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492|回复: 2

[佛经摘录] 华严经中对十二因缘的精细论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3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华严经中对十二因缘的精细论述
十二因缘是佛法中非常重要的教法,它讲述了由于众生不解第一义谛,而因一念无明而流转生死,受大苦恼的过程和道理。通过观修十二因缘法,可以断除这条因缘锁链,从而解脱生死。

许多佛经对于十二因缘都有论述,但因为所涉及的缘起较多,文义难懂,不太容易理解。

在读华严经时,发现十地品中关于第六地的经文,对十二因缘作了颇为详细的论述,特摘录于此,与诸同修共研:

------------------------------------------


「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如是观已,复以大悲为首、大悲增上、大悲满足,观世间生灭,作是念:『世间受生皆由著我,若离此著,则无生处。』

复作是念:『凡夫无智,执著于我,常求有、无,不正思惟,起于妄行,行于邪道;罪行、福行、不动行,积集增长,于诸行中植心种子,有漏有取,复起后有生及老死。所谓:业为田,识为种,无明闇覆,爱水为润,我慢溉灌,见网增长,生名色芽,名色增长生五根,诸根相对生触,触对生受,受后希求生爱,爱增长生取,取增长生有;有生已,于诸趣中起五蕴身名;生,生已衰变为老,终殁为死。于老死时,生诸热恼;因热恼故,忧愁悲叹,众苦皆集。此因缘故,集无有集者,任运而灭亦无灭者。』菩萨如是随顺观察缘起之相。

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复作是念:『于第一义谛不了故名:无明,所作业果是行,行依止初心是识,与识共生四取蕴为名色,名色增长为六处,根、境、识三事和合是触,触共生有受,于受染著是爱,爱增长是取,取所起有漏业为有,从业起蕴为生,蕴熟为老,蕴坏为死;死时离别,愚迷贪恋,心胸烦闷为愁,涕泗谘嗟为叹,在五根为苦,在意地为忧,忧苦转多为恼。如是但有苦树增长,无我、无我所,无作、无受者。』

复作是念:『若有作者,则有作事;若无作者,亦无作事,第一义中俱不可得。』

佛子!此菩萨摩诃萨复作是念:『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来于此分别演说十二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何以故?随事贪欲与心共生,心是识,事是行,于行迷惑是无明,与无明及心共生是名色,名色增长是六处,六处三分合为触,触共生是受,受无厌足是爱,爱摄不舍是取,彼诸有支生是有,有所起名:生,生熟为老,老坏为死。』

『佛子!
此中无明有二种业,一令众生迷于所缘,二与行作生起因。
行亦有二种业,一能生未来报,二与识作生起因。
识亦有二种业,一令诸有相续,二与名色作生起因。
名色亦有二种业,一互相助成,二与六处作生起因。
六处亦有二种业,一各取自境界,二与触作生起因。
触亦有二种业,一能触所缘,二与受作生起因。
受亦有二种业,一能领受爱憎等事,二与爱作生起因。
爱亦有二种业,一染著可爱事,二与取作生起因。
取亦有二种业,一令诸烦恼相续,二与有作生起因。
有亦有二种业,一能令于余趣中生,二与生作生起因。
生亦有二种业,一能起诸蕴,二与老作生起因。
老亦有二种业,一令诸根变异,二与死作生起因。
死亦有二种业,一能坏诸行,二不觉知故相续不绝。


「佛子!此中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者,由无明乃至生为缘,令行乃至老死不断,助成故。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死灭者,由无明乃至生不为缘,令诸行乃至老死断灭,不助成故。

佛子!此中无明、爱、取不断是烦恼道,行、有不断是业道,余分不断是苦道;前后际分别灭三道断,如是三道离我、我所,但有生灭,犹如束芦。

复次,无明缘行者,是观过去;识乃至受,是观现在;爱乃至有,是观未来。于是以后,展转相续。无明灭行灭者,是观待断。

复次,十二有支名为三苦,此中无明、行乃至六处是行苦,触、受是苦苦,余是坏苦;无明灭行灭者,是三苦断。

复次,无明缘行者,无明因缘能生诸行;无明灭行灭者,以无无明,诸行亦无,余亦如是。又无明缘行者,是生系缚;无明灭行灭者,是灭系缚。余亦如是。又无明缘行者,是随顺无所有观;无明灭行灭者,是随顺尽灭观。余亦如是。

「佛子!菩萨摩诃萨如是十种逆顺观诸缘起。所谓:有支相续故,一心所摄故,自业差别故,不相舍离故,三道不断故,观过去、现在、未来故,三苦聚集故,因缘生灭故,生灭系缚故,无所有、尽观故:佛子,菩萨摩诃萨以如是十种相观诸缘起,知无我、无人、无寿命、自性空、无作者、无受者,即得空解脱门现在前。观诸有支皆自性灭,毕竟解脱,无有少法相生,即时得无相解脱门现在前。如是入空、无相已,无有愿求,唯除大悲为首,教化众生,即时得无愿解脱门现在前。菩萨如是修三解脱门,离彼、我想,离作者、受者想,离有、无想。

发表于 2014-1-13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17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2-27 10:3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