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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演程居士

[戒律] 梵网经菩萨戒十重四十八轻戒---会僧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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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12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六.说法不如法戒
若佛子。常应教化。起大悲心。若入檀越贵人家。一切众中。不得立为白衣说法。应在白衣众前。高座上坐。法师比丘。不得地立为四众说法。若说法时。法师高座。香华供养。四众听者下坐。如孝顺父母。敬顺师教。如事火婆罗门。其说法者。若不如法说。犯轻垢罪。
法师者,以法为师,亦以法化人。所谓“法赖僧传”,故身为说法法师,当知自身代表三宝,任重道远,而端整威严,奉行仪轨,不可乖违或漠视之!出家人为白衣说法,不应站立,应处高座。而听法者,应以香华种种供养,以尊重法故;有如孝顺父母师长,处于下座,殷勤笃谨,洗耳恭听,方为如法,方得大利。
“高座”,是以高卑而言。“上坐”,是以上下而言。“不如法说”,谓不顺说法的仪式,非谓颠倒谬说。
具缘:此是遮业,三缘成罪。(一)不如法。(二)不如法想。(三)正说法:不顺说法仪式,而为来者说法,即犯。若为名利而说,则加上染污犯。律藏中更详明:人卧己坐,不得为说法。人坐己立;人在座,己在非座;人在高座,己在下座;人在前行,己在后行;人在道,己在非道--以上等等,皆不得为说法。乃至于沙弥,若说法时,亦应登高座。
开缘:《僧祇律》云,若比丘为塔事僧事,往诣国王及地主处所,若彼言:“比丘,为我说法。”为免其生疑故,乃许开方便门,立为国王说而不犯。
第四十七.非法制限戒
若佛子。皆已信心受佛戒者。若国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自恃高贵。破灭佛法戒律。明作制法。制我四部弟子。不听出家行道。亦复不听造立形像。佛塔经律。立统官制众。使安籍记僧。菩萨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广行非法。如兵奴事主。而菩萨正应受一切人供养。而反为官走使。非法非律。若国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莫作是破三宝之罪。若故作破法者。犯轻垢罪。
此戒禁制种种非法设施,志在障碍三宝者。系专门对国王太子百官而言。此辈既受佛戒已,不得起贡高我慢心,仗恃高位,欺凌三宝,不许四众出家等。若不听出家,则断僧宝。若不听造形像、佛塔,则断佛宝。若不听造经律,则断法宝。复次不得专设某政府机关,管制出家人,妨碍行道。说法时,菩萨比丘应升高座。若比丘地立,而在家人(或王亲贵戚,官僚大臣等)高座,是为非法,亦无异兵奴制度。军队里,下部不能坐,而要站立禀告上司。奴役更加没有自由。若以兵奴之法来统辖出家人,是非法非律。
“若佛子,皆已信心受佛戒者”:佛子,指已经受过菩萨戒的人。都已经有信心,而受过佛戒的人。“若国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或者为受过戒的国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四部,出家二众跟在家的二众,即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又一说:即居士、居士妇、童男,童女。见《蕅益大师全集》)。“自恃高贵”:仗恃自己身份高贵、有地位。“破灭佛法戒律”:破坏、消灭佛法戒律。
“明作制法”:以这种明定,而作出种种限制的法。“制我四部弟子”:限制我的四部弟子。“不听出家行道”:不准许他出家修行。“不听造立形像,佛塔经律”:不许塑造佛像、菩萨像,或不许造佛塔、印经典。古年都是印刷不发明的时候,都是用人手写,所以这个都限制。
“立统官制众”:设立一个专门的官,把出家人做一个统系,来管制出家众。“使安籍记僧”:使出家人有一个僧籍,且专有一部门管僧人的,给他记每个每个僧。“菩萨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受过菩萨戒的比丘地立,而白衣(在家人)高座。“广行非法,如兵奴事主”:所行非法(不合佛法),不是一件两件,而是事事都是这样。军队中,兵要见到官,都是站立的,不能坐下;奴侍主,也是那样。以这兵奴之法来限制出家人。
“而菩萨正应受一切人供养,而反为官走使”:受过菩萨戒的人,正应受一切人供养,反而在政府做事,为官走使,故意地限制出家人。“非法非律”:不合佛法,不合戒律。“若国王百官,好心受佛戒者”:若国王百官,以慈心受佛戒的人。“莫作是破三宝之罪”:万不可以做这破三宝的罪。“若故作破法者,犯轻垢罪”:若故意做这种破法的制限,犯轻垢罪。
具缘:此具性遮二业。因其障碍善法,违背天性,故未受戒者,唯犯性业。若受戒者,则犯性遮二业。此戒四缘成罪。(一)是三宝事。(二)三宝事想。(三)有制限心。(四)制限得成,随事结罪。
开遮:如弥勒昔为国王,假设非法制限,以兴正法。如《华严经》入法界品,善财童子往参无厌足王,深入宫内,但见剑树刀山,镬汤炉炭,泥犁苦具,恐怖万端!后了悉此是大菩萨为实施权,了生如幻,幻化如生,以如幻法门,化现种种刑具善巧调伏刚强众生,使国民生畏,断恶修善,奉公守法。此是菩萨权巧示现,故当别论。但若设非法制限,则有破灭三宝之嫌。

 楼主| 发表于 2016-2-13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八.破法戒
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为名闻利养。于国王百官前说佛戒者。横与比丘比丘尼菩萨戒弟子作系缚事。如狱囚法。如兵奴之法。如师子身中虫。自食师子肉。非余外虫。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若受佛戒者。应护佛戒。如念一子。如事父母。不可毁破。而菩萨闻外道恶人以恶言谤破佛戒之声。如三百矛剌心。千刀万杖打拍其身。等无有异。宁自入地狱。经于百劫。而不一闻恶人以恶言谤破佛戒之声。而况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缘。亦无孝顺之心。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此是最后一条轻垢戒,制自内破坏佛法。若菩萨比丘,“好心出家”:意谓曾发自利利他,自度度他之大菩提心。但是出家之后,“而为名闻利养”:为了名誉,为了利养,“于国王百官前”:于已受佛戒之国王百官前,“说佛戒者,横与比丘比丘尼菩萨戒弟子作系缚事”:已受佛戒之国王百官,是同法之人,得于彼前说菩萨戒,但不应于彼前,侮辱比丘、比丘尼,菩萨戒在家弟子,横作非法治罚之事。弟子有过,但应如法治罚,不应作系缚事(如:狱囚、兵奴,以伤出家轨式。见《蕅益大师全集》)。
诸如泰国,以佛教为国教,政府不得系缚僧侣。纵其犯法,亦应护送至该国之僧王面前,如法治罚,但官方不能监禁,烤问僧侣,或施酷刑,或鞭打系缚。若僧侣违犯恶极,僧王则使其舍去袈裟,还穿俗服。这时候官方便能按照法律逮捕惩罚。
若比丘自身破坏佛法,有如师子身中虫,反啖师身肉。师子为百兽之王,所谓“师子吼,无畏说,百兽闻之皆脑裂。香象奔波失却威,天龙寂听生欣悦。”受持菩萨戒者,比喻师子,有威可畏,外人乃不敢侵犯。但佛教本身之败类,却能破灭佛法,诚可悲矣!故戒文云:“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若受佛戒者,应护佛戒”:受了菩萨戒的人,无论比丘、比丘尼,应当要好好保护佛戒。“如念一子”:如独子般的器重,喻其爱护之极。“如事父母”:又如恭敬父母似地,喻其敬重之极。把戒律恭敬到这么样,所以“不可毁破”。又念子即慈悲心,事亲即孝顺心。吾人当以极端致诚之慈悲心、孝顺心,依戒修行,事奉法化。
“而菩萨闻外道恶人以恶言谤破佛戒之声”:菩萨戒弟子,若闻外道恶人,以恶言谤佛戒之声。“如三百矛剌心”:矛,是古时之战斗武器;像剌刀似地。如三百矛戈刺心,喻其哀痛之极。又如“千刀万杖打拍其身”:如一千把刀、一万把杖打在身上般的苦痛,等无有异。“宁自入地狱,经于百劫”:宁可自己入地狱,纵经百劫,在地狱里受苦,“而不一闻恶人以恶言谤破佛戒之声”:亦不一次闻恶人诽谤佛戒之音声。你看!这都这样,宁可入地狱去,入地狱受苦,都不要闻这恶言谤佛戒之声。“而况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缘”:何况亲自破佛戒,或劝他人破戒耶!“亦无孝顺之心”:那么还有什么孝顺心可言了呢?!这种忤逆不孝之行为,欺师灭祖,所谓:“赖佛吃饭,依佛穿衣”,从中挑坏众生法眼,断灭三宝种性,百死莫赎,悲矣!“若故作者,犯轻垢罪”:若故意这么做,结罪。
具缘:此具性遮二业,以其毁辱法门故。五缘成罪。(一)是佛弟子:谓大小乘七众,不犯边罪(不犯根本戒),不舍戒者。(二)佛弟子想。(三)有治罚心:有意令前人受辱。(四)所对人:谓国王百官等。同有戒者,故仅结轻;若向未受戒人前治罚,自属第六重戒。(五)正行治罚:正式惩罚对付等,随事结过。
如是九戒。应当学。敬心奉持。
以上是总结四十八轻戒竟。戒文上说“敬心奉持”,即是要按时诵戒,受之于心,持之于身。若不诵戒,则久而忘记或疏忽戒法,这就不算是敬心奉持。
诸佛子。是四十八轻戒。汝等受持。过去诸菩萨已诵。未来诸菩萨当诵。现在诸菩萨今诵。
释迦牟尼佛,说完四十八条轻戒时,又嘱咐诸大弟子说:“这菩萨戒,三世诸菩萨都诵;过去的已诵,未来的当诵,现在的今诵。”足见菩萨戒是很重要的。
诸佛子听。十重四十八轻戒。三世诸佛已诵当诵今诵。我今亦如是诵。
释迦牟尼佛再三叮咛:“诸佛弟子!以上的菩萨戒,乃为三世诸佛所共受持读诵怀念,系最重要之戒律。我今亦诵此戒。”有人问:“佛已成佛果,不会犯戒,何须诵戒耶?”虽然如此,但菩萨戒是诸佛心地本源,三世诸佛同尊,故佛佛诵持。
汝等一切大众。若国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萨戒者。应受持。读诵。解说。书写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一切众生。化化不绝。
此段是嘱咐流通。嘱咐诸大弟子,若国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萨戒者,都应当受持、读诵、解说,书写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过去世、未来世、现在世),辗转不断。盖因菩萨戒是关乎佛性因果之无上律仪,故大众应尽心竭力去广泛流通,教化群品,使佛种常住,绵绵不绝。
前面劝受之戒文,有列出淫男、淫女、黄门、鬼神、天龙八部畜生等,但今只言“信男、信女”,其他品类,因何不提呢?此乃因众生受戒后,皆名第一清净者。纵使从前不务正业(淫男、女妓、邪命等),受戒后皆归第一清净。但须知“清净”,是指受戒后不复犯戒。若受戒后又犯戒,那就算不上清净。
“佛性常住戒卷”:是指此戒卷若能流通于世,则佛性因缘可以持久,永远不灭。此戒卷若坏灭,则世人也无佛性因缘可言矣。
得见千佛。为千佛授手。世世不堕恶道八难。常生人道天中。
此略举三益:(一)见圣。(二)离苦。(三)得乐。“授手”,即是由诸佛授记,将来毕竟成佛。谓秉戒人(受戒人),与佛相邻次不远。并且受戒已,世世不会堕三恶道──地狱、恶鬼、畜生。八难:(一)地狱。(二)恶鬼。(三)畜生。(四)长寿天:此天众生长寿,虽享天福之安逸,但不能见佛闻法睹僧,故名为难。(五)六根不具:即是盲聋喑哑,残废破蹩等。(六)北俱卢洲:或云边地。(七)世智辩聪:纵有多闻,仍属于世间智,非出世间智,并且善于狡辩智伪丛生,树我慢幢,自命不凡,看不起佛法。此辈亦属八难之一。(八)前佛后难。以上八难,皆无机会闻佛法,植善根,发菩提心,故名为难。凡受菩萨戒者,永不堕于恶道八难,而生生世世得生人间或天上,受胜妙之法乐。
以上略举三益:(一)见圣:世世由千佛摩顶授记。(二)离苦:永出离三恶道、八难。(三)得乐:常得生人天。此是略言之,若详细研究,受菩萨戒之利益何止此耶?而受者将来必定成佛,此利益更是不可思议!
我今在此树下。略开七佛法戒。汝等大众。当一心学波罗提木叉。欢喜奉行。如无相天王品劝学中。一一广明。
“七佛”,是指过去庄严劫中最后的三位佛,以及贤劫的四尊佛。现今我们所居乃是贤劫,而释迦牟尼佛是贤劫中第四位佛。此戒是过去七佛亲自授手宣扬之法戒,故吾人亦须一心顶戴奉行。
一心是专精不二之意。波罗提木叉(PRATIMOKSHA)是印度话,翻此方话,名为“戒”,亦名“长养”,“净除”;复有“解脱”、“别解脱”二义。“解脱”,意谓依戒行持,必定超凡入圣,而得解脱。“别解脱”,意谓每一条戒律,亦有彼特别解脱之功能。此戒皆应欢喜奉行。无相天王品劝学章,是《梵网经》一百二十卷中之一,但此土不传。
三千学士。时坐听者。闻佛自诵。心心顶戴。欢喜受持。
三千,谓三千大千世界中,同禀菩萨戒者,皆信心顶戴奉持。
尔时。释迦牟尼佛。说上莲华台藏世界。卢舍那佛所说心地法门品中。十无尽戒法品竟。千百亿释迦亦如是说。
此段乃承按前面最初之戒文。此一品之开端,述释迦牟尼佛坐于莲华台上金刚之座,由报身佛卢舍那于华藏世界宣说菩萨戒;而同时于一一世界海中,千百亿释迦牟尼佛,各于其莲华座上,同时宣说此戒。卢舍那,此云“净满”,谓已圆满一切净法。“十无尽戒法品竟”,谓释迦牟尼佛刚说完十重菩萨戒法的时候。十重戒:(一)杀戒。(二)盗戒。(三)淫戒。(四)妄语戒。(五)酤酒戒。(六)说四众过戒。(七)自赞毁他戒。(八)悭惜加毁戒。(九)瞋心不受悔戒。(十)谤三宝戒。云何名为“无尽”呢?盖因一切诸戒法,无不从此十大戒流出,永恒不绝,故谓无尽藏。当释迦牟尼佛宣说此十无尽藏戒法竟,其他千百亿世界里的释迦牟尼佛,也同时宣说完毕。

 楼主| 发表于 2016-2-14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摩醯首罗天王宫。至此道树下。十住处说法品。为一切菩萨。不可说大众。受持读诵解说其义亦如是。千百亿世界。莲华藏世界。微尘世界。
释迦牟尼佛,一共于十住处宣说此戒法品。最初在摩醯首罗天王宫(MAHESHVARA HEAVEN)说。此天通常谓色界最顶天;住于色究竟天的中央。摩醯首罗,译为“大自在”,因为此天主是最自在,洋洋自得。《地藏经》又云此天是色界顶天,即是第四禅天之上。
释迦牟尼佛,从摩醯首罗天,直至娑婆国土菩提树下,一共十处,演说此法。“不可说”,是印度大数目之一,亦是《华严经》上一百二十四个大数字之一,谓其量广大得不可悉数,不可言说之义。佛为不可说那样多的菩萨和诸大众,受持、读诵、解说其义。如一世界中是如此,而一一世界中,亦复如是。
莲华藏世界,是卢舍那佛所居之华藏世界海。这世界海里,有不可说不可说那么多的莲花,一一华叶上,有一世界海。一一世界海内,复有无尽无尽之世界海,如微尘许。尘尘混入,刹刹圆融,所谓“华藏世界一一尘,一一尘中见法界”;这种境界,是重重无尽,无尽重重,圆融无碍,不可以心思,不可以言喻,玄妙叵测!欲要仔细研究这种道理,可参考《大方广佛华严经》。试想想:假如把一个世界,粉碎成微尘,其微尘粒,必定是数不过来那么多。假若每一粒微尘内,复有一个圆整的世界,你说有多少世界?必定是无穷无尽,不可悉数那么多。而在这些千百亿世界,莲华藏世界海一一世界内,各有一尊释迦牟尼佛,在同时演说菩萨戒法,受持读诵解说其义。如一世界是这样,其他所有如微尘许世界中,亦复如是。
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无量行愿藏。因果佛性常住藏。如是一切佛说,无量一切法藏竟。
前五句为“别”,后一句为“总”。藏,有负戴、包藏之意。此戒藏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容,所谓“大而无外,小而无内。”五句为:(一)一切佛心藏。(二)地藏。(三)戒藏。(四)无量行愿藏。(五)因果佛性常住藏。
这五句就叫“别”,后一句呢?后边一句“如是一切佛说。无量一切法藏尽。”后边一句就是“总”。
(一)心藏:即三十心──十发趣(十住),十长养(十行),十金刚(十回向)。此三十心,通则包括一切诸法之因果。(二)地藏:即十地,从欢喜地乃至法云地。(三)戒藏:即十重四十八轻戒;此乃一切戒之本源故。(四)无量行愿藏:“行”,即六度,或云六波罗蜜: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般若)。“愿”,即普贤菩萨十大愿王等。(五)因果佛性常住藏:本来,佛性非因非果,乃是超出因果之外。但因果却不离佛性,故曰:“大乘因者,诸法实相。大乘果者,亦诸法实相。”
实相,即是佛性的一个别名。诸法实相,是即相离相,无相而无不相;不生不灭,故云“实”相。一般凡夫肉眼所睹之形形色色,非诸法实相也。实相是无相,但无所不相。今因亦佛性,果亦佛性,佛性常住,则因果亦常住。通了一切诸法,皆名因果佛性常住之藏;别则“佛性本源”,亦是菩萨戒之异名。就如前边正文说过,“本源自性清净妙戒”,这就是佛性常住藏。
“如是一切佛说,无量一切法藏竟”:“如是”,是指法之词,指过去、未来、现在三世一切诸佛,说无量一切法藏(心、地、戒、行愿等法)竟。
千百亿世界中。一切众生受持。欢喜奉行。若广开心地相相。如佛华光王七行品中说。
以上是约略讨论菩萨戒相,假使要详细分析,则其相别是无穷无尽。若要广泛研究心地法门一切诸法相,可参照“佛华光王七行品”。《梵网经》有一百二十卷,共六十一品,但只有“菩萨心地法门品”传至中国,余品不存。以下最后一段是偈赞。
明人忍慧强 能持如是法 未成佛道间 安获五种利
一者十方佛 悯念常守护 二者命终时 正见心欢喜
三者生生处 为诸菩萨友 四者功德聚 戒度悉成就
五者今后世 性戒福慧满 此是诸佛子
接下来之偈赞,是总结菩萨戒之功德。“明人忍慧强”:明人,是有智慧者。忍,是安忍,即定力。唯独定慧俱强(殊胜)者,方为明人。“能持如是法”:必须有殊胜智慧的明人,头脑敏捷,思想清朗,能辨邪正者,才能持此十重四十八轻菩萨戒。“未成佛道间,安获五种利”:即使未成佛,已获五种殊胜利益。成佛时,故然证得三明四智、五眼六通,福慧双圆,自在解脱。纵然未成佛者,亦获五种利益:
(一)诸佛常护念。一切诸佛,皆从此法出,此法犹如佛母。故持之者,与佛气分交接,特别受诸佛之所慈悲加护。
(二)命终时,正见欢喜。持戒者寿命将尽,心怀正念,无有恐惧,亦不惑乱,故生欢喜。一般人不守戒律,故命终时恶报现前,业障缠身,乃至忧悲苦闷,忐忑不安。故孔子曰:“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姑勿论彼在生时刚强凶狠,难调难伏,很多人到死时也良心发现。唯独持戒者心无畏惧,有把握往生极乐世界,恒不舍离诸佛故。
(三)生生为菩萨友。人在未成佛前,尚要受多番生死,但若能持戒,则在在处处,以不退菩萨为伴侣。
(四)功德戒度悉成就。戒为一切功德之聚,即是十重四十八轻戒。“度”是六度万行。戒品已具足,则一切功德聚亦悉成就矣。
(五)性戒福慧满。性戒,即是本源自性清净的妙戒。此戒是自性里本来具足之金刚光明宝戒,是福慧之源。非独成佛后才圆满福慧,而是生生世世悉要修持圆满,故云“今后世满”;谓从观行满,乃至究竟位也要圆满。人若获此五种利益,是真佛子,能绍隆佛位故。
智者善思量 计我着相者 不能生是法 灭寿取证者 亦非下种处
欲长菩提苗 光明照世间 应当静观察 诸法真实相 不生亦不灭
不常复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如是一心中 方便勤庄严
菩萨所应作 应当次第学 于学于无学 勿生分别想 是名第一道
亦名摩诃衍 一切戏论恶 悉从是处灭 诸佛萨婆若 悉由是处出
“智者善思量”:“智者”与前面“明人”是同一意思。唯独有智慧人,方能善于观察。愚痴人都是“计我着相”。这世界里,人人执着“我”。若再深推究之,这个身体死后,焉有一个“我”存在?“我”又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凡夫不但执着“我”,还执着“相”,执着眼前所见一切形形色色诸象。但一百年后,这些“相”还会存在吗?计我着相,是凡夫的境界。此等人对于佛法,不能生出真信心,不但不能发菩提心,亦复不能明了无上妙戒。
有人问:“凡夫既不能出生此种殊胜法,圣人可以吗?”偈赞中云:“灭寿取证者”,即是指二乘人,阿罗汉。罗汉是自了汉,证果后舍去受用而执取空理,不愿留在世间度众生。罗汉沉空止寂,不知道真空中还有妙有,妙有又产生真空;真空妙有,是互相无碍。此辈得少为足,化城自困,故谓“非下种处”,不能栽植菩提种子之沃田。以上是说,凡夫和二乘人,皆不能修此无上妙法。
“欲长菩提苗,光明照世间”:是指趣向无上正等正觉者。“光明”,即是智慧。
“应当静观察”:“静”,是“止”之异名;“察”,是“观”之审细。此句即是“止观”。必要止观双运,方为实修。人用功办道,其实不出“止观”这两个法门之外。止,即是放下;观,即是提起。譬如,习禅打坐,参话头,间中或遇着昏沈、掉举,则要用“观”的法门,把话头提起来。反过来说,有时妄想纷飞,如波涛起伏,腾跃而生;此时则要用“止”的法门,把妄想放下。故用功是止观同运,止观不二。人习禅定时,要观些什么呢?要观“诸法真实相”。云何为诸相?即是“十法界”和“十如”,权实之法。

发表于 2016-2-16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法界
六  凡
(一)地狱
三恶道
(二)饿鬼
(三)畜生
(四)天
三善道
(五)人
(六)阿修罗
四  圣
(七)声闻(下乘)
(八)缘觉(中乘)
(九)菩萨(上乘)
(十)佛(上乘)
十法界中,前三法界是三恶道,第四至第六是三善道;又前六法界是六凡法界,后四是圣人法界。四圣道中,以声闻为下乘,缘觉为中乘,佛菩萨为上乘。菩萨是因,佛是果。以上十种众生,为十法界。单在人道,就能通达其余九法界,一切在乎你的心。你所发的心,是天道的心?抑是饿鬼的心?一切唯心造,故云“十法界不离一念心”。
照略释十如:
(一)如是相──外表
(二)如是性──内容
(三)如是体──身体
(四)如是力──力量
(五)如是作──作为
(六)如是因
(七)如是缘
(八)如是果
(九)如是报
(十)如是本末究竟
(一)如是相:相即是相貌,外表。譬如人人各有其相貌,就拿三国时代曹操、刘备两人为喻,二人皆有帝王之相,但两人面貌不同。曹操是隐,刘备则显。刘备是圆头大耳,印堂饱满,一看去便知是个皇帝相。但曹操的相貌却比较不显著,故为隐。
(二)如是性:性就是指内里的性能、内容。
(三)如是体:可以说是身体、体格。
(四)如是力:即是力量。
(五)如是作:即是作为。
(六)如是因:所修之因。
(七)如是缘:从所修因,发展为缘。
(八)如是果:即是从所种下之因,而获这种果。
(九)如是报:报,与果相似,即所获得的报应。以上因、缘、果、报,皆有互相连带的关系。
(十)如是本末究竟:本是根本,末是枝末。言归究竟,本末同源。故云“一本散为万殊,万殊仍归一本”,即此意是。
以上是以十法界、十如两个法门,来解释“诸相”的道理,在法华经上有详细的解释。
至于“实相”者,偈赞中举出四对,可省而思之。四对为:“不生不灭”、“不常不断”、“不一不异”、“不来不去”。此八“不”,乃中道了义。若不偏于任何一面,始臻中道。盖因如来藏是无相,然无所不相。譬如人的心,有何形相呢?虽然无形相,但无所不相。诸法实相,亦复如是。
第一句是“不生不灭”。《楞严经》云:“众生灵明觉性,本然清净。”本然清净,故“不生”。然而,各各循业发现,随业往生到十方国土──忽然为天,忽然为人,忽然为修罗,或为地狱、或饿鬼、或畜生,轮回六道,故谓其性“不灭”。因此,循业发现,故生即不生;清净本然,故灭而不灭。于是有“不生不灭”之中道理。
第二句是“不常不断”。不变随缘,故不常;随缘不变,故不断。就拿水为喻;若把水放于方形器内,其形则方;设于圆形器内,其形则圆,这是随缘的例证,故云“不常”。然水之形状虽然随缘,但其本性,即湿性,却不变动。这是不变,即是“不断”。以上是以譬喻来浅释“不常不断”的中道理。
第三句是“不一不异”。理随于事,故“不一”;事随于理,故“不异”。事法是多不胜数,但理是纯粹一味。所谓“一本散为万殊,万殊仍归一本”,一个理,能生出一切事;一切事,始终不离一个理。往究竟处,事理是圆融无碍,相即相容的。
天台判教设四门来解释理。四门:(一)空门。(二)有门。(三)亦空亦有。(四)非空非有。此四门又各分为四门。譬如第一空门:又分出空门、有门、亦空亦有门、非空非有门。余三门亦复如是,也有这四门。四四一十六,理随于事开十六门,故不一。事随于理,此十六门,总归于一,故不异。因之,诸法实相是“不一不异”,是同一体性。以上是第三句的浅释。
第四句是“不来不去”。众生迷无所从,故“不来”。若悟无所灭,则“不去”。迷时是众生,悟时则是如来。如来,亦是无所从来,不来也不去,故名如来。以上是显浅略释八不。若广而思之,通达诸法实相,悟彻中道了义。
“如是一心中,方便勤庄严”:如是诸法,即是一心。如是一心,即三十心十地。应静观审谛,依戒奉行。观察和持戒,皆名方便庄严。观察即理方便,名为智慧庄严。持戒即事方便,名为功德庄严。庄严,乃庄严心地也。然必要念兹在兹,深省思维以上“八不”之道理,精益求精,始能悟入。
“菩萨所应作,应当次第学”:修持菩萨戒,即要在此地用功夫。次第学,是循序有次,不躐等,不能杂乱无章。举一个显浅之例子:人读书时,先入小学,次入中学,复而入大学。总不能从小学生身分,一跃而成为大学毕业生。修道其理亦同。
“于学于无学,勿生分别想,是名第一道,亦名摩诃衍”:有学位与无学位,是大乘、小乘里诸位分别之名词。小乘教中以阿罗汉为极果。初果、二果、三果罗汉,皆名“有学”位,尚要向前修学故。四果罗汉,是“无学”位,因为已证空理,了分段生死,超出三界。大乘教中,以三贤(三十心)──十住、十行、十回向为有学位;以十地为无学位。菩萨于有学或无学位,均不起分别心。若人尚置身于有学位,你无学位的人,也不应轻蔑他。此即是第一道,是无作妙修,全同理性。又无学妙性,起于真修,名摩诃衍(MAHAYANA),此翻大乘,谓运载自他,同入大涅槃城。
“一切戏论恶,悉从是处灭。诸佛萨婆若,悉由是处出”:凡外道,二乘种种戏论,皆为不善,故名为“恶”。若以此大乘第一道,能灭所有异端邪论。萨婆若(SARVAJNA)是梵语,此翻一切智,亦悉从此处生出。既破一切戏论,必然生大智慧故。谓行人应当方便勤庄严,时刻不忘,观察修持矣。
是故诸佛子 宜发大勇猛 于诸佛净戒 护持如明珠
过去诸菩萨 已于是中学 未来者当学 现在者今学
此是佛行处 圣主所称叹
此文是结劝护持戒相。欲归一心实相,须修心地法门;欲修心地法门,必须护持诸佛净戒。故结劝护持戒相,以为入道进修之本。“是故诸佛子,宜发大勇猛”:是故,是承前启后。所以诸佛子应当发大勇猛;若不发大勇猛心,则尘劳不易驱除。
“于诸佛净戒,护持如明珠”:明珠,即是如意珠,能偿满诸愿,遂心如意,思食食来,思衣衣至。此珠复有三义。(一)洁净义:护持不使染污。(二)圆满义:护持不使残缺。(三)光明义:护持不使昏暗。谓守持戒相,如护明珠,令其不失光洁圆满矣。
“过去诸菩萨,已于是中学。未来者当学,现在者今学。此是佛行处,圣主所称叹”:此菩萨戒,是三世──过去、现在、未来,诸菩萨所修学。亦即是佛所行处,因果同符,故为圣主所称叹。圣主,即圣中之圣也。
我已随顺说 福德无量聚 回以施众生
共向一切智 愿闻是法者 悉得成佛道
“我已随顺说,福德无量聚”:释迦牟尼佛云:诸佛自诵此戒,我今亦诵,名之曰“随”。诸佛半月半月如法说戒,我今亦如法说,故名为“顺”。如此随顺说,则福德自然无量。但佛不自私,“回以施众生,共向一切智”:把功德皆回施与众生,不令众生堕在二乘三有,而共向一切智。此是诸佛及众生究竟归依处也。
最后云“愿闻是法者,悉得成佛道”:佛慈悲心切,愿一切众生,但能闻此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者,永成道种。所谓“一历耳根,永为道种”,又因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堪作佛,故愿彼等,将来皆得成无上道。在此处,佛乃予所有众生授记──包括现在的你、我、他。谁能闻持《梵纲经》菩萨戒者,将来必冀佛果矣!

发表于 2016-5-9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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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9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6-10-9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7-3-15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戒为师。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8-1-2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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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 16:59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礼会僧法师!感恩师兄法布施!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8-9-18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楼主| 发表于 2018-9-19 20:3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戒为师。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1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20-11-28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21-1-5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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