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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他妇、若属自身,是名邪淫。唯三天下有邪淫罪,郁单曰无。若畜生,若破坏,若属僧,若系狱,若亡逃,若师妇,若出家人,近如是人,名为邪淫。出家之人,无所系属,从谁得罪?从其亲属、王所、得罪。恶时乱时虐王出时,怖畏之时,若令妇妾出家剃发,还近之者,是得淫罪。若到三道,是得淫罪。若自若他,在于道边、塔边、祠边、大会之处作非梵行,得邪淫罪。若为父母、兄弟、国王之所守护,或先与他期,或先许他,或先受财,或先受请,木泥、画像及以死尸,如是人边作非梵行,得邪淫罪。若属自身而作他想,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淫。如是邪淫亦有轻重,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 对优婆塞来说,除了夫妇之间的男女关系外,一切不受国家法律或社会道德所承认的男女关系,均为邪淫。有关邪淫在戒律上,有详细的规定。本经在这里仅讲了其中的几个主要方面,优婆夷可参照领会,同样适用。 若在“非时”[制戒律所规定的不应行淫的日期及时间],“非处”[指戒律所规定的不应行淫的处所及“三道”],“非女”[指除女性以外的,各种不同性征的人,畜之类],“处女”[未婚女],“他妇”[有夫之妇],“属自身”[在自身行淫]等情况下行淫的,均为邪淫。 邪淫罪,只有东,西,南三大洲有,北郁单越洲则无邪淫罪。 若对畜生{女},对已经坏烂的[女尸],对众多[女性],对狱中的[女犯],趁人之危,对逃亡的女性,对师长的妻子,对出家尼众等亲近,作非梵行的,名为邪淫。 已经出家的人,虽已无所系属,但对自己的亲属,王属等作非梵行的,得淫罪。 在恶世时,乱世时,暴君出世时,怖畏时刻,若强令自己的妻妾剃发出家,当出家后,仍同她作非梵行的,得淫罪。 若在“三道”[指:口道,小便道,及大便道]作非梵行的,得淫罪[有关“三道”,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得不同轻罪或重罪。此处从略]。 在道路边,塔庙边,祠寺边,大众集会之处,若自身,若与他人在上述等地作非梵行的,得邪淫罪。 若在父母,兄弟,国王死亡后守护“灵”期内,或先与他人约会,或先应允他人,或先接受财礼,或先接受邀请[其目的是为了作非梵行的],得邪淫罪。 若在木,泥,画像旁(一解,应指圣贤像),以及死尸等人边,作非梵行的,得邪淫罪。 若在“自淫”时[因无实体对象]起妄心,产生了与他人作非梵行想(一解:把自己的配偶想象为他人的配偶);又见到属他人之妻,不怀好意,产生了自己与之作非梵行想,这种单方面的“意淫”,也名邪淫。 以上所列举的邪淫罪,也有轻重,从“重烦恼”[如贪嗔痴比较强烈],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发生的,则得轻罪。 以上摘自《优婆塞戒经讲义》校对无误。以下是我的补充看法。怕有人不能了解。“属自身”[在自身行淫],“自淫”都说的是手淫或者是其他的自淫方式。“口道,小便道,及大便道”,指口交,肛交,小便道性交。“非女”指 同性恋,人畜之间,与太监等等。见他人之妻的意淫也是邪淫。夫妻之间的非时非处行淫也是邪淫。请斑竹从其他的地方转来。 用性具自淫也是邪淫,卖淫嫖娼就更是邪淫了。邪淫有罪,必有恶报。
一夜情是邪淫;婚外恋 婚外情包二奶婚外通奸是邪淫;婚前同居偷尝禁果试婚是邪淫(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得到法律承认保护即是未婚同居')。如果再由于这种邪淫引起的 堕胎杀生更是罪过无量无边,要在 地狱受无量无边的痛苦。希望大家谨慎小心。纵使百千劫,所作业不忘。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转帖]邪淫折损功名 福报
有同仁说,他就犯了这个罪业,每次参加公务员的升等考试,考了七八次,都只差那么一两分。他想到这个问题,就问我:‘邪淫是不是会折损功名福报呢?’我说:‘确实会!而且损得很重。’古代就有公案,折损得很重,甚至造成杀身之祸。也有为了争风吃醋,或是看不顺眼—你抢走我的女人,就把你杀得一塌糊涂,亡命乱刀、乱枪之下都有可能。
现代人在一起常造口业,许多人在办公室里,总是喜好讨论女人,或谈论淫秽之事,而且还多方揣摩、相互研究,一唱百和,每因说者讲得津津有味,致使听者跃跃欲试。
须知,邪淫的罪恶、不为人知的隐私,实在关系一个人终身的名誉和节操,所以偶然讲错一句话,往往产生无穷祸害,触犯天怒莫此为甚。嘴巴除了吃饭之外,要说些好话,要说劝人进德修业的话、鼓励的话;绝不可说使人产生遐思的话—所谓的绮语。如此方可获福于天,有口德之人会有福报。
与非妻行淫的地狱苦果:(以下摘自经典)
“如前所说。何者邪行。所谓有人。起淫欲心。忆念自妻。淫他妇女。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合大地狱。生无彼岸受苦恼处。受大苦恼。作集业力。受如是苦。所谓彼处受火烧苦。受刀割苦。受热灰苦。受诸病苦。如是彼岸则不可得无安慰者。如是所说。受诸苦恼。不可譬喻。如说受苦。彼地狱人。自心所诳。如是受苦。如是无量百千年中。常被烧炙。若煮若打。乃至集作恶不善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 若恶业尽彼地狱处尔乃得脱。若于前世过去久远。有善业熟。不生 饿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同业之处。则常贫穷。旷野恶处。山中险处。为夷人奴。常有病苦。”
口中行淫的地狱苦报:(以下摘自经典)
“何者邪行。谓于妇女不应行处。口中行淫。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合大地狱。生割刳处。受大苦恼。所谓苦者。阎魔罗人。以热铁钉。钉其口中。从头而出。出已急拔。又钉其口。耳中而出。复以铁钵。盛热铜汁。泻其口中。铜汁热炎。烧燃其唇。次烧其舌。既烧舌已。次烧其眼。如是烧咽。次烧其心。次烧其肚。如是次第。乃至粪门。从下而出。如是邪行。乐行多作。恶业果报。在于地狱。如是如是种种受苦。乃经无量百千亿岁。常被烧煮。乃至恶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若恶业尽。彼地狱处尔乃得脱。 若于前世过去久远。有善业熟。不生饿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同业之处。口中常臭。如烂气臭。如是熏他一切所恶。是彼恶业余残果报。”
非道中行淫的地狱苦报:(以下摘自经典)
“何者邪行。谓于妇女。非道行淫。彼不随顺。自力强逼。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合大地狱脉脉断处。受大苦恼。所谓热筒。盛热铜汁。置口令满。唱声吼唤作如是言。我今孤独。如是无量百千年岁。乃至恶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若恶业尽。彼地狱处尔乃得脱。 若于前世过去久远。有善业熟。不生饿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所得妻妇。贪爱他人。彼人见之。不能遮障。是彼恶业余残果报。彼作集业果报不失。犹故须受。”
邪淫的罪报(摘自经典):
《 华严经》中云:“邪淫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两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随意眷属。”
《法苑珠林》中云:“佛言邪淫有十罪:一者常虑彼夫所杀,二者夫妇不睦,三者恶增善减,四者妻子孤寡,五者财产日耗,六者恶事常被人疑,七者亲友诽谤,八者广结怨家,九者死入地狱,十者, 报尽为男,妻不贞洁,报尽为女,多人共一夫。” 《般泥洹经》中云:“好邪淫者,有五自妨:一者名声不好,二者王法所嫉,三者怀畏多疑,四者死入地狱,五者地狱罪竟受畜生形。皆欲所致,能自灭心。” 《萨遮尼乾子经》中云:“自妻不知足,好淫他人妇,是人无惭愧,受苦常无乐。”
《优婆塞戒经》中云:“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若属自身,是名邪淫,若属自身而作他想,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淫。如是邪淫,亦有轻重: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 《分别善恶报应经》中云:“邪欲报有十种,何等为十?一欲心炽盛,二妻不贞良,三不善增长,四善法消灭,五男女纵逸,六资财密散,七心多疑虑,八远离善友,九亲族不信,十命终三涂。” 《涅槃经》云:“菩萨虽不与女人和合,然见男女随逐,便生贪著,即名毁破净戒。”
《造像功德经》中云:“佛告弥勒,有四种因缘,令诸男子,受黄门身:一者残害他形,乃至畜生;二者,于 持戒沙门,瞋笑毁谤;三者情多贪欲,故心犯戒;四者亲近犯戒人,复劝他犯。若有男子,先行此事,后起信心,造佛形像,不受斯报。复有四种业,能令丈夫,受二形身:一者于尊敬所,而有烝秽;二者于男子身,非处染著;三者即于自身,而行欲事;四者炫卖女色,而与他人。若有众生,曾行此事,深自悔责,造佛形像,不受此身。”
建议各位师兄到戒邪淫网上以真实姓名或法名发露忏悔,这样才有奇效,依据四力即归依力(归依三宝)、破恶力(将罪行对上师尊者或大众发露出来,不要焐在黑暗里)、恢复力(就是从此与恶习永断,更不复再犯)和对治力(常念诵经咒,诸恶莫作,诸善奉行,如法精进修持)会能够彻底忏悔清净的,不然业果必定会成熟,我就是用的真名发露忏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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