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本妙觉元,非和合与不和合,密示万法一体之旨,大科克就根性,直指真心已竟---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圆瑛大师 2015-06-11 10:31:25| 分类: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字号 [url=]订阅[/url]
下载LOFTER客户端
未二 别为破斥 分二 申初 破非和 二 破非合 今初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吾复问汝: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 此正破非和,以显非不和也。非和者两物异体,各不相入之谓也。佛言:汝今又言此妙觉元,非和合者,吾复问汝,此妙见精,非和合者,应如砖石并砌,彼此各不相入,为与明、暗、通、塞,四法之中,与何法非和耶?此中见精称妙者,亦二妄已剖故也。 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汝且谛观: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在见在明,自何为畔? 此但约明破。若见非与明和,如砖、石并砌,体不相入,则见之与明,必有边际界畔,此是必然之理。汝且现今谛实观察,何处是明相?何处是见精?在见精与明相二者之间,自何处为界畔耶?此先与索畔。 阿难!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 此蹑成破意。谓言纵有边畔,亦如砖石之不相入。际者界限也。承上见精、明相,各有界限,见中无明,明中无见。若明相界限中间,必无见者,则彼此不相及,自然不知明相所在之处;处尚不知,边畔从何分别?畔既不分,则非和之义不成矣!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破一,自可例余。初破非和竟。 申二 破非合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合?为非暗合?为非通合?为非塞合? 此破合可知。 若非明合,则见与明,性、相乖角,如耳与明,了不相触。 首句牒定。若见不与明合者,则见与明,一属性,一属相,彼此乖违角立,各不相顺。此据理论,下以喻明。既然非合,应如耳根之与明相,了无关系,不相触合;触即合也。 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此承上既不相合,纵见之亦不能见,见且不见,自然不知明相所在;如耳听明,听且不能听,岂知所在耶?知既不知,云何甄别明白,合与非合之理?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例破,可知。后无结文者,因此科但释前超情科中余情,故不另结。文自阿难妄识破后,求示寂常妙明真心,而如来指与根中见性,十番极显其真,二见复剖其妄,克就当人分上,最亲切处,分明指出,会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妄不离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此中复明,本妙觉元,非和合与不和合,密示万法一体之旨,大科克就根性,直指真心已竟。自此以前但显理究竟坚固,若不知所指之心,不独近具根中,实则量周法界,则何以明事究竟坚固耶?故下会通四科,全事即理,圆彰七大,全相皆性,极于三如来藏,圆融无碍;说奢摩他,令悟一切事相,无非理性,乃统世界、身、心,为一定体。自此见性,转名如来藏性,以能遍为诸法实体,乃对万法而立名也。初克就根性直指真心竟。 楞严经讲义第五卷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