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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lxg20130220

[其它] 安士全书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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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8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敕令戮于金光门外。麟德
元年。西京道士郭行真。东明观道士李荣。会圣观道士田仁惠等。又将从前伪撰
经。重加修改。私取佛经添换在内。故有三界。六道。五阴。十二入。十八界。
三十七助道品。大小法门。及优婆塞。优婆夷。等语。此正孔子所谓相维辟公。
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者也。不然。道家极其分量。不过为天为仙而止。安
得有菩萨修行之法耶。
道藏摘语 道藏珐輪经云。天尊诫敕道士云。若见佛图。思念无量。当愿一切。
普入法门。 太上清净经云。若见沙门。当愿一切。明解法度。得道如佛。 老
子升元经云。道士设斋供。若比丘比丘尼来。当推为上座。 符子云。老氏之师
。名释迦文佛。 灵宝消魔安志经云。道以斋为先。勤行当作佛。 上品大戒经
云。施佛塔庙。得千倍报。布施沙门。得百倍报。 老子大权菩萨经云。老子是
迦叶菩萨。化游震旦。 〔按〕旧时祭醮。皆有鹿脯清酒。今并改为干枣香水。
或拜佛念经
〔发明〕佛者。觉也。自觉觉他。觉行圆满。名之为佛。自心中人人有觉。
则自心中人人有佛矣。若云泥塑木雕。方名为佛。则是愚夫愚妇之佛也。若云降
祸降福。斯名为佛。是又唐宋诸儒之佛矣。愚夫愚妇终日言佛。而佛实未尝敬。
唐宋诸儒终日谤佛。而佛实未尝毁者。以其皆不知有佛也。◎佛为三界大师。即
诸天诸仙。梵王帝释。犹当恭敬礼拜。而况具缚凡夫乎。◎礼一佛。即当观想礼
无数佛。礼现在佛。即当观想礼过去未来佛。要使十方三世微尘数如来前。一一
皆有我身修供养。方为善拜佛者。◎诸佛经典。与世间之善书不同。一则但知谋
及身家。一则直欲救人慧命。一则止能谈议现在。一则直欲福利多生。世间若无
佛经。则天上天下。皆如长夜。所以胜天王经云。若法师所行之处。善男子。善
女人。宜刺血洒地。令尘不起。如是供养。未足为多也。◎念经能解其义。复能
如说修行。固为上也。若不能解其义。但存敬慕之心。亦得无量福报。譬之儿童
服药。虽未谙其方。却能除病。 
阿难结集 世尊入涅盘后。将结四十九年所说法。人天大集。阿难升高座。披如
来衣。大梵天王。持七宝盖。覆阿难上。天帝释。进七宝案。至阿难前。罗阿
修罗王。执七宝香炉。在阿难前。他化天王。进七宝几。魔王波旬。持七宝拂。
授与阿难。仍与帝释。夹侍左右。四大天王。侍高座四?。结集既成。阿阇世王
写得五本。梵王写三本。帝释写七本。娑竭罗龙王写八万本。皆以金银七宝印。
印之。 〔按〕佛言。此
 阎浮洲。三十二国。是诸众生。并有大根。可流行遗教。东弗婆提。二百六十
国。西瞿耶尼。一百三十国。亦可并行遗教。自余天下。众生薄福。不堪闻教。

此土闻经 汉明帝。遣蔡愔。秦景。王遵等。十八人。至天竺国。得梵僧摩腾。
竺法兰。及佛经。图像还。帝问。法王出世。何以教不及此。腾曰。天竺。乃大
千世界之中。诸佛出世。皆在于此。余处略偏。佛故不出。然百千年后。皆有圣
人传教往化。时帝大悦。永平十四年正月朔旦。五岳诸山道士褚善信等。六百九
十人。上表。请与梵僧较试优劣。帝敕尚书令宋庠。于此月十五日。大集白马寺
。南门。设立三坛。道士将道经三百六十九卷。置于西坛。二十七家诸子书。二
百三十五卷。置于中坛。奠食百神。置于东坛。明帝设行殿。在寺门道西。置佛
舍利。及经。道士皆以荻火绕坛。临经涕泣曰。人主信邪。道风衰替。敢延经义
在坛。以火验其真伪。便放火烧经。并成灰烬。种种咒术。皆不能验。道士相顾
失色。太傅张衍曰。卿今既无一验。宜从佛剃发矣。褚善信等。惭不能答。佛之
舍利。放五色光。上空如盖。覆日映众。得未曾有。摩腾禅师。踊身高飞。神化
自在。法兰师。为众说法。开化未闻。时司空刘峻。后宫阴夫人。及道士吕惠通
等。共千余人。并求出家。帝皆许之。遂建十寺。广兴佛法。 〔按〕晋建安中
。丁德慎。为凝阴令。有北
 界妇人。忽作外国语。观者如市。遂索纸笔。作外国书。俄成五纸。投笔教人
读。人皆莫识。有数岁儿。偶在妇旁。妇即指曰。此儿能读。小儿得书。即以外
国语读之。观者惊愕。德慎遣吏斋书。诣许下寺。以示梵僧。僧惊曰。斯乃佛经
中语也。此土偶亡数行。正忧道远难得。遂留写之。 下附征事(六则)
得免驴胎 昔有天帝释。五德离身。自知命尽。当生陶家。受驴胞胎。甚大愁忧
。自念三界之中。济人苦厄。唯有佛耳。驰往佛所。稽首伏地。至心归依佛法圣
众。未起之间。其命忽终。便入驴胎。时驴践坏其家坏器。其主打之。寻时伤胎
。其神得入故身。复为天帝。佛言。善哉。能于陨命之际。归命三尊。遂为说法
。得须陀洹道。 〔按〕涅盘经云。
 虽得梵天之身。乃至生非想非非想天。命终之时。还堕三恶道中。
得免猪胎 忉利天宫。有一天人。寿命垂尽。五种衰相已现。自知命终之后。当
生鸠夷那渴国。疥癞母猪腹中作豚。愁惧不知所为。有一天人告曰。今佛在此。
为母说法。何不往求。即到佛所。稽颡投诚。佛授以三归依。遂如佛教。精诚七
日。天人寿尽。下生维耶离国。作长者子。 〔按〕大富贵人临终。欲舍官爵财
宝。田宅妻孥。如割身肉。
 其苦无量。天人寿终。亦复如是。正法念经云。若先世有偷盗业。尔时见诸天
女。夺其所著庄严之具。奉余天子。若先世有妄语业。诸天女等。闻其所说。生
颠倒解。谓其恶骂。若先世以酒施持戒人。或破戒而自饮酒。临终迷乱。失其正
念。堕于地狱。若先世有杀生业。寿命短促。疾速命终。若先世有邪淫业。见诸
天女。皆悉舍己。共余天子。互相娱乐。是则名为五衰相也。
经救全城 晋刘度。平原人也。其乡有千余家。俱奉佛法。供养僧尼。值北虏有
逃人。多匿城内。虏主大怒。将屠此城。刘率城内大小。尽诵观世音菩萨。未几
虏见天上有物坠下。入其庭中。绕于屋柱。视之。乃观音普门品也。虏心大喜。
此城由是得释。 〔按〕平时既知植
 福。临难又能哀恳。虏之回心也。固宜。
 楼主| 发表于 2024-9-8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枷锁自脱 晋河内窦传。永和中。为并州刺史高昌部曲。被吕护所虏。及其同伴
六七人。共闭一狱。克日当杀。传乃专心念观世音菩萨。凡三日三夜不懈。枷锁
渐宽。忽然自脱。心虽窃喜。然念同伴尚多。不忍独去。仍复至心兼祷同伴。俄
而诸人枷锁。以次得脱。遂开户走出。踰城夜遁。走四五里。隐于榛中。天明。
人马四出追捕。纵火烧野。唯传所隐。亩许之地。人火俱不至。 〔按〕此所谓
念彼观音力。释然
 得解脱也。至于入水而不溺。入火而不焚。种种灵验。见于他书者。不可具述

僧作天王 隋相州释元景。姓石。沧洲人也。仰慕大乘。礼诵不辍。后卧病三日
。告侍者曰。吾欲见弥勒佛。云何乃作夜摩天王。又自云。宾客极多。事须看视
。众问之曰。非尔所知也。有天众来迎耳。遂异香盈室。奄然而逝。时大业二年
六月也。遗命葬紫柏河极深处。三日后观之。水中突起一高坟。而河遂分为两道
云。 〔按〕发光地菩萨。
 每现作夜摩天王。然则吾乌乎测师。
盲者得视 后周时张元。字孝始。年十六。其祖丧明。三年。元昼夜礼佛。以祈
福佑。一日读药师经。见盲者得视之语。遂请七僧。然七灯。七日七夜转读药师
经。且拜且泣曰。天人师乎。元为孙不孝。使祖丧明。今以灯光。普施法界。愿
元代暗。使祖目明。如是殷勤。经于七日。其夜梦一老翁。以金鎞刮其祖目。谓
元曰。勿忧。三日后。乃即明耳。元梦中喜踊而寤。告家人。越三日。祖目果
明。  〔按〕善医病者。莫如
 对证发药。失明之故。多由宿生谤佛谤法。故欲救生盲。须是点金刚正眼。大
集经云。若有众生。于过去世。或毁于法。或谤圣人。于说法者。或作障碍。或
抄写经法。洗脱文字。或损坏他法。或暗藏他法。由此业缘。今得盲报。又付法
藏经云。障人出家。必堕恶道。恶道罪毕。得生人中。生盲无目。张孝始可谓对
证发药者矣。
报答四恩
〔发明〕四恩者。一父。二母。三如来。四说法师也。父与母。生育我之形
骸。如来法师。长养我之智慧。皆恩之极重而难报者。观佛相海经云。有恩不报
。是阿鼻因。然则报答之事。可忽乎哉。报答父母之恩。唯有尽劳尽养。得亲
之心。引导父母以出世之法而已。报答师长之恩。唯有依教奉行。四事供养而已
。至于如来之恩。尤难言报。唯有发菩提心。立宏誓愿。仰学菩萨而已。莲大师
云。亲得离尘垢。子道方成就。楞严经云。将此深心奉尘剎。是则名为报佛恩。
 下附征事(三则)
礼塔度亲 唐范某。母王氏。素不信三宝。范谏不听。遂依庆修律师出家。号子
邻。后归。母已没三载。因诣岳庙。志心诵法华经。誓见岳帝。求母生处。梦岳
帝告曰。汝母禁狱。现受诸苦。可往鄮山礼阿育王塔。庶可免也。邻即诣塔。泣
拜久之。忽闻其母谢曰。承汝之力。得生忉利天矣。 〔按〕阿育王者。佛涅盘
后一百年。所出之铁轮王。王
 一阎浮提者也。能役使鬼神。将如来八万四千舍利。造八万四千塔。每有一亿
人处。方置一塔。此方见于记载者。凡十九处。此特其一耳。
诚感父骨 后周李氏子。长安贵胄里人。唐宗室也。七岁出家。法名道丕。十九
。值驾幸洛。长安焚荡。乃负母入华山。时谷涌贵。丕自辟谷。惟乞食供母。母
问食否。必曰已斋。母曰。汝父霍山战没。骨暴霜露。能收取归葬乎。遂往霍山
。拾白骨聚一处。昼夜诵经。忏父杀业。且祝曰。群骨之中。有动转者。即父遗
骸也。一心。持诵。目不暂舍。数日间。有髑髅从骨聚中跃出。摇曳良久。丕擗
踊抱持。赍归见母。是夜母梦夫归。明晨骨至。后应诏入京。名播朝野。 〔按
〕孝有二。有世间孝。有
 出世间孝。师盖兼而有之矣。若夫道纪。荷亲而讲演。法云。居丧而毁瘠。鉴
宗。医父病而两股皆刳。智聚。丁母忧而三年泣血。如斯之类。罄竹难书。倘谓
辞亲出家。父母遂可不必奉养。岂识孝名为戒之义乎。
酬恩护法 宋吕蒙正。字圣功。太宗时。举进士第一。累官参知政事。封许国公
。方公之微也。尝寄迹僧寮。得安意书史。后执政十年。郊祀俸给皆不请。帝问
其故。对以私恩未报。诘之。以实对。帝曰。僧中有若人耶。赐紫袍以旌之。所
得恩俸。悉与寺僧。以酬宿德。公于晨兴礼佛。必祝曰。不信佛者。莫生吾家。
愿子孙世世食禄。护持三宝。后从子夷简。封申国公。每遇元日。拜家庙后。即
叩礼广慧禅师。申公之子公着。亦封申国公。于天衣禅师亦如之。左丞好问。于
圆照禅师亦如之。左丞之子用中。于佛照禅师亦如之。世世贵显奉佛。果符公愿

 〔按〕经言诸佛之恩。过于父母。夫父母之恩。至深重也。反谓佛恩过之。何
哉。盖父母之恩。止于一世。诸佛之恩。尽未来劫。父母之恩。但养色身。诸佛
之恩。济人慧命。又父母训诲。不过导以名利。若或误用。反能造业。诸佛菩萨
。能示以究竟法门。苟从其教。疾出轮回。父母若遇逆子。便发瞋恨。诸佛菩萨
。虽遇谤佛谤法之人。悲悯无已。不特此也。父母爱其子。原望养生送死。至诸
佛菩萨。毫无希望。虽度尽众生。初无能度之想。故世间第一负恩之事。无如谤
佛。吕公不愿此种来为子孙。识亦卓矣。
广行三教
〔发明〕三教圣人。皆具救世之念。但门庭施设不同耳。儒用入世之
事。佛行出世之法。道则似乎出世而实未尝出世者也。孔颜虽圣。然欲藉以却鬼
驱妖。则迂。佛道虽尊。然欲用以开科取士。则诞。此三教所以有不得不分之势
也。◎人非一途可化。故圣教必分为三。譬如三大良医。一精内科。一精外科。
一精幼科。术虽不同。而其去病则一也。若三人共习一业。所救必不能广。故曰
为善不同。同归于治。◎余阅贵州铜仁府志。知向来本名铜人。因其地有铜人山
。故名。后改人为仁。而地与山。俱更其旧。山在巨浸中。其下皆水。曾有一年
大旱。见山下尽空。但有三大铜人。头顶此山。岿然直立。而三人。恰是三教服
式。窃思此山。乃开辟时物。尚无三教名色。而铜像又非人力所铸。始知三教门
庭。本天造地设。合下当有。况帝君德位。
 楼主| 发表于 2024-9-8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超乎人类之上。岂不知孔颜大道。已
如日月经天。而必欲牵合释道。以之训饬士子乎。又考南阎浮提。名虽一洲。其
中国土甚多。每一国土。各有圣贤持世立教。如孔子老子者。不计其数。但各国
姓名不同耳。至于书法。亦有六十四种。今儒者所读。不过举业之书。此外所见
。能有几何。所以三藏十二部之文。龙宫秘笈之语。不唯不见。见之反加排斥。
以为苟不如此。便不似儒道。不特宣之于口。并着之于书。无不曲肆诋毁。一片
意必固我之私。习成党同伐异之套。至考其旦昼所为。幽独所念。无非争名逐利
。欺世害人。甚至夤缘奔走。赌博樗蒲。无所不至。凡吾儒正心诚意之学。济世
安民之道。全然不讲。但损儒门之望。何增学术之光。帝君示以广行三教。可作
午夜之钟矣。◎人能学孔子。释迦必喜。人能学释迦。孔子亦必喜。若必欲从我
教而善。则悦。不从吾教而善。即不悦。则是奴投主。兵投将之法而已。岂三教
圣人乎。◎广行二字。以心言。不以迹言。人能修仁慕义。即是行儒道。不必青
衿墨绶。而后为士也。人能见性明心。即是行佛道。不必圆顶方袍。而后为僧也

◎拘儒闻广字。必嫌学问之杂。不知杂亦有辨。如天理而杂以人欲。王道而杂以
霸术。米粟而杂以糠。此决不可杂者也。至于三教所言。皆有益身心之务。太
山不辞土壤。故能成其大。沧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奈何亦患其杂耶。一家
之中。有食有衣。有财有宝。有仆婢田园。可谓杂极矣。然苟不如此。其家必不
能富。若论腹中所食。则为饭为糜。为羹为炙。为酰醢盐梅。亦可谓杂极矣。然
苟不如此。其人必不能肥。何独于三教而疑之。
 论广行之益
助扬王化 国家所恃以为治者。不过赏罚二端。明刑弼教。儒术之所以当广行也
。然赏罚所能及者。不过千百中之一耳。若欲究其幽独之所为。念虑之所动。则
虽家设一孔子。户置一皋陶。而有所不能。故世人畏王法。恒不如畏天谴。盖王
法可逃。而天谴不可逃也。能广行释道二教。使因果之说。昌明于世。则世人方
寸之间。自然有所畏惮。比之孔子作春秋。其功不在下矣。 〔按〕刘宋文帝。
谓何尚之曰。
 范泰。谢灵运。尝言六经本在济俗。若求性灵真要。则必以佛理为指南。使率
土皆感佛化。朕则坐致太平矣。尚之曰。渡江以来。王导、周顗、庾亮、谢安、
戴逵、许珣、王蒙、郗超、王坦之、臣高祖兄弟。莫不归依。夫百家之乡。一人
持五戒。则一人行善。十人持五戒。则十人行善。行一善。则去一恶。去一恶。
则息一刑。一刑息于家。万刑息于国。陛下所谓坐致太平者是也。后儒以佛为讳
。徒欲藉君子小人四字。以佐赏罚之所不及。吾见其术之疏矣。
培植真儒 吾辈有志学孔孟。当学其大本领处。如学无常师。吾道一贯。无意必
固我。是孔子之大本领也。发明克复忠恕之理。是颜曾之大本领也。仲尼之学。
专务治己。故曰。默而识之。夫我不暇。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垂训不一。孟子之
时。虽有杨墨。孟子辞而辟之。是犹揖让之变为征诛。非可人人效颦也。无如后
人于仲尼躬行之道。畏难苟安。一闻能距杨墨。即是圣人之徒。便踊跃鼓掌。舍
难趋易。反恨当今之世。无杨墨可辟。构求稍可牵合者。即以杨墨例之。于是移
其说于释道。但从事于讲学。而所以自治者疏矣。则何如存圣贤大公之心。但尽
其在我。无事党同伐异之为得也。 〔按〕佛之五戒。彷佛儒
 之五常。但当交相赞。不当交相毁。世俗不察。闻慈悲之说。出于佛氏。必反
乎其说。而吾儒之仁。于斯而丧。闻盗淫之戒。出于佛氏。必反乎其戒。而吾儒
之义。于是而亡。闻妄言之禁。出于佛氏。必反乎其禁。而吾儒之忠信。于此而
灭。岂非欲卫道。而反害道耶。昔有学者。以佛教之害。问象山先生。先生曰。
试问害在何处。今之害道者。正在此种闲言语。
潜消祸乱 茫茫宇宙。不无出类拔萃之英雄。用之于正。则为良勃平何。用之于
邪。则为莽卓懿操。自制科一设。使彼垂髫之时。即从事于翰墨。年复一年。不
觉鬓斑齿落。而其中奸雄之丧气。豪猾之灰心者。多矣。又有一种才智杰出。功
名不足动其心者。则以丛林收之。使之暮鼓晨钟。东参西访。等富贵于浮云。视
死生如梦幻。以跋扈跳梁之材。为念佛参禅之用。而潜消夫祸乱之源者。又不知
几千万万矣。岂曰区区小补乎。 〔按〕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何惧乎。
惧身
 后之恶名也。然此犹盛世之事也。若后世之乱贼。并不畏此虚名矣。岂惟乱贼
。即号为识字者。亦毫不知有春秋矣。惟示以人命无常。死后受报。不忠不孝之
人。化作畜生饿鬼。乃知用尽奸心诡计。付之一空。他生万苦千愁。皆我自造。
回思虎斗龙争。图王创霸之谋。不觉冰消瓦解。嗟乎。自有佛法以来。不知令多
少乱臣贼子寒心。多少巨慝豪强落胆。使民日迁善而不知谁之为者。余于如来之
大教见之矣。 下附征事(一则)
毁教现果 北魏司徒崔浩。博闻强记。才智过人。太武帝。甚宠任之。而独不信
佛。劝帝毁教灭僧。见妻郭氏诵经。怒而焚之。崔颐。崔模。其弟也。深信三宝
。见佛像。虽粪壤中必拜。浩笑而斥之。后浩以国书事。触怒太武。囚之槛车。
送于城南。拷掠极其惨酷。更使卫士数十人。溲溺其上。哀声嗷嗷。闻于道路。
自古宰执戮辱。未有如浩者。崔氏之族。无少长。皆弃市。惟模与颐。以志向不
合。独得免焉。 〔按〕太武
 灭法之后。有沙门昙始者。振锡诣阙。帝遣斩之。无伤。帝怒。抽佩刀自斩之
。亦不伤。投之虎槛。虎皆怖伏。乃复以天师寇谦之。至其所。虎遂咆哮欲噬。
帝始惊悟。延之殿上。再拜悔罪。许以复教嗟乎。三教圣人。无非欲化人为善耳
。岂愿各立门庭。絜长较短哉。秦始皇。惑李斯之计。焚书坑儒。卒之身死沙邱
。李斯赤族。汉之桓灵。唐
 之昭宣。惑于宦官嬖幸。尽诛天下名士。而助者杀身。主者亡国。
 魏太武。惑于崔浩。毁寺焚经。不四三年。崔浩赤族。魏太武父子。皆不得死
。周武帝。惑于卫元嵩。而灭法。不四五年。
 楼主| 发表于 2024-9-8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元嵩贬死。武帝忽遇恶疾。体糜
烂。年三十六而崩。末路丑恶。所不忍言。唐武宗。信赵归真。李德裕。毁天下
佛寺。不一年。归真被诛。德裕窜死。武宗三十二而夭。身无继嗣。五季之君。
莫贤于周世宗。然不知佛法。遂至毁像铸钱。故不六年。而社稷殒灭。究竟秦废
儒后。未及三十年而儒教复兴。汉唐禁锢后。未及数年而士林渐盛。魏废教后。
七年而即复。周废教后。六年而即复。唐废教后。不一年而即复。岂非仰口唾天
。反污其面乎。李斯。崔浩。最为灭儒灭释之首。故其受现报尤为惨酷。宋徽宗
。虽改天下寺院为道观。然未至灭法。故身虽被辱。而国祚复延。此皆前事之彰
灼可考者。伏愿普天之下。皆仰体广行三教之意。儒者为儒。释者为释。道者为
道。戮力同心。共襄治化。彼此无相诋毁。是则天下生灵之厚幸已。
 问。僧徒不耕不蚕。安受供养。但能耗费衣食耳。何所利益乎。答。世之不
耕而食者多矣。岂独僧人。向使此辈不出家。能保其不衣食乎。能保衣食之必出
于耕乎。况在俗之人。一身而外。尚有妻子僮仆。所费更倍于本人。岂若僧徒之
一瓢一。到处家风乎。夫貂骚狐鼠。贵重之冠也。锦绣龙文。贵重之衣也。山
珍海错。贵重之食也。其服用之人。谅皆不耕而食者也。试问此服用者。僧乎俗
乎。在俗者。为爱妾之梳妆。不惜珠围翠绕。为梨园之服用。动需玉带金冠。或
开赌博之场。而连宵彻夜。或结淫朋之党。而酌酒烹鲜。此种游手游食之辈。不
胜车载斗量。奈何不此之务去。而独归咎于僧人乎。岂庸恶陋劣之徒。当任其锦
衣玉食。而见性明心之士。反不许其疏水箪瓢乎。多见其党同伐异。方寸不平矣

 问。古之为民者四。今之为民者六。农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
用器之家六。安得不贫且盗乎。答。食粟者少。则粟不售而伤农。用器者少。
则器不售而伤工。是农之所利。正赖食粟者之多。工之所利。正赖用器者之多也
。且试问食粟用器之人。徒手需索乎。抑出钱贸易乎。若徒手需索。则食粟用器
者。诚患其多矣。若出钱贸易。亦患其多。则富商大贾。日售千金之货者。其父
母妻子。从门隙中窥见。皆当啼哭。此乃迂儒不知世务之谈。何足挂齿。
济急如济涸辙之鱼。救危如救密罗之雀。
〔发明〕危急二字。所该甚广。与前救人之难二句。同意。但前系帝君
自言。此则帝君劝世也。如字有两义。一则直指所救济之事。一则极形欲救济
之心。 下附征事(四则)
免难济厄 晋太元中。京兆有张崇者。素奉佛法。苻坚既败。长安百姓有千余家
。将南走归晋。为镇戍所获。欲尽杀男子。而虏其女人。时崇亦已被缚。械其手
足。埋下体于土中。明日将驰马射之。以为娱乐。崇自分必死。唯至心念观世音
菩萨。夜半。械忽自破。身从土中涌出。遂乘夜逃遁。然?已痛甚。乃复称大士
名。至心礼拜。以一石置前。发誓愿言。吾欲过江东。诉此怨于晋帝。尽救今日
被虏妇人。若得如愿。此石当分为二。祝已。投石于地石果裂开。崇至京师白其
事。帝悉加抚循。已略卖者。皆赎归焉。 〔按〕未能自度。而先欲度人者。菩

 萨发心。崇既心乎大士之心。宜其祷之而辄应也。
遥救堂崩 周京师大追远寺。沙门僧实。俗姓程。咸阳人也。素有道德。一日正
午。忽登楼鸣钟甚急。命众僧各备香火。香至。众问故。实曰。此刻江南某寺。
有讲堂欲崩。将压死千人。可各齐心念观世音菩萨。以救之。由是经声佛号。响
彻禅林。后数日。江南报至。云是日午刻。扬州讲堂内说法。听者盈千。忽闻西
北异种香烟。及梵音经呗。从讲堂北门而入。直出南门。众皆骇异。寻声走出。
听其所之。人方走尽。堂已崩摧。无一伤者。梁主闻之。三度诏请。不至。以保
定三年。七月十八日示寂。哀动朝野。 〔按〕一念之诚。能使香烟梵呗。瞬息
达于千
 里之远。可以悟一切惟心之说矣。安在修福荐亡者。不可瞬息通于冥府。念佛
往生者。不可瞬息至于西方乎。
免官救吏 宋绍兴中。庐陵周必大。监临安和剂局。失火。延烧民房。典守吏当
论死。周问吏。假令火是官失。应得何罪。曰。不过革职耳。必大遂自诬服。罢
官。吏得免死。必大归。谒妇翁。翁以其失官也。愠之。时值大雪。童子扫于庭
。忽忆昨夜曾梦扫雪迎宰相。因留而善遇之。后必大中博学宏辞科。历官至宰相
。封益国公。 〔按〕自己之罪。
 世俗犹将嫁卖于人。况以他人之罪。而反肯引诸己。且以之失官乎。宰相之度
。诚未可测也。
赎罪得子 明广平张绣。家贫无子。置一空坛。积钱十年。而坛始满。有邻人生
三子。犯徒。拟卖其妻。绣惧妻去而三子失所也。遂倾所积钱。赎之。犹不足。
夫人复以一簪辏其数。是夕梦神抱一佳儿送之。遂生子国彦。官刑部尚书。孙我
续我绳。俱官藩臬。〔按〕爱人之子。
 遂自得贵子。然则害人之子者。可知已。
矜孤恤寡
〔发明〕孤则无父。寡则丧夫。皆孱弱可欺者。此而不矜不恤。正所谓无恻隐之
心者也。尚可为人乎。◎吾力所不能及者。但当存矜恤之念。吾力所苟能及者。
务当尽矜恤之实。矜恤不必定费钱财。且如示以所不知。教以所不能。戒其所不
可。甚至为其排难解纷。申冤雪枉。皆矜恤也。 下附征事(三则)
矜恤交至 宋范文正公。知越州。有孙居中者。卒于官。子幼家贫。难以归里。
公以俸钱。为其具舟。且遣吏送之归。并作诗一绝。授之吏曰。过关津。但以吾
诗示之。诗云。十口相依泛巨川。来时暖热去凄然。关津不用询名氏。此是孤儿
寡妇船。由是全家得以达里。 〔按〕
 孤寡之人。往往受欺。扶弱锄强。全赖仁者。
为主存孤 明李崧者。龚氏乳媪之夫也。媪死。所乳儿锡爵。五岁而孤。家奴欲
杀之。而有其产。崧夜负而逃。及城门。门闭。崧跪而号。掌门者怜而出之。走
雪中五日夜。依儿外家沈氏。沈见其抚儿有恩。深感之。故其僮仆。皆得奴使。
时残杯冷羹。不得与。然卒不愿。儿后成进士。念崧不置。而崧短衣力作。如穷
时。锡爵命子孙世世祀之。弗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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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欲报崧恩。当修福事荐之。方得沾惠。如徒曰祭之而已。则其得享与否
。未可必也。无如世俗所知。不过如此。譬如儿童。当忿怒时。极其分量。不过
啼哭而止。一哭之外。岂复有他长哉。
逼孀现报 崇祯末吴江民张士柏。妻陈氏。少寡而艾。士柏兄士松。谋鬻于里豪
徐洪为妾。度其志不可夺。乃设计掳入舟中。陈号恸。凛不可犯。陈之父俊讼于
县。县令章日。寝阁不行。再讼之直指路振飞。徐洪又贿某宦。饰词以进。反
坐陈以骂夫律。系之狱中。陈饮泣。绝粒者三日。适司李至。闻其冤。率之见直
指。泣诉而即自刎。路公随下堂揖之。许以雪冤。目乃瞑。即日拜疏上闻。士松
。徐洪。立毙杖下。诸凶轻重抵罪。县令贬斥。至郡辞任。满船鬼声。次日遂死
。某宦受贿嘱托者。猝病瘖。终身不能言。 〔按〕此事有记传挽歌。皆叹其

 偿报之速。
敬老怜贫
〔发明〕老者。人所不能免。而亦最可伤者也。头则鬓斑齿落。体则骨
露皮连。筋如索。背如弓。种种不堪回首。视又昏。听又重。时时坐起须人。故
见之者。但当生敬心。不当生厌心。若其厌而不敬。老将转盼到汝矣。若其敬而
不厌。老亦不复到汝矣。◎伤哉贫也。人皆美衣丰食。而彼独饥寒。人皆适意快
心。而彼独困苦。虽贫乏之由。亦所自致。然使力可济而不济。不将使后人复怜
后人耶。◎周其乏困。怜之于目前。劝其布施。怜之于身后。 下附征事(二则

牛杀三人 佛世有贾客。名弗迦沙。因入罗阅城。于城门内。被一雌牛抵杀。牛
主怖惧。速卖其牛。买者牵牛饮水。牛从后复抵杀之。其家怒而杀牛。遂卖其肉
。有一农人。买其头去。偶息树下。以头挂在树上。须臾绳断头落。亦被其角刺
杀。时瓶沙王。以事问佛。佛言。往昔有贾客三人。借居老母房舍。应与其值。
而三人以老母。孤独无能。伺其出外潜去。母寻追之。三人骂曰。我前已与。云
何复索。老母无可如何。但咒恨彻骨。愿我后来相值。定当杀之。尔时老母者。
今雌牛是也。三贾客者。弗迦沙等三人是也。 〔按〕此乃老而贫者也。既欺其
老。
 复欺其贫。弗迦沙等三人之谓矣。因缘会遇时。不偿复何待。
鬼能止焚 杭州袁午葵。讳滋。生平好施予。适三藩乱。浙中被掳之妇甚众。袁
曾倾囊赎之。又多刻经验良方。及格言因果劝世。康熙五年。袁有婢烹茶。藏热
炭于木桶。火性未熄。而桶在楼上床旁。人迹罕至。袁虽有女卧病在间壁。莫之
知也。时病女忽见亡老妪。白昼现形。以指甲刺其面。大恐。厉声疾呼。于是家
人争赴。乃见桶已成灰。床亦半焦。即刻有燎原之势。因并力救之而熄。盖亡妪
之初来也。已六旬矣。袁以彼无子。慰留之。居数年。其夫亦来就养。袁又畜之
。夫妇甚感其恩。其殁也。皆及八旬。识者皆谓现形以报德云。 〔按〕此亦
 老而贫者也。既惜其老。复慰其贫。使彼夫妇皆得其所。阴功不已大乎。
措衣食周道路之饥寒
〔发明〕饥寒而在道路。则与居家之窘乏者殊矣。苟非羁旅之人。赀粮告匮。即
遇患难之事。缓急无门。彼于衣食。诚有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之势。苟能有以周
之。则我之所费有限。而彼之沾惠无穷矣。 下附征事(二则)
饿夫酬德 晋赵宣子。田于首山。见翳桑之下有饿者。知其三日不食。乃食之。
食焉。而舍其半。问之。曰欲以遗老母耳。使尽之。而更赠以箪食与肉。后灵公
欲杀宣子。伏甲而斗于门内。宣子几被戮。忽有介士。倒戈而救之出。因问其故
。曰翳桑之饿人也。问其名居。不告而退。或有识之者。曰此灵辄也。 〔按〕
一饭之恩。可以免死。绨袍之
 恋。足以延生。孰谓措衣食者。仅周道路之饥寒哉。
速得贵子 冯琢庵父。生平好善。隆冬晨出。路遇一人。倒卧雪中。扪之。半僵
矣。解裘衣之。与以饮食。周恤备至。未几。梦东岳帝曰。汝本无子。以救活人
命。出于至诚。上帝特命韩琦。来为尔子。后生琢庵。遂名琦。少年颖发。二十
入中秘。三十六陪点相位。 〔按〕吾邑向有
 同善会。给钱而外。每冬复买旧棉胎。以赠隆冬之无棉者。其始也。浙中袁午
葵倡之。其后午葵还浙。踵而行之者。唯高子甸九辈。数人而已。
施棺椁免尸骸之暴露
〔发明〕皮包血肉骨缠筋。颠倒凡夫认作身。到死方知非是我。空留秽状示他人
。此凡有形躯者之通病也。人或不幸而萧然四壁。殡殓无赀。或隔三朝五朝。或
当六月七月。种种腐败情形。真有不可闻。不可见者。此而施之以棺椁。掩其急
欲自掩之形骸。岂独死者有知。为之衔结耶。◎推掩尸骸之念。凡系恐人见闻之
事。皆当代为包荒矣。 下附征事(二则)
掩骸现果 元会稽唐。家贫授徒。岁戊寅。元将发赵氏陵寝。至断残肢体。弃
诸莽间。唐闻痛愤。乃变其家赀。得数金。饮里中少年皆醉。而密告掩赵氏遗骸
。众从之。事讫。唐之义声籍甚。明年乙卯。正月十七日。忽坐陨。良久得苏。
云至一殿。上有冕旒者降。揖曰。谢君掩骸。当有以报。君赋命甚薄。贫无妻子
。今忠义动天。帝命锡君伉俪。子三人。田三顷。因拜谢出。遂觉。会稽有袁俊
斋至。初下车。为子求师。有以唐荐者。袁知其有此举。礼敬特加。代为经理姻
事。娶得国公之女。食故国公负郭田。所费一一皆自袁出。后果生三子。皆如神
言。
 〔按〕崇宁三年。诏诸州县。择高旷不毛之地。置漏泽园。凡寺观寄留骸骨。
悉瘗其中。仍置僧舍。以为追荐之所。洪武中。亦曾敕行此事。着为令。余又见
姑苏城内西北隅。造石室二间。牢固无比。中央各开一牖。仅容径尺。为纳骨地
。而又各颜其牖以别僧俗男女。名之为普同塔。苟有仁人君子。能仿而行之。阴
功甚大。
作子酬恩 尚霖。为巫山令。有邑尉李铸。病亡。霖捐赀送其母。并其骸骨归河
东。又访士族。嫁其女。一日梦尉如生。拜且泣曰。公本无子。感公恩。已为力
请于帝。令某得为公嗣矣。是月。霖妻果孕。明年解官归。又梦尉曰。吾明日当
生。翼旦果然。因名曰颖。孝友敦笃。官至寺丞。 〔按〕所谓子偿父债也。李
铸前生。亦必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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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得以报恩。而
 仍享富贵。不然。茫茫业海中。自顾且不暇矣。
家富提携亲戚
〔发明〕富者当自念曰。同是人也。彼何其贫。吾何其富。必吾之宿生。
稍知植福。而彼则未能耳。假使宿生未尝作善。吾今安得如此受用。然当享福之
时。又当作修福之计。譬如食果。当留其种于来年。亦如点灯。当资其膏于未熄
也。◎世俗称富为从容者。以其缓急可通。无窘迫之状耳。彼守财之虏。惟恐亲
戚缠扰。先做窘乏之容。使人难于启齿。以为财多则有之。以为从容则未也。庄
严论云。知足第一富。优
婆塞戒经云。若多财宝。不能布施。亦名贫穷。旨哉言乎。 下附征事(二则)

菜羹得名 宋太宗朝。张泌。为史馆。家多食客。一日上问曰。卿何食客之多也
。泌曰。臣亲旧多客郡下。贫乏绝粮。臣俸有余。常过臣饭。亦不过菜羹已耳。
一日上遣人伺其食时。突入。取客食去。果粗饭菜羹。上嘉之。因号为张菜羹。
 〔按〕晏子一狐裘三十年。豚肩不掩
 豆。而三党皆被其恩。范文正公以贫终其身。而亲族之待以举火者几百余家。
故知欲提携亲戚。宜先从自己之节俭始。
大愉快事 罗惟德。任宁国时。一日谒刘寅。喜动颜色。曰今日有一大愉快事。
寅问之。罗曰。适有贫族十余人。以饥荒故。远来相告。余以向所积俸银尽散之
。举家之人。无一阻我。是以快耳。 〔按〕景
 行录云。富贵之家。有穷亲戚往来。便是忠厚有福气象。今人反以之为耻。以
之为厌。何其陋哉。
岁饥赈济邻朋
〔发明〕救荒之策。有施于已然者。有施于未然者。请蠲国赋。截留漕米。劝募
设粥。严禁籴客。此施于已然者也。开泛河渠。高筑圩岸。务本节用。储粟裕农
。募民开垦。严禁张簖宰牛。此施于未然者也。救之于未饥。则用物少而所济广
。民得营生。官无阙赋。若至饥馑已成。流殍满道。而后议蠲议赈。则所济有限
。而死亡者多矣。独言邻朋。举小见大也。◎水旱灾荒。原从悭贪鄙吝所致。盖
众业所感也。若用其心于赈济。则未来之饥荒亦免矣。◎经云。人寿三十岁时。
有饥馑灾至。凡七年七月七日夜无雨。大地寸草不生。白骨野。尽阎浮提。所
存不过万人。留之以为当来人种。婆沙论云。人若能以一抟之食。发大悲心。布
施饿者。于当来世。决不遇饥馑之灾。此种救荒。尤属泯然无。 下附征事(
五则)
因荒酿祸 隋末。马邑大饥。太守王仁恭。坚闭仓廒。不务赈济。刘武周宣言曰
。今百姓饥荒。僵尸载道。王君如此坐视。岂是民之父母。因椎牛誓众曰。吾辈
不能甘心待死。官仓之粟。皆百姓脂膏。公等可随吾取之。以延旦夕。众许诺。
乃谋杀仁恭。开仓赈济。由是远近邻邑。无不响应。 〔按〕武周之意。不过欲
号召饥民。借以倡乱耳。然酿
 成之者。皆仁恭也。昔赵清献。知越州。适吴越大旱。公不待民饥。早为规画
。抚循倍至。而后民情为之帖然。彼全躯保妻子之臣。乌足语此。
增价免饥 宋范文正公。知杭州。适岁荒。斗粟至百二十文。民甚患之。公反增
至一百八十。且多出榜文。备述本州岛粟少。不惜重价收籴。处传播。同列不知
所为。越数日。四方之商贾争至。米遂不贱而自贱。民甚赖之。 〔按〕此亦凶
岁大兴工役。修造佛宇桥梁之意
 也。人第知年谷不登。息工罢役耳。岂知小民一无所事。适所以速之死乎。惟
工役一兴。则富室之钱谷。隐然散布小民之家。无损于富户。有益于贫民矣。
种荳代谷 宋程?。知徐州。久雨谷坏。?度水涸时。耕种无及。乃募富家。得
荳数千石。贷民使布水田中。水未尽涸。而甲已拆矣。是年谷虽未登。而民不至
饥者。皆荳之惠也。 〔按〕尝阅四友斋丛说。
 载一备荒之策。谓当取各府州县赃罚银两。尽数籴谷。其犯军流以下者。许其
以谷赎罪。若一处遇水旱之灾。听其于无灾处。通融借贷。候来年丰熟补还。则
百姓可免流亡。朝廷可无顾虑。此种善政。正当急急举行。唯愿好善者。告之当
事耳。
抗疏救辽 嘉靖末。辽阳大饥。军民相食。兵部侍郎王某。疏请赈饥。议将二万
石粟。陆运至山海关。解费之银。每万计八千两。地方深以为苦。时昆山许伯云
。为给事。谓辽人命在旦夕。若用陆运。则旷日而骚扰。不如暂弛海禁。用漕艘
沿海以往。则可扬帆速至。于是抗疏极言。且谓海运倘有疏虞。请以一家为质。
而后朝廷始从其请。于是将原议漕石。并天津仓粮。共添至十余万石。星夜航海
赴辽。辽人欢呼动地。全活甚多。至今其地。犹庙祠焉。 〔按〕以痛哭流涕之
诚。
 而救蹈汤赴火之急。宜其片牍甫陈。而恩膏随播也。卓哉许君。其泽溥已。
自讳其德 明崇祯时。常熟进士蒋畹仙。偶寓昆山同年。周明远家。是年大荒。
夫妻父子。不能相顾。时有郭姓者。将卖其妻。而碍手中所抱之子。既而曰。各
自逃生矣。遂置其子于道旁。蒋公恻然曰。奈何以口腹故。顷刻离散一家。问需
钱几何。曰一十五千。蒋立凑囊资。止可十千。复向明远贷五千。以足其数。明
远曰。世间善事。当与人同。君不耻独为君子耶。亦捐五千赠之。妻得不卖。子
亦保全。后其人薄有家业。率子叩谢。蒋公不令至前。且讳言其事。 〔按〕明
远公。即
 子愉弟之祖也。与蒋先生。最称莫逆。余见子愉弟。书蒋氏三代之懿行甚悉。
因摘录数条。列于篇末百福骈臻三语下。兹不多述。
斗称须要公平。不可轻出重入。
〔发明〕不用手。不用口。偏要用称与斗。以手与口。皆有心。有心。即有
我。不若斗称之无我。而公平也。公平。则当轻而轻。当重而重。忘乎其为出入
矣。虞帝巡方。必同度量。周王肇位。首察权衡。非公平之是尚。而不可轻重于
其间乎。◎言斗。则升与斛在其中。言称。则丈与尺在其中。言轻重。则多寡大
小。长短精粗。皆在其中矣。◎斗称公平。不当徒求之斗称。须从方寸间。日以
公平自矢。到工夫纯熟。度量宽宏。则或施于斗。或施于称。自无不公平矣。 
下附征事(三则)
遭谴不悟 帝君曰。蜀郡之民多机变。巧于求利。东郭黎永正。本工轮舆。厌其
作重而货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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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改业治斗斛。寻又治权衡。逾年人有以深斗重称为嘱者。倍取其
值而与之。又能作空中接丝之称。折底隆梁之斗。其术愈精。其用愈广。其孽愈
重。予乃遣里域神段彦。于其梦中挞之。寤而未悔。复使其两目废明。年未四十
。妻弃而他之。二子生而亦盲。苦态万状。然彼舍此。别无生理。于是以手代目
。揣摩广狭。臆度长短。以应人求。左手五指。朝伤暮残。脓血甫干。寻复被苦
。至于指节零落。不能执持。然后行乞于市。自道其罪。三年而死。二子亦相继
饿殍。由是用其斗称者少戢焉。 〔按〕绍兴有人。僦居苏郡。巧作
 烊银罐。偷银。康熙丙子年七月初三日。正作此器。忽有人揭去其顶上之屋瓦
。彼伸手掩之。雷忽劈去其半臂。身虽未死。然不能举一物。故器用之稍涉于欺
者。皆有干于造物者也。
作牛示罚 唐雍州万年县。元某。妻谢氏。有女嫁回龙村人。来阿照。谢氏亡于
永徽之末。龙朔元年八月。托梦于女曰。我生时作小斗酤酒。取值太多。今坐此
罪。于北山下人家作牛。近又卖于法界寺旁。夏侯师家耕田。非常辛苦。幸赎我
出。女寤。泣告其夫。次年正月。适有法界寺尼至。访知其详。乃备价。至其家
赎之。牛见女遂泣。女尽心豢养。京师王侯妃媵。闻其事。召去见之。赐以钱帛
。 〔按〕小斗与人。
 市井常态。而受罚遂至于此。然则今之采取奸利。及强买人物者。盖亦危矣。
干蛊裕后 明扬州有富人。开南货店。临终时。以一称付子。曰。此吾起家物也
。问之。曰。称乃乌木合成。中藏水银。称出。则注水银于头。人见以为重。而
不知反轻。称入。则注水银于尾。人见以为轻。而不知反重。是以富耳。子心讶
之而不敢言。父死。即将此称烧毁。烟中有物上升。如龙蛇状。未几。二子皆死
。因叹天道无知。因果颠倒。一日梦至一所。有官府坐堂上。谕之曰。汝父命合
富耳。不系乎称。上帝正以其用心不公。故遣破耗二星。以败汝家。家败之后。
当继以火。今尔能盖父之愆。作事公平。故特将二星取回。将以贤子。光尔之后
。但当力行善事。毋得怨尤。觉而大悟。为善益坚。后果生二子。皆成进士。
 〔按〕吉凶之理。相为倚伏。但非肉眼所能知耳。而果报则纤毫不爽也。昔姑
苏尹某。工于刀笔。其门如市。后生一子。貌甚秀。颖悟绝伦。因自悔前非。不
写状词。未几。子忽双瞽。尹大恚恨。复代人写。不一年。子目复明。于是遂谓
天道无知。绝不信福善祸淫之理矣。其子名明廷。中顺治己丑进士。不数载。因
赴任。中途遇乱兵。全家被害。无一存者。
奴婢待之宽恕。岂宜备责苛求。
〔发明〕君不见卖奴婢时。母子相别之情形乎。慈母肝肠寸裂。出于万不得已。
于是挥涕而嘱之曰。父母贫。累汝矣。勉之哉。善事家主。主若呼汝高声应。主
若教汝侧耳听。同辈之中无争竞。汝身肌肤是我肉。当年珍爱如珠玉。不想今朝
离别如此速。我若有钱。定把儿身赎。从今且自爱。无或遭鞭扑。叮咛犹未已。
两下皆大哭。痛哉。此种情形也。念及于此。方矜恤之不暇。忍备责苛求乎。◎
经言。一切世人。视其奴仆。当有五事。一者。先周知其饥渴寒暑。然后驱使。
二者。有病当为疗治。三者。不得妄用鞭挞。当问虚实。然后责治。可恕者恕。
不可恕者。训治之。四者。若有纤小私财。不得夺之。五者。给与物件。当用平
等。勿得偏曲。◎天下至愚至苦者。奴婢也。惟其愚。故赋性健忘。七颠八倒。
惟其苦。故面目可憎。语言无味。且其出言粗率。往往唐突主人。而又自以为是
。纷纷强辩不已。凡此皆自取鞭扑之道也。然以如是之人。而必欲备责苛求。则
主人亦欠聪明。亦少度量矣。惟愿仁人长者。宽之。恕之。常作自己之儿女想。
当笞挞者。且加诃责。当诃责者。且作劝勉。则自己之精神不费。奴仆之肢体不
伤。不特享现在之令名。且可作将来之家法矣。 下附征事(四则)
死无奴婢 北齐仕人梁某。家甚富。将死。告妻子曰。吾生平所爱奴马。必以为
殉。及死。家人以囊盛土压奴。杀之。马犹未杀。至第四日。奴忽苏曰。死至冥
府。在门外经一宿。明旦。见亡主枷锁而入。谓余曰。我谓死后得用奴婢。故遗
言唤汝。不图今日各自受苦。全不相关。当白官放汝。言毕而入。奴从屏外窥之
。见官问守卫人曰。昨压脂多少。对曰。八斗。官曰。可押去。速压一石六斗来
。主被牵出。竟不能言。明日见主人有喜色。官曰。得脂乎。对曰。不得。官问
故。对曰。彼家请僧礼诵。每闻经呗声。铁梁辄断。故不得耳。主因白官放奴。
且寄语家人曰。赖汝等追福。获免大苦。然犹未能尽脱。更为吾多造经像。庶可
免也。自今以后。切莫杀生设祭。不惟不得食。徒然增罪苦。 〔按〕身后之
 不得复认奴婢。犹罢官后之不得复用衙役。为其诵经。则能获福。为其杀生。
则能致祸。理固然耳。
小奴为祟 洪州司马。王简易。得腹疾。中有一块。随气上下。既绝复苏。谓其
妻曰。吾到冥司。为小奴所讼。因吾约束太过。以至陨命耳。今腹中块。即小奴
也。查簿。尚有五年阳寿。故得放回。妻曰。小奴何敢如是。简易曰。世间有贵
贱。冥府则一也。越五年。果以块发而逝。
 〔按〕尊卑贵贱。犹之南北东西。夫妻父子。不过暂时名目。初非究竟称谓。
东邻以吾为西。就东邻言耳。若西邻。则以为东矣。父以吾为子。就父观之耳。
若子观。则以为父矣。黄泉路既不闻绕膝儿孙。则鬼门关。岂尚有随身仆婢乎。
难忍能忍 明司徒马森。父年四十。始得子。方五岁。眉目如画。爱之若宝。一
日婢偶抱出门。失手跌伤左额而死。封翁见之。即呼婢奔窜。自抱死儿入。妇惊
痛。撞封翁倒者数四。寻婢挞之。去矣。婢走匿母家。言其故。父母俱感泣。日
夜祝天。愿公早生贵子。次年遂生森。左额赤痕宛然。 〔按〕婢媵之过。孰有
大于杀其子者。宽婢之罪。孰有
 大于纵其去者。杀吾暮年所得之令子。而反纵其逃匿。使吾并失此婢。此种设
心。其子纵不当为司徒。其父已代为植福矣。然则为子女鞭挞奴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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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所以
折其福寿乎。
悍妇产蛇 崇祯初。嘉定有耿卖面者。其妇素悍。凌虐女婢。甚为
不堪。庚辰年春。怀妊将产。两日不下。有王姓收生妪。最能下浇风。独有太仓
。昆山。嘉定。崇明。松江。几处。有子孙军之说。一经投靠。便如叛逆之人。
没入功臣家为奴婢。永不出头。不唯世其为仆。且复例之以军。使其后人。永不
得为良家子女。何其酷也。独不思为家主者。现受父母重恩。犹不能及身孝养。
今为仆者。不过得此些须身价。直欲使其与天同休。岂不上干天地之和。幽触鬼
神之怒乎。夫人虽有良贱。所生子女。一般珍惜。独到有名分之家。则其婚其嫁
。总不自由。或女貌有姿色。而家主强逼之以通房。或主母有心。而牙妪逢迎
之以远卖。致使抱愤抱惭。含冤莫诉。其存其没。家莫闻知。此有子女之惨也。
设或家富无子。则一生苦?财产。家主如同籍没。公然据为己有。甚至家人之女
婿。略有赀蓄。便谓伊岳是我家奴。从此借端索诈。而世仆之祸。延及外姓矣。
又不特此也。有世仆。即有冒认世仆者。目土豪势宦。窥见懦弱之民。有产业
田房。或艳妻艾女。即统仆驾船。如擒盗一般。劈空锁归。送官惩治。诬其叛主
弒主。且出远年之伪契。以实之。由是吏徇嘱托。官通情面。见此题目甚大。遂
谓名分攸关。竟断伪契为真。叛主是实。使茕茕懦弱之人。有屈难伸。无门可诉
。尔乃量其家计。逼以赎身。可怜无知赤子。惟恐留毒在后。多方揭债典衣。仰
人说合。岂知收银既讫。究竟不还其券。但付执照一纸。于是从前之伪契。得此
执照而反真。冒认之虚词。有此赎身而无辨矣。果然不隔三年五年。仍旧唤之服
役。此时若竟听其自然。恐曩日之金钱枉费。将欲顾恤体面。则家中之囊?已空
。甚有一诈再诈。直至孑然一身而后止者。
 此真衣冠之大盗。名教之虎狼。止因未除世仆之刁风。所以生此无穷之贻累。
夫卖一两而赎一两。在彼一生之屈节。已付东流。若出一倍而索数倍。在我片念
之贪婪。殊伤天理。奈何同此钱财。家主用以买仆。则三两五两。重于泰山。奴
隶用以赎身。纵累百盈千。轻如草芥乎。伏愿。 当代仁人君子大发慈心。鸣诸
 当道。谕以私属不得称军。仆人不当以世。凡系投靠之人。总以及身而止。且
饬婚嫁者不得收其财礼。赎身者不许过其原银。倘以上世之叛仆为词。即以现今
之索诈而论。取遵依于各属。勒碑石于通衢。不唯使千万家之祖父。可以无累于
后人。千万家之子孙。可以不尤其祖父。且可使千万家之良善。可免劈空诬陷之
灾。千万家之女郎。可免强暴失身之辱。从此大姓之子孙。各各安分自守。不萌
邪僻之念。不取非义之财。所以培植其宗祧者。不更厚乎。
文昌帝君阴骘文广义节录卷上终
禁淫书 节录家庭宝筏
颜光衷曰。刻淫书。诱荡子。杀人不见血。有圣人者出。急应收毁一切淫污邪书
及书板。有翻刻者处以极刑。比于五逆。罪在不赦。庶乎风俗醇而士习可正也。
?袁了凡曰。取淫秽邪书恶状及谤语焚化者。得子孙忠节孝义报。好阅淫词小说
将此等淫秽书与圣贤书并贮者。得子孙淫佚报。翻印淫词小说恶状贩卖射利者。
得子孙娼优下贱报。?毕效良曰。淫书淫画。实杀人之利刃。惟愿青年子弟。闺
阁少女。一遇此等杀人毒物。立即撕毁。遇若辈邪友。摈弃勿面。更宜互相警戒
。勿蹈无形杀人之危机。我今九顿首于出版界著作界之前曰。谁无子弟。谁无妻
女。而忍令其入黑暗。蹈死亡。断宗绝嗣乎。我又九顿首于各校长各家长各号经
理先生之前曰。务各随时严行稽察。循循劝导。使各青年子女。出黑暗。免死亡
也。而其源则仍在于出版界著作界之好行其德也。倘采及刍荛。竟毁版而绝笔焉
。吾知其子弟妻女。必为共和国之大伟人大阃范矣。倘谓淫书中寓有恶果报。阅
者自能警惕也。试问何册淫书。不寓果报之说。何以只见阅者之沉沦陷溺乎。故
我又拜手稽首于作艳情之著作家绘淫画之美术家之前曰。椽笔谋生。何求不得。
何苦自留污点。自累盛名。引社会于黑暗。陷青年于死亡。所博者祗蝇头之微利
耳。阴骘因果之说。浅学每谓渺茫。然圣经贤传。二十四史。一一具载。况近贤
见闻。记录甚多。以故丁福保先生。约略辑录。以为世劝。诸恶之中。淫为第一
。生前暗中种种报应。死后灵魂必永受痛苦。凡我同胞。能不触目惊心耶。如得
海内盛德长者。联合同志。开会集议。妥筹扫除淫书淫画方法。同时并将戒色尊
生敦品励耻等好书。广行流布。多方奖励。造福社会国家。实无限量。不禁馨香
百叩以祷之。

文昌帝君阴骘文广义节录卷下
印造经文
〔发明〕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美。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天下最易失者人
身。至难闻者佛法。如来不出世。则天上人间皆如长夜。不特庸流局于所见。即
儒者亦囿于所闻。仰首观天。以为止此日月。而不知有微尘之剎土。以为厥初生
民。始于盘古。不知旷劫以来。阅历无边劫数。天帝天仙。以为至尊无对矣。不
知轮回六道。尚等凡夫。身死之后。以为形灭神消矣。不知一点灵光。生生不昧
。父母眷属。身殁之后。遂谓无可如何。岂知得此法门纵经千生万劫。自有酬偿
之道。善士轗轲。恶人得志。即谓天道难凭。岂知宿业所招。纤毫未爽。大矣哉
。如来之教典。真所谓渡海之慈航。幽途之宝炬。婴儿之乳母。而凶岁之稻粱也
。宜阿难结集之时。梵王帝释。皆执持旛盖。四大天王。皆捧持高座之四足也。
岂世间之书籍。可彷佛其万一乎。印之造之。其容已乎。◎世尊于无量劫前。为
求佛法。亡身舍命。有时为一句一偈。或捐王位。或弃妻子。无所不至。夫固以
甘露法门。不能常有于世耳。世俗不知。往往轻视佛典。岂知二三千年后。欲求
片纸只字。而不可得乎。法灭尽经云。法欲灭时。比丘所服袈裟。自然变白。况
三藏教典乎。自此以后。当过八百八十万六千余年。而后弥勒菩萨。从兜率天宫
。下生成佛。此间方有佛法。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共四小劫。皆无有佛
。至第十五小劫。师子佛出世后。相继成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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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九百九十三尊。可称最盛。
而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四小劫。又无有佛。迨二十小劫。楼至如来出世后
。而后千佛之数方满。娑婆世界亦坏矣。自是以后。复经六十小劫。方有日光如
来出世。夫以佛法之难
遇如此。吾辈幸生其际。岂可入宝山而空手乎。◎北俱卢洲。寿皆千岁。思衣得
衣。思食得食。目不见愁忧之状。耳不闻争夺之声。较之唐虞三代时。犹胜百千
倍。自世俗观之。以为非常之盛世矣。然犹列于八难之中者。以其但享痴福。不
信三宝。不知出世之法耳。吾是以读人其人火其书之句。而不胜怜悯云。
法界等图附后





  下附征事(三条)
龙求斋法 昔有园监。为王守园。池边得一美果。世所罕有。遂以送王。王敕园
监。日日送来。若不尔者。罪之以死。园监大恐。呼天诉怨。池有龙王。化作人
形。以金盘盛果。而慰之曰。尔等勿忧。可将此果献王。欲求一愿。往昔迦叶佛
涅盘后。我与大王。同受八关斋法。王受斋如法。过午不食。故今转世为王。我
被人劝。过午竟食。以此堕于龙中。我今还欲得此斋法。广行劝化。王若速送来
。我当拥护尔国。不然。吾当使汝土地淹没。而于此时。适当无佛法之候。何处
复有八关斋法。王甚愁忧。时有大臣之父。语其子曰。吾家堂柱。常放光明。可
剖视之。子如父言。得经二卷。一是十二因缘经。一是八关斋法。因献于王。王
大欢喜。送与龙王。龙王遂与五百龙子。共修斋法。其后命终。皆生忉利天上。


写经脱苦 唐龙朔三年。长安刘公信之岳母死。未几。其妻陈氏亦暴亡。见其母
在石门内。备受苦楚。哀告其女曰。速为吾写法华经一部。庶可免罪。言讫。石
门闭。陈氏随苏。向夫具说。夫因请其妹夫赵师子写经。赵以现成写好法华经一
部。付刘装潢。盖此经本范姓者出钱所写。而刘实未知也。未几。陈氏复梦其母
索经。女言已写。母泣曰。吾正为此经。转受其苦。此经乃范氏所修之福。何得
攘之以为功。觉而询之。范氏果曾出钱二百。于是别写一部。以用供养云。
 〔按〕扬州有严恭者。于陈朝大建初。写法华经流通。时有宫亭湖庙神。托梦
于商。尽将庙中之财。送之严处。作写经用。又一日。严入市买纸。尚少三千文
。忽见市中一人。持三千文来付之。曰。助君买纸。言讫不见。隋末。盗贼至江
都。相戒勿犯严法华。里多所全活。唐末。其家犹写经不已。然则经文之当印造
。神亦知之矣。
枕经失荐 颍上高天佑。同二生应试江宁。闻鸡鸣山守源禅师有道。同往叩之。
曰二位皆当中。惟高君不能。以误用楞严经作枕耳。高愕然。良久细思之。方知
箧中有楞严。卧时未曾请出。遂以箧作枕耳。迨榜发。其言皆验。 〔按〕或疑
一切书籍。皆当重视。何得独
 将佛典推崇。不知文字虽同。而如来之法。普利众生。一切天龙八部。无不信
受奉行。原非泛然书籍可拟。譬诸天朝敕命。不当与文牒同观也。亵慢者如此
。则印造者可知。
创修寺院
〔发明〕佛法僧三宝。谓之福田。而所以庄严供养者。则惟寺与院而已。无寺院
。则无佛像经文。僧尼四众。一应礼拜烧香。受持读诵之福。皆无由种矣。然则
创之修之者。厥功顾不大乎。◎正法念处经云。若有众生。见塔寺僧坊。涂饰修
补。复教他人。修治故塔。命终生天。其身鲜白。入珊瑚林。共诸天女。五欲自
娱。业尽为人。其身鲜白。又法灭尽经云。将来劫火起时。曾作伽蓝之地。不为
火焚。◎佛言。假使有人。费金百千。造成一寺。有一持戒比丘。曾住其中。受
用其宿。纵令此寺。随为水火所坏。已为不虚施主之恩。况寺院告成。因之广造
福德乎。下附征事(六条)
须达施园 舍国有大长者。名须达多。欲求胜地。造精舍奉佛。唯有祇陀太子
园。广八十顷。林木郁茂。最为佳胜。往白太子。太子曰。布金满园。吾当卖汝
。须达喜曰。园属我矣。遂运金布地。须臾将满。太子曰。吾戏言耳。须达谓太
子之言。不当有戏。坚意买之。太子不取其金。共以此金。造精舍一千二百所。
捉绳定基之际。舍利弗忽笑。须达问故。答曰。汝方于此经营佛宇。而汝将来所
受福报之天宫。此刻先已成就。因借道眼。与须达观。须达大喜。乃问何天最乐
。舍利弗言。第四兜率天。有弥勒菩萨。现在说法。须达言。吾愿生此。精舍告
成。王及大臣。士庶男女。十八亿人。共来迎佛。世尊入时。放大光明。诸天伎
乐。不鼓自鸣。盲聋瘖哑。皆得六根具足。 〔按〕此即祇树给
 孤独园也。园中之树。皆祇陀太子所施。故曰祇树。须达恒周给孤独。故曰给
孤独园。
修塔获果 迦叶佛涅盘后。以舍利起七宝塔。岁久塔坏。无人补治。有一长者。
告众人曰。佛世难遇。人身难得。虽得人身。或堕边地。生邪见家。又遭堕落。
吾等不可失此良缘。遂率九万三千人。共治故塔。乃同发愿。不堕三涂。及八难
处。见释迦文。初会说法。皆得度脱。其后命终。尽生天上。遇释迦如来出世。
果符宿愿。 〔按〕佛言。尔时为
 首者。即瓶沙王是也。生摩竭提国。见佛得法者。即九万三千人是也。 
天人散华 昔有四姓家子。为离越。作一小房。仅可栖息。复为其作经行之处。
后其人命终。生忉利天。所居宫殿。周?四千里。自知宿因。持华散于离越屋上
。自言我仅作小泥屋耳。不谓得果如此。是故特来散华也。 〔按〕舍利弗见一
天人。散华
 于死尸之上。极其恭敬。问之。天人曰此吾故身也。由在世时。孝养父母。恭
敬沙门。广行众善。令吾享此天福。故散华耳。须臾。又见无数恶鬼。各鞭一死
尸。问之。恶鬼曰。此吾故身也。由其前世。杀生。偷盗。邪淫。妄语。忤逆二
亲。毁谤三宝。令吾今日备受众苦。是故鞭耳。然则离越之屋。宜其有香华散于
上也。
同为夫妇 舍国有一长者。建造塔寺。命终生天。其后妻因忆夫。常扫其夫所
造之寺。一日其夫遥语之曰。我是汝夫。以造寺功德。得生天上。见汝忆我。故
特下来。奈人身臭秽。不可复近。汝欲复为我妻。勤供佛僧。修扫塔寺。愿生我
天。妇如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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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终之后果生彼天。复为夫妇。同来见佛。佛为说法。得须陀洹
果。 〔按〕经云扫
 僧坊一阎浮提。不如扫佛塔一手掌。然则扫塔之功。亦大矣。
难为夫妇 舍城中有夫妇二人。敬信三宝。无有子息。其妇早亡。生忉利天。
为天女。端正无比。因念世人。谁堪为我夫。即以天眼观。见故夫出家年老。日
日扫除塔庙。遂以光明。照夫令见。勉以精进生天。还为吾夫。其夫因妇生天。
倍加精进。天女复来见云。君德转胜于我。我不能得君为夫矣。比丘闻已。愈加
勇猛。遂成罗汉。 〔按〕
 福业相等。方为夫妇。可见妇人之从夫为荣辱。皆自己之宿业使然也。
舍宅为寺 宋范仲淹。字希文。广修众善。笃信佛法。凡所守之地。必造寺度
僧。兴崇三宝。与琅琊觉禅师。荐福古禅师。最厚。初读书长白山。于寺中得窖
金。覆之不取。及贵。语僧出金修寺。又尝宣抚河东。得故经一卷。名十六罗汉
因果颂。公为之序。授沙门慧流通。晚年以所居宅。改为天平寺。延浮山远禅
师居之。仁宗朝。累官枢密。参知政事。追封楚国公。谥文正。子孙簪缨不绝。
 〔按〕家舍田
 园。不过暂时逆旅。乐得以之修福。晋镇西将军谢尚。因父鲲之梦而免难。永
和四年。舍宅为庄严寺。中书令王坦之。舍其园为安乐寺。刺史陶范。于太元初
。舍宅为西林寺。李子约。岁饥设粥。全活数万。后舍其屋宇为佛寺。王摩诘。
以丧母。表请辋川之地为佛寺。白乐天。王介甫。亦皆以所居。施为梵剎。较之
后世刻剥他财。经营大厦。甘为不肖子孙拆毁。不舍分文修福者。不啻神龙之于
蝘蜓矣。
舍药材以拯疾苦
〔发明〕阎浮提中。共有万种树。八千种草。七百四十种杂药。四十三种杂香。
百二十一种宝。皆足以济人。而于疾苦尤急者。则唯药材耳。以药济人。舍也。
以方给人。亦舍也。贫人不与计利。舍也。劝人不卖假药。亦舍也。舍之为术多
矣。存乎拯之之心耳。◎末世之疾病。渐渐增添。末世之良药。亦渐渐减少。且
如小儿痘疹。生于晋魏以后。箭风之病。起于顺治末年。近时初生婴儿。多生螳
螂子于两腮。剖而去之。儿方饮乳得生。否则一两日辄死。此余成童以前。所未
尝有也。万年以前。水味之厚。同于奶酪。耆婆在时。犹有药王树一本。能照见
人肺腑。有明之世。上品人参。多成形像。其价止与白金相等。今则价高四五倍
。而色味反不如矣。将来五千年后。人寿二十岁时。疾疫灾起。死亡积野。过七
月零七日。其灾方熄。此时尚无甘蔗糖盐之类。而况参苓桂附乎。婆沙论云。
若以一阿梨勒果。奉施病僧。于当来世中。决不遇疾疫灾。◎疾苦之生。非生于
生之日。必有所由生。大方广总持经云。以恶眼视发菩提心人。故得无眼报。以
恶口谤发菩提心人。故得无舌报。梁忏云。为人瘖。谤毁人故。为人短小。轻
蔑人故。为人丑黑。遮佛光明故。身生恶疮。鞭挞众生故。法华经云。水肿干痟
疥癞痈疽。如是等病。此人夙生谤斯经故。获罪如是。可知有一种病。必有一种
致病之由。施舍药材。救于已病之后。劝其不造恶业。救于未病之先。一是听讼
犹人。一是使民无讼。并行不悖可也。
下附征事(二条)
多劫无病 薄拘罗尊者。于毘婆尸佛出世时。本一贫人。见一比丘患头痛。发至
诚心。以一阿梨勒果施之。其病顿愈。由是九十一劫以来。在天上人间中。常无
病苦。 〔按〕在俗之
 人。当年老疾病时。尚有妻孥奉养。独有僧尼卧病。则所求阙绝。举目无亲。
最为凄惨。所以经言供养病僧。其福最大也。
疮发人言 汉景帝时。七国骄恣。吴王且有反谋。晁错虑其为变。劝帝稍削其地
。七国闻之。遂反。帝忧惧。方议征讨。而吴相袁盎。与错有隙。乘机劝帝诛错
。遂腰斩之于东市。仆射邓公。上书讼冤。帝始大悔。然已无及。至唐懿宗朝。
有悟达国师者。未显之日。与一僧邂逅于京师。其僧有恶疾。众共恶之。而悟达
礼遇有加。略无厌色。后分袂时。僧感其意。乃嘱曰。子后有难。可往西蜀彭州
。茶陇山相寻。其山有二松为志。悟达居长安。德望日着。懿宗礼为国师。赐沉
香座。恩宠日隆。忽生人面疮于膝。眉目口齿毕备。饮啖无异于人。痛苦万状。
良医莫识。忽思及病僧语。径往茶陇山。到已薄暮。四顾傍皇。遥望烟云间有二
松。遂趋之。见僧果在。告以所苦。僧曰。无伤也。岩下有泉翼旦濯之。当即愈
耳。黎明。童子引至泉所。方掬水间。疮即大呼曰。未可洗。我尚有宿因欲说。
师博极古今。曾读西汉书。所载袁盎杀晁错事乎。师曰。曾读。疮曰。师。即袁
盎。我即晁错。腰斩东市。其冤何如。吾累世求报。而公十世为高僧。精严戒律
。欲报无由。今受人主宠遇。利名心起。于德有亏。故能相报。既蒙迦诺迦尊者
。洗我以三昧水。不复与汝为怨矣。悟达闻而凛然。即握水洗之。其痛彻骨。绝
而复苏。疮因平复。今相传水忏三卷。乃师疮愈后。所述为忏法也。〔按〕迦诺
迦者。世尊弟
 子罗汉也。国师相与时。但见为病僧耳。乌知其为异人哉。迦诺迦之号。反因
疮所言而知之。此种业报。夫岂世间之药。所可疗治乎。
 ◎谨将大医王。泽及后世之药。录出各种神方于后。?预绝恶疮
疯癞神方…居官不妄笞人。不鞭挞奴婢。不殴扑异类。不以秽手触经书。布施膏
药。不鄙厌身生恶疮者。.预绝盲聋瘖神方…不欺盲聋瘖人。流通佛语。施
香灯油。不视淫杀之事。不窥人于隐密。不以恶眼视父母师长僧尼。明目之人不
习卜筮以妨瞽者之业。不遮闭禽兽之目。不听妻妾之谮以父母。不听信邪说。
不窃听人隐亵事。不信人死断灭无有应报。不谤三宝。不窃议君亲师长。不以利
口颠倒是非。.预绝虚痨怯弱神方…事亲服劳不倦。礼拜三宝。周给病僧。能代
病者之劳。不尽奴婢及下贱人力。能节耕牛乘马之力。.预绝短命夭折神方…孝
养父母。戒杀放生。不畜猪羊鸡凫等物。不造杀生器皿。劝屠人庖人打鸟人等改
业。印施戒杀放生因果善书。医道不精不敢应世。.预绝妻子离散神方…不毁鸟
巢。不掘兽穴。不捕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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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绝牢狱闭系神方…不轻讼。不笼闭鸟兽。不畜蟋
蟀。不造刑具。不造猪栏鸟笼及关闭虫鱼之物。.预绝贫穷苦楚神方…养亲不敢
计所费。斋供僧尼。周恤亲党。布施贫穷。贫人不与计利。不拒假贷。不取非分
财物。.预绝容貌丑陋神方…事亲有婉容。和颜奉尊长。塑画佛像。修补佛像。
施香灯油。劝人息讼。谦恭接物。不以暴怒凌人。不鄙笑六根不具之人。.预绝
愚痴邪见神方…尊信三宝。敬惜字纸。崇重师傅。受持读诵大乘经典。亲近有德
高僧。发明三世因果之说。删削谤佛之书。诲人不倦。不轻鄙无智之人。◎以上
各项。俱兼自作。教他作。及赞叹随喜作。
施茶水以解渴烦
〔发明〕人知饥足以丧身。不知渴亦足以致病。少壮者犹可。而在年高者尤甚。
无疾者犹可。而在多病者尤甚。地近者犹可。而在长途者尤甚。和煦时犹可。而
在大寒大暑尤甚。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施茶必居其一矣。 下附征事(两
条)
施水福报 舍城中。有一长者。财宝无量。妇生一子。端正殊妙。不饮母乳。
齿间。自然有八功德水。以用资养。年长出家。名耶奢密多。成阿罗汉。比丘问
其宿缘。佛言。迦叶佛时。有一长者。出家入道。不能精勤。又复重病。医教之
食酥。夜间药发热渴。求水不得。趣至河滨。河水复竭。备经艰苦。明旦语师。
师言。汝遭此苦。状似饿鬼。汝今可取我瓶中水去。比丘如命而往。瓶中水亦竭
。心大忧惧。自谓必堕饿鬼。因见迦叶佛。至心忏悔。佛言。汝今可于众僧之中
。行好净水。可得脱此
饿鬼之身。闻已欢喜。便于僧中常给净水。经二万年。即便命终。
故在所生处。齿间常有清净八功德水。今复遇我。出家得道。
 〔按〕饿鬼道中。积劫不闻水浆之名。非无水也。身虽生于河滨。而其不闻者
如故也。不遇迦叶如来。安能转祸为福耶。
以水卖贫 阿盘提国。有一长者。赀财甚富。家有贱婢。衣不蔽形。食鲜充口。
时被鞭挞。求死不得。一日持瓶。诣河取水。举声大哭。佛弟子迦旃延。怜而告
曰。汝若厌贫。何不卖之。老婢答言。谁买贫者。迦旃延曰。贫实可卖。婢问卖
贫若何。曰汝欲卖贫。当一一信受吾语。可先洗瓶。以瓶水布施于僧。婢言。瓶
是主人之物。如何可施。师曰。瓶虽非汝物。瓶中之水。汝独无分耶。婢意开悟
。乃持瓶施水。师亲自受水。授以三归五戒。复教以念佛。是夜。老婢遂命终于
主人室内。明日主人见之。怒甚。投尸寒林。其神生于忉利天宫。遥见故身。遂
与天中眷属。散华其上。 〔按〕既知布施可以卖贫。即知礼佛可以卖贱。放
 生可以卖短命。参学可以卖愚痴矣。有智之人。一闻便当千悟。安在世间之逆
境。不可一一卖之乎。
或买物而放生
〔发明〕王法之治罪人也。不能加于杀戮之外。父母之爱子女也。不能加于生全
之外。可知天下之最恶者。唯杀生。而天下之最善者。唯放生矣。夫禽兽与人。
形体虽异。而知觉实同。观彼被执之时。惊走哀鸣。踰垣登屋。与吾人类。当王
难捕戮之时。父母彷徨莫措。妻孥投死无门。异乎不异。观彼临刑之际。割一鸡
。则众鸡惊啼。屠一豕。则豕不食。与吾人类当劫掠屠城之际。亲见父母伤残
。目击妻孥支解。异乎不异。观彼宰割之候。或五脏已刳。而口犹吐气。或咽喉
既断。而眼未朦胧。与吾人类。当临欲命终之候。痛苦欠伸。点头熟视。异乎不
异。于此忍心杀之。其恨何如。于此买而放之。其感又何如。◎放生不可有常期
。恐人因吾买放。反致购求物类也。放生不当有常所。恐人伺吾放后。旋复盗取
也。放生不必拘常物。不论物命大小。悉宜救济也。◎吾昆放生会。唯清凉庵最
善。由其创始之时。善友先捐百金。贮之典铺。每月收其息以放生。而于会期四
五日前。又各分小单于与社之友。届期零星攒凑。并不独藉乎典息。此所以久行
而不替也。举会之日。各诵华严经五卷。香烛薪水之资。三人为之均任。尤属众
擎易举。他处可以为法。 下附征事(六条)
放放儿 晋杜永平。梓潼涪人也。家巨富。有子十岁。名天保。甚爱念之。太
元三年。暴亡。未几。家中母猪生五子。一最肥。将杀以馈官礼。有一比丘。忽
谓杜曰。此。是君儿也。何相去百余日。而遂忘耶。言讫。但闻香气累日。遂
放此。怜而养之。 〔按〕佛言。有生之属。或
 多宿世父母六亲。儒者不察。以为何忍作此种想。独不念作此种想。犹且不忍
。岂其杀之而食反可忍耶。一言以蔽之。曰。弗思耳。
卖猪卖子 隋大业八年。宜州皇甫迁。曾窃母钱六十文。母索钱不得。举家尽遭
鞭挞。明年迁亡。托胎其家猪腹中。猪稍长。卖于远村社主家。得钱六百文。是
夜。其妻方睡。即梦猪云。吾是汝夫。为取母钱六十。累合家拷打。罚为猪。不
意被汝卖去。幸速赎我。稍迟则被宰矣。妻觉。犹不甚信。少顷睡去。复梦如初
。其情转迫。乃披衣叩姑门。而姑坐起已久。各述所梦而同。时已半夜。而社主
尚远三十里。其母恐不肯赎。乃以钱一千二百文。命长男。并迁之子同往。社主
因社期已迫。坚拒不允。乘夜仰有势力者强赎之。社主乃放猪归。道经旷野。兄
语猪云。审是吾弟。可先行。猪即先行到家。其后邻里共为嘲笑。子女耻之。乃
私告曰。吾父如此。累儿女何以见人。父向与徐某甚厚。盍往其家。吾等送食可
也。猪闻之。涕泪交流。摇尾竟往徐家。相去四十里。大业十一年。猪遂死于其
处。〔按〕改头换面。一家俱不识矣。所以六
 亲毕竟是空。
救羊救女 唐长安风俗。每过元日。递相设宴。有笔贾赵大。次当设席。其日宾
至。见其碓上有汲水绳。缚一童女。年可十三四。身穿青裙白衫。泣告客曰。吾
乃主人女也。往年盗父母百钱。欲买脂粉。未及而死。其钱现在厨房西北隅壁孔
内。今罚我为羊。言讫。客谛视之。乃一青羊而白头者也。惊告主人。主人问其
形貌。宛如亡女。死二年矣。急索厨中。钱犹在焉。于是送羊于僧舍。而合门斋
戒。 〔按〕钱犹
 具在。而苦报已偿。不几枉自受罪乎。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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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马鞭亲 唐并州文水县李信。为隆政府卫士。显庆某年冬。乘赤骥马。并带骥
驹一匹。随例往朔州赴蕃。时风雪严凝。行十余里。马不能进。信鞭之数十。马
遂作人语。谓信曰。我是汝母。为生前背汝父。将石余米付幼女。故今获报。此
驹即汝妹也。亦为偿债耳。信闻之。不胜悲泣。乃躬负鞍辔。告之曰。信是我母
。当自行归家。马遂前行至家。信兄弟乃别作厂室养饲。有同事母。常为其斋僧
礼忏。合门精进修持。时工部侍郎温无隐。岐州司法张金停。俱以丁艰在家。闻
而骇异。就家询之。见马犹在云。 〔按〕财物之可通融者。无如夫妻子女。
 乃犹毫不假借如此。然则世之偏憎偏爱。而私为厚薄者。可为寒心。 
曹翰宿因 苏州刘玉受。讳锡元。万历壬子秋为贵州房考官。道经湖广。梦一长
面伟人告曰。吾宋将曹翰也。前在唐朝为商。偶过一寺。见法师讲经。发心设斋
一供。随复听经半日。以此善因。世为小吏。从不失官。至宋。为偏将军。即曹
翰也。攻江州不下。怒屠其城。因此杀业。世世为猪。以偿所杀。往岁。曾为猪
于君之佃户家。蒙君怜而活之。今君泊舟之所。即我将来被杀处。明日第一受宰
者。即我也。有缘相遇。幸垂哀救。刘惊觉。窥泊舟之所。果屠门也。顷之。抬
出一猪。呼声动地。刘遂赎之。 〔按〕此猪放之阊门放生堂中。呼曹翰即应。
万人
 目击。
救物同登 会稽陶石梁。与张芝亭。过大善寺。放鳝鱼数万。其秋陶梦神云。汝
未该中。因放生。早一科。榜发而验。因曰。事赖芝亭赞成。奈何功独归吾。数
日。南京录至。张亦中式。 〔按〕明末。蜀士有刘
 道贞者。曾作戒杀文劝世。辛酉七月。其友梦至文昌殿。帝君揭一纸示之曰。
此刘生戒杀文也。今科中矣。寤而语刘。不信。榜发。果如其言。然则欲向青云
路者。可以知所适从矣。
或持斋而戒杀
〔发明〕劝人戒杀。犹或相信。若言持斋。未有不以为迂矣。不知天下唯其有食
肉之人。所以有杀生之人。亦惟其有杀生之人。所以有食肉之人。二者相为勾引
。世人祇缘习见习闻。所以不知不觉。假令每日天将晓时。各得神通天眼。亲见
无量无边屠户。手执利刀。将一切猪羊牛犬。捆缚在地。加以极刑。尔时一切物
类。大声疾呼。魂飞魄战。号天而天不赐梯。掉地而地不借孔。瞬息之间。尖刀
尽断其喉。瞬息之间。尖刀尽入其腹。瞬息之间。热血尽从刀缝喷出。瞬息之间
。沸汤尽从刀缝注入。由是注目。则如热钉烙眼。注背。则如沸铁浇身。注舌。
则如烊铜灌口。注腹。则如滚锡缠腰。此时一切物类。因痛极而紧闭其目。因痛
极而渐低其声。因痛极而百骸俱为伸缩。因痛极而五脏尽若牵抽。俄而。阎浮世
界。几万万生灵。头足异处。骨肉星罗。积其尸。可以过高山之顶。收其血。可
以赤江水之流。览其状。惨于城郭之新屠。听其声。迅于雷霆之震烈。如是所造
无量凶恶。其端皆为吾等食肉所致。然则食肉之招报。亦不小矣。万一此种物类
。宿世曾为吾之六亲。将若之何。曾为吾之眷属。将若之何。不然。未来世中。
或为吾之六亲眷属。将若之何。更不然。吾之他生后世。同于此种物类。或吾六
亲眷属之他生后世。同于此种物类。又若之何。谚云。一日持斋。天下杀生无我
分。若一日不持斋。则天下杀生有我分矣。可不惧哉。◎据经典所云。将来过六
千年后。人寿十岁时。有刀兵灾至。一切众生。自相杀害。地所生草。利如锋刃
。触之即死。过七日七夜。其患方除。佛言。从饥馑刀兵死者。皆入恶道。从疾
疫死者。多生天上。何以故。以有疾病时。但相慰问。无有毒害屠杀。及相争相
夺之心故。◎婆沙论云。若一日一夜持不杀戒。当于来世中。决不遇刀兵灾。 
下附征事(九条)
怨亲颠倒 舍国有婆罗门。富而悭贪。每逢食时。坚闭其户。一日烹鸡作馔。
夫妇同食。中间夹坐一小儿。数取鸡肉。纳小儿口中。佛知此人。夙福应度。乃
化作沙门。现其人前。婆罗门见而怒曰。道人无耻。何为至此。沙门曰。卿自愚
痴。杀父。娶母。供养怨家。如何反谓道人无耻。婆罗门问故。沙门曰。案上鸡
者。是卿前世之父。以悭贪故。常堕鸡中。此小儿者。往作罗剎。宿生常被其害
。以卿夙业未尽。又欲来相害耳。今此妻者。乃卿前世之母。以恩爱深固。还作
汝妻。此种轮转。愚人不知。惟有道人。了了皆见。佛于是即现威神。令识宿命
。婆罗门忏悔受戒。佛为说法。得须陀洹道。 〔按〕都提之父。作狗于其子之

 家。盗取盘中食。旃檀之父。乞丐至于子之门。被阍人殴折一臂。世间极骇异
之事。正世间极平常之事。所以一切有命之物。概不可杀。
饿狗示报 刘宋沙门竺慧。新野人。住江陵四层寺。永初二年卒。弟子为设七日
斋供。圆满之夕。有僧道贤。见慧在房前。衣服不异平时。谓贤曰。君犹不能断
食肉乎。吾正坐食肉。生于饿狗地狱。道贤惧。未及答。慧复言。君若不信。试
看我背后。乃回背示贤。见三黄狗。形半似驴。眼光如炬。有啮慧之状。贤惊呼
。其形遂灭。 〔按〕在俗之人。
 尚当坚持斋戒。况号为衲子。而犹如是乎。其得现形以垂炯戒者。未始非七日
斋供之力也。
一钱荐帝 周武帝。好食鸡卵。时有名拔虎者。为监膳仪司。有宠。至隋文帝时
。犹为监膳。开皇八年。暴死。因胸前暖。未即殓。过三日。忽苏云。吾欲面至
尊。为武帝传说。文帝知之。即召见。舆人负之入。云被摄至冥。见周武帝先在
。冥王问吾曰。汝为帝作食。共食白团几何。余不知白团为何物。左右以鸡卵对
。余惘然不知其数。王曰。此人不记。当须出之。帝惨然不乐。忽见庭前有铁床
。并狱卒数十人。时帝已卧在床上矣。见狱卒以铁梁压帝。两裂开。有无数鸡
子迸出。俄与床齐。帝大称苦。呼吾告曰。寄语大隋天子。所有仓库玉帛。昔年
亦吾储蓄。我今为灭佛法事。受极大苦。可速为我作功德。于是文帝下诏。令天
下人。各出一钱。以资冥福。且命录其事于史。 〔按〕武帝之灭
 法也。其毒流于天下。故其追荐也。
 楼主| 发表于 2024-9-8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亦当及于天下。迨至尽天下而代其忏
悔。其罪自然消亡矣。昔欧阳公。为参政时。兼译经润文使。嘉佑六年闰八月。
公梦至一所。见十人冕旒环坐。因问曰。君等非释氏所谓十王乎。曰。然。又问
。世人饭僧诵经。为亡人修福。有益乎。曰。安得无益。公自此爽然若失。深悔
从前排佛之谬。于是作为训子之语。以戒后人。其没也。诵华严经之第八卷而逝
。噫。天下之为欧公者。岂少哉。
父杀羊女 唐贞观中。京兆韦庆植。有女早亡。韦夫妇甚痛惜之。后二年。韦欲
宴客。买得一羊。其夜。韦妻梦亡女。着青裙白衫。头簪双玉钗。泣告曰。儿在
生日。尝私用父母钱财。今作羊身。来偿父母。明旦当杀。愿垂哀救。母惊寤。
自往观羊。见羊半体皆青。项膊独白。头上有白毛两点。宛如钗状。即止家人勿
杀。而庆植尚未知也。适宾至。索馔甚急。大怒厨夫。厨夫畏罪。遂取杀之。既
而座客皆不食。庆植问故。客曰。顷所杀羊。遥望乃一少年女子耳。入而询妻。
乃知其故。韦大悲恸。发病而亡。 〔按〕此事与笔贾之女相类。同一盗亲之钱
。同一作
 羊示罚。然彼则获免于死。此独终至于杀者。非有幸有不幸也。一则所盗之钱
未用。一则所盗之钱既用也。
夫杀羊妻 刘道原。为蓬溪令。解官。宿秦氏家。梦一妇泣诉曰。吾乃秦之妻也
。曾捶杀一妾。冥官罚吾为羊。今现在栏中。明日将杀以享君。死固不惜。但腹
中有羔。若因我而死。则吾罪愈重耳。刘待旦言之。则已宰矣。举家大恸。纳羔
于腹。葬之旷野。 〔按〕成家之子。不
 轻借银钱之债。恐其出息以相偿也。有智慧人。不肯借性命之债。惧其捐躯以
相报也。所以大修行人。必欲超出三界。报得五眼六通。尽知过去未来。世出世
间之事而后已也。
杀生冥累 钱塘金某。斋戒虔笃。没后附一童子云。吾因善业未深。未得往生净
土。今在阴界。然亦甚乐。去住自由。一日呵妻子云。何故为我坟墓事。杀鸡为
黍。今有吏随我。不似前日之自由矣。子妇怀娠。因问之。曰。生男。无恙。过
此复当生男。则母子双逝。众异而志之。其后一一皆验。 〔按〕佛与阿难在河
边行。见五百饿鬼。歌吟而前。
 阿难问之。佛言。其家子孙。为彼修福。当得解脱。是以歌舞。又见数百好人
。啼哭而过。阿难又问。佛言。彼家子孙。为其杀生设祭。不肯作福。后有大火
逼之。是以啼哭。世俗不知。但见盛备牲肴。以为荣宗耀祖。而岂知适所以累其
亲乎。
河神受戒 江西鲟鱼嘴。其河最险。有无风三尺浪之谣。此地有龙王庙。神最灵
。商贾往来者。必祷之。所杀无算。崇祯年间。有三昧律师。将过其地。庙祝梦
神告云。明日有僧来。其僧宿世。与我同师出家。彼不昧正因。所以复为高僧。
我以一念之差。堕于血食。今杀业甚多。将来必入地狱。明日恳其为我授戒。以
后祭我者。不得复用荤酒。明日庙祝访之。果遇三昧律师。告之故。师到庙与神
说戒。自此风恬浪静。往来者俱不设祭矣。 〔按〕水陆神祇。若享血食之报。
无有不
 入地狱者。东岳圣帝。于唐朝永淳以前。亦用荤血。后求元珪禅师。受过五戒
。因以得免。即文昌帝君。以及关帝。亦断无用荤血之理。君子爱人。犹当以德
。曾谓二帝不若曾子乎。
破斋酬业 昆山魏应之。子韶族子也。崇祯庚辰春。与子韶同寝。忽梦中狂哭念
佛。子韶惊问。乃曰。梦至阴府。见曹官抱生死簿至。吾名在缢死簿。下注云。
三年后某日。当自缢书寮。余问何罪。曰。定业难逃。问何法可免。曰。莫如长
斋念佛。精进修行。庶或可免。遂语子韶曰。侄从此一意修行矣。遂持长斋。晓
夕念佛。精进者八阅月。后文社友皆咻曰。此梦耳。何为所惑。由是渐开斋戒。
癸酉春。无故扃书房门缢死。屈指旧梦。适满三年。 〔按〕口腹之士。必以孔
子不持斋为口
 实。独不思孔子斋必变食。则饮酒食肉。当时未尝不戒也。必斋戒而后交神明
。则食肉为昏浊之法可知。今人事事不如孔子。独将不持长斋学孔子。岂其以是
为入圣之门耶。
卖斋立毙 麻城王某。长斋三年。忽染恶疮。心生退悔。其友慰之曰。公持斋人
。佛天必佑。王曰。持斋三载。招此恶报。有何益乎。友曰。汝不欲此斋。可卖
得吾否。王问如何卖。友曰。一分一日。三年当得银十两八钱。王喜。遂书券得
银。明日将开斋戒。夜梦二鬼骂曰。十个月前。汝禄已尽。以持斋故。延至今日
。今命算反透矣。立欲摄去。王请缓一夕。当退银。誓复长斋。明日呼其友索券
。友曰。昨持归。即于佛前焚化矣。王悔恨。立死。 〔按〕欲买者固奇。竟卖
者亦奇。卖去而即来算
 帐者尤奇。观此。可见诵经礼忏者。既出钱财。无不得福矣。◎欲持长斋。当
先作五种不净观。然后于鱼肉之类。能生厌心。何者为五。一者。种子不净。谓
一切肉食。皆畜生之精血所成故。二者。所食不净。谓猪羊所食。无非糟糠粪秽
故。三者。住处不净。谓其没身于大小便利之中故。四者。腹中不净。谓其腥臭
体中。满包屎尿。脓血故。五者。死后不净。谓其腐烂时。与死人无异故。
举步常看虫蚁
〔发明〕牛羊犬马。世俗犹或怜之。若言爱惜虫蚁。无不笑其愚矣。独不思形有
大小。性无大小。若谓大者杀之有罪。小者杀之无罪。则人身虽大。终逊于牛。
与其杀牛。不若杀人。而天下之至尊且贵者。无如摩竭大鱼矣。帝君此语。欲人
泯乎大小之见。一举足而不敢忘戒杀也。◎世人举足动步。无不是罪。即以行路
而言。一生误伤物命。不知几千万万矣。曾见沙弥律中。有行步不伤虫蚁咒。甚
为简易。宜于每日清晨。未下床时。先默念佛号数声。祝曰。从朝寅旦直至暮。
一切众生自回护。若于足下误伤时。愿汝实时生净土。随持咒七。 咒曰。 
唵地利日利娑婆诃。 持过七。然后投足于地。则无误伤之患。按此咒。不问
智愚。人人可诵。子弟六七岁时。即宜教之。习惯。则仁慈之念。自幼培植。未
始非鸡鸣而起。孳孳为善之助也。 下附征事(一条)
忍渴护虫 佛在祇园说法。有新学二比丘。从罗阅祇国来。
 楼主| 发表于 2024-9-8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辽远。又值亢旱
。渴乏欲死。偶见地穴中。有升余水。中多细虫。不可取饮。一人曰。且当饮之
。救得我身。然后见佛。一人曰。既破佛戒。即见何益。遂忍渴而死。其神即生
忉利天。自识宿命。手持香花。来供养佛。其饮水者。经日乃至。泣告其苦。佛
言。我久知之。因指天人示之曰。此即与汝同来者。今先至矣。不奉我戒。虽云
见我。我不见汝也。 〔按〕
 佛制空缸甏之类。宜覆。不宜仰。何以故。诚恐仰之而积水生虫。且因用之而
弃水杀虫也。盖夏秋之间。地上苟有积雨。过一两日。未有不出虫者。所出之虫
。无有不干死者。故开通阴沟。使家中不积水。不以沟内泥水。灌溉花木。新受
雨水。必先投炽炭于内。不以鱼肉之骨。及腥膻之物。狼籍在地。以致引诱群蚁
。被人践踏。皆所以预杜杀机也。
禁火莫烧山林
〔发明〕人遇火灾。未必皆丧身命。独至山林被焚。则一应飞者走者。鸣者跃者
。无足二足。四足多足。尽歼烈焰矣。此种罪孽。多出之恶少。禁之莫烧。为功
最巨。◎碱水。盐汁。沸汤。石灰浆。皆不可泼于有虫处所。 下附征事(二条

以身济兽 过去无量劫前。有大树林。多诸禽兽。野火来烧。三面俱炽。唯有一
面无火。而阻于河。众兽穷迫。逃窜无地。佛言。吾于尔时。为大身多力鹿。以
前后?。各蹋两岸。将身横踞水上。令众兽踏背而过。皮肉俱烂。以慈悲力。忍
之至死。最后一兔来。命已垂绝。强自努力。令彼得过。过已。折脊堕水而死。
佛言。若我自述宿世。如是苦行。穷劫说之。犹不能尽。 〔按〕佛言。尔时前
所度者。诸弟子是也。最后一
 兔。今须跋陀是也。
烧虫受谴 扬州何自明。开茶馆于石塔寺前。家多树木。每扫叶焚之。及病。且
死。忽自言曰。吾一生以来。所烧树叶无算。初不知其为罪。岂料其上虫蚁无算
。今冥司以此罪吾。殆不可复赎矣。言讫而死。
 〔按〕竹木之朽者。多生蛀虫白蚁于内。皆不可作薪。岂特树叶乎。按经典言
。灯焰之上。有微细众生。吞食其烟。人气一吹即死。凡眼不识。唯有天眼者。
方能见之。故佛教比丘。不得以口气吹灭烛灯。 
点夜灯以照人行
〔发明〕黑夜难行之处。忽然予以一灯。是犹呼无目者。而予以双眸。
挽既去之太阳。而邀其末光也。何惠如之。是故有灯。则眼前了了。故施之者。
当得明目报。有灯。则心无忧虑。故施之者。当得欢喜报。有灯。则不履污秽泥
涂。故施之者。当得洁净报。有灯。则犬吠不惊。故施之者。当得无畏报。有灯
。则不令人疑。故施之者。当得举动光明报。有灯。则不至跌扑损伤。故施之者
。当得无病报。有灯。则不堕落溪河井涧。故施之者。当得长寿报。孰谓点夜灯
者。独照人行乎。◎世人生不知来。死不知去。俄而入一胞胎。俄而出一胞胎。
尽在黑暗中轮转。谁是有灯以照者。自佛言。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
世果。今生作者是。而后前世后世。恍然各有一灯矣。修行十善。照之以生天也
。受持五戒。照之以为人也。归依三宝。照之使不入三途也。是则燃智慧之灯也
。 下附征事(二条)
贫女施灯  阿阇世王。用百斛麻油。自宫门。至祇园精舍。靡不周。时有贫穷
老母。见王作福。私自感伤。乃以两钱买油。用以供养。时两钱油。应得二合。
卖油者嘉其至诚。复赠三合。计此油不能半夕。老母私自誓云。若我后世。得道
如佛。愿此灯通宵不灭。是夜。王所点灯。或明或暗。种种不同。唯贫母之灯。
光明达旦。明日。目连以袈裟扇之。灯光益明。佛告目连。此光非汝威神之所能
灭。此母宿世。已供养百八十亿佛。却后三十劫当得作佛。号曰。须弥灯光如来
。祗因宿世未尝布施。故今贫穷。 〔按〕所谓修慧不修福。罗汉应供薄
 也。然则布施之事。诚不可已矣。
窃油现果 昆山石浦镇。有一观音堂。荒凉殊甚。康熙初年。有人杀兔于其内。
欲烹而无油。一人指佛前灯油示之。其人遂取以烹。食兔甫毕。而两目忽瞽。遂
终其身。 〔按〕若据戒律。则佛前灯油。尚
 不可以供菩萨。况凡人窃取乎。况又窃以烹兔乎。失明之报。未尽其罪也。
造河船以济人渡
〔发明〕临流踯躅。叹隔河千里之难。忽然载而渡之。是所谓绝处逢生也。予人
以绝处逢生。其人亦必绝处逢生矣。◎从江河中渡人。其功固大。从生死中渡人
。其功尤大。从江河中渡人者。恩在一时。从生死中渡人者。恩在世世。◎一切
凡夫。皆在生死轮回之此岸。唯有六种大功行。可渡之而到于彼岸。彼岸者。诸
佛菩萨超出三界之岸也。六种大功行。即六波罗蜜也。所谓布施。度悭贪。持戒
。度恶业。忍辱。度瞋恚。精进。度懈怠。禅定。度散乱。智慧。度愚痴也。 
下附征事(一条)
志存济溺 明杨少师荣。字勉仁。闽之建宁人。世以济渡为业。时遇溪涨。冲毁
民居。溺死者顺流而下。他舟争取货物。独少师曾祖。与祖。专意救人。货物一
无所取。乡人共笑其愚。答曰。我渡值。足以自给。妄取非吾愿也。迨少师父生
。家渐裕。忽有道者过曰。汝祖有阴功。子孙当贵显。宜葬某地。遂如言葬之。
即今白兔坟也。后生少师。弱冠登第。位至三公。曾祖祖父。皆赠如其官。 〔
按〕康熙丙子年。六月初
 一日夜半。崇明县海潮大至。飘去沙镇一十八所。人畜器械。蔽水而下。有人
伏于大柴堆上。浮海而来。未及到岸。而岸上居民某。利其柴。渐渐以物取。
不意柴堆忽散。其人溺死。方至薄暮。取柴者忽发颠狂。自言我一家四口俱死。
唯我尚可独生。今汝既害我。我决不汝饶矣。其人即于是夕暴亡。可见志在利人
者。己亦未尝不利。志在得财者。财亦终不可得。善士乐得为善。恶人枉自为恶
。良不诬也。
勿登山而网禽鸟
〔发明〕同一羽族也。以禽鸟视鸡鹜。则大相径庭。盖鸡鹜之宿业重。故招决定
杀果。禽鸟之宿孽轻。故得未定杀果。若登山而网之。是使孽轻者。亦招重报矣
。其孽非自吾而造乎。◎梵网经云。若佛子见异类。当默念云。汝是畜生。当发
菩提心。若不尔者。犯轻垢罪。则见诸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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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当发心救度。反欲网而食之。可
乎哉。◎阎浮提山林树木中。共有四千五百种鸟。虽极羽族之变。而其贪生畏死
。则一也。彼方藉山以作栖息。乃一旦网之。使其母离子散。招报亦属匪浅。◎
禽鸟之死。不止于网。网既不施。则其不得用弩箭火鎗。以及毁巢取卵。益可知
矣。 下附征事(三条)
鹦鹉始末 舍国须达长者家。有二鹦鹉。禀性黠慧。解人言语。见比丘来。先
告家人。令出迎送。阿难见之。为其说四谛苦集灭道。二鸟闻法欢喜。栖于树上
。以宿业故。为野狸所食。由闻法故。其神生于四王天。佛言。此鸟尽四王天寿
。当生于忉利。忉利寿尽。生于夜摩。夜摩寿尽。生于化乐。化乐寿尽。生于他
化自在。他化寿尽。还生化乐。以至四王。如是往返七次。当生人中。出家修道
。一名昙摩。二名修昙摩。成阿罗汉。 〔按〕虽闻四谛仍被狸吞。知定业之难
免也。虽被
 狸吞。终出三界。知佛法之当闻也。彼求生净土者。苟其平日精进修持。发宏
誓愿。无论其不能坐脱立亡。纵使蛇伤虎噬。亦何碍其为生西方乎。
鸽得人身 唐并州石壁寺。有一老僧。日诵法华经。及金刚经。贞观末。有鸽巢
于其室。俄出二雏。僧日以饭饲之。后俱堕地死。因收葬之。经旬后。僧梦二小
儿谓曰。吾等先有小罪。遂受鸽身。近闻法师诵经。当脱此禽身。托生于某村某
姓。过十月后。当诞生也。僧如期往。其家果生二子。呼为鸽儿。两儿并应。一
应之后。岁余始言。 〔按〕初
 生天者。犹忆宿世之事。迨见天女。遂迷失本心。不复记忆。鸽儿之应。犹是
初生未忘耳。
骨节寸断 昆山东关外三里。有玉柱塔。壁立江浒。上多鸟雀。有童子惯取其卵
。一日登其最上层。正欲毁巢。忽失足坠。时有太仓船过。亲见此童从檐际坠下
。凡三四颠倒。而后及地。寂然无声。视之。骨节寸断矣。
勿临水而毒鱼虾
〔发明〕阎浮提大海江湖中。共有六千四百种鱼。虽极水族之繁。而其贪生畏死
。则一也。彼方赖水以为窟宅。乃无故毒之。使其尽歼厥类。可乎。◎鱼虾所畏
。不止于毒。毒既禁止。则其不得用网罟罾钓。以及张簖绝流。更可知已。 下
附征事(两条)
神鱼送子 休宁县燕塘村。附近有一大潭。康熙三年。潭内忽产异鱼。渔人捕其
小者售之。然其鱼有格外之臭。买者绝少。有一神鱼。遇网即穿。莫之能得。渔
人程二恨之。蓦以大铁叉刺鱼。鱼忽跳跃。以尾击伤其目。一目随瞽。程二益愤
。将以石灰淹之。鱼遂托梦于里长某。里长随呈县。出榜文禁之。将半月。复梦
鱼曰。吾奉龙王朝齐云。暂寓潭中。所随甲兵。半已损折。赖汝得以复返。今将
别焉。汝固无子。谨以一男。嗣汝之后。用以报德。明日风雷大作。近潭茅屋。
瞬息飞散。神鱼不知所往。 〔按〕袁午葵先生。于次年到齐云。雇休宁一舟。
 其舟子。即程二胞兄也。午葵致书于余。而述其事。
鳝救回禄 兰溪童际飞。开药肆于崇明。康熙癸丑。买鳝鱼若干放之。数日。梦
鳝喷水救火。旁一神曰。此酬德也。寤而不解其故。未几。其邻家失火。延烧将
及。忽风转得免。方知为救鳝之报。 〔按〕
 是岁。余托徐子塑地藏大士。其明年新正。请像来昆。札中并录其事。故知之

勿宰耕牛
〔发明〕◎牛能代人以耕。不能自免于戮者。其故在于口不
能言也。奈何吾具能言之口。能言之手。而不代其号呼乞命。作为短歌。以相感
动乎。◎大杖打耕牛。何不勤勤走。耕牛含两泪。一步一回首。颈穿足力疲。有
苦难开口。望得田禾熟。牛病毛将秃。不念从前劳。反付屠人戮。耕牛怨莫诉。
临去还踯躅。蓦尔吐人言。且拜且啼哭。吾到君家来。报君殊不薄。一面小心耕
。一面受鞭扑。餐餐唯水草。未尝嫌淡泊。吃尽千般苦。禾头方有谷。谷既在禾
头。卖我置鼎镬。君得吾之钱。吾受君之毒。肠断骨犹疼。命在皮先剥。留我过
残冬。天当锡汝福。君既有爱子。吾亦怜鞠育。必欲杀我身。劝君饶我犊。寄语
贤牧童。莫打耕牛畜。自恨我前生。何故贪牛肉。半斤还八两。此理明如烛。官
禁杀牛时。吾受屠人嘱。得钱容私宰。饱得妻孥腹。不想到今朝。酬偿如此速。
不见慈心人。化作披毛畜。但见杀生者。临终恶鬼逐。三代不食牛。名列登科录
。怨怨递相啖。旋转如车轴。我是作孽报。君莫为其续。后牛哀后牛。苦楚转相
属。作此乞命歌。请君三复读。 下附征事(两条)
三十二头 舍城中。有一长者。其最小妇。名毗舍离。才智无两。波斯匿王。
以妹待之。其家有三十二子。皆力敌千夫。最幼一弟。乘象过桥。逢宰相子。掷
之桥下而伤。乃欲谋报仇。制七宝马鞭三十二。阴藏利刃于内。到毗舍离家。每
人各赠其一。而又密奏于王。谓此三十二人。天下无敌。今阴怀异志。利刃在鞭
矣。王即索之。信以为实。尽斩三十二人头。函封甚固。送至毗舍离家。而是日
毗舍离。正请佛斋僧。见王送函来。谓是助其斋供。欢喜欲开。佛不听许。待僧
食竟。佛为说法。毗舍离遂得阿那含果。然后开函。见是三十二头。由断爱欲。
不生衔恨。而三十二妇家亲族。皆大豪贵。共集兵马。欲往报仇。王时大恐。趣
至佛所。兵遂围绕祇洹。伺王欲杀。阿难问故。佛言。过去世。此三十二人。共
盗一牛。至老母舍。将欲杀之。老母欢喜。为办杀具。食之皆饱。尔时牛者。即
今王是。盗牛者。今三十二人是。老母者。即今毗舍离是。由杀生故。多生以来
。常被其杀。由老母见杀欢喜故。多生以来。常见三十二人被杀愁苦。于是三十
二妇家。闻佛所言。忿怒顿息。不敢攻王。向王忏悔。王亦释然。不问其罪。 
〔按〕三十二人。生处豪贵。复自
 有故。佛言。迦叶佛时。有一女人。以香涂塔。三十二人。共往助之。故多生
以来。常处尊贵。恒为母子。今值佛故。各得道迹。
一牛三还 万历己丑。太原船户王彦须。借富翁某银一两八钱。未偿而死。一日
富翁。见王腰系白带。走入牛坊。少顷。报牛生犊。视之。腰下有白纹。牛既壮
。使牧人卖之。嘱其止取价一两八钱。路遇何屠。如其价买去。后有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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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其
强健。欲买以耕田。增价至二两六钱买得。其牛善耕。且不须人照管。一日无故
死山岩下。农恨甚。既而知富翁家卖出。因问此牛。何故止卖一两八钱。富翁曰
。此牛。即王彦须也。彼所负止一两八钱耳。何屠闻之。始大悟曰。王欠我肉钱
八钱。我故多卖其八钱耳。久之。农亦恍然曰。我曾欠王彦须银未还。然则今亦
还矣。因共叹异。 〔按〕禁宰耕牛。律有明文。每见禁榜徒悬。鼓刀
 如故者。由于禁之不得其道耳。若其见有牛肉。听各色人等。皆可持赃出首。
衙役一无拦阻。随拘卖肉之人。根究杀牛处所。取其盆堂锅⺮而拆毁之。且罚其
所有。以赏出首者。仍月月遣人密访。自无蒙蔽之患。
勿弃字纸
〔发明〕人之所以独贵者。以其口之能言也。亦以其手之能书也。手能书。则手
亦能言矣。然口之所言。仅闻一室。手之所言。可达万里。口之所言。止于当时
。手之所言。可垂后世。口之所言。人以耳听。手之所言。人以目听。口之所言
。片时即疲。手之所言。千秋不倦。甚矣。字之有功于人也。世间若无文字。则
官吏无以为治。政令无以为凭。岂独家不能家。亦且国不能国矣。人之受恩于字
者如此。而谓字纸。可轻弃乎。◎字纸固不可弃。字尤不可弃。不顺乎亲。终身
弃去孝字。不友于昆。终身弃去悌字。如是逐一检点。则字之为我弃者。多矣。
若夫裹物糊窗。狼籍委置。则所弃者。不过字纸耳。◎或疑仓颉造字。开万古文
字之源。但当天为雨粟耳。奈何鬼复夜哭乎。不知世间文字。既有正用。即有邪
用。天之雨粟。因正用也。鬼之夜哭。因邪用也。 下附征事(三条)
焚经绝后 武功县西有寺。内积毁废佛经一藏。康对山少时。与同庠五友。读书
其中。时值隆冬。四生用废经以烧炕。一生用以烧洗面水。对山心诽之。不敢言
。其夕。康梦三官排衙。盛怒烧经者。断云。皆合灭门绝后。判用水洗面者。削
去前程。复责对山云。汝何不言。应云。吾年幼。心知不可。不敢言耳。官云。
一言劝解。可免罪矣。今姑恕汝。寤而志其事于书末。不数年。四生合门病瘟疫
死。洗面生。试辄不利。以训蒙终身。 〔按〕世间废书。皆可焚化。独佛经不
可焚化者。以
 其福慧及人。远胜世间书籍耳。盖同一字也。其间轻重大小。判若天渊。典谟
誓诰。固不可与小说同科也。今以不识字者。与识字者较。则识字者胜矣。以略
识字者。与博古通今者较。则博古通今者又胜矣。世间书籍。止能说天下事。不
能知天上天外事。若博览佛书。则极龙宫海藏之神奇。前劫后劫之旷远。十方国
土之浩繁。皆能略知其概。胸襟迥越寻常。夫以不识字之人。告以唐虞三代之治
。尧舜周孔之名。彼必以为惊于视听。以仅读世间书籍之人。示以三藏十二部之
文。四十九年所说之法。彼亦以为恍惚难稽。势固然也。又况改恶修善之因缘。
教外别传之宗旨。其源皆本佛书。而谓焚化可无罪乎。况复亵黩一至烧炕烧洗面
水乎。将永堕地狱。长劫受苦。永无出期矣。绝门穷困。尚未足以尽其辜也。问
。经之完备者固不可焚。若既破坏不全。将若之何。答。破极若焚。其灰当用净
布包裹。送大江大海中可也。至于卍字。为如来心印。尤不可亵黩。
捐灰减算 槎溪朱宁约。字士丰。留心书法。康熙乙丑二月。以微疾亡。知交哭
之。忽苏曰。吾寿该四十二岁。以平日勤于学字。随意焚化。散弃其灰。不知珍
惜。阴司录过。减吾五年。今三十七。数已尽矣。诸君当知字灰。慎不可弃。言
讫。仍瞑目逝。 〔按〕若云字既为灰。可
 以捐弃。则道士焚化章奏。皆在捐弃之数矣。至于瓷器。竹木器所绘字样。砖
瓦两头。所印福寿记号。往往久滞粪壤中。尤宜禁止。
弃文速果 昆庠葛子和。于康熙二十六年。读书于西药师殿之楼下。上为卧室。
一日偶翻溺器。粪浆从板缝滴下。滴污其所读之文。題為成?謂齊景公曰一節。
随取所污之文。投之于水。未曾洗涤暴干焚化。而是科首场之第三题。恰是成?
谓齐景公曰一节。写至周公岂欺我哉。遗去一字而不知。因而帖出。 〔按〕焚
化秽纸。过
 犯不小。必洗涤之后。乃可化灰付水。
勿谋人之财产
〔发明〕各人之财产。由乎各人之福力。并非设谋之可得者。孔子曰。富而可求
。执鞭亦为。如不可求。从吾所好。求且不可。况于谋乎。◎谋人财产。大抵为
室家之计。欲以传诸子孙耳。至于为妻孥而作走狗。所弗计矣。毗婆沙论云。家
中父母兄弟。妻子眷属。唯增贪求。无有厌足。若识得子女是索债之人。室家是
怨业之薮。则大梦顿觉。沈忽疗矣。岂为其多结怨仇。广行众恶乎。 下附征
事(四条)
怨鬼诉母 刘宋元嘉中。诸葛护为元真太守。寻以疾亡。其家眷犹在扬都。仅一
长子元崇。扶柩归。年方十九。护之门人何法僧。利其赀。挤元崇于水而分其财
。是夜元崇母陈氏。梦元崇历道其父亡时颠末。及被何溺死之事。悲不自胜。且
云。行速疲倦。暂卧窗前床上。以头枕窗。梦甚清楚。悲号而觉。遂执灯照床上
。果有湿气如人形。由是举家号泣。时陈氏有表弟徐道立。适为交州长史。而徐
森之。为交州太守。托其按验。果如梦中所言。乃收其行凶二人。皆寘于法。
 〔按〕处心丧三年之会。而为杀越于货之谋。名教负人乎。人负名教乎。
执鎗自刃 梁石柱者。睢陵之富室也。有一子。甚爱之。顺治末年。子十九岁。
病笃。梁悲痛不胜。子忽直呼父名而告曰。吾前生徐州某也。有三百金。与汝前
生同贾。吾病痢。于中途如厕。汝乘隙。以利刃刺吾胸死。而又自割手出血。证
吾家以盗死。吾没后。遂生睢陵王氏。二十年前王某。即吾也。汝后吾三年死。
亦生睢陵。即今汝也。昔年吾觅汝不得。偶入县纳条银。忽遇汝于柜间。吾怒甚
奋拳击汝。吾亦不自知其所以也。汝因吾素无一面。反不介意。吾归数日。愤闷
而死。故遂生为汝儿。今十九年矣。计吾痘时。汝费若干。延师费若干。聘媳费
若干。考试拜门生费若干。其余零星小费。共若干。银已还清。但命未偿耳。然
汝遇我甚厚。吾不忍言。当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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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恐阴府不能宥耳。遂死。石柱旦夕哭之。语
人曰。吾子孝而慧。恐吾悲。故设为此言耳。天下岂有父子大伦而如是乎。未几
。手砺一鎗。或问之。答曰。今年岁歉。吾处穷乡。藉以自卫耳。一日以柄着墙
。以锋着胸。忽大呼曰。儿待吾自撞可也。遂奋身向刃一撞。而鎗已入胸七八寸
。钉于脊骨之内矣。 〔按〕
 阳间有负恩之人。冥府无不偿之债。人知今生之债重。不知来生之债尤重。索
现世之债者。居于门首。不敢入内。主入犹恶之嫉之。独至索宿生之逋。则债主
直入内房。安然高卧。使欠债者夫妇两人。百般珍惜。乳哺怀抱。迨至年既长大
。立将家舍田园。尽行盘折。不留一针一草。回思半世营营。无非借本求息。枉
为他人作马牛。岂不愚而可哀哉。
三次投胎 桐城诸生。姚东朗。有子十岁。病且死。父母怜之。谓曰。汝果无缘
为吾子耶。其子忽作北人语曰。我乃山东某僧也。积三十金。为师兄所窥。推吾
堕水中。我呼观音大士。即见大士云。汝数合休。且往孽也。遂溺死。地方鸣于
官。汝于是时。为彼县令。师兄以吾三十金奉汝。事遂寝。我以沉怨未洗。来为
汝弟。即汝亡弟姚嵩绍也。追随二十余年。不能追偿。因死而为汝子。十年来。
三十金偿矣。我当去。第汝家有一拄杖。我甚爱之。可烧赠我。以足前金之数。
我师兄亦因索此金而来为汝长女。今嫁溧阳潘氏。有娠将产。我死即投彼胎索命
矣。言讫而绝。 〔按〕此康熙乙卯年。前五月事也。可见六亲眷
 属。无非怨对。方其未说破时。则眼前膝下。皆我骨肉。若被明眼人点破。乃
知前后左右。无非索逋之人。世人必欲为索逋者积财敛怨。诚属何心。
以客作子 太仓镇海卫姜君弼。开米铺。有客马淳溪。以百余金托之。出纳无误
者二年。至第三载。托言米为借户所欠。不免有欺负之意。客乃抑郁成疾。逾时
遂亡。而姜素无子。未几。妻有娠。及弥月。其邻忽见马淳溪至家。询之姜。乃
知已死。俄而收生者出其门。喜曰。已得一子矣。 〔按〕此康熙前数年事。
勿妒人之技能
〔发明〕财产是夺得去之物。故用谋。技能则无所用其谋。唯有妒而已矣。究之
妒人技能。于己何益。徒自增其烦恼耳。◎技能有二。有有益于世者。有无益于
世者。有益之技能。当敬而法之。无益之技能。当怜而戒之。非唯不当。并亦
无所用其也。 下附征事(一条)
十子异疾 宋大夫蒋瑗。有十子。一偻。一跛。一挛。一躄。一颠。一痴。一聋
。一瞽。一哑。一狱死。公明子皋见之。问曰。大夫所行何如。而祸至此。瑗曰
。予生平无他恶。惟好行嫉妒。胜己者忌之。佞己者悦之。闻人之善。则疑之。
闻人之恶。则信之。见人有得。如己有失。见人有失。如己有得耳。子皋叹曰。
大夫心行如此。须至灭门矣。恶报岂止此乎。瑗闻其言惶然畏惧。子皋曰。天虽
高。而察甚下。若能改往修来。则其转祸为福。不患迟矣。瑗自此改惕。尽反生
平所行。不数年。诸子之疾。渐次而愈。 〔按〕石祁一语。龟兆反臧。宋景三
言。荧惑退舍。此即惠迪
 从逆。吉凶影响之明征也。迂儒力诋因果之说。直欲使圣贤劝世苦心。归之存
而不论。众皆悦之。自以为是而不可以入尧舜之道。其兹若人之俦欤。
勿淫人之妻女
〔发明〕人莫爱于妻女。亦莫恶于淫其妻女。己亦莫爱于妻女。亦莫恶于淫己之
妻女。恕之一字。终身可行。彼此借观。自当猛省。◎淫为众恶之门。古来英流
才士。因此遭冥谴。犯王章。捐躯命。覆宗祧者。何可胜算。其所以看得破。忍
不过者。止因爱心大浓耳。当淫心勃发时。纵律之以名教。惕之以鬼神。惧之以
果报。彼但顾目前之快乐。谁知日后之苦辛。余于少年。曾犯此病。痛自刻责。
唯恐世人亦或同此。故着欲海回狂集劝世。其中多引内典。但揭不净二字。以为
宗旨。苟能谛观男女二根。极其污秽。从此竭爱水之源。断淫魔之种。纵有西施
在前。视之直如疥癞狝猴。何所容其爱恋。感应篇云。见他色美。起心私之。夫
既见以为色美。则起心私之者自多矣。然则何如见他丑恶。淫心自然不起之为愈
乎。 下附征事(五条)
丑诃美女 佛世一婆罗门。生女端正。艳丽无双。乃悬金于外。募有能诃我女为
丑者。当与之金。九十日内。竟无募者。引至佛所。佛便诃言。此女甚丑。无有
一好。阿难白佛。此女实好。何以言丑。佛言。人眼不视色。是为好眼。不听邪
声。是为好耳。舌不贪味。是为好口。身不着细滑。是为好身。手不盗他财。是
为好手。今此女眼视色。耳听音。鼻嗅香。身着细滑。手喜盗财。如此数者。皆
不好也。 〔按〕此即贵德不
 贵色之意也。重在于德。则为姜嫄后妃。重在于色。则为妲己褒姒。邪正之间
。兴亡立判。
人是革囊 拘睒弥国。有摩因提。生女端正。将诣佛所。愿给箕帚。佛言。汝以
女为好耶。曰从头至足。周旋观之。无不好也。佛言。惑哉肉眼。吾观从头至足
。无一好也。汝见头上有发。发但是毛。象马之尾。亦皆尔也。发下有髑髅。髑
髅是骨。屠家猪头。其骨亦尔。头中有脑。脑者如泥。臊臭逆鼻。下之着地。莫
能蹈者。目者是池。决之纯汁。鼻中有洟。口但有唾。腹藏肝肺。皆尔腥臊。肠
胃膀胱。但盛屎尿。四肢手足。骨骨相拄。筋挛皮缩。但恃气息。以动作之。譬
如木人。机关作之。作之既讫。解剥其体。节节相离。首足狼籍。人亦如是。好
在何处。 〔按〕秽哉
 肉躯也。肉躯之内。诸虫汇聚。据内典云。人自出胎后。体中即生极微细虫。
为凡目所不见者。共有八十种。此外大而可见者。惟胃中虫耳。世人所食之物。
自喉入胃。其虫欢喜。在内低昂屈曲。饮食方消。湿者归于膀胱。渣滓归于大肠
。臭秽难近。今以堂堂丈夫。偏欲于臭秽难近之处。用尽心机。多方留恋。是诚
何心。大宝积经云。菩萨观诸众生。耽嗜淫欲。便作是念。此等众生。曾处母胎
。卧息停止。生由产门。如何无耻。共行斯事。嗟乎。不思则已。思之诚可愧也

男根不净 经云。男子周身四百四脉。皆从眼根布散。流注诸肠。生脏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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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之上。于其两边。盛青色脓。如野猪精。臭恶难近。至阴藏处。分为三支。如
芭蕉叶纹。有一千二百脉。一一脉中。皆有风虫。细于秋毫。风虫之外。有筋色
虫。七万八千。围绕如环。眼触于色。风动于心。心根一动。四百四脉皆动。八
万户虫。一时张口。眼出诸泪。其色青白。化成为精。从男根出。 〔按〕佛告
优填王。世有淫夫。恒想女。
 为欲所使。如奴畏主。贪乐女色。不计九孔恶露之臭秽。注心在淫。吮其洟唾
。玩其脓血。珍之如玉。甘之如蜜。故曰欲奴。
女根不净 又云。若有众生。贪淫风动。昼夜思欲。如救头然。当疾治之。治之
之法。先观子脏。子脏者。在生脏之下。熟脏之上。有九十九重膜。如死猪胞。
满盛恶露。形如马肠。上圆下尖。直至产门。中有一千九百细节。如芭蕉纹。八
万户虫。周?围绕。人饮水时。散布四百四脉。诸虫食之。即吐败脓。其色如血
。复有细虫。游戏其内。积之一月。无可容受。所以女人。必有经水。 〔按〕
邪淫之人。往往爱观女色。吾正
 惜其观之不亲切耳。苟能亲切。洞然窥见底里。彼必有不欲观者矣。 
引经策发 佛告阿难。若有四众。着惭愧衣。服惭愧药。欲求解脱者。当学此法
。如饮甘露。想前子脏。乃至女根。及男子身内诸虫。张口竖耳。瞋目吐脓。静
气数息。一一观之。如掌上螺纹。闭目开目。了了皆见。此观成已。欲火自息。
纵见天子天女。犹如癞人。自身他身。乃至尽欲界众生。亦复如是。若服此药。
是大丈夫。天人之师。不为爱恩大河之所漂没。当知是人未出生死。其身香洁。
如优罗。人中香象。龙王力士。摩酰首罗。所不能及。 〔按〕此观成后。又
加以九想观。则一
 片淫心自然冰释。

勿唆人之争讼
〔发明〕争与讼有别。争者。仅形之于口角。讼。则直见之于词状矣。从来善斗
者必死。好讼者必亡。一经失足。身家荡尽。如蛾赴火。欲悔无由。究其所以致
此者。大抵非因田房起见。即为斗殴兴波。为田房者。无不爱惜钱财。岂知一经
对簿。必致费尽钱财。为斗殴者。无不欲顾体面。岂知一跪公庭。翻成削尽体面
。彼讼而败者。固已烂额焦头。即讼而胜者。亦复惊心丧魄。与其身亡家破。始
悔横逆之当容。何如理谕情饶先绝公门之片纸。忍耐者方为智士。唆人者岂是良
民。唆人争讼者。非欲蚌鹬相持。从中取利。即是私仇公报。借刀杀人耳。究
竟风息浪平。灼见此中之构斗。岂不枉为小人。自伤阴德乎。 下附征事(三条

累世未讼 唐雷孚。赋性仁慈。与物无忤。自先祖枢。以忠厚传家。至孚凡十一
世。未尝讼人于官。后孚登进士。居官清白。位至太子太师。人以为积善之报。
 〔按〕未克有容。先学忍耐。忍耐之久。度量
 自能宽和。昔谢逑。性恶词讼。邻有侵其地者。或劝其诉之官。逑笑曰。彼占
得地耳。安能占得天。遂不与较。量小者乌足语此。
见机免祸 和州某村。有居民养鹅百只。一日因食其邻稻。被其击死至五十余只
。民妻见之。始亦甚怒。忽转念曰。设或成讼。力不能胜。必欲胜之。所费甚多
。且我夫已醉卧。倘或闻之。必起相殴。祸且不测。不如忍耐。立命以鹅腌之。
次早。邻人忽自暴死。其夫醉醒。知之。乃云。设昨日早使我知。我必乘醉去殴
。今日破家必矣。 〔按〕人
 于忿怒之时。忽作退一步想。便可保全身家性命。消释烦恼怨家。观于民妻之
一忍。所全不既多乎。昔范文正公云。心中忿怒不如休。何须经县又经州。纵然
费尽千般计。赢得猫来输去牛。
贵子忽夭 苏州府吏何应元。生子名绅。方四岁。至外祖家。路经凌家山。至更
余。忽见人马灯火来。遇儿至。即惊避曰。何爷在此。当避之。于是人马灯火。
俱从他道去。乳母回。述其事。应元以子必贵。年十七。忽双瞽。应元恚甚。闻
直塘有道士能召神。因叩之。神附乩云。汝子应得科第。只因汝作吏时。受人之
贿。曾造款单陷数人于狱。天绝尔嗣。此子将生有德之家矣。未几。绅果死。 
〔按〕与我有缘。方为子
 孙。有缘之中。贤愚毕备。存乎人之自召耳。赫赫贵胄。竟以一款单杀之。可
哀也已。
勿坏人之名利
〔发明〕名者。立身之具。利者。衣食之源。求之甚难。坏之甚易。于欲坏之时
。想到求者之辛苦。忍乎不忍。逆风扬灰。往往先污其体。仰口唾人。有时反
堕于面。理势固尔。是故坏人之名者。显然损自己之品望。坏人之利者。隐然消
自己之福缘。 下附征事(一条)
入闱偿业 合肥许某。望族也。其兄曾为某省学政。有保等士子。勉措二百金。
托许拔在三等。许收金诺之。偶以多事遗忘。未与干事。比案发。而此友竟置六
等。其人自念名利两失。遂缢而死。妻亦抑郁病故。至康熙庚午。许某入场应试
。自见其人立在号房内。顿发昏迷。自解考具上所结红线。逐一接长。系在颈内
。自悬其身于号口。颈中止有一线。而两足已离地尺许。舌随吐出。号军急禀监
临。时监临者。为总宪傅公。敕号军速解救苏。许乃发狂作鬼语。因备述昔年得
财误事颠末。俟门开。拔归寓所。未几。复于寓所缢死。 〔按〕一线而
 悬一人。岂复理之所有。而许某之事固已万目共睹矣。乃知业果到来。报应诚
有不可思议者。推而极之。末劫三小灾到时。人触草木。皆如利刃。尽遭其难。
而世尊受木枪之报。以尺许之木。能穿破大青石。而且处处相随也。岂不益信。
勿破人之婚姻
〔发明〕男家曰婚。女家曰姻。婚者。取昏夜之义。言此礼但当昏夜行之。不可
施之于白昼也。有惭愧之意焉。姻者。取因人之义。言当因人以敦伦理。因人以
为荣枯也。有从夫之意焉。婚姻之事。两姓合好。以之上承宗绪。下启后昆。中
洽亲属。因缘非小。大抵此事。皆定于宿生。非独自己不能主。即两家父母。亦
不能主。从善缘而来者。其和好之念。不遂不休。从恶缘而来者。其毒害之情。
不结不止。固非人力之所可破也。要其所以欲破者。不是出于挟仇。即是起于嫉
。无论破于未成之先。或破于既成之后。其罪一而已矣。◎有意破人。固是不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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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相女配夫。相夫配女。则又不可不慎。或年齿悬殊。难必齐眉偕老。或
贱良各别。并非户对门当。是亦未可草率。至于室家之贫富。相貌之妍媸。则非
所当计矣。 下附征事(两条)
得书改过 侍郎孙公。初名洪。少时与一窗友。共游太学。相订两家音信至。各
无隐匿。一日窗友得家书。秘不示孙。诘之。乃云。书中偶有一语。恐败兄之意
兴耳。固索之。乃出其父手书云。昨梦至一官舍。依稀见过登科录。汝与孙洪。
皆列名籍内。但孙兄名下。有一行朱字云。某年月日。为某姓人写一离书。因被
天谴。削去其籍。孙遂愕然。友问果有其事乎。孙曰。此近日事也。弟在某州。
适见翁媪两人。相诟求离。无人代笔。倩余属稿耳。初无他意。友曰。梦境恍惚
。未足介意。况才学如君。何投不利。及就试。友果高捷。而孙已下第。方信前
梦不诬。孙因怏怏。友曰。劝君勿忧。待弟西归。仍为合之。何如。因问翁媪里
居姓氏。寻至其所。夫妇俱未有偶。乃为具道前事。置酒合之如初。随驰书报孙
。孙不胜感悦。其后孙以太学内舍生。免省试。历跻膴仕。屡典大郡。所至遇有
离婚之事。辄为宛转调护。多所曲全。 〔按〕宋末。
 临川王某。妻梁氏。被元兵掠去。不屈而死。越数年。夫谋更娶。议辄不谐。
夜梦故妻曰。吾已生某家。今十岁矣。七年后。当为汝妻。明日遣人迹之。果然
。乃以礼致聘。一言而合。然则夫妻因缘。其容轻破乎。 
离书现果 顺治戊戌科会试。点名时。有浙江孝廉某。笔中搜出离婚书稿。监临
大怒。杖而枷之。革去举人。叩其故。乃其窗友。欲得某人之妻为妾。孝廉为彼
画策。先诬之以恶名。令其夫怒。欲出妻。然后从中说合。代其写就婚书。误将
其稿塞入笔中也。 〔按〕甚矣。天
 条之最恶破人婚姻也。无论既婚之后。不可轻言离异。即未婚之前。如或已定
。亦不可变更。昔昆邑有一旧姓。贫而无子。止生一女。薪水之计。皆其义仆周
给。历有年月。家主深感其惠。还其券而优礼之。而义仆适有一子。聪秀。主人
欲与结婚。固辞不敢。强而后从。彼此甚相得。未几。主人夫妇皆死。抚其女为
养媳。踰年。主人之宗族。以良贱不婚为名。索诈不已。至于成讼。官断离异。
义仆竟以此破家。族人不能养其女。女卒以穷饿抑郁死。女死未几。附于族人之
身。历道其故。凡同谋者数人。皆得暴疾。相继而亡。
勿因私?。使人兄弟不和。
〔发明〕兄弟与我。乃分形同气之人。虽有长幼。皆受父母恩勤鞠育。苟其不和
。即是得罪父母。若使人不和。即是使人得罪父母。继庶兄弟。虽有大小。总是
与我同父连枝。与之不和。便是薄待骨肉。若使人不和。便是使人薄待骨肉。宗
族兄弟。虽有亲疏。皆受祖宗荫庇栽培。与之不和。分明轻慢祖先。若使人不和
。分明使人轻慢祖先。故知私?之报复甚小。不和之贻害甚大。人若真能孝友。
方将自爱其兄弟。以及人之兄弟。岂忍以私?之故。而使其不友于弟。弗恭厥兄
乎。下附征事(一条)
邑神示罚 嘉定张某。有兄弟二人。分产之时。兄应还弟银一十几两。而兄以他
项支吾。意欲负之。弟贫且朴。争之不得。乃质之于先所经手之嫡叔。伊叔以兄
富且能。反左袒之。弟忿。乃于康熙丁丑年夏。为疏一通。焚于邑神之庙。越五
日。不见有感应。乃复为一通以奏之。其明日。伊叔死。伊兄死。己亦随死。俱
追至城隍庙。神责曰。汝三人俱未合死。追汝等来者。为一词状。欲审明耳。顾
其兄曰。汝实该还弟银十五两七钱。奈何图赖。责三十板。又顾其弟曰。此种事
。何不诉于阳官。而亵渎阴府。责二十五板。又顾其叔曰。汝为叔父。何不从公
剖断。乃媚富欺贫。使汝幼侄结讼至此。亦责十板。审讫发回。而三人已瞑去大
半日矣。皆呼腿上甚痛。视其坐处。皆发青紫色。各卧十余日而后起。 〔按〕
伊叔于幼侄。本无私?。特缘势利耳。岂知冥中细
 帐。代其登记。如此精详乎。故阳世有冤抑。阴司无枉滥。阳世能通情。阴司
但执法。阳世问官。不过就现在剖断。阴司论事。直欲将前世乘除。人若遇冤枉
事。譬之于前世。则忿心自释。犹记壬戌年。余闻嘉定南翔镇。陆宸求家一事。
乃至鬼在冥途。亦凭文牒来往。不能擅渡关津。其年宸求之侄妇病。有鬼附之。
自称徽州婺源人。在江北贩鱼蛋。被其行家尽欠其银。赀本俱丧。愤恨而死。随
诉冥司。冥官谓此事特还报耳。不必诉也。乃以册籍一本示余。尽是余前生所欠
彼物。因而怒心顿息。冥官给我一凭帖。令我还家。顷我道经于此。被汝家小婢
。以秽水泼出。污损我凭。难以归矣。可速给还。宸求谓凭是冥间之物。我何能
为。宜再到给凭之所。乞其重给。乃可得耳。鬼云。我已到此地。前有城堡。后
有关驿。欲去不能。宸求曰。然则奈何。鬼云。此地某乡有某人。作来可用。陆
即遣使请来。乃一老人也。告以故。老人亦未谙凭式。又问一道士。乃能写就。
并设殽果祭之。鬼得凭大喜。极其称谢。嘱家人急宜延医调治。鬼将出门。复入
告曰。汝家有二犬睡门首。可送我出。陆如言送之。鬼杳然竟去。陆之侄妇。亦
病愈矣。谁谓阴阳异途。有二理乎。
勿因小利。使人父子不睦。
〔发明〕父子之伦。重于手足。兄弟阋墙。已成凶德。父子乖异。更灭天
伦。假令他人于此。以利己之故。使我父子参商。骨肉嫌隙。哀哀父母。顾似续
而感伤。济济儿孙。对庭除而负疚。于心何忍。于理何安。所以古来圣贤。老吾
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必使家家菽水承欢。户户高堂具庆。而后吾
事亲之心方慰。而后吾教子之念方安。不然。彼此反观。其为不孝不慈也大矣。
◎不睦之故。亦有多端。非因语言斗构。即因财帛交关。非为前后父母。有偏憎
偏爱之私。即为嫡庶弟兄。起为厚为薄之见。要其归之于利。则一而已。所谓小
者。非必锱铢之谓也。纵使家舍田园。较诸父子不睦。则亦小矣。若以文害辞。
恐违帝君垂训之意。 下附征事(一条)
诱子倾家 富人有徐池者。与徐八居址相近。见其房屋壮丽。百计图之。
 楼主| 发表于 2024-9-8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初无
售意。池乃设计。诱其子以赌博。遂致废家。卒卖其屋于池。徐八大恨。于是父
子不睦。愤闷而死。未几。池之三子五孙。皆得重病。梦其祖曰。祸将至矣。汝
忆前日得屋之故乎。此徐八为祟也。彼将讼汝于冥司矣。池惧。祷于邑神。方入
庙时。见一丐者。作惊骇状。或问故。乃私告曰。昨夜偶卧殿上。见有人手执诉
词。讼徐池以诱子荡产者。不意徐池适来祭祷。是以异耳。池闻而益惧。不踰年
。而池病不起。死亡殆尽。 〔按〕以觊觎房屋之故。遂至设谋陷害。坏人子弟

 离人骨肉。必使其倾家荡产而后已。其心可谓险矣。昔江右赵尚书。与省元常
某为邻。常有美园。赵因设计求之。常乃为诗一律。并书券送之。曰。乾坤到处
是吾亭。机械从来未必真。覆雨翻云成底事。清风明月冷看人。兰亭禊事今非晋
。洞口桃花也笑秦。园是主人身是客。问君还有几年春。赵得诗。归券弗受。较
之徐池。可谓早知觉悟。转祸为福矣。
勿倚权势而辱善良
〔发明〕权势所在。烜赫固易。衰败亦易。当其烜赫之时。则伺候者盈门。趋附
者如市。偶发一言。无不奉命。及至衰败之候。则亲附者皆去。受恩者如?。剖
心相示。置若罔闻。同此一人。而炎凉异态。自古皆然。故知自己有权势。尚不
可恃。况倚人之权势乎。况又倚人之权势而辱善良乎。夫以善良而辱之。罪也。
且复倚人之权势而辱之。罪之罪也。◎贵有贵之权势。富有富之权势。官有官之
权势。吏有吏之权势。权势不同。而倚之者则同。可以倚之。即可以辱之矣。善
者。反于恶之谓。良者。别于贱之称。善与良。皆处无可辱之地。皆存不屑辱之
心。此而必以权势辱之。视夫凌辱庸流之辈者。又有异矣。 下附征事(三条)
希旨诬良 梁曲阿人宏某。家赀巨富。往湘州贩木。经营数年。始购得巨木数筏
。皆长五十余丈。世所罕有。时武帝。欲为文皇帝陵上建寺。欲购名材。而宏氏
之木。适运至南津。南津尉孟少卿。希朝廷旨。妄思擢用。乃搜取宏氏所赍衣服
财物。诬为劫取。又云。造作过制。非商贾所宜。遂没其木筏入官。处以重典。
宏某临刑之日。命妻子多具黄纸笔墨于棺中。又书少卿姓名数十。吞之。方过一
月。少卿忽见宏某来索命。初犹捍避。以后但言乞恩。呕血而死。凡诸狱官。及
主书舍人。预此狱事者。几月之内。相继夭亡。皇基寺营构方讫。随遭天火。柱
木之埋在地下者。皆化成灰。无有留余。 〔按〕甚矣。末劫之福德
 渐减。货物渐低也。自梁至今。不过千余年耳。此时求深山中二十余丈之木。
已不可得。况五十丈乎。总是人愈贫。则财木之遭斧斤也愈急。矧又加以地力之
渐薄乎。隋唐以前。稻禾之穗。皆长盈尺。而菜果之甘美。花卉之香艳者。渐渐
今不如昔。嗟乎。此种事理。措大有所不知。即或告之。又谁信之。
仆犬证赃 柳胜。字平之。卯金乡人也。滥膺仕籍。武断乡曲。性贪恶。苟可得
财。虽亲戚弗顾。适有殷述庆。兹土。两人同恶相济。得镪中分。遭其毒者。
无不哭诉于神。未半载。柳胜暴死。死时七窍流血。不数日。述庆亦以恶疾暴亡
。入敛偶迟。体虫出。胜一老仆。忽与一家犬。同日毙。越一宿。老仆蹶然坐
起。告妻子曰。吾适至冥间。见王者坐殿上。吏卒传命甚严。阶下押二人至。即
主人与殷某也。榜拷笞掠。不忍闻见。又敕吏取一簿至。即记吾为主人领钱之数
。而黑犬。则又常随我出以领钱者也。故并勾吾与犬以为证。俄而殿上呼曰。柳
胜。殷述庆。押入地狱。不以赦原。特放我还阳者。盖欲藉我以宣示世人耳。 
〔按〕殷令当权。已是播恶于众。况复加以助纣为虐者乎。泥
 犁之报。固难免矣。
因辱致毙 昆山角直镇。邱孟华。其甥为邹寿。家庭不睦。孟华曰。不如以官法
从事。或可辱之。遂嘱其子圣时。以名帖送当事。受杖公庭。寿与圣时为表兄弟
。见其用官势以辱之。大恨遂发狂疾。后复缢死。越三年。圣时得疾。百药不效
。忽邹寿附于身。备述前事。且言欲以刀刺圣时。亲戚视其胁下。果若有伤。因
慰之曰。汝今已死。不可复生。盍若以忏力度汝。鬼曰。事已发东岳。余亦无可
奈何。即日审矣。必同汝去也。不逾日而卒。〔按〕此康熙丙子年八月二十三日
也。余复
 以此事。访诸其亲友。与谈姓之言同。
勿恃富豪而欺穷困
〔发明〕富豪穷困。各有因缘。虽其所以致此者。皆由宿生自己之故。然就现在
境遇。则苦乐天渊矣。人处富豪之地。宜常存忠厚之心。危惧之想。兢兢自持。
每事哀怜穷困。方增自己之福。若因其可欺。从而屈抑之。驱使之。凌虐之。或
以巧计笼络之。或以重息盘折之。则此中不可问矣。况赀财田产。反复去来。今
日荒烟蔓草。即当年之舞榭歌楼。安在富豪之不转为穷困乎。则何如早存厚道之
为愈乎。◎富豪之人。本欲长据富豪之境。惜乎反种穷困之因。其患祗在不知因
果。忘却本来耳。譬喻经云。智者思惟财物。不可久保。譬如失火之家。智者明
知火势。火未至时。急出财物。舍虽烧尽。财宝全在。更修屋宅。广开利业。智
人植福。勤修布施。亦复如是。愚惑之人。但知惜念。忽忽营救。不量火势。荡
然灭尽。屋既不救。财复丧失。悭吝之人。亦复如是。乃知不欺穷困。正所以善
保其富豪也。 下附征事(两条)
不欺穷困 麻城县一缙绅。积赀千金。将赎二十年前所卖之产。子方十二岁知之
。问父。得吾之产者共几家。父曰。约二十余家。又问。彼家得业后。所费几何
。父复以中席杂费告之。子乃徐言曰。如是赎来。彼家吃亏甚矣。纵使赎归。必
伤阴德。且吾有银。何患无田。必欲争取二十余家养命之产也。况小家之置产也
难。吾家之得田也易。纵使彼家。即以原银置田。亩数止存一半。矧银钱到手。
易于花费乎。父默然良久。乃云。吾儿所言甚是有理。但墓傍之田一十八亩。定
当取赎。以供祭扫。余则不必矣。子曰。审如是。当以时价平买。不必向之言取
赎。父亦从之。由是乡人感激。常在猛将小祠中祷祝。后其子十八岁。即联捷。
以部司擢严州守。一日骑马过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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