乐水之清净,爱风之周流,观尘之成就,尘即地大,以地大能成就
     诸事故。各各崇事:崇即尊崇,事即供事,或尊供于火,或尊供于水等,各随所见,而
     偏执也。
2、为欲增进其圆化之妙,以此群尘,发作本因者,群尘即指四大,如前云:四大和合,
      发明世间,种种诸相,以此为发生造作本因。
3、一切所作,皆属无常,惟此常住,故立常住解,以为常司造化之真宰也。

并谬计能生圣果,一切圣凡因果,莫不由之而生;实则不能生,故曰生无生执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名第五,计着崇事,迷心从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颠化种。

《正脉》云:

计着:邪惑也。
崇事:邪业也。
迷心者:迷己一真灵觉之心;
从物者:从四大无知之物。
妄求因者:非因计因也;
妄冀果者:非果望果也。  

认无情之物为真因,故曰违远圆通;将有漏之果为实证,故曰背涅槃城。
生颠化种者:谓生颠倒化理之种类,
佛说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是心为能造,而一切为所造,此是生物之正理。

今既颠倒化理,故堕外道种类
发表于 2016-12-2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自在文明请香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若于圆明,计明中虚,非灭群化,以永灭依,为所归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归无归执,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

1、识阴,圆遍湛明,犹如止水。,而不知仍是罔象,虚无妄想,即便计此,圆明中虚无体性,为究竟地。
2、非灭群化者:非即毁也,要毁灭群尘所化,一切身土,即欲灰身灭土,纤尘不立。
3、以永灭依,为所归依者:以永灭群化所依之空,为所归之处,常处虚空,永为依托,更
    不前进。岂知乃是虚无不实之境,非是实有可归之处也。

以此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归无归执,以此为托之处,实无可归托也。

补充内容 (2016-12-2 11:02):
识阴十种第六:归无归执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名第六,圆虚无心,成空亡果,违远圆通,背涅槃城,生断灭种。

于圆明中,以虚无之心为因,成就空亡之果,谓纵使修到非非想天,八万劫终是落空亡。违远圆通,以不生不灭为因地心;背涅槃城,以不生不灭为果地觉也。现在既以断灭居心,将来必堕断灭之种。

《正脉》问:此与后二何别?答:弃有取空,见解志愿皆同,但先心各别,此凡外种伏惑取空,彼圣性种断惑取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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