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944|回复: 2

简说淫欲与对冶淫欲的方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7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简说淫欲与对冶淫欲的方法
??1、年青人对婚姻不可儿戏,不可未婚就同居??何谓邪淫一切不受国家法律或社会道德所承认的男女关系,均称为邪淫。邪淫罪之轻重,视情节因缘而不同。如:男女双方为婚姻故而越雷池,尚不是最重之邪淫。
??2佛经法宝须收拾置放收藏于干净之处,不用时可用黄色或红色的布遮盖、包好。
??3、要常修忏悔法,以忏除过去诸恶业、过失。

在一般人的概念中,与夫妻以外的第三者有性关系,属于邪淫;与合法的妻子(或丈夫)的性生活,则完全不存在邪淫的问题。但从佛法的观点看,夫妻之间仍然可能发生邪淫的问题。

如《大智度论》卷十三云: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儿、非道,如是犯者,名为邪淫。……女心不乐,强以非理,故名邪淫。因此,夫妻间有下列行为者,可视为邪淫:

1)、非处:既不按人道行房,而是于口道、小便道、大便道行淫;

2)、非器:如使用性保健品、催情药物等;

3)、非时:父母死亡忌日,不得行淫;月经期中,妊娠期中,产前产后,不得行淫;学佛受五戒居士还应在佛菩萨的纪念日,每月的六斋日,不得行淫;父母的生日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淫。最好还能做到:子女成年之时,即行节欲,子女婚嫁之后,即行禁欲。
4)、非地:不得卧室之外处行淫;尤其不可在寺庙、教堂、野外、公共场所等处行淫。
夫妻间的邪淫,在性质上较一般的邪淫有所不同,果报也较轻,应属邪淫的中、下品。但仍应引起警惕,避免触犯

未婚男女如果淫欲心炽盛,应以何方便令其离欲?淫欲是与生俱来就有的,非一朝一夕就能净化断除,必须非常的用功,才能达非常的成果。
但凡夫在修行的历程,尚未证得果位,有时炽盛,是在所难免,因为众生所以为众生,就是以淫欲为生命的所依所归,情欲境界现前,的确难调难伏。疏导、对冶淫欲的法门甚多,今就以佛法常提的几项,供诸位实践:

1
、未婚男女,不要阅览色*情书刊、网站,不要观看色*情录影、三*级片,不要涉足色*情娱乐场所。《老子》曰:不见可欲,令民心不乱,凡夫的特点,是五根随五境转,但只要眼不见,则心不乱。

2
、进入结婚年龄的青年,可考虑寻找志同道合异性组成家庭;

3
、已婚者,应加强道德修养,不要甘做淫欲的奴隶。应正观诸法无自性,本性不可得,乃幻化缘起,缘起必缘灭无常故;淫欲之心亦缘起,心与境结合,产生相应,淫心便起,是名缘起。正心观淫心,淫心即起即灭,瞬眼生瞬眼灭,如幻如化如电如泡如影,丝毫不可得,诸法毕竟空故,若如此正观淫欲之心,即可根治淫心之道,亦名正观。

以佛法常提的几项,如:不净观、骷髅观、父母兄弟姊妹观、淫欲无常观等,这些法门因人而异,根机不同,用法则不同,契机则宜。

4
、注意饮食卫生,尽量吃得清淡,以素食为佳;

5
、多进行健康的户外锻练,如散步、郊游、登山、游泳,或读书、练字画等,渐渐可减轻、排遣淫欲烦恼。

发表于 2015-1-27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3-25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1-17 10:5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