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4-14 09:24 编辑
【第八悭惜加毁戒】
“若佛子,自悭,教人悭。悭因、悭缘、悭法、悭业,而菩萨见一切贫穷人来乞者,随前人所须,一切给与。而菩萨以恶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钱一针一草;有求法者,不为说一句一偈一微尘许法,而反更骂辱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悭惜加毁戒的动机,出发于已属自己所有,一味的想把它储蓄起来,悭吝爱惜的不肯施舍出去。悭与贪是有所不同的:贪是贪得无厌,即没有属于自己的,只要自己认为满意和爱好的,都想办法把它求取过来,而且越多越好,从来没有满足之感。悭是悭吝不舍,即凡已经属于自己的,不论是有关钱财的,不论是有关知识的,不论是有关能力的,总是无条件的保留在那里,不论什么人来向他有所求助,绝对不会给与丝毫的助力。 如果现在有人立于你的面前,向你有所乞求,求法也好,求财也好,你如不能尽自己的力量给与,已经大大的不像话说,还进一步的对来乞者,加以无情的忿怒毁辱,试问那里还有一点菩萨样子?所以悭惜再加毁骂,在菩萨立场讲,过失是很重的。 乞者来求,悭惜不与,这是属于贪烦恼的过失;求者不去,忿怒加毁,这是属于嗔烦恼的过失;若贪若嗔都是由于无智之所使然,这是属于痴烦恼的过失;所以在这条戒中,如果有所毁犯,是即具有三毒不善。 一个菩萨行者,应该设法行施,方是大乘法器。怎样思惟修习,始能如法行施?首先应该常常想到,我们这个生命体以及自己所拥有的财物,都如泡沫一样的不能永恒。试问你爱惜财物,对自己究有何益?果时刻的想到这点,自然毫不吝惜,常常的乐于施舍。其次所要想到的,就是世间的财物,绝对不是个人所独有的,而是属于五家(即王贼水火及不孝子)所共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五家未替你分散之前,何如自己先来施舍?这么一想,就很自然乐于施舍。假定悭吝的习惯不断增长,将来更不能进行广大施,那又怎能趣向大菩提果?所以不论怎样,纵然因此贫穷,亦当忍此痛苦,做我所应做的布施。一定要本自己的誓愿,不但施舍外在的财宝,就是牺牲内在的生命,亦是毫无顾惜的。
施之所以为施,不但是要令众生得到安乐,而且还要令众生得大利益。如果菩萨知道所施舍的内外一切,只能令众生得到安乐,不能令众生得大利益,甚至利益安乐两俱不有,那就不能随便的去惠施众生。假定你不能做到施舍头目髓脑的程度,如有众生来向你求索这些,你不妨坦白的告诉他,我现在还不能做到,等我将来成熟这些善根时,当毫无保留的施与。
佛陀又对大众说:若做菩萨的佛子,以财法布施而摄取众生,为菩萨的唯一首项任务,做菩萨而不实行布施,是不合乎菩萨资格的,所以不论自悭,不论教人悭,都有违于菩萨本誓,而成败坏菩萨。自悭,就是自己悭吝财法,不肯惠施于人;教人悭,就是教其他人悭吝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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