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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空法师:上网宣传流通别人文章是否算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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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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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节选别人的好文章,上网宣传流通是否算偷盗?
  答:那要看人家的书上有没有写着"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果版权页上这样写,就不用他的。或者你要是用它,他东西很好,你自己改写,字不要一样,那就不是他的了!这个可以。总而言之,不能完全跟他一样,里面换几个字可以,他要说的时候,我跟你这个不一样,这要用智慧。最好是不用他的,我们自己懂得这个意思,用我们自己的言语说出来,用我们自己的文字写出来,这不是很好吗?何必用他的?
  我跟同学们也报告很多次,我对于这些书我都不看。人家送书给我,我头一个就看版权页,版权页上写上"版权所有,翻印必究",这本书我决定不看。很多人问我为什么?这个人心量很小,心量那么小,能写出什么好文章来?何必浪费我的时间,浪费我的精力?所以不看。你看我们中国古人的东西,你要看到从前的线装书,古本,后面都印上"欢迎翻印,功德无量"。真正好东西都希望利益众生,人家翻印你的,是对你的赞叹,对你的恭敬,那是好事情,是你的光荣,是你的德行向外扩大;你自己把它封闭掉,你自己就没有德行。所以我看书第一个是看版权,只要有这个东西,我绝对不看他的东西。我们看古书、看佛经,这个好。

发表于 2013-10-3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顶礼净空法师!
发表于 2013-10-3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把《红楼梦》复印一遍,把书名改成《蓝屋梦》,男主改名叫贾宝王,就成我自己的了。哈哈,这钱太好挣了。
发表于 2013-10-3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休娴”:

我觉得你上述主题贴提到的主体问题应这样理解:如果是翻印他人的主体内容(只是略为改动),难免就限制了自己的创作,但是如果是为了使主体内容更为传神、生动,表达得更为准确,亦利于随缘合理向好地传播,就算是翻印了他人的,按净空法师上述所论为基础(但是,其“不看‘版权所有,翻版必究’的书籍,我就不予赞同,原因在于:作为阅读者应该海纳百川、取长补短。我们作为有情世间的人类是有漏智,佛菩萨无漏智,总难免在某些问题的思考上有错漏,所以透过修善、修佛尽量补救、完满之),都不算是向坏的。南无阿弥陀佛!

点评

世间的书籍不计其数,我们终其一生即使分分秒秒都在看书,所看之书也有如大海水滴,若一定非要看”版权所有,翻印必究“的书籍,也只能说是一种好奇心与执著心作怪,也不见得就取了很有用的"长“来补分秒都在看书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4 00:52
 楼主| 发表于 2013-10-4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773377 发表于 2013-10-3 23:50
我把《红楼梦》复印一遍,把书名改成《蓝屋梦》,男主改名叫贾宝王,就成我自己的了。哈哈,这钱太好挣了。

、《红楼梦》不管你怎么复印,怎么改名翻印,甚至还是叫《红楼梦》,只要你有闲心想要印刷出售,只要有人卖,你能挣钱,那是你的辛劳所得,不算偷盗。因为《红楼梦》作者并没有写上”版权所有,翻印必究“,何况作者早已作古,更无后人申请专利,您想要如何赚您蓝屋梦的钱都无所谓。

点评

去到哪,感觉你都像个愤青,版权本来就是利益驱使,师兄反对版权,是觉得那书都已经商业化,脱离了师兄的无私观。佛本无私。但社会毕竟是社会,版权也只是凡人想通过这种方法来巩固自己的利益.这里是让人清心淡欲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8 12:41
哦,那是。抄也是要花精力的呀,嗯嗯,也算“辛劳”。怪不得郭敬明打死都不承认抄袭了。 说起来对岸的国防部长杨念祖也真可怜,不过就是当年写一篇论文“辛劳”了一下下,就给逼得辞职了,真是命不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4 09:16
 楼主| 发表于 2013-10-4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skok123123 发表于 2013-10-3 23:58
回“休娴”:

我觉得你上述主题贴提到的主体问题应这样理解:如果是翻印他人的主体内容(只是略为改动) ...

世间的书籍不计其数,我们终其一生即使分分秒秒都在看书,所看之书也有如大海水滴,若一定非要看”版权所有,翻印必究“的书籍,也只能说是一种好奇心与执著心作怪,也不见得就取了很有用的"长“来补分秒都在看书的人的”短",本文标题强调的是翻印是否偷盗,而不是“看”与“不看”。“看”与“不看”完全是个人自由。
发表于 2013-10-4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法师这张咀,咋动不动就能惹祸、得罪人?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不尽然出自作者的设限,背后的出版商才是最后的决定者。
如果作者欢迎大家翻印,那除非他自行掏钱出版,否则哪个出版商愿意出资?
而且如果是专业作家,人家就是靠这挣钱餬口,凭什么不在乎版权?
这也能责人心量小,不怪给人骂了十多年!

点评

法师只是评论为养家糊口而写作的人尽量小,并不是责怪其尽量小。难道这类为了名闻利养,养家糊口而写作的人,还能大言不惭的称自己为“心量大”? 况且法师只是发表自己的观点,不看这类文章,并没有主张其它人也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4 12:25
发表于 2013-10-4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休娴 发表于 2013-10-4 00:40
、《红楼梦》不管你怎么复印,怎么改名翻印,甚至还是叫《红楼梦》,只要你有闲心想要印刷出售,只要有人 ...

哦,那是。抄也是要花精力的呀,嗯嗯,也算“辛劳”。怪不得郭敬明打死都不承认抄袭了。

说起来对岸的国防部长杨念祖也真可怜,不过就是当年写一篇论文“辛劳”了一下下,就给逼得辞职了,真是命不好。

点评

社会上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功名利禄,不惜去盗窃他人劳动成果据为已有,帖上自己的检签,最终导致自己没有退路,这能怪谁? 法师讲的是为了利益众生用我们自己的思维去表述这一类”版权所有,翻印必究“书籍的内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4 12:35
发表于 2013-10-4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休娴”:

虽然我的见解与你的不一样!但博众家之长,补己之短,总是向好的思路。这个,请参阅上述紧跟着的两个回贴内容。净空法师作为有一定局限生活圈子者,不一定能代表全部已解答全部兼保证所解答之全部是“客观”正确的,你说我这个表达得正确吗?南无阿弥陀佛!

点评

依您的”博众家之长,补已之短“且无论什么书都要看,那前提是您能把世间所有的书籍都看个遍,试问这世间谁能做到? 法师只是表达,有“版权所有,翻印必究”的书籍他自己不看,并没有叫您不要看,而且这类书籍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4 12:49
 楼主| 发表于 2013-10-4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休娴 于 2013-10-4 13:12 编辑
阿哩嘎都 发表于 2013-10-4 08:51
老法师这张咀,咋动不动就能惹祸、得罪人?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不尽然出自作者的设限,背后的出版商 ...

法师只是评论为养家糊口而写作的人心量小,并不是责怪其心量小。难道这类为了名闻利养,养家糊口而写作的人,还能大言不惭的称自己为“心量大”?
况且法师只是发表自己的观点,不看这类文章,并没有主张其它人也不要去看,这些完全是个人自由。

点评

我赞同休娴师兄的说法,我挣钱,我不敢说我无私,就算我愿意用挣的钱帮助别人,我也不认为我挣钱的时候是无私的.我感觉我只是用给来补偿从别人手上得到的.师兄说不看版权所有的书,我理解您的想法,佛法本无涯,而且样样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8 13:01
 楼主| 发表于 2013-10-4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773377 发表于 2013-10-4 09:16
哦,那是。抄也是要花精力的呀,嗯嗯,也算“辛劳”。怪不得郭敬明打死都不承认抄袭了。

说起来对岸的 ...

社会上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功名利禄,不惜去盗窃他人劳动成果据为已有,帖上自己的检签,最终导致自己没有退路,这能怪谁?

法师讲的是为了利益众生用我们自己的思维去表述这一类”版权所有,翻印必究“书籍的内容,且并没有帖上自己的检签,不具备盗窃成份,这是可行的,这是两种概念与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13-10-4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skok123123 发表于 2013-10-4 11:53
回“休娴”:

虽然我的见解与你的不一样!但博众家之长,补己之短,总是向好的思路。这个,请参阅上述紧 ...

依您的”博众家之长,补已之短“且无论什么书都要看,那前提是您能把世间所有的书籍都看个遍,试问这世间谁能做到?

法师只是表达,有“版权所有,翻印必究”的书籍他自己不看,并没有叫您不要看,而且这类书籍并不见得比没有“版权所有,翻印必究”的书籍可具可读性,更具有“长处”来补自己的“短处”,因为世间的同类书籍千千万,可以多看看写着"欢迎翻印,功德无量"的同类书籍,其结果并不见得因此“让自己思维狭隘了,没有取长补短了”。

法师的观点没有错,您的观点也没有错,欢迎您把世间所有的书籍全部阅览。
发表于 2013-10-4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休娴”:

对于没有意义的话语,我们不要表述,作为持有“绮语”戒的基准。佛教之所以作为正宗宗教,是由于“公道为首”、“追求公道”和量力而行,这个量力而行,就是“前提是您能把世间所有书籍都看个遍”这个不成立了!我们都是有漏智,但我不至于连这个都不懂得。佛教不是邪教,它是正宗宗教,所以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就不要提它嘛。老法师说到那个,如果其信徒(我不是指纯以佛祖为师或现在以戒为师的那类)如此效仿,问题亦比较严重,不得不提一下。很多普及教育的教科类书籍,都有“版权所有,翻印必究”,这样很多孩子可能受了大人误导,而大人说“那老法师亦是这样的”这样就不太好了!至后你结尾处的建议,请收回吧,因为“五戒十善”希望我们都能遵循。南无阿弥陀佛!

点评

照您这么说,很多佛教徒都没有自己的思维,法师叫他们怎么做,他们就怎么做了?那法师自认为出家很好,能利益很多众生,那是不是听了他这句话的人全部都出家去了? 人人都有自己的思维,如果您非要认为您的观点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4 13:32
 楼主| 发表于 2013-10-4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skok123123 发表于 2013-10-4 13:24
回“休娴”:

对于没有意义的话语,我们不要表述,作为持有“绮语”戒的基准。佛教之所以作为正宗宗教, ...

照您这么说,很多佛教徒都没有自己的思维,法师叫他们怎么做,他们就怎么做了?那法师自认为出家很好,能利益很多众生,那是不是听了他这句话的人全部都出家去了?

人人都有自己的思维,如果您非要认为您的观点是正确的,法师在本帖中的观点是错误的,那我也无话可说。
发表于 2013-10-4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kok123123 于 2013-10-4 13:39 编辑

回“休娴”:

现在我们在探讨促进,并不是要定义“谁的观点是正确,谁的观点是错误”那么单纯。的确,法师劝大家出家,作为如法精进的佛学弟子(包括:我在内)都有想出家的打算,只是由于各种各样的世俗原因(我那方面是双亲要照顾及还有幼小在家中等,放不下,因此我亦受了相应的苦——我怀疑自己有特殊使命,后来得“灵感”点化,的确如是,所以就不出家了)没有出家!凡有心牺牲自己以报效利益众生的佛教修行者,绝大多数都有出家的打算,现今这个缘于法师们、佛法的教导所至。

每个人的确有每个人不同的思维,但“客观”正确的思维往往只有很少甚至只有一个,所以不遵循之,是无幸之举!另外,很多人的宿命都是往生到地狱报道,就是缘于他们“自以为可以自由而为所欲为的思维”,当然,佛教可以改变宿命,故,一般不支持佛教徒进行算命(这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南无阿弥陀佛!

点评

认为某个人的观点正确并不等于一定要实行某个人的观点,我认为法师的观点对于他自己来说是正确的,但我自己并不见得会实行法师的观点,因为对于世间的书籍我都是只凭兴趣爱好去看,并没有去在意其是否有“长处”令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4 18:31
发表于 2013-10-4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记得哪一年 新闻上有南怀瑾大师作品因为这样盗版的事情,有人和某些出版社打过官司,好像是利益方面的。南大师一生讲佛经无数,还有古典文学作品也讲了不少,佛祖是不会问他拿版权费了,有些古典文学的作者不知道有没有佛祖这样子的气度,要不要要问大师拿版权费。

点评

放心,只要这些文学作品的作者想要向大师拿版权费,若大师有这个能力,自然会向他们偿还版权费的,如:超度他们从三恶道到三善道,甚至出离轮回,这个是最好的版权费。 前提是大师有否这个能力,这个您能自己“亲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4 19:00
 楼主| 发表于 2013-10-4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skok123123 发表于 2013-10-4 13:38
回“休娴”:

现在我们在探讨促进,并不是要定义“谁的观点是正确,谁的观点是错误”那么单纯。的确,法 ...

认为某个人的观点正确并不等于一定要实行某个人的观点,我认为法师的观点对于他自己来说是正确的,但我自己并不见得会实行法师的观点,因为对于世间的书籍我都是只凭兴趣爱好去看,并没有去在意其是否有“长处”令自己来汲取,更不会去在意有否版权归属问题。
同样,法师的信众认同法师的观点,但并不一定会实行法师的观点,因为净空法师的信众做功课的时候是在念“阿弥陀佛”而不是在念“净空法师”。真正在念“阿弥陀佛”的人自有佛力加持,并不会盲目的效仿对于法师自己来说正确的观点。

另外,我并没有说法师劝人出家,我是说法师自认为出家很好(相信所有的法师都是认为出家很好,所以才出家的),很利益众生(虽然众佛弟子也认为出家很好,能利益更多众生),但真正能去实行这个正确观点的却没有几个人。由于贪瞋痴慢疑,由于各种情执,各种放不下,众佛弟子总在为自己找各种借口而没有出家。所以认同某个观点与有否实行某个观点根本是两码事,更不会存在您上一个帖所说的“误导”。

任何一个人只要今生不好好念佛,求生净土,将来都在地狱,都在三恶道,你我更不能例外。、
我想只要我们多念些南无阿弥陀佛圣号,应该就是最好的探讨促进。
发表于 2013-10-4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休娴”:

我已地狱除名了!你可以查查我所述的这个是否属实。另外,欢迎传阅《阴律无情》全部内容。一家之言,不作圣解,如有圣解,即是圣解!如果众生现在的基本智商都与你是一致的,那样就能确信你所述的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众生当中痴者还是有(而且相对较多)。感恩友善交流,我很喜欢这种探讨促进的,虽然各自观点可能不一样甚至不在同一个方向,但交流起来舒服!南无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3-10-4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kok123123 于 2013-10-4 18:45 编辑

再回“休娴”:

我还感恩你给我回了那个贴,免得我找——那“灵感”(南无本师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指出上述贴中我其中一个回贴有相对优越的向好价值,可以记录下来以资日后参考和弘法利生用!南无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3-10-4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仙禾家居 发表于 2013-10-4 17:40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记得哪一年 新闻上有南怀瑾大师作品因为这样盗版的事情,有人和某些出版社打过官 ...

放心,只要这些文学作品的作者想要向大师拿版权费,若大师有这个能力,自然会向他们偿还版权费的,如:超度他们从三恶道到三善道,甚至出离轮回,这个是最好的版权费。
前提是大师有否这个能力,这个您得自己“亲自”去问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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