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瑜伽戒本中,亦谈到不施法财的无过:一就乞财来说,向你有所要求的人,不是善良的人物,而是危险的人物,你不给他是不犯过的;二就乞法来说:如来求法的人,是为侦察伺求佛法的过失短处,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的。或是来求法的人,以不合威仪的态度而听法,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的。或者来求法的人,是属钝根的众生,而所问的是甚深**,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如果对他说接受不了)的。或者来求法的人,由于根机的下劣,你对他说了高深的佛法,不特不能接受,反而生起邪见,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的。或者来求的人,求得佛法后,会立刻的去说给那些不正当的恶人听,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的。 此戒同样具有三聚净戒:自他不悭,无恶不断,是摄律仪戒;一切给与,无善不修,是摄善法戒;如是断恶修善,随人所须施舍,所谓无生不度,是饶益有情戒。不论是财是法,只要自己具有,都应施舍众生,假定不这样的话,将来要报堕三途。转生到人中来,如果你是悭财的,那就生生世世的感受贫穷的余报;如果你是悭法的,那就生生世世的感受曼钝的余报。善生经说:“若有于财、法、食生悭,当知是人于无量世得痴贫报。”【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瞋因、瞋缘、瞋法、瞋业。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善根无诤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顺心。而反更于一切众生中,乃至于非众生中,以恶口骂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犹不息。前人求悔,善言忏谢,犹瞋不解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现在续讲嗔心不受悔戒。在菩萨的立场说,嗔的过失重于贪,含毒损人,众生会离得你远远的,那里还能摄化众生?所以从利生方面讲,不见有任何一种恶法,超过菩萨的一念嗔心。因这障碍菩萨的忍辱,违害菩萨的大悲。菩萨嗔心一起,忘掉众生痛苦,而且会违害众生,增加众生的痛苦。所以一个真正发心度生的菩萨,应常安住在慈悲心上,可怜众生的无知。 菩萨应以忍辱为怀,众生来恼乱到自己,亦不应该对他生起嗔恚!当知不论是来打自己,骂自己,恐怖自己,系缚自己,都是自己过去罪业的现前,如我现在不忍受这种种打击,只有种下未来的更大苦因。所以每当要发脾气时,即使不为对方设想,亦当要为自己想想;还有,众生之所以对我作种种无理取闹,这不是众生本身的过失,而是烦恼驱使他不得不这样的,在他自己亦是做不得主的。 不说这些小苦,就是地狱大苦,我亦应为他受。对此如不能忍,自己尚且不能调伏,怎能令他舍诸烦恼?且菩萨在秽土中受生,浊恶世界就是有种种不如意事的,如人进入荆棘林中,必然会受到荆棘所刺的,当其时也,只能设法赶快离开荆棘丛林,对棘生嗔是不合道理的。同时还应该想到的,就是众生的生命,念念是都在向死亡谷进军的,一个有智慧的菩萨,怎可忍心对这无常的生命生起嗔恚?所以菩萨行者,对于任何一个来恼害自己的众生,总是从多方面设想,总觉众生是可怜可愍的,总认为众生是值得原谅的,因而能够忍受众生的怨害不起嗔恚。菩萨所实践的六波罗蜜,特别是忍辱波罗蜜,都是众生之所助成的,假定没有众生,六波罗蜜的功德不能圆成。在此秽土之中,谁来恼乱菩萨,成就菩萨忍行,谁就是菩萨的善知识。所以菩萨对于来恼众生,只应感恩,不应嗔恼。 菩萨对于万有诸法的观察,都是从因缘出发的,如果对他嗔恨,亦应对己嗔恨,因有自己的生命体,方成他来杖打于我。法句经说:“知嗔等阳炎,忍亦无所忍”。思益经亦说:“身杖及刀杖,皆从四大起,于地水火风,未曾有损伤,设节节解身,其心常不动。知心不在内,亦复不生外,诸法念念灭,其性常不立。于中无骂辱,亦无有恭敬”。菩萨对于辱骂,增加了自己的忍辱力;菩萨对于恭敬,不把它当著是一回事而忍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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