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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具有源远流长的护国爱国传统。从释迦牟尼的生平事迹和佛教的教义可以看出,佛教是爱好和平的宗教,在传播的过程中,是靠文化交流的和平形式而进行的,未曾因为信仰的原因而发动战争。爱国爱教是中国佛教的一个优良传统,佛教传入中国的二千年历史中,在净化社会人心、维护社会安定方面的作用。中国佛教徒灵活运用大乘佛教忘我利他和报恩救苦的思想,涌现出大量抵御外侮、除暴安良的爱国主义事迹,为国家社会作出了一定贡献。
我们现在可见到的《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以及《金光明最胜王经》中的《四天王护国品》等佛典中,都谈到了在国家有危难的时候如何护国的问题。特别是在《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中佛陀为波斯匿王等印度十六国王详细地讲说了如何护国之方法,如“我为汝等说护国法,一切国土若欲乱时,有诸灾难贼来破坏,汝等诸王应当受持、读诵此般若波罗蜜多,严饰道场置百佛像、百菩萨像、百师子座、请百法师解说此经。于诸座前然种种灯,烧种种香,散诸杂花,广大供养衣服卧具,饮食汤药房舍床座一切供事。每日二时讲读此经,若王大臣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听受读诵如法修行灾难即灭。”(注:《大正藏》[Z],卷24,第840页上。)这里很明确地指出在国家有难的时候,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等所有佛教徒都应举行法会,读诵经典,参与护国救灾工作。所谓“护国”就是守护、爱护、护卫国家的意思,佛教的护国思想就是现在所提倡的爱国主义精神。《梵网经》说:“若疾病、国难、贼难……应读诵讲说大乘经律,斋会求福。”(注:《大正藏》卷24,第1008页中。)在国难当头之际,佛教徒有责任有义务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如举行祈祷法会,读诵讲说大乘经律,设斋求福等宗教仪式积极参加护国救难运动。这些无不说明佛教徒并不是要人忘记国恩,只顾自己的修持,而是要他们守护自己的国土,热爱自己的祖国。
佛陀在其他各种经典中也经常教导弟子们对国言忠,对亲言孝,对子言慈,对友言信,守五戒,行十善,修六度万行,在在处处都是要人先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进而再修出世之法。我们从他的言传身教中也可以看出,他并非只管出世间的山林隐士,而是一位极度热心于济世导俗的法王,也是一位孝敬慈亲的孝子。他虽然辞亲割爱,出家修道,但当他得道成佛时,并未忘记报答亲族国恩,而特意回国探望亲属,为之说法。后来佛父净饭王病危,佛陀再度回国为父王说法送终,亲自扶棺送葬,尽了人子之责。在国家观念上,他是一位强烈的爱国者。佛陀成道之后,经常在外游化,很少回到自己的祖国迦毗罗卫。然而,当他得知自己的祖国受到外族攻击的时候,毅然前去阻止。虽然最终没能挽救祖国灭亡的命运,但他尽了作为一个国民的最大责任和努力。据《增一阿含经》记载(注:《大正藏》卷2,第690页上,《增一阿含》卷二六等见品之二。),憍萨罗国波斯匿王即位不久,向迦毗罗卫国释迦族求婚,释迦族认为波斯匿王是婢女所生,出身低贱,不配与其通婚,但又不敢得罪于他,于是释迦族的摩诃男便采取了两全其美的办法,让一名婢女冒充释迦种姓嫁与他。波斯匿王不知就里遂立为第一夫人,生子名毗流勒。毗流勒长大后,有一次到迦毗罗卫国做客时,释迦族童子取笑戏弄他是婢女所生。毗流勒得知真相后感到奇耻大辱,发誓非要灭掉迦毗罗卫国报仇不可。后来,毗流勒即位,号琉璃王,发兵去攻打迦毗罗卫国,消息传到佛陀的耳朵里,佛陀没有忘记自己的祖国,便以大无畏的精神,一个人出现在琉璃王军队必经的大路上,结跏趺坐在一棵枯树下,任由烈日暴晒。琉璃王看到佛陀坐在路旁一株没有枝叶荫蔽的舍夷树下时,便下车向前问讯道:“尊敬的世尊,有许多枝叶繁茂的树,您为什么偏要坐在这棵不能荫蔽的枯树下呢?”佛陀回答说:“祖国和亲族的荫蔽,胜过所有的荫护,你现在要消灭我的国族,我不是成了一个没有荫蔽的人了吗?我坐在树下享受那短暂虚幻的荫凉,又如何能止息我内心失去国族的哀痛呢?” 琉璃王听了佛陀的话,有所感动,立即退军。琉璃王第二次进军时,又见到佛陀坐在枯树之下,同样问道:“更有好树,不在彼坐,世尊今日何故在此枯树下坐?”佛陀答道:“亲族之荫,胜外人也。”并说偈曰:“亲族之荫凉,释种出于佛;尽是我枝叶,故坐斯树下。”琉璃王听后,又一次撤军。琉璃王第三次进军时,由于严密封锁军事行动的消息,最终灭掉了迦毗罗卫国,屠杀了许多释迦族的人。佛陀得此消息时,心中非常悲哀,头痛多日,对祖国的沦亡深感痛心。国亡城破后,佛陀亲率弟子们回到祖国看望被琉璃王残害的五百位释迦族妇女,说法抚慰,表现出炽烈的爱国爱民之心。佛陀的这一爱国事迹,深刻地教育着他的弟子们,要时刻维护自己的祖国,为佛教徒热爱自己祖国做出了很好的表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祖国,包括佛教徒在内,祖国是自己出生的热土,是哺育自己成长的故乡。自古以来,人们把祖国比喻为母亲,家乡的黄土割不断游子的思念,出门再远也要回家,飘流在外,最终也要回到生于斯、养于斯的祖国。唐代西行求法高僧玄奘大师留学印度17年之久,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他仍念念不忘自己的祖国,最后还是回到祖国的怀抱;在西藏游化整整十年,得到藏族僧俗无限敬仰的克什米尔高僧释迦室利,晚年毅然决定回到自己的故乡。公元1037年到中国西藏弘扬佛教、翻译经典、传播医学、兴修水利的孟加拉国高僧阿底峡尊者为西藏佛教和文化事业的发展贡献出自己毕生的精力,最后圆寂于西藏,骨灰一直留在藏区。但是,他是孟加拉国的代表和骄傲,他的祖国和人民永远怀念他。1978年,孟加拉国佛教复兴会会长维苏塔难陀大长老率团前来中国将阿底峡大师的部分骨灰迎请回国,在其家乡达卡举行了隆重的安放仪式,使这位阔别故国900多年的大师终于又回到自己祖国的怀抱。所以,祖国永远是每一个人的心灵归宿。如果仅有信仰而没有祖国的人,就像一片浮萍,没有根基,永远找不到自己的归宿。所以佛陀特别强调祖国和亲族的荫蔽胜过一切。
2、“不作国贼,拥护国王,不漏国税,不犯国制”思想
佛陀在各种戒律经典中,还特别教导弟子们“不作国贼,拥护国王,不漏国税,不犯国制”,要作一个遵纪守法的爱国公民。所谓不作国贼就是不作卖国贼,即不可以做伤害国家社会、对不起人民群众的事情。《梵网经》说:“佛子不得为利养恶心故,通国使命军阵合会,兴师相伐杀无量众生。而菩萨不得入军中往来,况故作国贼。”(注:《大正藏》卷24,第1005页下。)。意思是说,作为佛教徒不得为了名闻利养有通敌叛国和卖国的行为。换句话说,作为一个正信的佛教徒不得进行破坏祖国统一,搞分裂闹独立的活动。如果与境外分裂分子勾结,企图作危害国家的事情,此人不仅是国贼,也是佛门的罪人。我国近代佛教高僧印光大师曾对充当日本汉奸的人公开痛斥道:“日人以豺狼之心,欲吞吾国。吾国许多人私爱日人之贿,为彼作走狗,致彼之凶势益大。使无人为彼用,决不至有如此之横暴也。”(注:印光大师:《印光大师文钞》[M]上册,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第210页。)对汉奸卖国贼助纣为虐的行径进行严厉的谴责。
所谓不漏国税,就是不逃税漏税的意思。自古以来,无论哪个国家,国民对国家有纳税的义务。作为佛教徒也不例外,《优婆塞戒经》说:“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商估贩卖,不输官税,盗弃去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注:《大正藏》卷24,第1050页上。)。所以佛弟子不尽义务纳税,不仅犯法也犯戒。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建设国家的根本保证,所以纳税是造福社会、造福人群,是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有人或许认为佛制这条戒是针对在家佛教徒的,与出家僧人无关。因为出家僧人既不经营也无财物,无从纳税,故不需持这条戒。对此,《摩诃僧祇律》特别提醒有人利用出家人的特殊身份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有比丘与估客共道行,比丘有大徒众。时估客便语一比丘言:汝师大德至关税处谁敢检校,汝为我持此物,寄著汝师衣囊中过此稅处。是弟子即然许,持其所寄物著师囊中,是弟子得越比尼罪。”(注:《大正藏》卷22,第252页中。)意思是说,有一商人为了逃避关税,让一法师的弟子把物品藏在法师的包裹中,通过税关,达到逃税的目的。如果僧人明知这样做是逃税的行为,还帮他人带,就是犯戒有罪,所以不可不慎。
所谓不犯国制,就是要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制度和善良风俗习惯。《优婆塞戒经》说:“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犯国制,是优婆塞得失意罪。”(注:《大正藏》卷24,第1050页上。)已受戒的在家佛弟子,仍是国民,有应享的权利,也有应尽的义务,遵守国制和法规,即为义务之一。如果犯了国家的制度或法规,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还要背负佛教的戒罪。在家佛教徒尚且如此,何况出家僧人,更应该自觉遵守国家制度和法律法规。由此可见,遵守世间法律是受持佛教戒律的内容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其前提。换言之,触犯法律的行为也必然是触犯戒律的行为。因此,无论在家佛教徒还是出家僧人不仅要加强自身的潜心苦修,还要自觉遵守国家各种规章法制,拥护尊敬各级领导人,不做有害祖国和人民的事情。这些充分说明佛教是爱国的宗教,信徒是爱国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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