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 要 旨
一 应了知者三事
此菩萨戒法有先应了知之三义:第一应了知者,受菩萨戒、学菩萨法,以先发大悲菩提心为体;若未发起大悲菩提心者,则非菩萨,不应学受菩萨戒法。 故受戒时,师应问曰:已发菩提心否?是菩萨否?其时之求戒者,当毅然答曰:已发,是菩萨,方能得戒。然小乘亦有智果,故了生死之智可通大小,若无大悲心为根本,则不能起取大菩提之意,故不得菩萨戒也。且若不发大悲心者,亦用不着来求学菩萨戒。 经云:菩萨以菩提心为因,大悲为根本,方便为究竟。 故大乘菩萨心,为大悲菩提心,求菩萨戒,必须先发此心。
第二应了知者,
受学此菩萨戒法,须以智慧为先导,故应先依菩萨藏之经论有深切研究,得到圆满透彻之正解时,方有正见正知。其正知见既已成就,即以之为先导,方可行持菩萨戒法。 因此,菩萨戒为入俗利生之事,不易行持。持此戒者,常于心地上观照所作之业,犯与不犯,须有确切之审度与标准;若无最高智慧以为审度标准,则虽已犯而不自知,便亦不能忏悔以求清净,则即无由学持此菩萨戒。
若梵网经所说之戒,其作与不作,皆为刻板之规定,故犹易持。 而此戒法,则在同一事上,有犯不犯、或染不染,在纤微间,甚难决也。 故须有智慧为先导,方能受学。
第三应了知者,
在此菩萨戒法中,皆为摄善法戒及饶益有情戒,故应以七众戒为律仪戒,而善法戒与饶益有情戒又以律仪戒为所依。 故欲学此菩萨戒者,应先受七众戒以为菩萨戒中之律仪戒,则于三聚净戒方得圆满。如优婆塞受菩萨戒为菩萨优婆塞,乃至比丘受菩萨戒为菩萨比丘等。 依瑜伽论所明,若失于律仪戒,则失余一切戒,故若不从僧受三皈及七众戒,即不能受此菩萨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