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136|回复: 6

[戒律] 五戒表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3-16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五戒表解**杀戒


**释名

**断命曰杀,有情曰生。断有情命,是曰杀生。堕胎胎儿死犯杀戒。自杀亦犯杀戒,与杀人罪同。

**制意

**一、由杀害生命,罪业深重,不堪入道。

**二、杀害众生,违背大悲心故。

**三、背恩养故,众生皆我过去生中父母故。

**四、伤善缘故。后生结冤,不相度故。

**五、悉具佛性,应敬不轻,岂可杀害。

**六、违背菩萨无畏施故。

**七、乖四摄行故。以杀害众生则不得摄化故。

**八、杀生夺命,超过盗其所有一切极多极贵之珍宝钱财故。

**九、依众生故,乃得成佛,杀生何依。

**十、三世诸佛法尔不杀生故。

**次第

**一、人道应具恻隐之心,菩萨万行,以大悲为本,为存人道及万行之本,先需戒杀。

**二、有情所重,莫过性命,为救物命,先制杀戒。

**具缘

**具五缘成犯。

**一、  是众生。

**二、  众生想。

**三、  起杀心。

**    四、兴方便。

**    五、命断。

**轻重

**有逆罪、重罪、轻罪之分:
一、杀父母、和尚、阿阇黎、阿罗汉为逆罪。

**二、杀人为重罪。

**三、杀畜生为轻罪。

**又就
一、能杀心(痴重、嗔贪次之。)
二、所杀生。

**三、所用杀法。

**罪报轻重不同。

**开遮

**开缘有三:

**一、为救多数之人。

**二、为救三乘圣贤,以慈悲心杀害凶徒,宁自犯戒堕入地狱,而不令此恶人犯五逆罪。

**三、狂乱心(即严重之精神病)见火而捉如金无异,见粪而捉,如栴檀无异,乃名为狂。较此轻者仍为非狂,犯戒则得重罪。

**果〈犯〉报

**杀生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多病短命。

**三、所感外物,皆少光泽,不久住故。

**四、心常怀毒,世世不绝。

**五、心怀恐怖。

**六、恶梦。

**七、众生憎恶。

**八、命终之时,狂怖恶死。

**果〈持〉报

**戒杀

**一、戒杀即维修无畏施。

**二、慈心增上,烦恼减少。

**三、断灭嗔心,蠲除热恼。

**四、少病、长命。

**五、众生亲近,鬼神守护。

**六、常无恶梦,寝觉快乐。

**七、解除怨结,广结善缘。

**八、无恶道怖,命终生天。

**九、于未来世,富贵自在。

**十、受持五戒,若念佛发愿,则必往生净土


**盗戒


**释名

**不与而取他物,名之为盗。

**类分多种:

**一、偷取

**二、劫取

**三、骗取

**四、胁取

**五、讹赖取

**六、抵谩取

**赌博、偷税皆犯盗戒。印刷品邮件附信,亦犯盗戒。

**制意

**一、业道重故。谓犯偷盗重罪,岂堪入道。

**二、犯国法故。古今各国无不禁盗。人天大小乘戒悉制为重。

**三、被盗之人,焦虑忧恼,或致失命。

**四、违六度背四摄。以彼法先令布施,以度摄众生。今则反盗众生财物,违背彼法故。

**五、坏人信心,破灭佛法故。

**(五戒悉同)

**次第

**一、约十善业及十恶业,皆先杀次盗。

**二、杀盗二罪,先害正报,次损依报。反之断恶修善,则应先不害正报,次不损依报。

**具缘

**一、有主物

**二、有主物想

**三、有盗心

**四、是重物(值银八分以上)

**五、兴方便

**六、举离本处

**轻重

**有极重、重、轻之别:

**一、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者,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二、盗三宝物,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罪重。盗国营公有财物者罪重。盗物值八分银者犯重罪。

**三、八分银以下中罪、轻罪。

**又就被盗之人苦恼多少,罪分轻重。

**开遮

**开缘有五:

**一、与想(以为人已与己也)

**二、己有想

**三、粪扫想(极贱之物)

**四、暂用想

**五、亲厚想

**菩萨见恶官盗贼,夺他财物,以慈悲心,

**随力所能,罚治夺取,还所有主,不犯。





 楼主| 发表于 2016-3-16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犯〉报

偷盗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贫穷下贱,或多资财,而不得自在使用。

三、苗稼房屋,遭水火霜雹等灾。

四、他人失物,于己生疑。

五、身常受苦,心怀忧恼。

果〈持〉报

戒盗

一、资财盈积,而不散失。

二、多人爱念,信任不疑。

三、善名流布,十方赞叹。

四、处众无畏,人不敢欺。

五、身心安乐,命终生天。


淫戒


释名

染情逸荡,污秽交遘,名不净行。与己妻之外一切男女,犯不净行,是名邪淫。受五戒居士应严戒之,又居士若自发心,亦可戒正淫,名梵行优婆塞(期间久暂,随自发心)

制意

一、淫欲能系缚众生,不令解脱。令众生造种种业,受生死苦。为众恶之源,生死之本。

二、损自德行故,染心看者,越毗尼罪,何况身犯。

三、业道重故,若犯邪淫,不堪入道。

四、乱静心故。谓欲火喧心,令失正念正定,不得涅槃,障正菩提。

五、入魔网故。经云此淫欲者,是众魔境界。

次第

菩萨利生,以戒杀为先,因杀生极为违背利生故。自利修行,以戒淫先,因淫念染污净心,障生定慧,引生众恶,受生死苦,极违背自利故。

具缘

一、是众生。

二、是正境。

三、有染心。

四、起方便。

五、与境和。

轻重

就心、境、数,罪报轻重不同:

甲就心,贪心罪重,嗔痴次之。

乙就境,与尊重之人,亲人犯淫,罪重。

丙就数:

一、  暂犯即止

二、  数犯乃断

三、  数犯数断

四、  犯而久续。

     (前轻后重)

开遮

开缘有三:

一、若睡眠无所知觉。

二、若不受乐。

三、无有淫意。

在家居士为化众生,心净如佛,可开方便。

受八关斋戒日或菩萨戒居士。于六斋日应戒正淫。

出家僧众唯遮无开。若犯手淫,或故意摩触,皆犯淫戒中轻罪。

果〈犯〉报

邪淫

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妻不贞良。

三、眷属不得随意。

四、淫欲为因,生死为果。

生死者,包括三苦八苦,即自生至死,一切诸苦。以及死生生死,轮回之苦。

果〈持〉报

戒淫

一、诸根调顺,永离喧调。易修禅定,得真实慧。

二、人天尊敬,诸方赞叹。

三、戒邪淫者,未来生中,父母、宗亲、妻子、眷属、孝有贞顺,纯洁无杂。

又离于女人无有过失,令诸众生,无复染爱。

四、戒正淫者,当来成佛,得马王阴藏相。(佛三十二相之一)

五、解脱生死,早证菩提。


妄语戒


释名

心口相违,言不称实,欺诳他人,名曰妄语。亦摄恶口(骂詈)

两舌(离间语)

绮语(华美浮词,无义利语)

制意

一、业道重故。妄语之人,不堪入道。

二、诳惑人故。回惑人心,恼害他人,欲造恶业,妄语在先。

三、实语益故。言语正直,心地坦白,易得解脱。

四、鬼神弃故,诸天鬼神,舍弃不护。

次第

前三为身业在先,此为语业在次。然语业易犯,且分四种,罪报亦重。

具缘

一、是众生。

二、众生想。

三、起诳心。

四、覆实事。

五、言明了。

六、前人解。

轻重

有逆罪、大妄语罪、小妄语罪之分:一、法说非法,非法说法,及破羯磨僧,破转法轮僧,为逆罪。

二、妄言证声闻菩萨果位,犯大妄语中重罪。

三、妄言见鬼见神,持戒清净,能习禅定,善通三藏,证世间四禅八定,犯大妄语中轻罪。以上三种,淆乱正信,害正法眼故为大妄语。

四、见言不见,不见言见。闻言不闻,不闻言闻。觉言不觉,不觉言觉。知言不知,不知言知。实有言无,无言实有。皆犯小妄语

开遮

大妄语开缘有三:

一、增上慢人。

二、若说果位不言自证。

三、若戏笑说,谎说。

小妄语开缘:为救护众生剧苦及性命,或为佛法而自无恶心。

绮语开缘有二:

一、为止息他人悲伤、忧愁、恼怒故。

二、为摄护他人令信佛法故。


 楼主| 发表于 2016-3-16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犯〉报

**妄语

**一、堕三恶道。

**二、多被诽谤。

**三、为他所诳。

**四、言无人受。

**五、语不明了。

**六、种不得果。

**七、口气恶臭。

**果〈持〉报

**戒妄

**一、口常清净,如优钵罗香。

**二、为诸世间之所信敬。

**三、自心欢喜,人皆欣悦。

**四、未来生处,恒闻如意音声。

**五、增自威德,得无碍辩。


** 酒戒


**释名

**俱酒色、酒香、酒味,饮之令人昏醉,放逸之饮料名酒,饮则犯戒。

**酒有二种:

**谷酒,用五谷所酿造者。

**木酒,用花、果、种、根、茎、叶或药草所酿造者

**制意

**一、失礼仪。酒能令人迷醉,失礼貌威仪。

**二、破净戒。醉时能破一切戒品,堕落恶道。

**三、失定慧。酒醉乱心,昏失明慧,令人痴迷。

**四、损财利。使人消耗财物,损依报也。

**五、增疾病。引生多种疾病,损正报也。

**六、生灾祸。引生蹶仆倾跌、斗殴凶杀、车祸等事。

**次第

**前四戒为性戒在先。

**酒戒为遮在后。

**但菩萨戒则酤酒重于饮酒,以损害众生,违背菩萨道故。

**具缘

**一、  是酒(酒色、酒香、酒味,饮之能醉人者。)

**二、  无重病因缘,饮则咽咽犯。(咽咽犯,即咽一口犯戒一次,按口咽计罪)

**轻重

**一、  自饮犯五戒中酒戒。

**二、  酤酒酿酒,犯菩萨戒,罪重。

**南山律祖云:

**饮酒、有人于下加辛肴者(五辛、葱、韭、蒜等)正文无此。然既受净戒,焉啖膻臭,理不可也。今按吸烟,亦应判为不可。

**开遮

**开缘有二:

**一、  病时偏以诸药至之无效,非酒不愈,方始服之。

**二、  若以酒涂疮(即外科用药酒无犯)

**麴,酒糟不应食。食中有料酒,食之不醉人者无犯。受酒戒者不得吸烟及食五辛。

**果〈犯〉报

**饮酒

**一、  死堕灌口地狱。(酿酒,踱酒河地狱。酤酒,堕酒池地狱。)

**二、  生于人中,愚狂,不信正法。(即不信因果性相谛理。)

**果〈持〉报

**戒酒

**一、  神智清明,恬静安宁。

**二、  善持四重,不犯众罪。

**三、  来世生人天道中,不堕三涂。


**

**     圣一法师《梵网经菩萨戒之杀戒》

**佛言:若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梵网经·第一杀戒》

**生者即生命,一切众生都有生命,有生命才可修行,认识自己的生命,则能够度自己,认识别人的生命,能够度一切众生。

**何为生命?四十二章经云:佛问比丘:“人命在几间?”一比丘答:“人命在数日间。”佛云:“子以 见道。”佛再问:“人命在几间?”另—比丘答:“人命在数日间。”佛云:“子未见道。”佛再问:“人命在几间?”另一比丘答:“人命在食饭间。”佛云:“子未见道。”再问,又另一比丘答:“人命在呼吸间。”佛云:“善哉,子见道矣。”

**一呼一吸,念念相续,是人命的法相,若于人命不能认识,又焉能了人命中的生老病死苦?于人命中一吸,就是生,一呼,就是灭,若吸而不呼,生而不灭,人命就断了:若呼而不吸,灭而不生,人命亦断,是故人命在呼吸间,识得人命则识得道,不是离开人命以外有道。
昔日,阿难尊者对一沙弥说:“若人生百岁,不见生灭机,不如生一日,而得解了之。”生百岁,而不认识生灭机,不如生一日,而能认识生灭机,可以悟道,可以证果,可以了生死。

**生灭机是什么?

**一念生、一念灭就是我们的命根,生了之后即灭,灭了之后再生,例如念阿弥陀佛,第一念灭了后,第二念阿弥陀佛生起,第二念灭了,又生第三念佛,假如命根没有灭相的话,只能有第一句佛念,而不能生起第二句佛念,但是命根有灭相,灭了第一句佛号之后,再生第二句佛号,生了之后再灭,灭了又生,就是因为命根有生灭,所以生起的恶念可以灭,假若我们的命根第一念起恶念——生必有灭;第一念灭了,第二念不起恶念,起善念,或是佛念,是谓止恶。

**明白这个“念”,就是生灭机,生灭相续,就是命根,生灭断,命根尽。生灭相续,希望有一念能悟道,所谓悟在一念中,不会是以两念而悟。

**“解了生灭机”者,有生有灭是世间法,出世间法不生不灭——生亦灭、灭亦灭,生灭灭已,寂灭现前,即是不生不灭,即是道,是涅槃。

**是故阿难尊者对沙弥说:“若人生百岁,不了生灭机,不如生一日,而得解了之。”生灭机就是命根,自己不认识自己的命根,又如何了生死,命根生灭,就是你的生死,命根不生不灭,寂灭现前,就是你的涅槃,是净土。

**修行不是离开生灭的命根以外,另有一不生不灭的佛道现前、所以度众生不可以杀生,若杀生,断了命根,念绝,如何度?

**假如一个恶人,他的第一念、第二念是恶,第三念可能是善——善念度了恶念;邪见人第一念邪,第二念邪见灭,第三念正见现前——正见度了邪见;迷人第一念迷,第二念迷灭,第三念不迷,第四念悟,以悟度迷,若杀了他,念断绝了,如何以善念度恶念?以正念度邪念?以悟度迷?

**是故佛法内只有度生,无有杀生,命根在,可以度他返迷成悟,止恶修善,改邪归正,何况菩萨化利众生,以慈为本,一切众生,包括人畜,皆知贪生怕死,若断彼命,便失本慈,且怨恨不忘,累生酬报无已,又如何度彼?

**佛言,若佛子。

**受了菩萨戒,将来必得成佛,现在是佛子。

**若自杀,教人杀。

**自杀者,是自己亲手杀众生命,乃身心所造杀业。教他人杀者,虽不自己行杀,而使他人行杀,乃心口所造杀业。

**方便杀。


**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

**        随喜恭请  

**本文转载佛弟子文库


 楼主| 发表于 2016-3-16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方便杀。

**或教人往险地去,使其失命,或教人误落陷阱等,巧设方便,令其致死,是名方便杀,乃意地所造杀业。

**赞叹杀。

**鼓励人行杀,鼓励人去寻死,亦属心口所造杀罪。

**见作随喜。

**虽不是自己去杀,不教人杀,亦不赞叹杀,但见人杀生或见人自杀而生欢喜心,心有杀生之影,有随喜杀生之罪,属意业杀罪。

**乃至咒杀。

**以咒术杀生,属心口所造业。

**杀因,杀缘。

**杀因乃恶毒心是也,杀缘指一切杀害众生之机会及助缘,助缘者指助成杀生之缘,先有杀因,后有杀缘。

**杀法,杀业。

**杀法者,刀、枪、剑、戟、毒药、或是绝其饮食等,一切杀害众生之方法。若命根未断,未成杀业,命根一断,杀业已成,杀罪亦成。

**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

**凡一切有命者,包括蛇虫鼠蚁,俱不得故意杀害,若不是故意杀害,即无心去杀,无心则无罪。

**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

**佛性清净广大,周遍常住,从佛性而起慈悲心,慈悲心亦常住。

**孝顺心。

**从佛性而起孝顺心:一切众生皆是未来之佛,故应孝顺;一切男人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应孝顺过去之父母,还要孝顺三宝,秉三宝之教导,不杀生。

**方便救护一切众生。

**不但不杀生,还要设方便,救护一切众生,救者救其死,护者护其生,见死则救,见生则护。现在救护众生,将来度众生。

**例如放生,就是救其死,护其生,但一定要以方便,如碰到有人要杀一条鱼,立即以钱买回来放生,不要迟疑,是为方便,稍一犹疑,这条鱼便被杀。绝对不是预先约定打渔的人,把鱼网回来,然后再放回海里,此非真放生。

**而反自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恣心者,放纵己心,泄其怨恨;快意者,因嗔起杀,以杀为乐。菩萨应该要制止自己的嗔恨心、恶毒心,使杀心不起,代之而起以慈悲心,孝顺心。

**既不方便救护众生,反而纵恣自己的怨恨心而快意去杀,犯波罗夷罪。

**波罗夷,此云弃,谓犯此戒,永弃佛海之外,亦云堕,即堕落三恶道,亦云断头,亦云极恶。  

**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

**        随喜恭请  

**本文转载佛弟子文库


发表于 2016-3-16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6-3-27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楼主| 发表于 2016-5-9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1-17 03:4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