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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演程居士

[戒律] 佛说梵网经菩萨戒本讲记---演培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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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8 18:1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教人发菩提心趣向佛道,固然是件重要事情,教人对法予以高度敬重,同样是很重要事情。要知法是佛陀辛勤所证得的,定要对法有所尊重,才不致於对法轻慢,慢法的过失是很重大的。但是一般众生,不知法的尊重,你做菩萨的,要为他说明,使他了解法的希有难得,对法加以尊重,就可种下善根。但要众生敬法首要自己敬法,作为众生的榜样,如自己不敬法,任你怎样对众生说法的贵重,众生亦不致於如你所说的敬重,况且自己敬法,是随顺佛陀的教命,应该如此的 此戒七众同学,因为沙弥亦许登高座的。经中所以唯说比丘,是因在家为师范的义少,而七众又是以比丘为主导的。在家虽不为法主,但止说一句一偈,亦应如法,如不如法,同样是犯。大小俱制。若听法者的病重,或王力自在,不如法说,就又不犯。 佛告大众说:“若”做一个受了菩萨戒的“佛子”理“常应教化,起大悲心”。依教行化,使令众生迈向断惑证真的理趣,因是菩萨所应有的行为,但若悲心没有生起,化他之行就难进行,所以能不能常行教化,全看悲心的策动力如何。以悲心而行悲事,目的既在利生,理宜严敬生善,不应轻薄起非。所以“若入”一般修施的“檀越”家,或入公卿高贵士宦的“贵人家”,或入於‘一切”庶民群“众”之“中”,以大悲心为在家众说法,当然是好的,但说法时,要如法说,不得不如法说。假定不如法说,不但听者会得慢法的罪,就是说者亦得慢法的罪;假定如法而说,不但听者会得到很大的敬法利益。就是说者亦同样的得到敬法利益。567
 楼主| 发表于 2020-8-8 18:20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法的礼仪应当怎样?“不得立为白衣说法,应在白衣众前,高座上坐”。自己站在那儿,白衣坐在那儿,为他说法是不可以的,这不是自己的高傲,而是对法的尊重。白衣,是指一般俗人,因为俗人好穿素服,所以得白衣名。要在白衣众的前面,不得在白衣众的后面。应坐在高座上说法,不得坐在卑下的座位说法。设若暂时开示三五句,说者与听者都站在那儿,是又无过的,因为说几句后,各自立即分手。 本经只是就坐明说法仪,但准戒律所说“人卧己坐不得为说;人在座己在非应,人在高座已在下应,人在前行己在后行,人在高经行处,已在下经行处,人在道己在非道,皆不得为说”。还有以衣缠头、覆头、裹头、义腰、著革履、未履、騎乘、持杖、持剑、持矛、持刀、持盖等,皆不得为说。这都是尊法应有的礼仪、绝对不是自为高慢之相,我们务必要分清楚!依僧祇律说;比丘若为塔事僧事,到国王或地主那里去接洽什么时,若国王或地主对比丘说:请你为我们说点佛法!他们虽坐在那里,不得教他们站起来听;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如果当时旁边有人站在那里,你心里可作这样想,我是为站着的人说的,王等虽也听到,比丘是无罪的。又若比丘患有眼病,前有人捉杖牵住比丘,为说佛法亦无有罪。又比丘在怖畏危险的道路上走,持有刀杖的防卫人说,请尊者为我说法,如是说法亦无罪的。 至於“法师比丘,不得”在“地”下“立,为”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四众”及未受戒的“白568
 楼主| 发表于 2020-8-8 18:2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衣说法”,如果地立说法是不合法的。然则应当怎样?“若说法时”,说法的“法师”要坐在“高座”上,座前当以“香花供养”,以表请法的至诚,法师乃可代佛应机说法。“四众听者”。各各其类,次第“下坐”,因为受法的人,应当是这样的。法师高座,是显说者应当如法;听者下坐,是示听者应当如法。 “如孝顺父母”,因为法是法身父母,所以听者敬重於师,犹如孝顺父母一样,不敢稍有一点怠慢“敬顺师教,是说法是诸佛的教门,开示悟入佛之知见,定要由於师,所以对师应当敬顺无违,不得有任何的违逆。”“如事火婆罗门”,是举例。经说:“有知法者若老若少,皆应供养,如事火婆罗门”。相传世界劫初的时候,忉利天子从天来下,观阎浮提的园林流泉等。砚了以后又到天上去,身上光明如火一样,林中外道远远的看到,以为世人供养了火,就可上生天堂,於是他们每天於日将欲没时,就在夜间大然火聚,向他跪拜,尽诚致敬,而礼事之,现在举这为喻,意在敬顺师长,应如事火婆罗门敬火那样的至诚真切。摄论说:“若人戒足虽贏劣,而能说法利多人,如佛世尊应供养,受彼所说相似故”。如孝顺父母,是尊重其人;如事火婆罗门,是尊重其法。 “其说法者,若”乖说法之仪而作不如法说”,就要为你结成“犯轻垢罪”。要知大十施法,不是寻常的事。果能对法尊敬,说听两皆有利,功德不可思议。569
 楼主| 发表于 2020-8-8 18:24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戊四七非法制限戒 若佛子皆已信心受佛戒者,若国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自情高贵,破灭佛法戒律。明作制法,制我四部弟子,不听出家行道,亦复不听造立形像、佛塔、经律。立统官制众,使安籍记僧。菩萨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广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而菩萨正应受一切人供养,而反为官走使,非法非律。若国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室之罪!若故作破法者,犯轻垢罪。 说法不合乎礼仪,是即显示对法没有敬重,自不是佛子所应有的行为;恃自成势破灭佛法,是即显示对於三宝没有尊重,其过失自是很大的。当知做个菩萨、不论在怎样的情形下,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都应护持三宝,使三宝永恒的住在世间福利群生,怎可反而仗恃自己的权势,做出损坏正法的行为。具有权势的,当是有力的人,亲受佛陀的付嘱,而且已经禀受金刚光明宝戒,自是三宝弟子,三宝弟子不护持宝,反而恃势立制,不但有违佛陀的付嘱,亦乖自己受戒的本心、既使慧日潜隐,法舟没沉,以致苍生眼灭,想想这个过失多大?违佛立制是破法的因,所以佛特立这条戒,制止今断,华严说“不非先制,不更造立”,就是此意 佛告大众说:“若”做一个受了菩萨戒的“佛子”最初必然“皆”是“以信心”而“受”佛正“戒”的,亦即是以信心为受戒之因,假定没有信心,绝对不肯受戒。既然如此,就当始终如一的不违初念!设“若”以信心受佛戒的“国王、太子、百万、四部弟子”570
 楼主| 发表于 2020-8-9 16:43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自恃”自己的身份高贵”,竟然一变受戒初 生起“破灭佛法戒律”的 恶念,彰“明”昭“著的胆敢另外制出一套“法”律来破灭三宝,想想这是多么的罪大恶极?四部众的自身,本无力量可以制法的,但他们趋炎附势,仗藉国王、太子、百官的力量,作威作福的、亦作破法事。 受了佛戒的这七类人,所以会做出破灭法律的事 因他们虽然受了我,但贡高我慢的心未除,见 到出家人高高的坐在上座,很有点放不下,於是就动起破法的念头。二因师友见到他们有不如法的地方,特别替他们指出来,告诉他们这要不得,他们心想我是有地位的人,你出家人指责我的过错,怎能使我心服接受?为了掩盖自己的过错,於是就动起破法的念头。三因最初的信心虽是纯洁的,亦能将个己的身心沐浴在佛法中,可是到了后来,见有坏法的不肖之流,以为佛教徒不过如此,於是就对三宝退失信敬之心而动起了破法的意念。是以对於具有权势的人,总得设法引导他走上佛法的正路,好让他护持如来正法。破灭佛法所制定的特别条例,就是“制我”居士 居士归、童男、童女的“四部弟子,不 听”他们“出 家行道”,“亦复不听造立形像佛塔”,更复不听书写“经律”。不许世人出家,僧宝就要灭绝,是为破坏僧宝;不许造立佛陀的形像,佛宝就要灭绝,是为破坏佛宝;不许书写或印行经典,法宝就是灭绝,为破坏法宝。如是宝皆被消灭,人天既失去良福田,世间亦变成大黑暗,人类就要成为罪恶的天下,这是多么的可怕!571
 楼主| 发表于 2020-8-9 16:47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进一步的控制僧众,於是“立统官制众,使安籍记僧”。谓既不许增加新的出家众,对于原有的出家众,又复别立统属,禁止出家人的各种活动,并且安设簿书、记僧名字,使多寡有一定的数目,不得任意的或增或减。如有什么服役的事,照样的征调去做,与一般老百姓一样。像现在的僧人服兵役,参加义务劳动等,完全与国民没有差别。对於出家的僧众,既然这样的予以限制,还谈什么对三宝的尊敬?宝积经卷四说:“为子出家,父母障止,即其父母,乃感七世贫穷之报”。障子出家尚且得这样的果报,何况破灭三宝的报应?其罪苦当更不可限量! 付法藏经说:阇夜多尊者,到城里去乞食,见到只飞鸟,忽然笑了起来。弟子问他为什么这样的微笑?尊者回答说:过去劫中,有个时候,我要出家,可是父母不肯听许,并强为我娶妻,后来生了一个儿子到小孩六岁时,我又要去出家,父母仍不愿意,教我的小儿抱住我的脚,并且哭哭啼啼的说:父亲如果舍我而去出家,我将依靠那个来养活?如父必欲出家,可先杀掉了我,然后可自由去。由於这个小儿,使我未得如愿出家,从是九十一劫,流转六道之中,未曾得见其子。今以我的道眼,观见该只小鸟,就是我的前子,可怜他愚痴,一直处在生死,所以觉得好笑!从这事实中,证知障人出家,罪报必在恶道,未来得生人中,一定也是无目的。所以有智慧的人,见到有人发心出家,应该方便成就,不得加以留难。 老女人经亦说佛住世时,有个贫穷的老女人,听572
 楼主| 发表于 2020-8-9 16:5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佛说法以后,忽然心开意解,这当然是很难得的!阿难於是问佛:这老女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智慧!佛回答说:你不要把她看成是个普通的女人,而是我前世发心学道时的母亲。既然如此,是母为什么贫穷到这样?阿难再问。佛回答说:过去拘留孙佛的时代,我想做沙门时,是母对我慈爱不舍,不肯让我去出家,我就愁闷的一日不食。以是因缘,此母感得五百世的贫穷。到了这个生命结束,就会生到弥陀佛国。根据经中所说,可知子障父母,父母障子出家,尚且感得苦报如是,何况夫妻、兄弟、朋友间的互相障碍?其罪当然更重。所以以信心受佛戒的人,应当时刻的自慎自重,不得不听人们的出家! 仁王般若经有这样的说:“佛告波斯匿王:吾灭度后,正法欲灭,此经三宝,付诸国王,建立守护。大王当知:后五浊世,国王、王子、大臣、自恃高贵,破灭吾教横作制法,不依化教,制我弟子,不听出家,造佛塔寺,经像,立统官制,安籍记录僧事。比丘地立,白衣高座”。经中所说的这段话,与现在所制的这条戒,可说全同。 对於出家僧宝既没有尊敬心,对於修道的“菩萨比丘”,自亦不会恭敬尊重。殊不知佛法的弘扬世间众生的慧命不致断绝,完全是靠自利利他的菩萨,应当予以尊重,敬以高座才对,而反令之“地立”,岂是尊敬之道?“白衣”原是未受戒人,要向菩萨求解脱道理当敬事尊重三宝,宜於在“地”上站“立”,现在不如此,反而傲然的“高座”,那里像个求法的行者?此诚所谓“广行非法”,使诸菩萨比丘,“不但如兵奴”的 573
 楼主| 发表于 2020-8-9 16:55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主”,就是僧为权势所制一味的受到凌辱,真是佛法尊严全无! 然“而菩萨”游化人间,照理“应”该“受”到“切人供养”才对,怎可“反而为官走使”?如经“非法”而制,“非律”而限,那里是佛灵山付嘱的本意?世间权贵的人,如此对待僧人,当然是非法的,但僧人本身应挺起脊骨,不要去做官家的走使。生命是可牺牲的,受辱是绝对不可,只要正法流行世间,自己死去亦无所谓,如果法门被坏,自己纵然苟生,又有什么意义? 戒经义疏发隐卷五说:“惜乎末世少见为王官者入僧寺故造僧籍,多见为僧尼者置民产自入民籍耳,悲哉!至於地立走使亦僧之过,非王官过也。翘首而高参鸟窠,泥涂迥绝;三诏而不回信祖,趣步无踪。地立走使。非僧自取而何哉”?翘首高参,是指唐白居易在杭州做太守时,入山敬谒鸟窠禅师的公案。白问禅师什么是佛法的大意?禅师告以“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白说:这是三岁小孩都知道说的,怎可说为佛法大意?禅师回说:“三岁孩童虽道得,八十老翁行不得”。白居易听到这一说,觉得很有道理,乃向禅师作礼而退!三诏不回,是指唐太宗诏请四祖道信的公案。道信四祖是位有道的高僧,贞观癸卯年,太宗响师的道味,欲想亲见信祖的丰釆,下诏迎请师到京城里去,师上表逊谢不去。如是前后三次,终於以病恳辞。由於太宗仰慕心切,再命使臣去迎,并对使者说,如师仍不能来,将他的首级取回,以为这样可逼其来。使到山上,宣示皇上的圣旨,信祖不但没有被吓得跟着跑,而且很574
 楼主| 发表于 2020-8-9 16:57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的引颈就刃。使者看到信祖如此,不敢下手回,去具状以闻。太宗不但不怒,反而更加钦慕,并且赠赐甚厚,以遂他的志愿。可见只要僧徒本身健全,有德有学,只有博得权势者恭敬尊重,那里会得使僧立地走使?所以政府官员,如对僧尼有不好的表现,僧尼首自反省不得全怪政府对於僧尼的歧视!如今很多政府,对於寺僧制定种种特别条例,并不是完全无因的! 发隐接着又说:“问;会昌沙汰,宣和改更,破法之愆,诚不免矣。然或僧尼,背佛违法,暴横无禁,则将任之乎?答:贞观九年诏天下诸州有寺之处各度僧尼,务取德行精明者,其有溺於流俗,或假托鬼神,妄传妖鬼,或谬称医巫,存道求利,或灼钻肤体,骇俗惊愚,或造诣官曹,嘱致赃贿。凡此等类,大亏圣教,朕情在护持,必无宽贷,宜令所司,依附内律,参以金科,明为条制。此则虽有所制,不犯今戒。所以者何?僧尼暴横,灭法之由,司世道者,从而抑之,佛法乃得久存而无弊,是正以安僧,非以病僧也。况诏以内律,金科参用,则非纯任王法也。如文皇者,真可谓得大士之善权,而非凡量可测矣!嗟呼!使为僧者人人奉佛明诲,精心力行,王官岂不加敬?圣天子、贤宰相、文武百执事,必不负灵山之嘱也。唯在吾徒勉之”!云栖大师这番话,是值得我们记取的。 “若国王、百官”,初心既是以“好心受佛戒者”,原来是为求出世道,要想趣向无上菩提,即当体会佛陀的大慈大悲,不要自恃自己的高贵,“莫作是破三宝之罪”;若破三宝,那就同於忤逆,应是重罪,为什么 575
 楼主| 发表于 2020-8-9 16:59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为但犯轻垢?要知这是在家的王臣,不堪接受重罪的处罚,所以不为判重。虽则得罪很轻,但是感得的果报很重,不要以为罪轻就无所谓! 国王长者所以得为国王长者,原是从礼事三室中来,怎可昧於本来之因,不积极的行善而反多方作恶?果然如是,无异是自失将来福慧之因,招感未来的极大苦果。所以“而故作破法者”,为你结成“犯轻垢罪” 此是大小俱制,七众同防的遮罪,由障善法的奉行而制。所不同的,在家二众全犯,出家五众没有自在的权势,设若随力非法制限,亦犯。但若如弥勒过去为国王时,假设非法制限以兴正法,那是不犯的。又若不让恶人出家,不许造像而市卖等,理亦无有毁犯的。 戊四八破法戒 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为名闻利养,於国王、百官前,说佛戒者,横与比丘、比丘尼菩萨戒弟子作系缚事,如狱囚法,如兵奴之法。如师子身中虫,自食师子肉,非馀外虫。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若受佛戒者,应护佛法,如念一子,如事父母不可破坏。而菩萨闻外道恶人,以恶言谤破佛戒之声,如三百矛刺心,千刀万杖,打拍其身,等无有异。宁自入地狱,经於百劫而不一闻恶人以恶言谤破佛戒之声,而况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缘,亦无孝顺之心。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在家菩萨破佛法戒,固是非法而罪恶的;出家菩萨自破法戒,更是罪不可逭的。做菩萨的,理应护持如来正法,为护法城,光大如来的正法,显扬如来的正法,使佛法得以久住世间,以报佛陀的深恩,那才576
 楼主| 发表于 2020-8-9 17:04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个佛法的干城,怎能容许为了个己的利益,毁破自己的同道,损坏如来的正法。当知戒法极为神圣,不是一般俗人所宜闻的,对於戒法的爱护,如同爱护自己的子女一样亲切,如在未信三宝的俗人面前,妄说佛戒的秘要,反为行人的系缚,更起正法的荆棘,致使法毁人坠,内破和合的意义,外绝信乐的利益,那里是大士的护法心及慈悲心? 佛告大众说:“若”做一个受了菩萨戒的“佛子”,最初设“以好心”来“出家”的,本属是难得的,好心是对不好心说的,就是指出家的动机。出家的动机,有的是纯良的,有的是不良的。如为生死而出家,或为利生而出家,就是纯正的动机;若为名闻而出家,或为利养而出家,就是不纯的动机可见出家的动机,是有各式各样的。但是有的最初动机,虽则是很纯洁的,但不能持之以恒,经过一个时期以后,变为贪图名闻 利养,成为名利中人 且“为”了“名闻利养 竟“国王、百官前说佛戒者,横与比丘、比丘尼菩萨戒弟子,作系缚事”,还成什么话说?佛藏经说:“佛告舍利弗:昔迦叶佛预记我言:释迦牟尼佛法中,多受供养故,法当疾灭。舍利弗!我法实以多受供养故,法当疾灭”。本此可知贪名好利的人,来到佛法中出家,由於他的动机不纯,不但不能兴隆佛法,反而会很快的破灭佛法,是以对於来出家的,不得不严格的考核,像现在这滥收徒众,绝对不是佛法的好现象,真心为佛教的,对此应加特别注意!虽说现在僧众日少,住持佛法成为严重问题,但仍宁缺无滥,是为上策!如 577
 楼主| 发表于 2020-8-9 17:0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贪图徒众多,不计佛法的后果,一味的滥收徒众,那你就将成为佛法的罪人! 於国王、百官等前,横与比丘等作系缚事,是说他们实无内在的德行,但在外表上现出极有威仪的样子,以博取国王等的信仰,然后为他们诳说佛戒,张显自己的德行,增长自己的威势,再藉外在的力量,令作世间的治罚,压迫自己的同道,使内众弟子无辜的受罪,所以说为横与。作系缚事,就是祖械枷锁,让其不得自由,“如狱四法”,令不出离。或无礼的轻贱,何责毁辱,使听其命,要你怎样做,就得怎样做,所以说为如“兵奴之法”。这样以种种不正当的手段,对待自己的同道,试问你於心何忍?纵然不怕身后的果服难受,难道现前亦毫无惭愧?“何以贪名利而自败己德?恃王官而丧本良心?依佛法中得利,不念报恩,而反加枉害,破坏法门,正所谓恶魔比丘”。此中所说的国王、百官,是指已受菩萨戒的,在彼前说菩萨戒虽不是不可以,但不得於彼前横作非法治罚,横作非法治罚,是就有违最初的好心出家。 像这样的破佛戒,老实不客气的说:“如师子身中虫,自食师于肉,非馀外虫”。师是兽中之王,没有什么虫子,敢以接近它,去吃它的肉,敢吃师子肉的,惟是师子身中生出来的虫,诸馀外来的虫子,决不敢去吃的。莲华面经说:“佛告阿难:譬如师于命终,若空若地、若水、若陆所有众生,不敢食师子身肉,唯师于自身诸虫,自食师于身上肉”。七梦经亦说:“师子死经多日,众兽犹生怖畏等不敢近,多日之后,身中578
 楼主| 发表于 2020-8-9 17:0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生其虫,食尽师子肉”。这是举喻,下合喻说 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佛子,是指同行同愿的人,彼此有着密切的关系,理应共同的推动佛法及护持佛法,现在不特不如此,反而利用外力自破佛法,可见佛法的毁灭,不是不相关切的天魔外道而是相互有关的佛子自残自毁,所以说为如是佛子自破佛法。莲华面经说:“我之佛法非馀能坏,是我法中诸比丘,破我三大阿僧衹劫积行勤苦所集佛法”。 对这段文,有人这样说:佛出现到这世间来,所有外道悉皆归伏,没有那个敢与佛陀抗衡,如师子的游行无畏,到了那里众兽悉皆潜伏,不敢与师于接触。可是到了佛灭度后,所遗留下来的教法,如师子死后的身体,虽然已过多日的时间,但是众兽仍然有所怖畏的不敢接近。佛的正法於初一千年中,天魔外道无能毁坏,也是如此,及至师子死后多日,自身生出虫来,终於自食师子肉尽。此喻佛法到了千年以后,佛弟子所表现的种种破戒,恶行,使得佛法受到破坏,证知破坏佛法的是佛子不是天魔外道。 自破亦有两种:一是已受佛戒的人,本来应该护法的而不护法,不护法就是破坏佛法,因为佛法没有人护持,就是从人世间消逝!二是僧人受了佛戒,身为国家元首及宰官的,理当予以恭敬供养,现在不但不如此,反而对他加以凌辱,使他不能弘宣正法,正法不弘,佛法怎不消灭?名为破坏佛法。当然、出家僧人,都还没有成贤成圣,有时有些过失,自然是不免的,但佛法有戒律在,可按戒律的治罪法予以惩罚 579
 楼主| 发表于 2020-8-9 17:11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或令按照所犯的过失至诚忏悔,或为他作驱摈羯磨赶出僧团,你这样做,不但没有人说你错,反而认为这是应有的举措,你不这样做,而王法凌辱僧众,不但是破灭佛法,自身又造下极大过失,社会又会发生不应有的紊乱,那又何苦如此? 因此、假“若”真的“受”了“佛”性大“威者”就“应”当诚心诚意的“护”持“佛戒”,其护持的程度,“如”父母思“念一子”那样的真切。做父母的没有不爱念其于,但若是个独生子,那就更为爱念,因这一子,等林是父母的命根,如果失了这子,那就终身无所倚靠。当知佛戒是我们本身一件要紧大事,定要好好的保护,不能让它有破损,设若戒法有破损,佛果菩提就没你份,所以保戒护戒,应如父母思念一子一样的殷切! 又若护佛戒者,应“如”儿女“事”奉“父母”那样的孝顺,事事不敢违逆,处处谨慎小心。当知此佛性戒,是诸佛的父母,亦是自己的父母,所谓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皆从此经出,就是此意。是以对於此戒的奉持,应妇敬事父母那样,不可有丝毫的放逸,以免毁破此佛性戒。念子的爱惜之深,是就显示了慈悲心,事亲的尊敬之至,是就显示了孝顺心。慈孝两全,自然“不可鼓破”所受的性戒。 在此有人问道:如有不可理喻的恶僧,不能严守佛陀的禁戒,亦复冒犯国家的法律,明显的婉言观谏不听,合法的予以默摈不去,然则又将怎样?解答这问题是:不论做什么事,都要善权方便,不可坚执矜一,如果偏执说是护法,终放反而破灭佛法,那就不对。俗说580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16:45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做事一人当”、那个违背了我法,就治罚那一个人、绝对不可国一个人,而将三宝整个毁灭,宁可保全三室的整性、果一个人。经中说是横与比丘等、横之一字明明是无的,怎可妄为治罚?至若真是之人、依法处理,不损及三宝,自是又当别论! “而”做个“善萨”、不说自己不去做破佛法事说是听“闻外道是人”、仅“以”一句“恶言”毁“谤之声”、其内心的感受、“如三百矛刺心,千刀万、打拍其身、等无有异”。子之为物,刺到,上,是限痛的、普通的人、一子刺心、已不堪思,何况三百子刺心?这显示了苦萨畏闻谤法之声到达了极点!千刀万、打拍其身、同样的是痛难思受,这显示了苦闻所感受的息痛、与伤身。所感受的苦痛,是一一样的。不但如此、苦萨宁受这样的痛苦,不忍闻诗玻佛我之声!不但一生是这样的;“宁”可自身“入”於“地狱、经於百劫”、干劫这么大时间,受这样的痛苦,亦不自以为苦,然“而”所“不”愿的就是“一闻恶人以恶言谤破佛之声”!因为刀杖的打拍其身、虽则痛楚万端的不大容易忍受,但所感受苦痛的只我一身,可是谤破佛戒、即是毁灭如来的正法,破坏佛陀的法身,使得无量无数的众生,失去对佛法的信心,沉沦於坐死苦海中,不能获得生死解脱,其内心的痛楚,怎不超过子刺杖打?闻谤尚且如此,“而况自破佛”? 大集经说:“佛言:若有众生为我出家,剃须发著袈,设不持,彼等悉已为涅印所印。若有以 581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16:4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而作恼乱,骂辱毁訾,以手刀杖,打缚斫截,若夺衣钵及种种资生具者,是人则坏三世诸佛真实报身则挑一切人天眼目。时大梵天王白佛言:若为佛出家,剃须发,著袈裟,不受戒,受已毁犯,其国王与作恼乱,骂辱打缚者、得几许罪?佛言:大梵!我今为汝,且略说之:若有人於万亿佛所,出其身血,於意云何?是人得罪宁为多不?梵天白言:若人但出一佛身血得无间罪,尚多无量不可算数,堕於阿鼻大地狱中,何况具出万亿诸佛身血?终无有能广说彼人罪业果报,惟除如来。佛言:大梵!若有恼乱骂辱打缚剃须发著袈裟片,不受戒,受而犯者,得罪多於彼。何以故?是人虽犯能为诸人天示涅槃道,是人已於三宝中心得敬信胜於一切九十五种外道,其人必速能入涅槃,胜於一切在家众人,唯除在家得忍者,是故人天应当供养,何况具能持戒三业相应者。其有玉臣见有於佛法中出家者作大罪业,但摈出国不得鞭打,何况鞭打出家具持戒者”。是以为国家的负责人,不得不对出家人敬重 十轮经说“佛言:若有破戒比丘如败脓血,退失堕落圣道果证,为诸烦恼结使所坏,犹能开示一切天龙人非人等,无量功德珍宝伏藏。是以出家若持戒或破戒,我悉不听国王、大臣、宰官谪罚、系闭、鞭杖乃至断命,况复馀轻犯小威仪。破戒比丘,虽是死人有其戒势力,犹如牛黄、是牛虽死,人故取之,亦如麝香,死后有用,能大利益一切众生。恶行比丘虽犯禁戒,其戒势力,犹能利益无量人天。譬如烧香,香体虽坏,熏他令香。破戒比丘亦复如是,自堕恶道,能582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16:5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令众生增长善根。以是因缘,一切白衣,不应侵毁,轻蔑破戒比丘,皆当尊重守护”。 经中所以说毁犯禁戒,犹能为诸人天示涅架道,原因是犯戒人,不是有意要犯戒的,而是为烦恼所逼妇此的。虽则他已破戒,但木毁弃正见,所以於说法时,时怀惭愧之心,并不认为自己的破戒是对,因而对於宝的信敬,不但没有减退,反而更为虔敬。璎珞经说:“舍戒不舍大愿,破戒不破正见,斯人终得还复清净”!破了戒的人,如对三宝不再尊敬,对於因果不再深信,又没有惭愧心生起,像这样的邪见之人,是就真的不可救药! 为佛弟子,不可将出家的僧事,随便的向在俗人说,如随便的向俗人说,无异是“教人”对佛法失去信心,兴起“破法因缘”,忤逆三宝,“亦”即是“无孝顺之心”。是以佛子灭佛子,既不是以求出离生死的好心来出家,亦不是受佛戒者所当为。设“若”为了贪名贪利,“故作”毁辱僧伽的事,或教有势力的人广作破法罪业因緣,就要为你结成“犯轻垢罪”! 这戒具有住遮二业。因为毁辱法门,过失是很重的。七众当中,出家五众同犯,在家二众,假定治罚佛的弟子,是属前戒兼制,过失是很大的。大小俱制,不得有所例外。不过在恶浊世中,如果为了护持正法,比直是可藉重国家的力量,以兵杖自卫,但不得非法治罚他人,大涅槃经对这说得非常详细,可以参阅。如以三聚摄归是这样的应护佛法是摄律仪戒;如事父母是摄善法戒;如念一子是摄众生戒。守持此戒,三聚净戒全 583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16:55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具,违犯此戒,三聚净戒全毁,为佛子者,岂可忽视?如是丸戒应当学,敬心奉持。 这是对上九戒的总略结劝,谓对“如是”所说的九戒,应当”如法修“学”,时刻“敬心奉持”讲到这里,四十八轻戒,已全部讲完。 丁三总结轻戒 诸佛子!是四十八轻戒,汝等受持。过去诸菩萨己诵,未来诸菩萨当诵,现在诸菩萨今诵。 四十八轻戒,讲完了以后,现再来一总结。佛叫声“诸佛子”说:如“是”像上所说的“四十八轻戒,汝等”应当好好的领纳於心,严格“受持”,切勿稍有一点怠忽,以致违犯了轻戒。要知这四十八轻戒,不但我现在劝你们新学菩萨持诵,而“过去”的“诸菩萨已诵”这四十八轻戒,“未来”的“诸菩萨当诵”这四十八轻戒,“现在”的“诸菩萨今诵”这四十八轻戒。如来大慈,为使我们的如法受持,不惜无厌无倦的谆谆教诫我们,我们不但要把佛陀的教诫铭记於心无时或忘,就是粉身碎骨的要想报答佛陀的宏恩,亦是报答不了。 甲三结劝流通 乙-劝众奉行 丙—举所诵法 诸佛子听:十重四十八轻戒,三世诸佛已诵、当诵584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16:5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今诵,我亦如是诵 汝“诸佛子听”我所说的“十重四十八轻”的五十八“戒”,是诸佛的本源心地,是“三世诸佛”展转传诵而来,亦是菩萨众生得以成佛的根本,所以过去诸佛“已”经“诵”此十重四十八轻戒,未来诸佛“当诵”此十重四十八轻戒,现在诸佛“今诵”此十重四十八轻我,“我今”自“亦”随於诸佛“如是”而 诵 比十重四十八轻戒 丙二嘱流通人 汝等一切大众,若国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萨戒者,应受持、读诵、解说、书写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一切众生,化化不绝。 由於三世诸佛都诵此戒,是故“汝等一切大众”,不管是“国王”,不管是“王子”,不管是“百官”,不管是“比丘”,不管是“比丘尼”,不管是“信男”,不管是“信女”,既皆“受持菩萨戒者”,悉“应受持、读诵、解说”其义,“书写”此本“佛性常住戒卷”,令其“流通三世”,使诸“一切众生”展转流布,“化化不绝”,以续如来的慧命,为当前最急的要务!此戒名为佛性常住戒者,因为这是舍那心地,不变不易之戒,不受则已,一受直至成佛,是都不离心转的,与声闻的尽形寿戒,是有着很大不同的,所以称为佛性常住戒。 丙三明流通益 得见千佛,佛佛授手,世世不堕恶道八难,常生人道 585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17:00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展转流布、化化不绝,对於众生,究有何益,这天中 是这几句话中所要显示的。第一可以“得见千佛,佛佛授手”。佛是不容易见的,主要在这世间,常没有佛出现、或是佛出现了,我们又不在这世间。现在由於受持读诵此戒的功德,不但可以见到一佛,而且可以见到千佛如是所见的千佛,不是在三世中,而是在世中,不但可以见到千佛,而且获得佛佛授手,因为持此佛性妙戒清净,当来就可与卢舍那佛於千华台上,并肩把手,则见千释迎、千百亿释迎,如在目前一样。第二得以“世世不堕恶道八难”,就是受持此戒,能止身口意的三业之非,所以不会堕入三恶道及八难之中,是为此戒离苦的功能。第三得以“常生人道天中”,就是受持此戒,能够出生一切的善法,所以得在人天道中来来往往,享受人间天上的快乐,是为此戒得乐的利益。 丙四重劝奉行 我今在此树下,略开七佛法戒,汝等大众,当一心学波罗提木叉,欢喜奉行。如无相天王品劝学中, 广明。 受持佛性常住妙戒、既有这样大的利益,所以释迎如来,“今”特“在此”菩提“树下”,示现成道示转法轮,初结波罗提木叉,十重四十八轻戒,乃是“略开”过去“七佛”所说一切众生修因证果的心地“法戒”。略开是对广显说的,因为心地戒法,是无尽藏戒那里只是十重四十八轻?现在所以说为十重四十八轻,不过如毛头许的略示而已。因此、“汝等大众”,应“当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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