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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倡议论坛同修集体给做广告刷屏的菩萨请罪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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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6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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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常常有师兄疯狂在论坛里用广告刷屏,名字不同,应该是被管理员禁言之后重新注册吧?
观察该师兄行为,应该不是为了广告,大概是不是和管理员有了矛盾,在这里发泄不满???

我们全体同修是不是一起给该师兄道个歉!!!
1、既让该师兄省省力、省省时,也让管理员省省时、省省力;
2、这么长时间努力的刷屏,心中的怨气应该不小,如果是论坛得罪了该师兄,确实也应该道歉的!
3、互相理解,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皆大欢喜!

窝气干啥师兄,得罪了!!!愿师兄早消怒气,健康安乐!!!
发表于 2016-11-16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1-16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6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力力熊 发表于 2016-11-16 20:37
众生无罪,罪皆在我。

南无阿弥陀佛

处理纠纷,也是智慧啊!理解师兄难处,主要得我们理解人家的难处。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6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力力熊师兄诚恳道歉,我也再尽微薄之力,再次祝该师兄身体安康、财源滚滚、家庭和谐;和论坛早日化干戈为玉帛!
发表于 2016-11-16 21:4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什么菩萨在刷屏,是看到的同修师兄共业召现。南无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6-11-16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礼缺貌 发表于 2016-11-16 21:02
力力熊师兄诚恳道歉,我也再尽微薄之力,再次祝该师兄身体安康、财源滚滚、家庭和谐;和论坛早日化干戈为玉 ...

感恩师兄的祝愿。那就把师兄的祝愿回向给论坛的所有同修,乃至尽法界一切众生罢。

有一点,末学想跟师兄讨论一下所谓“化干戈为玉帛”,末学想到的是“六和敬”:“见和同解、戒和同修、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利和同均”。

是啊,见解各自有,如何同?《金刚经》云:“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所以说,见解不同,而见性同,于所见而不执则见必同,于无所见而不住则结必解。

若能明白以戒为师,身口意必能和同:修者即是四谛之修道,于八圣道亦无所倚;住者即无所住而生其心,于其心亦无所倚;诤者、悦者亦同。

所谓利者即是利己利人,圴者即是平等,所谓“不住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于此平等相亦无所倚。《佛说阿弥陀经》云:“我见是利,故说此言,若有众生闻是说者,应当发愿生彼国土”。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6-11-16 22:29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礼缺貌 发表于 2016-11-16 20:59
处理纠纷,也是智慧啊!理解师兄难处,主要得我们理解人家的难处。

刷屏见者共召现,偶有捣乱禁言删;
没有秩序谈何办,支持清理护论坛。

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6-11-16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早就有这种情况了,有的是机器人,有的可能是半人工操作的,就是纯粹做广告的,帖子一出一大串,还有喜欢带链接的,各种。
感觉不是斗气,谁吃饱饭没事干,花时间搞这玩意啊。
发表于 2016-11-19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咦,这次的刷屏确实比较奇怪哦,和以往是不大一样,帖子量很大,而且喜欢发在放生版块,难不成是我哪里得罪人家啦?
发表于 2016-11-19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力力熊 发表于 2016-11-16 21:49
感恩师兄的祝愿。那就把师兄的祝愿回向给论坛的所有同修,乃至尽法界一切众生罢。

有一点,末学想跟师 ...

是啊,见解各自有,如何同?《金刚经》云:“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所以说,见解不同,而见性同,于所见而不执则见必同,于无所见而不住则结必解。

若能明白以戒为师,身口意必能和同:修者即是四谛之修道,于八圣道亦无所倚;住者即无所住而生其心,于其心亦无所倚;诤者、悦者亦同。

所谓利者即是利己利人,圴者即是平等,所谓“不住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于此平等相亦无所倚。《佛说阿弥陀经》云:“我见是利,故说此言,若有众生闻是说者,应当发愿生彼国土”。


师兄说的好,“见解不同,而见性同,于所见而不执则见必同”。不同即本是同,识得此则无不同。所以于所见不同而不必求同。无求无执则无诤。
同时诤亦是非诤,不必在意。该怎么作就这么做吧。
众生无量,罪业无边。应病给药如是如是行而已,行亦不见,常行如是。
发表于 2016-11-21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無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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