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时大慧菩萨与摩帝菩萨,俱游一切诸佛刹土,承佛神力,从座而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以偈赞佛:】 【注释】 “尔时”:那时。 “摩帝菩萨”:“摩帝”即三摩地,意义为正定;以此菩萨主定,故名摩帝。定与慧乃为一体,而大慧菩萨主智,故摩帝菩萨常与之共行。 “俱游一切诸佛刹土”:“游”字非为游玩义,乃现身度生之义,由于此二大菩萨已得自在神通,故视于十方佛土度生有如“游”戏、或旅“游”,故云“游”。 “承佛神力”:以下大慧菩萨要以偈赞佛,所赞者,为法王之境界,非大慧菩萨所能得知,故须承佛威神方能知而赞叹。 “偏袒右肩”:“偏袒”是袒露之义。佛制将袈裟搭在左肩,露出右肩,表示恭敬,称为偏袒右肩。《释氏要览》引《舍利弗问经》云:“‘于何时披袒?’佛言:‘随供养时,应偏袒,以便作事故。作福田时,应覆两肩,现福田相故。’”随供养,例如见佛、礼佛、问讯、入众等时候,须偏袒右肩以示恭敬。作福田,如临斋、坐禅、诵经、入聚落、树下坐时,令人见田相端严,故须通披。 “右膝着地”:又名胡跪。“胡”是西方人之义,以此礼乃西天之仪。右膝着地为单腿高跪之姿势。 “偈”:梵语“偈陀”(Gāthā)为一种文体,译为颂。通常以四句为一偈,且字数有一定,如为三言、四言、五言之偈等。又,偈颂常用来赞美之用,亦有用来说法者。 【世间离生灭,犹如虚空华,智不得有无,而兴大悲心。】 【义贯】 一切“世间”之法,本“离”于“生灭”,其生灭之相“犹如虚空华”,如来以“智”照了,“不得”其“有无”、来去、生灭等相,究竟远离一切二法之情计。然佛愍众生迷物执妄,故“而兴”起“大悲心”而普为济度,令离于此虚妄有无之法,而得证法身。 【诠论】 此偈赞佛离于凡夫妄见。 【一切法如幻,远离于心识,智不得有无,而兴大悲心。】 【注释】 “一切法”:指世出世间、内外、根尘识等诸法。 “心识”:指心意意识而言。 “远离”:谓本性即离,当体即离,非作而令离,如二乘之所为。 【义贯】 “一切”诸“法”本来“如幻”如化,不可执取,其性本“远离于心”意“识”之分别取著,如来以“智”照了,故于一切法“不得有无”、来去等相;然以二乘之人虽离我执,犹未达法空,故执法为实有,是故见有生死可离,有涅槃可证,不得究竟。 又,唯识立三界唯心,万法唯识,虽已达境空,犹执心为有,亦未达究竟。佛以愍此等权小之机,故“而兴”起“大悲心”,广为济度,令见实际。 【诠论】 此偈为赞佛离于二乘、权小之谬见。 【远离于断常,世间恒如梦,智不得有无,而兴大悲心。】 【注释】 “断常”:为外道之邪见。“断”谓断灭,谓死后即一切皆无,所谓“一了百了”。“常”谓一切永远如是,恒常不变:如生为人,生生世世皆为人,如生为猪,生生世世皆为猪。又,执常论者,多执一切皆为大自在天所造,故一切恒常不变。此断、常二见,皆为拨无因果,与一切法因缘生之正理相违,故称邪见。盖若执此二见,则无因无果:若执断见,则计虽造善造恶,亦无来生受果报;然实有果报,因果昭然,故知此断见为非。若执常见,则计一切皆由大自在天所决定,一切法无论如何皆常恒不变,如是则亦同于无因无果;然实有造恶堕生死,修道而出轮回、证圣果者,故知一切皆在众生自心为之,非由大自在天一人所造。此断常二见即所谓拨无因果者,执此二邪见者,其罪甚重,死后当堕地狱,以其坏一切法故,不但坏世间因果,亦坏出世间因果,如是则无人修行;不修行,则众生永无出离生死之期,是为断善根佛种,故学佛人最须远离此二见。 【义贯】 佛已“远离于”外道之“断常”二种邪见,观了一切“世间恒”悉“如梦”,亦如梦境,乃唯自心所现,本离于断常二相;佛以无上正“智”照了。故于一切法“不得有无”断常二相。然而佛以怜愍凡夫外道执断常邪见之人,自害害人,当受大苦,故“而兴”起“大悲心”而度化之。 【诠论】 此偈为赞佛离于外道邪见。 【知人法无我,烦恼及尔焰,常清净无相,而兴大悲心。】 【注释】 “人法无我”:即人无我与法无我,亦即人空及法空。此为佛与大菩萨所证之境界,已超乎二乘之人无我,而达法无我,因此人法双空。“无我”即是空义,亦即不执为我、我所之义。 “烦恼及尔焰”:“烦恼”即烦恼障,亦即是事障。“尔焰”为梵语,即是智障,亦称所知障,此为理障。此理事二障断尽方能证人空、法空:烦恼障尽时,证人空(人无我);所知障断尽时,则证法空(法无我)。 【义贯】 佛如来以智证“知人”及“法”二者皆“无我”;故如实了知“烦恼”障“及尔焰”(所知障)之本性“常”自“清净”、无相,了“无”能证所证、能断所断等之能所二“相”。菩萨于断证虽已造极,然能所之相犹昭然未泯,故仍未达究竟,佛因是“而兴”起“大悲心”而教化之,令境空心泯,速入佛地。 【诠论】 此偈为赞佛已离菩萨微细之能所断证二相。 【一切无涅槃,无有涅槃佛,无有佛涅槃,远离觉所觉,若有若无有,是二悉俱离。】 【注释】 “一切无涅槃”:“涅?”:即是灭度义、谓灭生死、度烦恼;亦即寂灭,离生死、出三界,得解脱之义。“一切无涅槃”,谓一切法其自性本来涅槃,本来空寂,无有生起,既无生起,则无有灭,因此不用更求寂灭,否则即是头上安头,一切法当体即是涅槃寂静。此是佛所自证之极理,是故能够度而无度,寂而常照,照而常寂,无有少法可得。 “无有涅槃佛”:意即“无有”证入“涅槃”之“佛”,或“无有”在“涅槃”之“佛”。第一义:若有证涅槃之佛,则佛有能证、所证,则不得谓为佛,以佛已离一切相故,故《金刚经》云:“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一切相皆离,更何况能证所证相,因此不可谓有证涅槃之佛,故偈云:“无有涅槃佛”。第二义,无有在涅槃中之佛:若佛在涅槃之中,则不能大作佛事,度化众生,若不度生,则不得谓为佛,因此说“无有涅槃佛”,此则赞佛度生无尽也。 “无有佛涅槃”:从来没有一尊“佛”是入于“涅槃”的。因佛已证一切法皆自性涅槃,因此不更须再证入涅槃,否则即如上所言之头上安头,床上架床,而成二乘之颠倒。以此之故,佛不用再入于涅槃,即于生死而见涅槃,此即《大般涅槃经》中所明之无相涅槃,亦即不用取涅槃相而涅槃,以佛已离一切诸相故,连涅槃相亦离。此句之第二层意义为:佛以如是大智,而起大悲度世,是故诸佛皆不究竟涅槃,此即上偈所云:“智不得有无,而兴大悲心”,盖佛已自证一切皆自性涅槃,则不见有众生、烦恼、生死,如是佛亦可入于涅槃矣;如佛初成道时,即因此而思欲入于涅槃,然念众生犹迷诸法自性,枉受辛苦,故不入于涅槃,而由梵天王之劝请,转于正*轮。是故,佛以大悲故,皆不究竟涅槃,故云:“无有佛涅槃”。 “远离觉所觉”:“觉所觉”是能“觉”与“所觉”。能觉即是指佛,所觉即是指涅槃理,亦是泛指一切佛所证之理。此谓:佛已“远离”能“觉”与“所觉”,是为总结佛已离能所之相。盖佛名觉者,今既连能觉、所觉皆离,是故《金刚经》云佛于阿耨菩提为无有少法可得;若有少法可得,乃至少许觉相,皆是能所炽然相待,未能达于自觉圣智法性真身,是故佛名“无所著等正觉”者,以此。 “若有若无有,是二悉俱离”:“无有”即是“无”。“若”,语助词,亦可当“或之义”。简之,“若有若无有”,亦即“有与无”之义。此二句合谓:佛于有与无两者,悉皆远离。“有”与“无”,可指上述之外道所执断常二见,亦可指凡小之见有见无:凡夫见有,是故贪爱生死;二乘见无,是故憎生死爱涅槃。简言之,一切凡愚邪小之断常等见,皆本于有无二法,扩而言之乃至四句及六十二见、一百零八见,皆从见有见无而生。是故宗门谓“离四句,绝百非”者,以此,以断妄想根本故。 【诠论】 此二句为赞佛于“有”“无”等二边之见,悉皆远离。 【义贯】 佛已自证一切法自性本来涅槃,是故“一切”法“无”有更须“涅槃”者:是故“无有”一法名为“涅槃”且为“佛”所证者,亦“无有”一人名为“佛”而能证于“涅槃”者。如是,佛则“远离”于能“觉”与“所觉”,及一切能所相。乃至“若有、若无有”等,“是”一切“二”边之见,“悉”皆“(俱)”远“离”。 【诠论】 此段第一句“一切无涅槃”是总说,下二句:“无有涅槃佛,无有佛涅槃”是别说,即再分别说明一下佛所自证的“一切无涅槃”之结果:因佛已证“一切无涅槃”,是故离能证所证相,而“无有”证得“涅槃”之“佛”,亦“无有佛”入于“涅槃”。 复次,“一切无涅槃”是总说佛已离于能证所证,下二句则分别说离于能证之佛、与所证之涅槃,亦即是谓“无有”一法名为“涅槃”而为“佛”所证者(此明离于所证之涅槃),亦“无有佛”而能证于“涅槃”(此明离于能证之佛)。至此一切能所皆悉已离,以连能证之佛都离,又有何物不离!是故接下去说:“远离觉所觉”。 复次,有恶心邪见愚痴之人,取断灭见,见有实法,而谓佛实入于涅槃,而取灭度——而佛实不涅槃,亦不取灭度,以佛已证能所双泯故,若言佛有实涅槃者,是为谤佛。此不但谤佛无有大悲,弃舍众生而取灭度,亦复谤佛犹有能证所证,未达究竟,是则于佛之悲智二者起双谤,是故佛于《大般涅槃经》中云:若有人言佛有涅槃者,为魔伴党,非我弟子。然佛之所以示现入于涅槃者,乃为度化愚痴之人,令见有涅槃可入,而不复乐于生死流转,因此勤修道业,得出离故。而佛实不入于涅槃,以法身常住不灭故。是故六祖大师言:“无上大涅槃,圆明常寂照,凡愚谓之死,外道执为断。”亦是破斥凡小邪执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