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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孤立无助

肉不可以吃,可以喝肉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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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09:29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2-1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分别 发表于 2016-2-18 08:57
你和那位老兄是一个逻辑。

农夫种菜,有人农夫菜,农夫把偷菜人杀了,这个杀业也算给买菜的人头上对吧 ...
农夫种菜,有人农夫菜,农夫把偷菜人杀了,这个杀业也算给买菜的人头上对吧?

这样蛮好的!
杀人是地狱重业,反正买菜的不只一人,应该让消费者平均分摊种菜者的犯罪风险成本。
也体现我新中国工农兵专政的共产主义特色。
发表于 2016-2-18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分别 发表于 2016-2-18 09:03
要是农夫故意要害你,是不是找10个人偷菜,他把这10个人都杀了,然后把菜卖给你,这10个人的死,都算你头 ...

不算很对!
我多少会云点给你。

补充内容 (2016-2-18 09:32):
更正:“勻”点给你
发表于 2016-2-18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分别 发表于 2016-2-18 09:02
要是有人用药毒你,但是不小心自己把放在酒里的毒药吃了。然后死了。

这个杀业,也由你背对吧?

Yes! It's my pleasure.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6-2-18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2-1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佛之正法 发表于 2016-2-18 09:58
你把质疑、诽谤佛经的帽子给自己扣上了??嗯?

补充内容 (2016-2-18 09:59):

执一非余的是你吧。

看到吃肉就兴奋了。大慈悲心看到了吗?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6-2-18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6-2-18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佛之正法 发表于 2016-2-18 10:03
不是说你执一非余。
      你距离入门知见相差甚远,再继续努力吧。大人跟小孩说大人的话,小孩是 ...

呵呵。。


我怕小孩把自己当大人了。。。
发表于 2016-2-18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微微 发表于 2016-2-18 02:37
慧律法师《猫咬死老鼠与人打死老鼠有何不同》

护眼色:绿 橙 棕 黑 字体:粗体 大 中 小 作者:慧律法师  ...

嗯嗯。谢谢师兄法布施。和我想的差不多,我也觉得狼吃兔子有果报,但是没有人重,因为人有起心动念,而狼是业力牵引,《楞严经》里也说到了六道轮回的事情,其中说到余业报故投生何处,就如动物业报尽了可以投生人道了,也是根据余业来决定的,所以人道也是千差万别,三六九等。但是我智慧不够,只是感觉却说不好这个道理,现在看到法师开示算是大概知道这个道理了。
发表于 2016-2-18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喝就喝
发表于 2016-2-18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威灵仙 发表于 2016-2-18 02:31
无敌正确!吃菜和吃肉一样,都不犯杀业。

吃肉你有发心,你就是发心去吃肉的,当然有杀业了,个人感觉和吃菜不同啊。
发表于 2016-2-18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威灵仙 发表于 2016-2-18 02:52
应该算吧?
就像路边违规停车,害人撞上,也是有肇事责任的。
一样道哩,你把蜡烛杵在飞蛾'的航线上点 ...

那是违规停车,如果不违规停车别人撞上就不算了,这种事发生过的,人家出于人道给钱的,不算责任。
发表于 2016-2-18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威灵仙 发表于 2016-2-18 02:59
这个例子是否论罪,完全看当事人运气。
在法庭上,如果没有陪审团,就全凭法官心证。
运气好,没你啥事 ...

对有道理,这个运气好和不好,带啥因果不?太复杂了啦。
发表于 2016-2-18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微微 发表于 2016-2-18 03:08
wow,我往前翻了几页,好像师兄们争论起来,口气很意气用事哦。

虽然话题很有意义,意见也很有启发,可 ...

微微师兄理解的是:一切偶然都是必然,根本没有偶然?吗
发表于 2016-2-18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唉,都是因果起作用,只是凡夫没有那个智慧去整理。
 楼主| 发表于 2016-2-18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要再争了,我已经得到了答案,大家因为我的提问而发展到现在的争执,我没有及时制止,让我很愧疚、羞愧,争执属于“嗔”吧,,我不希望各位师兄因为我而嗔,求诸位停下来吧,否则你们发生争执所产生的业障会由我背的,这会让我罪上加罪的。
 楼主| 发表于 2016-2-18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的争论也让我有受益,感恩各位。
发表于 2016-2-18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楼主发话了,末学就帮师兄锁帖吧。
发表于 2016-2-18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孤立无助 发表于 2016-2-18 18:06
大家不要再争了,我已经得到了答案,大家因为我的提问而发展到现在的争执,我没有及时制止,让我很愧疚、羞 ...

没事,打打口水仗,不伤和气,起码我在此帖没生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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