悭毁戒,同样具有因、缘、法、业四个条件:众生无始来具有悭吝之心,而于现在起这念心来为为因,叫做“悭因”;接着这念悭心相续不断的延续下去,见有求财法的人来,因与自己不相契合,以遮护自己的财法不给来者,叫做“悭缘”;如果对方一再向自己求取,自己利用种种善巧遮护财法的方法,不予施舍,叫做“悭法”;三事和合作意成就其业,叫做“悭业”。
然而在事实上做个菩萨,对于“一切贫穷人来乞者”,应“随前人所须”要的一切,无条件的给与他们。一切贫穷人,显示所有的贫穷人,不管是与自己有亲切关系的,或者是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只要他的确有所需求,菩萨就应尽自己的力之所及给他,使他得到所要得的财物或正法。
佛法所说的贫穷人有两类:一是身贫穷,即时感到生活的困难;二是心贫穷,即时感到知识的缺乏。假定现在有这么一个人,知道佛法对于人生的重要性,来向菩萨乞求佛法,菩萨应将自己知道的佛法,无条件的告诉来乞求者。如果他是一个人天乘的根性,你就得以人天乘的佛法施舍给他;如果他是声闻乘的根性,你就得以声闻乘的佛法施舍给他;如果他是缘觉乘的根性,你就得以缘觉乘的佛法施舍给他;如果他是菩萨乘的根性,你就得以菩萨乘的佛法施舍给他。
照普通说,在家重在财施,出家重在法施。以菩萨说,在家菩萨,不但以财施,亦应以法施。决定毗尼经说:“在家菩萨应行二施:一、财;二、法。”佛法从来不苦人所难的,是要你随分随力而为的,你的力量能够做到多少,就施给众生多少,决不硬性规定你,非要出多少不可。优婆塞戒经说:“见乞者来,多少随宜给与,遣空还者,得罪”。大乘起信论中亦说:“若见一切来求索者,所有财物随力施与,以自舍悭贪,令彼欢喜;若见厄难,恐怖危逼,随己堪任,施与无畏;若有众生来求法者,随己能解,方便为说。” 菩萨行者应该行施,然而一个发心的菩萨,由于自己的个性,对于钱财非常悭吝,不特不肯尽自己的力之所及施与,反而“以恶心嗔心”对待孤苦无告的众生,“乃至不施”极少的“一钱、一针、一草”。至于有人来向菩萨乞求佛法,不特不肯尽自己所知开示众生,反而以恶心嗔心对待来求法的众生,乃至“不为说一句、一偈、一微尘许法”。而反更进一步的,对于来乞财法的,加以谩骂侮辱,不特失去做菩萨的资格,而且真正成为罪大恶极,所以佛陀判定这“是菩萨波罗夷罪”。 不过据律中说:见有来乞求的众生,在两种情况下可不施给他,一就乞财来说,事实不是乞者缺乏钱财,而是将乞求的钱财去作恶,菩萨不施给他,固然没有什么过失,就是严厉的加以呵责,亦没有什么不对的;二就乞法来说,事实不是乞者真心为法,菩萨不为说法,固然没有什么不对,就是戳穿他的鬼计,亦不违犯菩萨戒的。或者自己对于佛理还不怎么明白,(可以)老老实实的对他说:我对佛法还不怎么了解,不能随便的对你妄说佛法。
在瑜伽戒本中,亦谈到不施法财的无过:一就乞财来说,向你有所要求的人,不是善良的人物,而是危险的人物,你不给他是不犯过的;二就乞法来说:如来求法的人,是为侦察伺求佛法的过失短处,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的。或是来求法的人,以不合威仪的态度而听法,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的。或者来求法的人,是属钝根的众生,而所问的是甚深**,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如果对他说接受不了)的。或者来求法的人,由于根机的下劣,你对他说了高深的佛法,不特不能接受,反而生起邪见,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的。或者来求的人,求得佛法后,会立刻的去说给那些不正当的恶人听,你不给他说法是不犯过的。 此戒同样具有三聚净戒:自他不悭,无恶不断,是摄律仪戒;一切给与,无善不修,是摄善法戒;如是断恶修善,随人所须施舍,所谓无生不度,是饶益有情戒。不论是财是法,只要自己具有,都应施舍众生,假定不这样的话,将来要报堕三途。转生到人中来,如果你是悭财的,那就生生世世的感受贫穷的余报;如果你是悭法的,那就生生世世的感受曼钝的余报。善生经说:“若有于财、法、食生悭,当知是人于无量世得痴贫报。”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