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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lxg20130220

道升居士编著现代因果报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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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2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此就坦然表示要再出嫁,以便有一个更好的归宿。然而她的先生是一个独生子,没有其他的兄弟姊妹,因此她的公公和婆婆都一再希望儿子死后媳妇能够留在家中,不仅可以抚养这两个年幼的孙子,而且也可以让年纪老迈、体弱多病而且毫无积蓄和收入的两个老人,得到生活上和经济上的照顾。不过这名女子却不管这两个老人如何的恳求,甚至跪在地上含泪哭泣,苦苦哀求,她都无动于衷,置若罔闻,依然狠心抛弃这两位孤苦无依的老人带着两个幼儿离家出走,后来再嫁给一个年长上午外省郎。她原来的公公婆婆,由于贫病交迫乏人接济和照顾,不久便先后病倒去世。

许多邻居知道此事后,都不禁诅咒这一个狠心遗弃、没有良心只为自己打算的妇人,将来一定没有好下场。不料一年后,这名妇人的大儿子,有一天忽然在毫无病痛的情况下“哇”的一声昏倒在地,虽然立刻被人送医急救,可是无论如何努力都回天乏术,一命归阴。第二年,她的另一个儿子竟也跟她的大儿子一样,有一天也是在毫无异样的情况下忽然“哇”的大叫一声而倒地猝死,让这个女子感到极端的惊吓和哀伤。接着更不幸的是,这名女子后来发现自己竟患了不治之症——子宫颈癌,不仅到处求医都未能见效,反而日益恶化,使她痛苦不堪。而且由于长期医疗,自己仅有一点积蓄也就耗费殆尽,使她陷入山穷水尽的悲惨地步。然而更令人不解的是,这种癌症竟连续拖了二十三年,直到今天她还处在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地步,接受人间地狱般痛苦的折磨。许多医生看到这种情况也就摇头叹息深感不解。由此可见,不孝不仁不义的后果,实在令人警惕并接受教训。

六十六、两舌谤僧  车祸失明

释迦牟尼能够具备六大神通(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他心通、神足通、漏尽通)可以了解大千世界的一切,可以察知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各世,能够透视宇宙与众生的一切法相和变化的历程,这位具备如此高超智慧的先知,一再向芸芸众生宣示因果报应的道理,我们相信这必然是一种普遍存在确实无疑的法则,不过由于因缘果报所涉及的因素有时甚为复杂,不易一目了然或立即显现,因此许多众生往往感迷惑,不肯相信,许多知识分子,甚至动辄斥为无稽或指责为迷信,而不肯以客观和虚心的态度来加以深究,这种「世智辩聪」(信佛的八大障碍之一)自绝真理的现象实在令人不胜遗憾。她坦率的表示,积毕生之经验,阅历无数的事实,几乎无一不证明世间一切均属因果现象,此种例证实在比比皆是不胜枚举。她说,嘉义有一个男子(姑隐其名),曾经私下向其忏悔,他说他在念中学的时候非常喜欢看黄色小说或类似的书刊,后来由于受这些小说的影响,竟然误认有些寺庙的尼姑常有不轨的行为,因此竟然时常背着书包跑到庙寺观看尼姑的举止行踪,一有自认可疑的表现,回去后便绘声绘影大事宣扬,极尽毁谤之能事,因此非常缺德,事后不久他便遭遇到一场车祸,而他的双眼便被车窗的玻璃碎片不偏不倚插入其中,结果便因伤势过重而完全失明,这时他才深切体会到恶有恶报的苦果。事后尽管十分后悔,可惜已经太迟。古代梁武帝因热心向佛,因此经常与出家的和尚往来。有一次在宫中与一和尚下棋,下到中途,梁武帝忽感内急,上厕前看到当时横局可以吃掉对方一子,乃喊一声「杀却」,随即离席而去,解手后又回到原处。这时却看不到对奕的和尚,因此就问左右,和尚何在,旁边的卫士乃禀告皇帝。刚才皇帝下令杀却,因此只好依令行事,将该和尚拖出去处斩,武帝对卫士的误解和错杀至感意外惊讶,同时也感到十分歉疚,乃进一步问卫士,这位和尚临刑前如何表示,卫士称:这位和尚表现很平静,只是叹口气说:「前世枉杀人,今世被误杀,一切是因果,凡事皆定数。」这一件恰好应验了佛经上的一句话:「假使千百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取材自云鹤着《不可思议的因果现象》)

六十七、贩猪灌水  胃病积水

有一位北部的听众(故隐姓名)来信表示,她是一位卖猪肉的妇女,平常为了多赚一些钱,大都在猪的内脏多灌些水,使原来只有六十块钱的肾可以卖到一百多块,有时买一斤肉也只有给十五两,有时对快要生产的母猪也加以宰杀,连肚子里面的小猪都不放过,想起来真是十分残忍。近年来赚到的钱的确非常可观,不过使她感到很苦恼的是自己身体的病痛似乎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感到严重。

自从二十几岁开始,她就常常感到胃里面有水声,感到很难过,然而不管吃什么药都无效,经过检查才知道是严重的胃下垂,三十岁以后感到浑身都是病痛,尤其是肾病发作时,便如灌满了水,好象快要裂开一样的难受,其痛苦的程度比喻为人间地狱也不为过,实在无法用笔墨来形容。由于多年来病痛的折磨,现在已经面容憔悴,不成人形。此外,慧深法师成绩告诉她,杀生的家庭都不会圆满,她发现事实也是如此,她的丈不久以前与一个有夫之妇暗通款曲,后来更进一步同居,而且两个人又是嗜赌如命,经常不顾家庭,使她十分伤心失望,悲痛和无奈。有一次听友人说,有一个老同行在去世之前脸部居然肿得像猪一样,而且不断呻吟哀号,令人触目惊心,现在一想起这一幅惨状,就不禁感到一阵阵的心寒和疑惧,同时对于这一生所造的各种杀业和罪孽,真不知道要如何加以弥补,因此非常希望法师能够加以开导指示,以赎前愆。

六十八、冤狱报应
唐湘清著

屈打成招,最易造成冤死,故现行法律严禁用刑逼供。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明文规定:“讯问被告,应出以恳切之态度,不得用强暴、胁迫、利诱、诈欺极其他不正之方法。”倘若屈打成招的供词,法官不能采为犯罪的证据。法令月刊第七卷第十期载有阮大仁所作“浙江冤狱之一的杭州一师中毒案”一文,颇足以证明因果报应。兹节录该文大意如下:“民国十二年三月十日,杭州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发生师生中毒的惨案,经公医鉴定结果,系饭中含有砒霜中毒所致。该校学生俞尔衡,曾负责学生自治会伙食,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2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刑警队认有嫌疑而予拘捕,俞尔衡在刑警逼供之下,屈打成招,自承是在饭中放砒霜的凶手。

刑警将俞移送检查官起诉,法院受刑警队供词影响,将俞尔衡判处死刑。俞不服上诉,向法官说明被刑警屈打成招而受冤枉的经过,但浙江高等法院仍予判处死刑。俞尔衡在法庭上厉声地对承办法官说:‘这件事并不是我做的,你判我死刑,我做鬼也不放过你的。’果然,承办的浙江高等法院熊庭长,在俞尔衡执行绞刑后的半年,忽得急病而死。”这是浙江司法界发生过的事实,近经法学家阮大仁为文公开发表。而浙江高等法院熊庭长的突患急病而死,与本篇代理知县王伯阳司马的突然暴毙,前后如出一辙,因果昭彰,不能不信。我以为要避免冤狱,法官固应审慎,警察尤当负责。深望,从事警政的同志们:今后努力精研科学的侦查技术,使真正犯罪者无法遁形,良民不致受冤。佛教徒应站在个人工作岗位上兴利除弊,才是切实的建设人间净土,真正的人间佛教。

六十九、丧天害理遭雷击
唐湘清著

一、雷击一事,现代科学认为系触电所致。因人体与电流接触,人体即变为导电体,以致引起灼伤而死。可是事实上,一个人如果做了丧天害理的恶事,每遭雷击,不仅古代史籍及历代笔记中常有记载,即近代新闻报纸中,亦常有看到。多年以来,我搜集雷击恶人的资料很多。兹仅就有关杀人恶报的事,附录三则于后:

民国三十七年八月七日,重庆陪都晚报载贵州通讯一则云:本月初三日贵州修文县发生一件果报之事,颇堪寻味。缘修文县岩脚乡李姓农民,家有妻子,以及年方周岁之男孩一人,夫妻视此子若拱壁,每日出外工作,均抱此孩同往,以防发生意外。李某过生日,赴城买母鸡一只,返家后,命妻煨鸡,其妻遂将鸡洗净,置于锅内。煮不久,李某因田内工作未完,即皆妻往田内工作,估计返家时,鸡必煮熟,即饱餐一顿。其子因午睡未醒,不便携出同往,恐其着凉,随将棉被一条盖在小孩身上,二人放心而去。讵料刚走不久,同村之陈某,因家中走失母鸡一只,四处找寻,均未获得,乃至李某家中,忽发觉锅内煮有母鸡一只,即错认为己物。李陈素有嫌隙,陈乃将鸡取出,心尚不甘,复施极残忍之手段,将李某之子放置锅内,取鸡代之而去。不久李某夫妻返家,床上之孩子不见,方感惊疑,突然见锅内有异,前往一看,当时魂飞天外,原来二人之独生子被煮烂死于锅内,皮肉均裂,惨不忍睹。二人见状,痛不欲生。当夜李妻即忧病而亡,李某亦自杀而死。隔了一日,雷雨大作,陈某竟被雷击死,在陈某尸旁,死有野猫一只,口内尚有鸡毛数根。因此知谋杀李某之子,凶手即为陈某,而食陈某之鸡者为野猫,故陈某及野猫均被雷击。呜呼!世间法律所不能治者,天律竟森严不爽,发雷以惩其冥冥罪恶,报应昭彰,万人目击,岂不可哀可惧也耶!

二、何侃如居士说:“本宗何某,住在安徽省桐城县长江之滨,以捕鱼为业。一天傍晚,有一个背着小包的商人,请求借宿。何某垂涎商人包内的财物,允许商人借住在柴房内。到了半夜,何某磨了利刀,强命妻子持盆赴柴房,共同谋害商人,妻子不从,何某即以利刀威胁。其妻不得已助夫行凶,杀害完毕,把商人尸体割为八块,放在锅中煮烂,喂猪以灭凶迹。事毕把商人包袱解开,只有得到四百文钱,何某夫妻颇为懊悔,觉得谋死一命,只得四百文,殊不值得。第二年春天,何某在田野间,忽然霹雳一声,被雷击死。当时的人还不知何某是做了极恶的事而遭天谴,都以为是普遍的触电。事隔二十多年,何妻到我家中帮佣,无意中对我母亲讲起这件秘密。”

三、聂云台老居士说:“谢祥岩,在上海一个外国人家中做厨司,一家五口,妻蒋氏,性情朴实,孝顺婆婆,常织布补贴家用。可是谢祥岩却在外面爱上了别的女人,要娶姘妇做正妻,想与蒋氏离婚,他的母亲不允许。谢祥岩就暗中与婶母商议,设计谋杀蒋氏,在戊辰年五月十二日晚上,把毒药放在桂圆汤里给蒋氏吃。忽然天起黑云,风雨交作,霹雳一声,祥岩与婶母都遭雷打死。祥岩的阴囊及腿肉都打裂,婶母的头面劈去一半。”恶报这样的快,能不相信报应的不虚吗?

从以上的许多事实,可以证明雷击恶人,确有其事。据我的看法,雷击虽由触电所致,但空中自然的触电现象,天神借之以击恶人,这样的解释,触电与报应,并不相肯。犹如一个被判死刑而执行枪毙的犯人,虽因枪弹穿胸而死,但枪弹之所以穿胸,实由于法官之判决,不能说仅是枪弹穿胸,否认法律的制裁。枪弹穿胸犹触电也,天神惩罚犹法官之判决也。若仅认触电而否认天神惩罚,犹仅认枪弹穿胸而否认法律制裁,同样的昧于事实真相。

虽然世上亦有并非恶人而误遭触电致死者,亦犹如世人也有并未犯罪而遭流弹致死者,但并不能因此否认天神,并不能因此否认法律。说到天神,现代的佛教徒中,存在着二中邪见,一种是不明佛理的愚夫愚妇,他们不知佛陀的地位远比天神高,而把佛陀与天神同样看待,这种神佛不分的邪见者,犹如把法官看得与总统同样大一样。还有一种邪见,只承认有佛陀,不承认有天神,这样的邪见,好比只承认有总统,不承认有法官,都是违反事实真相的。当代有少数佛学家,认为恶人恶报,只是自作自受,并没有天神的惩罚。

可是我的看法,自作自受,与天神的惩罚之说,并无违背。例如一个犯罪的人被判进监狱,固然是自作自受,但也不能否认法官的判决,不能否认法律的制裁,若以自作自受而否认被惩罚之说,未免曲解自作自受的意义了。少数怕被人笑为迷信的佛教徒,竟向唯物的无神论投降,妄欲打倒天神,这样不仅引起社会上普遍的反感,造成佛教没落,且为佛教中有识之士痛心,如陈无我居士在觉有情月刊第九卷第十一期很感慨的说:“奈何佛教徒中竟有提倡打倒天者!”际此例天邪说猖狂之时,惟印光大师,是暗室之明灯,盖印光大师的文钞中,屡次谆谆教人对于天、地、鬼、神、佛、菩萨,知所敬畏。可见一个真正的佛教徒,决无不敬天之理,犹如总统的拥护者,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2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决无不尊重法律之理。天是自然的无形的法律,怎可不敬!佛是号称天中的第一义天,尤当皈依。阅读天雷惩恶之因果事实,能不知所敬畏乎!

(取材自《因果报应录》)

七十、窦芳转眼成痴呆
唐湘清著

陕西省有一位窦姓老人,他的儿子单名叫芳,天资本来很聪明,读书过目不忘,可惜骄傲异常,目中无人,总以为自己的一切胜过他人,好象世界上没有人能比得上他的。窦芳生成这样狂妄的性格,因此对于老父,也是事事违逆,父亲说白,他偏要说黑,父亲要向东,他偏要向西,他绝不虚心领受老父数十年处世的宝贵经验,却认为父亲是一个老顽固,凡是父亲的一言一行,都与时代脱了节,不足为青年人取法的,窦老头子面对这样倔强狂妄的逆儿,常常气得老胡须直竖,摇头叹息不已。

有一天,老父训诫窦芳说:“孝顺的道理,最重要的就是要对父母顺从,可是你事事都违逆父的意旨,从来没有顺从,还谈得到孝吗?”那知窦芳听了,反而大声咆哮的说:“时代的巨轮,不断地向前推进,你要叫我顺从老顽固,那不是开倒车吗?”父子两人反复辩论,但窦芳口若悬河,绝不接受父亲苦口婆心的训导,反过来要教训父亲,真使窦老头子无话可说。

窦老头子既无法管教儿子,于是索性对儿子窦芳采取放任的态度,家中一切大小事务,窦老从此不闻不问,一切听由儿子作主,亲朋中有事到窦家来商量的,也都由儿子窦芳应付,因此家庭内外,都只知有窦芳,不知有窦老。

窦芳有一位已出嫁的姊姊,也就是窦老的长女,因为夫家贫穷,生活无法维持,回到娘家来乞援,窦老怜悯女儿穷苦,命窦芳赠送小麦二担给姊姊,岂料忤逆成性的窦芳,不仅不孝其父,对同胞姊姊也毫无情感,竟一毛不拔,坐视姊姊饥饿,一粒小麦也不肯施舍,这一件事,伤透了窦老头子的心,父女二人无奈,抱头痛哭。

有一天,窦芳与朋友同游报恩寺,看到寺内有一本“地藏菩萨本愿经”,内载目莲救母的事。他又大发议论说:“一个人死了,哪有什么灵魂,更哪有什么地狱不地狱,何况目莲的母亲在世时,不过喜欢吃鱼,不敬僧人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大罪,何致堕落十八层地狱,受种种的恶报?经上所说,真是胡说八道。”说罢,把地藏经撕得粉碎。

他一时困倦,借僧房午睡,梦中至一精舍,门上悬一对联,上面写着:“地藏本愿经,无非行孝;菩萨光明藏,方是能仁。”一会儿,有一童子走出来说:“菩萨请你进来”!他跟着童子进门,看到地藏菩萨手执锡杖而立,装束与塑像无二,训诫窦芳说:“目莲救母的事实,载于佛经,佛是真语实语的至圣,怎有欺人之理!你把佛经撕得粉碎,那是大大的不敬。你看目莲救母于死后,那是何等的大孝!你却违逆父命于生前,与目莲相反,真是大大的不孝!像你这样的不敬不孝,何以为人!倘不立即忏悔,恐恶报难逃。”菩萨是这样慈悲恳切的教化他,可是恶业深重的窦芳,刚强难化,没有悔悟的表示。

窦芳一觉醒来,神魂颠倒,对于眼前的事物,不识不知,整天痴痴呆呆,与前判若两人。给他饮食,也不知饥饱,有时自言自语,不知所云,有时哭哭傻傻,不知羞耻。一个原来聪明伶俐的青年,忽然变成疯疯癫癫的神经病,这还不显明是轻教慢法,忤逆不孝的恶报吗?

(取材自《太上宝筏图说》)

七十一、杀生果报.顷刻万死
道升

住在台湾桃园市的五十四岁涂姓鸡贩,在住家附近空地圈养鸡只。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碧利斯台风过境,风强雨骤,他因为担心鸡只被强风吹走,凌晨时分,和妻儿冒雨前往鸡场加强周围挡风设施。不料一阵强风刮来,将一旁弃置的木板刮起,其中一块大门板正好砸中涂某后脑,当场口吐鲜血而死。他的儿子为了救他也扭伤了手。涂妻万分难过地哭诉,空地上弃置的癈弃木材不知道是谁的,没想到竟然成为杀手,害他们家庭破碎。

二○○○年九月十七日,桃园市某市场的罗姓鸡贩,因为一句半开玩笑的「阿伯」,引起在市场打杂工的吕某不满,两人互相用秽语责骂,发生口角。罗姓鸡贩愤而持砖块丢向吕某,吕不甘示弱拿出所带水果刀追杀罗,罗拔腿就跑,绕着市场半圈一百多公尺后,在一个摊位旁摔倒,吕某追至,刺杀罗右胸后脑手臂等处共五刀,行凶后随即骑机车逃逸。被杀的鸡贩罗某送医急救不治。

二十七岁的厨师陈○则,于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晚上,和友人王○恺、吴○辉,一起在台北县一家钓虾场喝酒,一直喝到二十三日清晨,三人才分骑两辆机车离去,途经新庄市某路的巷弄时,陈○则机车踏板上的矿泉水掉落,滚到杨姓鸡贩停在店门口的箱型车底,王○恺检的时候被绑在屋檐下的狼狗咬伤左手。他们一气之下,用塑料桶敲箱型车,惊动了杨姓父子,外出察看,双方遂发生口角,儿子拿起放在鸡笼上的杀鸡刀刺向对方,陈○则肩部和腰部中刀,倒卧血泊,王○恺、吴○辉则逃离了现场。警方赶到现场时陈○则已气绝身亡。

以上三件公案的当事人都是从事杀鸡有关行业,他们平日杀生的业习种子已经在八识田中根深蒂固,所以若遭遇争执或冲突的恶缘现前时,平常杀活物习气的种子会立即涌现,所以上述第二和第三则公案的当事人一冲突,双方立即拿起利器,以致杀戮的瞋恚心一发不可收拾。他们命丧街头死于非命,也是经典上所谓的刀兵劫。阴骘文上说:天下有食肉之人,所以有杀生之人;也唯有杀生之人,所以才有食肉之人,两者相互勾引,世人只因习见习闻所以不知不觉。假设我们每天天亮的时候,用神通天眼看到无量无边的屠夫,手拿利刃将一切猪羊鸡鸭,捆绑在地,这些物类被宰杀时大声啼叫、魂飞魄散、嚎天而鸣,恨不得天上掉下来一个梯子,地上借一个洞。瞬息之间,尖刀断其咽喉;瞬息之间,尖刀刺入其腹;瞬息之间,热血尽从刀缝喷出;瞬息之间,热汤竟从刀缝灌入。由天眼看来,就如同热钉烙眼,如沸铁浇身,烊铜灌口,此时这些动物因痛到极点紧闭双目,声音渐低,因痛极而五脏抽搐,一会儿之间,这个阎浮世间几万万生灵,身首异处,骨肉堆积可以超过高山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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