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破法戒 若佛子。以好心出家。而为名闻利养。于国王百官前说佛戒者。横与比丘比丘尼菩萨戒弟子作系缚事。如狱囚法。如兵奴之法。如师子身中虫。自食师子肉。非余外虫。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若受佛戒者。应护佛戒。如念一子。如事父母。不可毁破。而菩萨闻外道恶人以恶言谤破佛戒之声。如三百矛剌心。千刀万杖打拍其身。等无有异。宁自入地狱。经于百劫。而不一闻恶人以恶言谤破佛戒之声。而况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缘。亦无孝顺之心。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此是最后一条轻垢戒,制自内破坏佛法。若菩萨比丘,“好心出家”:意谓曾发自利利他,自度度他之大菩提心。但是出家之后,“而为名闻利养”:为了名誉,为了利养,“于国王百官前”:于已受佛戒之国王百官前,“说佛戒者,横与比丘比丘尼菩萨戒弟子作系缚事”:已受佛戒之国王百官,是同法之人,得于彼前说菩萨戒,但不应于彼前,侮辱比丘、比丘尼,菩萨戒在家弟子,横作非法治罚之事。弟子有过,但应如法治罚,不应作系缚事(如:狱囚、兵奴,以伤出家轨式。见《蕅益大师全集》)。 诸如泰国,以佛教为国教,政府不得系缚僧侣。纵其犯法,亦应护送至该国之僧王面前,如法治罚,但官方不能监禁,烤问僧侣,或施酷刑,或鞭打系缚。若僧侣违犯恶极,僧王则使其舍去袈裟,还穿俗服。这时候官方便能按照法律逮捕惩罚。 若比丘自身破坏佛法,有如师子身中虫,反啖师身肉。师子为百兽之王,所谓“师子吼,无畏说,百兽闻之皆脑裂。香象奔波失却威,天龙寂听生欣悦。”受持菩萨戒者,比喻师子,有威可畏,外人乃不敢侵犯。但佛教本身之败类,却能破灭佛法,诚可悲矣!故戒文云:“如是佛子自破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若受佛戒者,应护佛戒”:受了菩萨戒的人,无论比丘、比丘尼,应当要好好保护佛戒。“如念一子”:如独子般的器重,喻其爱护之极。“如事父母”:又如恭敬父母似地,喻其敬重之极。把戒律恭敬到这么样,所以“不可毁破”。又念子即慈悲心,事亲即孝顺心。吾人当以极端致诚之慈悲心、孝顺心,依戒修行,事奉法化。 “而菩萨闻外道恶人以恶言谤破佛戒之声”:菩萨戒弟子,若闻外道恶人,以恶言谤佛戒之声。“如三百矛剌心”:矛,是古时之战斗武器;像剌刀似地。如三百矛戈刺心,喻其哀痛之极。又如“千刀万杖打拍其身”:如一千把刀、一万把杖打在身上般的苦痛,等无有异。“宁自入地狱,经于百劫”:宁可自己入地狱,纵经百劫,在地狱里受苦,“而不一闻恶人以恶言谤破佛戒之声”:亦不一次闻恶人诽谤佛戒之音声。你看!这都这样,宁可入地狱去,入地狱受苦,都不要闻这恶言谤佛戒之声。“而况自破佛戒,教人破法因缘”:何况亲自破佛戒,或劝他人破戒耶!“亦无孝顺之心”:那么还有什么孝顺心可言了呢?!这种忤逆不孝之行为,欺师灭祖,所谓:“赖佛吃饭,依佛穿衣”,从中挑坏众生法眼,断灭三宝种性,百死莫赎,悲矣!“若故作者,犯轻垢罪”:若故意这么做,结罪。 具缘:此具性遮二业,以其毁辱法门故。五缘成罪。(一)是佛弟子:谓大小乘七众,不犯边罪(不犯根本戒),不舍戒者。(二)佛弟子想。(三)有治罚心:有意令前人受辱。(四)所对人:谓国王百官等。同有戒者,故仅结轻;若向未受戒人前治罚,自属第六重戒。(五)正行治罚:正式惩罚对付等,随事结过。 如是九戒。应当学。敬心奉持。 以上是总结四十八轻戒竟。戒文上说“敬心奉持”,即是要按时诵戒,受之于心,持之于身。若不诵戒,则久而忘记或疏忽戒法,这就不算是敬心奉持。 诸佛子。是四十八轻戒。汝等受持。过去诸菩萨已诵。未来诸菩萨当诵。现在诸菩萨今诵。 释迦牟尼佛,说完四十八条轻戒时,又嘱咐诸大弟子说:“这菩萨戒,三世诸菩萨都诵;过去的已诵,未来的当诵,现在的今诵。”足见菩萨戒是很重要的。 诸佛子听。十重四十八轻戒。三世诸佛已诵当诵今诵。我今亦如是诵。 释迦牟尼佛再三叮咛:“诸佛弟子!以上的菩萨戒,乃为三世诸佛所共受持读诵怀念,系最重要之戒律。我今亦诵此戒。”有人问:“佛已成佛果,不会犯戒,何须诵戒耶?”虽然如此,但菩萨戒是诸佛心地本源,三世诸佛同尊,故佛佛诵持。 汝等一切大众。若国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萨戒者。应受持。读诵。解说。书写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一切众生。化化不绝。 此段是嘱咐流通。嘱咐诸大弟子,若国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受持菩萨戒者,都应当受持、读诵、解说,书写佛性常住戒卷,流通三世(过去世、未来世、现在世),辗转不断。盖因菩萨戒是关乎佛性因果之无上律仪,故大众应尽心竭力去广泛流通,教化群品,使佛种常住,绵绵不绝。 前面劝受之戒文,有列出淫男、淫女、黄门、鬼神、天龙八部畜生等,但今只言“信男、信女”,其他品类,因何不提呢?此乃因众生受戒后,皆名第一清净者。纵使从前不务正业(淫男、女妓、邪命等),受戒后皆归第一清净。但须知“清净”,是指受戒后不复犯戒。若受戒后又犯戒,那就算不上清净。 “佛性常住戒卷”:是指此戒卷若能流通于世,则佛性因缘可以持久,永远不灭。此戒卷若坏灭,则世人也无佛性因缘可言矣。 得见千佛。为千佛授手。世世不堕恶道八难。常生人道天中。 此略举三益:(一)见圣。(二)离苦。(三)得乐。“授手”,即是由诸佛授记,将来毕竟成佛。谓秉戒人(受戒人),与佛相邻次不远。并且受戒已,世世不会堕三恶道──地狱、恶鬼、畜生。八难:(一)地狱。(二)恶鬼。(三)畜生。(四)长寿天:此天众生长寿,虽享天福之安逸,但不能见佛闻法睹僧,故名为难。(五)六根不具:即是盲聋喑哑,残废破蹩等。(六)北俱卢洲:或云边地。(七)世智辩聪:纵有多闻,仍属于世间智,非出世间智,并且善于狡辩智伪丛生,树我慢幢,自命不凡,看不起佛法。此辈亦属八难之一。(八)前佛后难。以上八难,皆无机会闻佛法,植善根,发菩提心,故名为难。凡受菩萨戒者,永不堕于恶道八难,而生生世世得生人间或天上,受胜妙之法乐。 以上略举三益:(一)见圣:世世由千佛摩顶授记。(二)离苦:永出离三恶道、八难。(三)得乐:常得生人天。此是略言之,若详细研究,受菩萨戒之利益何止此耶?而受者将来必定成佛,此利益更是不可思议! 我今在此树下。略开七佛法戒。汝等大众。当一心学波罗提木叉。欢喜奉行。如无相天王品劝学中。一一广明。 “七佛”,是指过去庄严劫中最后的三位佛,以及贤劫的四尊佛。现今我们所居乃是贤劫,而释迦牟尼佛是贤劫中第四位佛。此戒是过去七佛亲自授手宣扬之法戒,故吾人亦须一心顶戴奉行。 一心是专精不二之意。波罗提木叉(PRATIMOKSHA)是印度话,翻此方话,名为“戒”,亦名“长养”,“净除”;复有“解脱”、“别解脱”二义。“解脱”,意谓依戒行持,必定超凡入圣,而得解脱。“别解脱”,意谓每一条戒律,亦有彼特别解脱之功能。此戒皆应欢喜奉行。无相天王品劝学章,是《梵网经》一百二十卷中之一,但此土不传。 三千学士。时坐听者。闻佛自诵。心心顶戴。欢喜受持。 三千,谓三千大千世界中,同禀菩萨戒者,皆信心顶戴奉持。 尔时。释迦牟尼佛。说上莲华台藏世界。卢舍那佛所说心地法门品中。十无尽戒法品竟。千百亿释迦亦如是说。 此段乃承按前面最初之戒文。此一品之开端,述释迦牟尼佛坐于莲华台上金刚之座,由报身佛卢舍那于华藏世界宣说菩萨戒;而同时于一一世界海中,千百亿释迦牟尼佛,各于其莲华座上,同时宣说此戒。卢舍那,此云“净满”,谓已圆满一切净法。“十无尽戒法品竟”,谓释迦牟尼佛刚说完十重菩萨戒法的时候。十重戒:(一)杀戒。(二)盗戒。(三)淫戒。(四)妄语戒。(五)酤酒戒。(六)说四众过戒。(七)自赞毁他戒。(八)悭惜加毁戒。(九)瞋心不受悔戒。(十)谤三宝戒。云何名为“无尽”呢?盖因一切诸戒法,无不从此十大戒流出,永恒不绝,故谓无尽藏。当释迦牟尼佛宣说此十无尽藏戒法竟,其他千百亿世界里的释迦牟尼佛,也同时宣说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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