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90
- 精华
- 注册时间
- 2014-8-3
- 最后登录
- 1970-1-1
- 点击头像
- 看学佛情况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我想问问问各位师兄,一些佛教书籍和网站上经常说邪淫的种类和危害,但我有一个不太理解的地方,假如我和一个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我们纯属自愿,女孩子没结婚,没男朋友,我也没结婚,也没女朋友,这种情况下发生性关系能叫邪淫吗?佛书上讲这也是邪淫的一种啊?但假如我和那个女孩子发生了关系,我们都是自愿的,谁也没有强迫谁,这何罪之有呢?如果说强奸,猥亵,传播不健康信息,以不正当方法去侵犯异性这叫邪淫,这几种行为肯定是毫无争议的邪淫。因为这几种行为一定是不道德的。可是开头讲的第一种情况为什么也叫邪淫呢?也许过去年代的人认为这是不检点的行为,是可耻的。但现代人观念已经不同,人的思想观念会随着社会变化而变化的啊?还有有的佛书上说,使用性器具也是邪淫,这我就更不理解了,这叫怎么一回事?如果某人用了性器具,他的这种行为是个人行为,是正常的身体需要,完全没有危害到社会的任何人,也没有对社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为什么用那种东西也会产生业罪?这让人难以理解啊?这难道不是用几百年前,几千年前的社会道德标准去要求现代人吗?几百年前,几千年前的社会和现在社会相比,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的生活环境也已经有极大的不同,我认为古人的有些思想不一定适用于今天了。各位、师兄们,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