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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演程居士

[戒律] 梵网经菩萨戒讲义---演培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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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02 编辑

偷盗罪的构成,须具五个条件:一、是有主物:是说这个财物,确实有所属的,不是弃置于地。分为三品:上品物,是指佛物、法物、现前僧物、四方僧物、父母师长等物;借阅他人的经论疏钞等,有意不去还给借者,或是内容有所损坏,不向借者说明,亦不替他补好,是皆犯极重罪!中品物,是指人类及天趣有情所有的财物;下品物,是指鬼神畜生所有的财物。
二、有主想;三、盗心;四、值五钱,相传印度古代一个大钱,相当于我国古代十六个小铜钱;五、举离本处,这是说他人的财物本是放在这里的,盗者去盗取它时,将该财物,移动离开原来的地方。
由于自己的心乱痴狂而不知是别人的东西等,如是取来的东西,是不犯盗戒的。同时,瑜伽论菩萨戒本:“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执为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怜愍心。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逼而夺取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利由此因缘所夺财宝。若僧伽物还复僧伽。窣堵波物还窣堵波。若有情物还复有情。又见众生或园林主。取僧伽物窣堵波物。言是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思择彼恶起怜愍心。勿令因此邪受用业。当受长夜无义无利。随力所能废其所主。菩萨如是虽不与取而无违犯。生多功德。”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03 编辑

【第三淫戒】
“若佛子,自淫,教人淫,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淫。淫因、淫缘、淫法、淫业。乃至畜生女、诸天鬼神女,及非道行淫。而菩萨应生孝顺心,救度一切众生,净法与人。而反更起一切人淫,不择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亲行淫,无慈悲心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现在来讲淫戒,佛法把这叫做不净行,就是以爱欲心染污了自己的内心,名为不净;经中有的地方亦称为非梵行,就是学佛的人,应修清净的妙行,可是现在污秽交媾。一般把这称为生死的正因,轮回的根本。如经中说:“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龙树智度论说:“淫欲虽不恼众生,系缚故为大罪。”所以若男若女,对于淫欲生活,均应有所节制,甚至予以根绝。佛法行者,如能把爱欲对治掉了,其他种种贪爱,自也就可克服。
淫欲的过患有三:一、似乐实苦,已经离欲的人,见到男女的性欲是苦非乐;二、似味实灾,淫欲一事,从佛法的立场看,这是多灾多难很少滋味,不特障碍人们,得不到涅盘的乐,而且正由于此,招受无量痛苦;三、似净实秽,有颂说:“肉身虽不净,似净诳愚夫,乐秽而无厌,似猪乐淤泥。”
如男女同意,得保护人同意,不违反国法,经公认的婚仪而结为夫妇;这种夫妇的正淫,为家庭组成的要素,子孙延续的必要,是正当的。有时,遇到特别的难缘,受到恶人的强逼,身不由己的做了染污行,在这样的情形下行淫:假定根本没有一点爱乐心,自然是无犯的;如其时有了一点爱乐,仍可说是有犯。
淫欲要有各种条件,即因、缘、法、业。淫因,是指初起的一念淫心;淫缘,是说一念淫心生起以后,其心相续不断,于是就对对方加以瞻视追逐,多种助成男女合会,名为淫缘;淫法,是指双方接近以后,彼此抚摸,互相爱怜;淫业,是说由如上的因、缘、法三者结合,成就淫事。
行淫亦具三障:贪淫的一念淫心,是烦恼障;成就淫欲的好事,名为业障;招感轮回的苦果,名为报障。学佛法者,要想不在生死中轮回,断淫该是最要的一著,不然的话,要想超脱轮回,是不能做到的。男女间的正常关系,在于二根的互相结合,其他非道行淫,是都名为邪淫。
淫欲的罪业构成:一、是道,道指大便道、小便道、口道;二、淫心;三、事遂。在熟睡时,或狂乱而坏心,虽曾有过淫事,但亦是不犯的。
在此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提出来加以说明的:就是在睡梦中失精是不是犯戒?大乘说:如于梦中行淫事,有精遗流于外,到了醒寤时,应生猛烈的悔改,严厉的呵责烦恼,为什么自己会这样的错乱颠倒?优婆塞戒经说:“菩萨想女人身上璎珞等,皆波罗夷”。涅盘经说:“虽不交女,壁外遥闻女璎珞声,心生爱著成欲破戒。”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05 编辑

【第四妄语戒】
“若佛子,自妄语,教人妄语,方便妄语。妄语因、妄语缘、妄语法、妄语业。乃至不见言见,见言不见,身心妄语。而菩萨常生正语正见,亦生一切众生正语正见。而反更起一切众生邪语邪见邪业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如何才能真做到不妄语呢?实在来说,要勉力证得无我才能真正不妄语。
为求名闻利养而说妄语是罪恶的,就是口无遮拦的随便乱说亦是要不得的。智度论说:“妄语之人,先自诳身,然后诳人,以实为虚,以虚为实,虚实颠倒,不受善法。譬如覆瓶,水无得入。妄语之人,心无惭愧,闭塞天道,涅盘之门,观知此罪,是故不作。”
经说:过去有位呵多比丘,很能为众说法,但是不幸得很,这位比丘,后来竟然堕入地狱。这是什么道理?佛陀确切地告诉诸比丘说:他的堕地狱,是由经常说妄语的因缘。有人说:“诚意为正心之前提,为修身之基础,为任何宗教所共同要求之条件,亦为修道者所必备之先决条件。”
什么叫做自妄语?就是亲自对人说,我已经得上人法。“自言我得十地、辟支、四果、四向、四禅、四空,成不净观,六通、八解、天来、龙来、修罗鬼神、悉来问答。或言已断结使,或言永离三途,如是等虚而不实,图致名利,名大妄语。”所修所证,都如冷暖自知,所谓“有道无道,自己知道”,不必随便向人说的。
什么叫做教人妄语?这有两种:一是教人对其他的人说,某某人真是了不起,已经得到上人法了;或者教人宣扬自己的美德,或命弟子到处传说我的师父是怎样的了不起,或使朋友相互传言某某是当今唯一大德。
什么叫做方便妄语?就是假种种的巧言,使得对方不得不信受你的话;还有表面是假藉一种言说以赞叹他人,而实内在是秘密的以自美自己。其他,如借鬼神仙乩等,甚或说济公临坛,甚至还有说观音、弥勒临坛的。佛法将这归于方便妄语中。
妄语罪的构成,要具有因、缘、法、业四个条件。妄语因者,是说起心要去诳惑他人,以期取得名利为因;妄语缘者,是说有可欺骗的人;妄语法者,是说于妄语中所运用的各种法;妄语业者,是说如上三事和合,任运而成就妄语者为业。
不特像上面的大妄语不可乱说,“乃至不见言见,见言不见,身心妄语”等的小妄语亦不可说。除这之外,其他的还有不闻言闻,闻言不闻,不觉言觉,觉言不觉,不知言知,知言不知,实有言无,实无言有,乃至法说非法,非法说法等,皆是妄语。

发表于 2014-4-11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06 编辑

身心活动,怎么成为妄语?如问你是不是已经得到某个果位?当时你将头点一点,以示你已得到某个果位;又如问你是不是已经得到身心清净?当时你默然承认。诸如此类,妄语业已经构成。为人做假见证,在佛法的立场说,那是罪大恶极的,有不可饶恕的过失。
正语,是正确的语言,通俗的讲,就是说老实话;正见,就是正确的见解。设若学佛而为自己名闻利养打算,而为自己权力地位设想,是即显示你的知见不正。自己常生正语、正见是自利,令他常生正语、正见是利他,唯有如是自利利他,才能显示出菩萨的风格!
于此妄语戒中,同样具有三聚净戒:身心不妄语,是摄律仪戒;常生正语、正见,是摄善法戒;令众生起正语、正见,是摄众生戒。
妄语成为重罪,要具备五缘:一、是众生:这同样的分为三品,于上品境中,如向父母师僧说妄语;于中品境中,向人天众生说妄语;于下品境中,如向阿修罗鬼神畜生等说妄语。鬼神畜生与人,虽然有所差别,只可说所犯罪有轻有重,不可说完全无犯。二、众生想:这可分为众生想、圣人想、人想的三类。三、欺诳心:这是从希图名利而出发的动机。这又可以分为两种:一叫通心,就是当你说假话去欺诳别人时,不是以某一个人为对象,而是希望每个人都能听到你的假话;二叫隔心,就是当你说假话去欺诳别人时,本来是想欺诳某个人的,结果,某个人没有听到你的假话,另外一个人反而听到了。
四、说重具:这是就身证眼见而言。如说得四果、十地、八定、神通,或说我见天、龙、鬼、神等来,这都叫做重具。如你现在随便的对人说,我已成就不净观,这自然是显示了你有证有得,所以是犯重罪。至说天来、龙来、鬼神等来供养我,世人听说,于是也就争着来供养你,因此你就得重罪。还有对人说起我已做到永离三途,我已断除了各种烦恼,你如对人作这样说,必然是犯重罪。若对人说旋风土鬼,曾经常常来我这里,或对人说我对如来的禁戒,守持得非常清净,或对人说我能善通如来的三藏教典,有关佛法的任何问题,我都能够善为解答。或对人说我能善修禅思,我每天拜佛拜多少,每天念佛念多少,我每天诵经诵多少,我每天持咒持多少,我每天都修密行,以显示你的如法修持,可是说虽这么说,其实并不是那么一回事,都是一些虚而不实的妄言,就犯轻垢罪。
五、前人领解:不论说什么妄语,对方了解,以致受了你的欺骗。你的意思所在,既不曾信服你的话,又未曾受到你的欺骗,那就唯为你结轻垢罪。设或你对他说的假话,当时他的确没有了解,可是当与你分别以后,再去回想你所说的假话,知道你的意思原来如此,那时,同样要为你结成重罪。别人问你是不是得果、得定、得通等,你为名闻利养心之所驱使,不说自己没有得到这些,而向来问的人点一点头,所以为你结成重罪。设或在人问了这个以后,既不点首自肯,亦不出言说非,只是一味的默不作声,轻垢罪还是免不了的。因为你虽没有说什么,但确已显示出不老实的态度。

发表于 2014-4-11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08 编辑

随你说出任何一个一个小妄语,就为你结成一个一个的轻垢罪,而且多少人领解你的妄语,就为你结成多少个轻垢罪。如有五百人领解的,就为你结成五百个轻垢罪,如有一千人领解的,就为你结成一千个轻垢罪。
如一个弘法者,为人讲说怎样证得十地,十地的果位如何,如何修证四果,四果的层次怎样,乃至告诉行者,不净观是怎样修的,四禅定是怎样修的,四空定是怎样修的,但从不说自己证得,是即不犯妄语。或者由于内心狂乱,当时自己做不得主,亦是不犯妄语罪的。大妄语,不但宣之于口是属根本重罪,就是蕴之于心亦属根本重罪。如文殊问经说:“但起一念妄语想,犯波罗夷。”那怕就是在梦中,亦不欲作诳他语。
涅盘经说:“一切众生虽有佛性,要因持戒,然后乃见,因见佛性,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本此可以知道,佛性虽是人人本具的,但无始来为烦恼之所包裹,我们从来没有见到佛性,是则在理体上虽可说是佛,而在实际上还是个苦恼凡夫,要想体见佛性,完成最后佛果,还得修种种的善行,以去对治种种的烦恼,到了烦恼净尽,佛性全体显现,那你才能成就无上菩提。从利生方面说,如果真正是有益于群生的,不妨善巧的权说妄语,如是而说妄语,不特没有过失,并且有多功德。瑜伽菩萨戒本说:“又如菩萨为多有情解脱命难、囹圄缚难、刖手足难、劓鼻、刵耳、剜眼等难,虽诸菩萨为自命难,亦不正知说于妄语,然为救脱彼有情故,知而思择,故说妄语。以要言之,菩萨唯观有情义利,非无义利,自无染心,唯为饶益诸有情故,覆想正知而说异语;说是语时, 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以正报说,妄语之罪,亦是令众生堕入三恶道,以余报说,从三恶道出来,转生到这人间,还有两种不良的后果:一是在这现实人间,多被他人之所诽谤;二是在这现实人间,常为他人之所诳惑。大乘理趣六波罗密经净戒品说:“离虚诳语,亦四种报。”一、一个说真实话的人,诸天都会怜念你,常常的守护者;二、一个说真实话的人,说话能得别人信受。一般人说话要人相信固重要,弘法者说法要人相信,更为重要;三、一个说真实话的人,口中总是常出青莲花香;四、一个说真实话的人,你说什么法,亦会令众生听了,感到无限的欢喜。
I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09 编辑

【第五酤酒戒】
“若佛子,自酤酒,教人酤酒。酤酒因、酤酒缘、酤酒法、酤酒业,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缘。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明达之慧,而反更生一切众生颠倒之心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杀盗淫妄的四重戒,都已在前讲过,现在继续来讲第五酤酒戒。酤是买卖的意思,佛法把酤酒及设烟家等,称为不律仪,如果以此为谋取经济生活的来源,是佛法所不认可的。为什么这么严格?因酒之为物,是无明之药,是失性之丹。
酒为五戒之一,通常把饮酒是看得很重的,为什么本经将酤酒列为重戒,而饮酒反为轻戒?饮酒的过患,只是及于本身,并不损及多人,酿酒卖人,使广大的人群,受到酒毒伤害,甚至败国亡家,丧身失命;不唯如此,有些事情,不论是关乎自己,原是不可公开的,但在你喝醉了酒,忘了应该保密,于是口没遮拦,假定是极机密的事,那你所闯的祸可就大了!不管你是一个怎样重视礼仪的人,一旦喝醉了酒,尊卑老幼分不清楚,甚至于打骂父母,应该尊重长上的,甚至于污辱毁谤。如果你是一个佛教徒,但因饮酒昏醉,早将三宝抛置于脑后,而且简直成为痴狂的人。本来不应该发脾气的,你却无端的大发脾气,本来不应该喜笑的,你却莫名其妙的狂笑,本来不应该悲哭的,你却伤心哭个不停……这么一来,你所应该守护的一切戒品,自然不能如法守持,成为佛法中的犯戒罪人。而且凡是酗酒的人,必然放逸身心,久而久之,体力一天天的衰弱。
自酤酒,就是亲自动手做卖酒的生意;教人酤酒,就是自己开酒店,教人代我去卖酒,令诸买酒的人,伤害自己的身体,丧失自己的慧命,是没有什么两样的。
酤酒重罪的构成,亦同样的具有因、缘、法、业。起初一念酤酒求取利润的心,叫做“酤酒因”;使这念心不断的相续,以助成酤酒的事,叫做“酤酒缘”;于酤酒的过程中,论斤论网,出纳取与,叫做“酤酒法”;完成卖酒的事,叫做“酤酒业”。


发表于 2014-4-11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10 编辑

大庄严论有说:“佛说身口意,三业之恶行,唯酒为根本”。有的已经学佛的众生,对于善恶因果的定律,本来是确信而明达的,所行所为不敢有违于因果,并且做了相当修证的工夫,现在由于你以酒卖给他,反而使他变成痴蠢无知,或者迷于因果,或者否定因果,认为修证是无意义的,不再在这方面去做工天,试问你的过失大不大?是故说为“菩萨波罗夷罪”。
不得酤酒,是明断一切恶,属于摄律仪戒;应生明达之慧,是明修一切善,属于摄善法戒;令生心不颠倒,是明广度众生,属于摄众生戒。
能治身体上某种疾病的药酒,是不是亦不可贩卖?在家菩萨,为了维持个己及家庭全体的生活,并不有犯菩萨律仪的。一因药酒是除人们的病患,会得身心的安康,二因药酒里面有药的成份,人们用时只能适可而止,不致产生醉乱的祸患。
如十轮经第四校量此罪的偈颂说:“十压油轮罪,等彼一淫坊,置彼十淫坊,等一酒坊罪。”佛在经中这样说:酒河地狱,是酿酒家的罪业所感;酒池地狱,是酤酒家的罪业所感;灌口地狱,是饮酒人的罪业所感。酤酒家一旦从酒池地狱出来,转生到这个现实人间,必然是颠颠狂狂的不正常。
发表于 2014-4-11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12 编辑

【第六说四众过戒】
“若佛子,口自说出家在家菩萨、比丘比丘尼罪过,教人说罪过,罪过因、罪过缘、罪过法、罪过业。而菩萨闻外道恶人,及二乘恶人,说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慈心,教化是恶人辈,令生大乘善信。而菩萨反更自说佛法中罪过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说四众过的这条戒,重要在一说字。中国俗语有说:“刀子割伤容易愈,言语伤心恨难消”。有很多人在社会上活动,不大受人欢迎,原因虽说是很多的,但大言不惭的高谈阔论,口沫横飞的任性胡说,肆无忌惮的言长道短,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之一。不特如此,有的人听了没有根据的谣言,压制不住内心的愤怒情绪,使得朋友与朋友之间突然变成敌人,家人与家人之间变成仇人。是以在这世间做人,不论是属于那一阶层的人,千万不要养成说人过非的坏习惯,以致被人视为多嘴多舌的人,永远被人讨厌,永远受人憎恨。
本经的说四众过,就是妄议出家二众及在家二众的过失。说四众的过失,不特使四众中有过者难堪,而且有辱法门的声誉,使如来的圣道不行。进一步说,初发心的菩萨,亦少不了有些错误行为的,但他能发菩提心学菩萨,实是极为难得,我们理应赞叹他的真实功德,鼓励他的为法为人,这才是佛法行者所应有的行为!吹毛求疵的去寻求人的短处,宣说人的过失,这那里是做人之道?三宝弟子之间,应该互为尊敬,应该相为赞叹,应该彼此策励,应该自他增上,以生众生信心。其实,不但为佛弟子,就是做个普通人,亦不可信口开河的胡言乱说,“涵养怒中气,提防顺口言;谦恭原益己,轻薄易招愆。”
说四众过,就是以“口自说出家、在家菩萨,比丘、比丘尼”的“罪过”。出家菩萨,是指出家发了菩提心,受了心地大戒的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在家菩萨,是指在家发了菩提心,受了菩萨戒的优婆塞、优婆夷。世间一般人们的认识佛法,是由于见到佛弟子的行为而来,为了佛法的住持,为了佛法的开展,为了佛法的发扬,为了佛法的广大,乃至不论从任何一个角度去讲,都不应说比丘、比丘尼的过失,如果说了,不但影响其个人,而且影响于佛教。
在家众为了赞叹自己师父的功德,就说别个出家人的过失,你如此,我如此,大家如此,于是在佛教中,到处所听到的,就是出家人不好,其实出家人有修有证的,到处皆是,不过真有佛法修证的,不愿随便显示而已。
经中曾说:“薝卜花虽萎,犹胜诸余花;破戒诸比丘,犹胜诸外道。”是以就是犯戒的比丘,我们亦不可轻视他,去说他的种种过失。出家的破戒比丘,其戒虽然不清净,但已种下了出世的解脱善根。大悲经中更彻底的说:“诸出家人,左手携男,右手拥女,从一酒家,至一酒家,不出贤劫,当般涅盘。”只要他有少许贡献于佛法的,我们就得对他赞叹,使他在佛法中增进。
还需说明的,同样是说四众过,看你对什么人讲来判轻重。如你是对国家的领导层说四众的过失,那你所得的罪恶就很重。因为一个国家领导者,总希望国内的宗教师,能够负起化民的责任,以补国家的政治法律之不足,(你这样一说或)会使领导层,觉得这个宗教,与其让他流行,不如将之消灭。如此,世间何贵乎有佛法?如你是对在家学佛的人说出家人的过失,使他对出家人生起不良印象,从而退失对于三宝的信心,那你的过失也就不轻。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14 编辑

除了自己说四众的过失,有时还“教人说”四众的过失。自己说已经不合理而非做人之道,更进一步的教人这样那样的去说,那你的过失当然就更加重大。教人说罪过,亦有种种的教法:有的是以口教他人,有的是以现相教人,使人知道要他去做什么。教人去说别人的罪过,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己对于某一个人怀有极大的私忿;一是从旁拍手称快,达到你所要打击敌人的目的。萨婆多论说:“宁破塔坏像,终不向人说出家人过恶,若说过恶,则坏佛法身。”
说四众过,同样有因、缘、法、业四者。三毒染心现在生起一念说心,叫做罪过因;求得对方的过失,作为自己说过的资料,叫做罪过缘;以种种方便善为巧说,使得别人知他的过失,叫做罪过法;清清楚楚的说出口,使得前人明白领解,叫做罪过业。如果有人说佛法中罪过,菩萨理应尽自己的力之所及,开导他人不要这样乱说,以免有碍佛法的宏通,而丧自己的德性。说佛法四众行人的过恶,既有伤于佛法的善侣,亦有损于佛陀的正法,“是”以成为“菩萨波罗夷罪”。
佛弟子的毁法犯戒,于每半月半月的诵戒中,经常为之检举以及令其悔罪的,假定不承认自己的过错,不接受僧众的制裁,僧众会把他逐出僧团而不与之共住的。
菩萨以利他为己任,见到众生有什么过失,只可为他隐藏,再慢慢去劝说感化,做个佛化新人;见到众生有什么功德,理应竭力的为之宣扬,使他的善行一天天的增长;所以无论如何不可说四众行人的过失。若菩萨说四众过,即使所说过是真实的,则犯上品两舌及恶口罪,假设所说过是虚构的,就更加上一个妄语罪。如是快意的去说四众过,对别人的伤害到了什么程度,姑且不谈,自己首先造下了极重口业,何苦乃尔?
如能遵守说四众过戒,是即严持菩萨的三聚净戒:不说四众过,是摄律仪戒;常生慈愍心,是摄善法戒;教人生大乘善信,是摄众生戒。
如何构成此戒罪业轻重?如你去说具有菩萨戒及比丘、比丘尼,是即犯重罪;如你所说的不具菩萨戒及比丘、比丘尼,犯轻垢罪。如果目的是为欲令其不能立足于社会,犯重罪;目的是为欲令他受到种种的鞭挞系缚,而感受诸般的痛苦,同样都是犯罪。如果你所说的罪名,作重想、重疑而说其过,是就犯重;如果你作轻想而说其过,是就犯轻。如向没有菩萨戒的人,为说菩萨的过犯;或向没有比丘、比丘尼戒的人,为说比丘、比丘尼众的罪过,是都犯重罪。

发表于 2014-4-12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16 编辑

在此有人问道:菩萨如说外道的过失,不让他去诳惑众生,以免众生受他的愚弄,这是不是犯重罪?这种说过,不但不犯重罪,而且正是大士摧邪显正的大权方便。如有恶比丘做出种种不如法的事,为了不令众生效法他的所为,以致将来感受种种苦果,乃将恶比丘的种种罪过,说给效法他的众生听,是不是犯重罪?不但不犯重罪,而且正是大士劝善惩恶的大机活用,不过在此需要加以拣别的,就是只有出家菩萨可以这样说恶比丘的过,如果是在家菩萨,不论比丘是怎样的不如法,还是不可说其过的。说菩萨及僧尼的罪过,是极重的恶业,有其因必有其果,将来感得的果报又是怎样?经说其人将来必堕拔舌地狱,或是耕舌地狱。若以两舌论罪,将来就要受无舌百舌的报应。若以恶口论罪,将来你就要受自己的眷属斗争。
发表于 2014-4-12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18 编辑

【第七自赞毁他戒】
“若佛子,自赞毁他,亦教人自赞毁他。毁他因、毁他缘、毁他法、毁他业。而菩萨应代一切众生受加毁辱,恶事向自己,好事与他人。若自扬己德,隐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毁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自赞,就是自己称赞自己的功德,是从贪求名闻利养的一念贪心而来。毁他,就是讥毁他人所有的过恶,从而没有人再去尊敬他,毁他完全是出于嫉他的一念嗔恚心而来,所以是属重罪。假使只赞己德而不毁他,或只毁他而不赞自赞,则犯轻垢罪。
自赞毁他的这种心理,可说人人都是具有的,所以,不论在什么时候,不论在什么地方,我们所听到的,不是一片赞扬自己声,就是一片毁谤他人声,很少听到说自己的不是,更少听到赞别人的美德。实际说来,做人应该经常的反省,特别是做个菩萨行者,如果覆藏自己的过失,过失不特丈会因此消失,反而因此更为增长,自己有什么功德,亦不应该起一念炫耀之心。
为嫉妒他而毁谤他,不一定真能使他从此毁灭,当知人生在世,立不立得住脚,不在别人对你的赞毁,而在自己是否具有站得住的条件,如果你具有足够的条件,任何人对你的讥毁,是也不发生作用的。印度圣雄甘地说:“任何人不能损害你,损害你的,唯有你自己”。如以为讥毁他人,就可以打倒他人,不但是错误的观念,甚至起反作用,使人觉得你对某人,怀有不正常的心理,从此对你失去信心,远远的离你而去。
为佛弟子,特别是菩萨行者,应多多的赞美别人,宣扬他人的功德。佛又对大众说:“若”是做个菩萨的“佛子”,在他于教化众生的过程中,经常的“自赞毁他,亦教人自赞毁他”,是不大像菩萨行者的。驱使人们这样去做的,最大的动力,还是由于贪心。瑜伽菩萨戒本说:“为欲贪求利养恭敬,自赞毁他,是名第一他胜处法”。
毁咨他人,律中说有三种:一是当面的毁骂;二是以喻的毁骂,如说你好像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等;三是自比的毁骂,如说我不像你那样的不顾人道等。向怎样的人自赞毁他构成罪恶?向没有菩萨戒的一般人自赞毁他是犯重罪,如向有菩萨戒的同行者自赞毁他,则是只犯轻垢罪。当知名闻利养,坏功德苗,所以有关名闻利养,不但不应去追求它,就是接近它亦不可。不特亲口自赞毁他是要不得,就是教人自赞毁他亦要不得。这有两种:一是教前人赞我的种种功德而毁他人的种种过失;一是教前人赞他自己种种功德而毁其他人的种种过失。
构成自赞毁他的重罪,同样具有因、缘、法、业四个条件:以贪慢等的烦恼发动而于最初生起一念赞毁之心的,叫做“毁他因”;以次心相续而助成追求名利为目的的,叫做“毁他缘”;以种种善行赞毁之方而成自扬陵彼的法则,叫做“毁他法”;以三事和合令前人领解完成毁他的事业,叫做“毁他业”。

发表于 2014-4-12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28 20:42 编辑

真正做个“菩萨”行者,“应代一切众生受加毁辱”;应将一切可憎嫌的“恶事”纳“向自己”,至于一切称心可意的“好事”给“与他人”。
孔子的弟子子贡,平时喜欢比较别人的长短。孔子对他说:你倒敢议论别人,大概自己真是很好,可是讲到我,就只能管自己,没有议论别人的闲工夫。所以孔子又对子贡说:有一言而可以修身行之者,就是恕。所谓恕,就是一切自己所不愿的事,不要加到别人的身上去。如上所说,菩萨理应代一切众生受加毁辱,“若”果不是如此,而反“自扬己德,隐”藏“他人”的“好事”,致“令他人受”到莫名其妙的“毁”辱“者”,这“是菩萨波罗夷罪”!要知做人,特别是做菩萨,对于自己的功德,应该是保守而不予以宣扬,教他人的善行应该显扬而不予以掩藏。
古德有说:“自赞毁他之业水,败大乘性戒之善根”!毁谤一般人,罪恶自很大,毁谤一个弘扬佛法者,罪恶尤其大!
十轮经说:“毁传法人,令一方佛法不行,此罪最重”!菩萨犯了这个重戒,将来所得的果报怎样?如你自赞己德是真实的,结果为人之所不齿,自赞求利又怎能得到人的同情?如所自赞的功德不是真实的,不但现生为人所看不起,而且还要得大妄语的果报。如你毁他过失是真实的,他有过失是他的事,他自会应得其果报,不要你到处去替他宣扬,你如处处去说他的过失,是即你自家造了恶口业。如所谤他的过失,没有事实的根据,不但是恶口,而且是妄语。若单以谤他来说:佛在谤佛经中,说有一个事实,过去有位辩积法师,是位最善说法的大德,因他的法缘殊胜,竟有十人联合起来去毁谤他。毁谤他的十人,受拔舌等种种痛苦,直到释迦佛出世,虽从佛陀出家,总归是一无所得,以致后来再度堕落下去!
护国菩萨经说:做菩萨的有四种法,应当绝对的弃舍。
一、弃舍自己所住的家庭,把家庭看成是个牢狱;
二、弃舍世间的名闻利养;
三、弃舍自己的护法檀越,就是不要与诸檀越过于接近,如接近了,就会染著世俗的一切;
四、弃舍对于自己生命的爱著。
经说:“菩萨常应于名闻起处,多利养处,则不居之,以伤害故”。
佛在经中说:“利养交至,远避三由旬外”。
不说自赞毁他是有过失的,就是不随喜他人的功德,佛法亦认为是要不得的。
如上所说,众生有三品的差别。如果是对上中二品的众生自赞毁他,所犯的必然是重罪;如果是对下品的众生自赞毁他,由于对他的损害不大,对己的利养不多,所犯的自然是轻罪。专门为了毁谤他人的过失,使得他人的名誉扫地,不能立足于自己的岗位,将来一定由这业主领著你去感不如意的苦果。

赞毁具计有七种:一、种姓;
二、行业;
三、技术工巧:自赞自己的技术工巧,是最高明的,别人要学是学不到的。毁咨他人的技术工巧,是很笨拙的、相当粗糙的;
四、过犯:自赞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罪恶的事情,所作所为都是属于功德方面的。毁咨他人在这世间做人,从来没有做过有益于人群的事,所作所为无非是损人利己的罪恶行为;
五、结使:自赞自己虽不是没有烦恼,但烦恼的活动是轻微的。毁咨他人的烦恼重重,终日在烦恼窟中讨生活;
六、形相;
七、善法:自赞自己是如何如何的具有善法功德,毁咨他人是如何如何的不在善法功德方面做工夫。

发表于 2014-4-12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24 编辑

【第八悭惜加毁戒】
“若佛子,自悭,教人悭。悭因、悭缘、悭法、悭业,而菩萨见一切贫穷人来乞者,随前人所须,一切给与。而菩萨以恶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钱一针一草;有求法者,不为说一句一偈一微尘许法,而反更骂辱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悭惜加毁戒的动机,出发于已属自己所有,一味的想把它储蓄起来,悭吝爱惜的不肯施舍出去。悭与贪是有所不同的:贪是贪得无厌,即没有属于自己的,只要自己认为满意和爱好的,都想办法把它求取过来,而且越多越好,从来没有满足之感。悭是悭吝不舍,即凡已经属于自己的,不论是有关钱财的,不论是有关知识的,不论是有关能力的,总是无条件的保留在那里,不论什么人来向他有所求助,绝对不会给与丝毫的助力。
如果现在有人立于你的面前,向你有所乞求,求法也好,求财也好,你如不能尽自己的力量给与,已经大大的不像话说,还进一步的对来乞者,加以无情的忿怒毁辱,试问那里还有一点菩萨样子?所以悭惜再加毁骂,在菩萨立场讲,过失是很重的。
乞者来求,悭惜不与,这是属于贪烦恼的过失;求者不去,忿怒加毁,这是属于嗔烦恼的过失;若贪若嗔都是由于无智之所使然,这是属于痴烦恼的过失;所以在这条戒中,如果有所毁犯,是即具有三毒不善。
一个菩萨行者,应该设法行施,方是大乘法器。怎样思惟修习,始能如法行施?首先应该常常想到,我们这个生命体以及自己所拥有的财物,都如泡沫一样的不能永恒。试问你爱惜财物,对自己究有何益?果时刻的想到这点,自然毫不吝惜,常常的乐于施舍。其次所要想到的,就是世间的财物,绝对不是个人所独有的,而是属于五家(即王贼水火及不孝子)所共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五家未替你分散之前,何如自己先来施舍?这么一想,就很自然乐于施舍。假定悭吝的习惯不断增长,将来更不能进行广大施,那又怎能趣向大菩提果?所以不论怎样,纵然因此贫穷,亦当忍此痛苦,做我所应做的布施。一定要本自己的誓愿,不但施舍外在的财宝,就是牺牲内在的生命,亦是毫无顾惜的。
施之所以为施,不但是要令众生得到安乐,而且还要令众生得大利益。如果菩萨知道所施舍的内外一切,只能令众生得到安乐,不能令众生得大利益,甚至利益安乐两俱不有,那就不能随便的去惠施众生。假定你不能做到施舍头目髓脑的程度,如有众生来向你求索这些,你不妨坦白的告诉他,我现在还不能做到,等我将来成熟这些善根时,当毫无保留的施与。
佛陀又对大众说:若做菩萨的佛子,以财法布施而摄取众生,为菩萨的唯一首项任务,做菩萨而不实行布施,是不合乎菩萨资格的,所以不论自悭,不论教人悭,都有违于菩萨本誓,而成败坏菩萨。自悭,就是自己悭吝财法,不肯惠施于人;教人悭,就是教其他人悭吝财法。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26 编辑

悭毁戒,同样具有因、缘、法、业四个条件:众生无始来具有悭吝之心,而于现在起这念心来为为因,叫做“悭因”;接着这念悭心相续不断的延续下去,见有求财法的人来,因与自己不相契合,以遮护自己的财法不给来者,叫做“悭缘”;如果对方一再向自己求取,自己利用种种善巧遮护财法的方法,不予施舍,叫做“悭法”;三事和合作意成就其业,叫做“悭业”。
然而在事实上做个菩萨,对于“一切贫穷人来乞者”,应“随前人所须”要的一切,无条件的给与他们。一切贫穷人,显示所有的贫穷人,不管是与自己有亲切关系的,或者是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只要他的确有所需求,菩萨就应尽自己的力之所及给他,使他得到所要得的财物或正法。
佛法所说的贫穷人有两类:一是身贫穷,即时感到生活的困难;二是心贫穷,即时感到知识的缺乏。假定现在有这么一个人,知道佛法对于人生的重要性,来向菩萨乞求佛法,菩萨应将自己知道的佛法,无条件的告诉来乞求者。如果他是一个人天乘的根性,你就得以人天乘的佛法施舍给他;如果他是声闻乘的根性,你就得以声闻乘的佛法施舍给他;如果他是缘觉乘的根性,你就得以缘觉乘的佛法施舍给他;如果他是菩萨乘的根性,你就得以菩萨乘的佛法施舍给他。
照普通说,在家重在财施,出家重在法施。以菩萨说,在家菩萨,不但以财施,亦应以法施。决定毗尼经说:“在家菩萨应行二施:一、财;二、法。”佛法从来不苦人所难的,是要你随分随力而为的,你的力量能够做到多少,就施给众生多少,决不硬性规定你,非要出多少不可。优婆塞戒经说:“见乞者来,多少随宜给与,遣空还者,得罪”。大乘起信论中亦说:“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
菩萨行者应该行施,然而一个发心的菩萨,由于自己的个性,对于钱财非常悭吝,不特不肯尽自己的力之所及施与,反而“以恶心嗔心”对待孤苦无告的众生,“乃至不施”极少的“一钱、一针、一草”。至于有人来向菩萨乞求佛法,不特不肯尽自己所知开示众生,反而以恶心嗔心对待来求法的众生,乃至“不为说一句、一偈、一微尘许法”。而反更进一步的,对于来乞财法的,加以谩骂侮辱,不特失去做菩萨的资格,而且真正成为罪大恶极,所以佛陀判定这“是菩萨波罗夷罪”。
不过据律中说:见有来乞求的众生,在两种情况下可不施给他,一就乞财来说,事实不是乞者缺乏钱财,而是将乞求的钱财去作恶,菩萨不施给他,固然没有什么过失,就是严厉的加以呵责,亦没有什么不对的;二就乞法来说,事实不是乞者真心为法,菩萨不为说法,固然没有什么不对,就是戳穿他的鬼计,亦不违犯菩萨戒的。或者自己对于佛理还不怎么明白,(可以)老老实实的对他说:我对佛法还不怎么了解,不能随便的对你妄说佛法。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27 编辑



在瑜伽戒本中,亦谈到不施法财的无过:一就乞财来说,向你有所要求的人,不是善良的人物,而是危险的人物,你不给他是不犯过的;二就乞法来说:如来求法的人,是为侦察伺求佛法的过失短处,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的。或是来求法的人,以不合威仪的态度而听法,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的。或者来求法的人,是属钝根的众生,而所问的是甚深**,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如果对他说接受不了)的。或者来求法的人,由于根机的下劣,你对他说了高深的佛法,不特不能接受,反而生起邪见,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的。或者来求的人,求得佛法后,会立刻的去说给那些不正当的恶人听,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的。
此戒同样具有三聚净戒:自他不悭,无恶不断,是摄律仪戒;一切给与,无善不修,是摄善法戒;如是断恶修善,随人所须施舍,所谓无生不度,是饶益有情戒。不论是财是法,只要自己具有,都应施舍众生,假定不这样的话,将来要报堕三途。转生到人中来,如果你是悭财的,那就生生世世的感受贫穷的余报;如果你是悭法的,那就生生世世的感受曼钝的余报。善生经说:“若有于财、法、食生悭,当知是人于无量世得痴贫报。”
发表于 2014-4-1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演程居士为初学佛者开辟了一片学佛的新天地,已有成就者应该多加护持才对。无理取闹的帖子为什么还会让它帖出来。
发表于 2014-4-12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28 编辑

【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瞋因、瞋缘、瞋法、瞋业。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善根无诤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顺心。而反更于一切众生中,乃至于非众生中,以恶口骂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犹不息。前人求悔,善言忏谢,犹瞋不解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现在续讲嗔心不受悔戒。在菩萨的立场说,嗔的过失重于贪,含毒损人,众生会离得你远远的,那里还能摄化众生?所以从利生方面讲,不见有任何一种恶法,超过菩萨的一念嗔心。因这障碍菩萨的忍辱,违害菩萨的大悲。菩萨嗔心一起,忘掉众生痛苦,而且会违害众生,增加众生的痛苦。所以一个真正发心度生的菩萨,应常安住在慈悲心上,可怜众生的无知。
菩萨应以忍辱为怀,众生来恼乱到自己,亦不应该对他生起嗔恚!当知不论是来打自己,骂自己,恐怖自己,系缚自己,都是自己过去罪业的现前,如我现在不忍受这种种打击,只有种下未来的更大苦因。所以每当要发脾气时,即使不为对方设想,亦当要为自己想想;还有,众生之所以对我作种种无理取闹,这不是众生本身的过失,而是烦恼驱使他不得不这样的,在他自己亦是做不得主的。
不说这些小苦,就是地狱大苦,我亦应为他受。对此如不能忍,自己尚且不能调伏,怎能令他舍诸烦恼?且菩萨在秽土中受生,浊恶世界就是有种种不如意事的,如人进入荆棘林中,必然会受到荆棘所刺的,当其时也,只能设法赶快离开荆棘丛林,对棘生嗔是不合道理的。同时还应该想到的,就是众生的生命,念念是都在向死亡谷进军的,一个有智慧的菩萨,怎可忍心对这无常的生命生起嗔恚?所以菩萨行者,对于任何一个来恼害自己的众生,总是从多方面设想,总觉众生是可怜可愍的,总认为众生是值得原谅的,因而能够忍受众生的怨害不起嗔恚。菩萨所实践的六波罗蜜,特别是忍辱波罗蜜,都是众生之所助成的,假定没有众生,六波罗蜜的功德不能圆成。在此秽土之中,谁来恼乱菩萨,成就菩萨忍行,谁就是菩萨的善知识。所以菩萨对于来恼众生,只应感恩,不应嗔恼。
菩萨对于万有诸法的观察,都是从因缘出发的,如果对他嗔恨,亦应对己嗔恨,因有自己的生命体,方成他来杖打于我。法句经说:“知嗔等阳炎,忍亦无所忍”。思益经亦说:“身杖及刀杖,皆从四大起,于地水火风,未曾有损伤,设节节解身,其心常不动。知心不在内,亦复不生外,诸法念念灭,其性常不立。于中无骂辱,亦无有恭敬”。菩萨对于辱骂,增加了自己的忍辱力;菩萨对于恭敬,不把它当著是一回事而忍受之。
发表于 2014-4-12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大巫 发表于 2014-4-12 09:06
请看第一个帖子的第三条,就是我要的问的问题。。

所谓打蛇打七寸,唱反调也该唱在拍子上。
演程能否答出大戒不许白衣与闻,与他转贴这部讲义何干?
那个问题,演程居士自然不是答不出,
而是他和我一样,看不出你的质问与指责间有何因果关系?

还有你上头有一处责演程犯“瞋心不受悔”,
也把“瞋心不受悔”的意思搞错了。
不受悔,是不接受对方的悔过道歉,不是自己不反悔。
发表于 2014-4-12 09:3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30 编辑

在经中说有三思以忍他人的恼害:一、责业牵殃思。即菩萨该作这样想:这是由于过去业力的来追,使我受到对方的迫害;二、性皆行苦思。就是来迫害的他与受迫害的我,其生命体的自性,原来都是苦的。现在由于他的无知,固然是他的不对,但我既然明白这个道理,怎可如他一般见识;三、引劣况胜思。我是大乘行者,既以利他为唯一本愿,那里还可去增加众生的痛苦?中国儒家常说:以直报怨,甚至以德报怨。如人给与我的大苦,我却报给他的大乐,这就是以德报怨;如人使我受种种苦,我却作还债想,这就是以直报怨。
不论是别人来触犯自己,或是自己去触犯别人,对方知道恐怕你的内心不安,为了不使你会生烦恼,特地诚心诚意的来向你悔谢,这个时候,做菩萨的,无论如何应接受对方的悔谢,使得双方的关系和谐起来。
众生所最不喜欢见到的,就是人们发脾气的样子,所以经说:“众生不喜见,无逆嗔恚”。嗔心一旦生起,必然是三业兼而有之:如面带怒容以及凶神恶神的样子,就是身业;口头上发出种种听不入耳的粗言恶语,就是口业;从心地中发出的嗔恚,就是意业。
佛又对大众说:若做一个大乘菩萨的佛子,不论是自嗔,或者教人嗔,是都要不得的。自嗔,就是自己“内怀忿恚,含毒在心,外发身口,而起暴恶”,使得他人感到极大的不安。教人嗔,就是教他对人大发脾气!当知你教他发脾气,他很乐意的接受,只要你用几句话去挑动一下,他的脾气就会发起来,可是你要他忍,他却不一定听你的,甚至对你很不开心,认为做人为什么要这样软弱?为什么要事事忍让?教人嗔,约有三个动机:一、由于某人对我有意见,我直接去嗔恨他,显不出我的风度,于是教人去嗔恨他,让他受到这个人的嗔怒,以雪我自己对他的憎恨。二、教人去嗔恨他,自己反假装好人。三、教人去嗔恨他,因所嗔恨的他,本是这个人的仇敌,让他们双方切相仇恨,自己从旁看他们相斗。
构成嗔心不受悔的过失,亦具有因、缘、法、业的四者。无始含恨熏习所成的嗔恚种子,现在初起的一念嗔心,名为嗔因;嗔心生起以后,继续不断的等流下去,再加所嗔的对象现在于前,名为嗔缘;计划如何使他受辱,名为嗔法;三事和合,嗔恚事成,名为嗔业。古德说:“业成则殃堕沉沦,怨结万代,世世莫解,可不慎哉”!
然而菩萨不应生嗔,“应生一切众生善根无争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顺心”。世间一切的斗争,都由嗔心而来的,嗔心不起,即是无争之法,无争之法,便是生善之根。一个真正菩萨行者,如果一味的纵放自己的嗔心,动不动的就发雷霆般的脾气,那是不能摄化众生而修圣道的。智度论第十说:“嗔恚者,失诸善法之本,堕落恶道之因,法乐之怨家,善心之大贼”。
发表于 2014-4-12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在修学佛法时提倡争吵和胡闹?是否能给学佛者一个清净的学佛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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