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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贯】 “大慧,”云何说三自性为摄入五法之中?谓“彼”五法中之“名及相”,即“是”三自性中之“妄想自性”,以妄想之自性,即依名相计著而成,故三自性之妄想自性,为摄入五法之名与相二法之中。 “大慧,若依彼”名相二法之“妄想”分别而“生”起之“心”王、“心”所诸“法、名”为“俱时”而“生”,非有先后次第生起之相,“如日”与“光”共“俱”而生,不得相离;是故一切诸法之“种种相各”有差“别”,以众生心见诸相各有差别,而得“分别”任“持”诸法,此为心境互为缘起(互相为缘而起),“是名”为“缘起自性”,是故三自性之缘起自性,入于五法之妄想。 “大慧”,五法中之“正智”及“如如者”,乃离于一切名、一切相、一切妄想,故非有作,故“不可坏”,以非生灭法故。“故”正智、如如“名”为圆“成自性”,是故三自性之圆成自性,为摄入五法中之正智、如如。 【复次大慧,知心现妄想,八种分别,谓识藏、意、意识、及五识身相者,不实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摄受灭,二无我生。是故大慧,此五法者,声闻、缘觉、菩萨、如来自觉圣智、诸地相续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注释】 “自心现妄想,八种分别”:若依著自心现妄想,即有八种分别之法起,即指八识。此自心现相,即含相、名、妄想三法。 “五识身相”:“身”,为聚集义,亦即复数、多数之义。 “不实相,妄想故”:谓八种识皆是虚妄不实之相,以依妄想而有故。 “我我所二摄受灭,二无我生”:若能令我、我所二种计著灭,二无我智即得生起,以妄灭,故含正智、如如。 【义贯】 “复次大慧,若依著“自心现”之“妄想”,即有“八种分别”之识生起,“谓”第八“识藏”,第七末那“意”识、第六“意识、及”前“五识身相者”,此八种识皆是虚妄“不实”之“相”,以其皆为依“妄想”而起“故”。若能令“我”及“我所二”种“摄受”计著寂“灭”者,则“二无我”智即得“生”起,此即是正智、如如;是故八识、二种无我皆为摄入于五法之中。“是故大慧,此五法者,”不但“声闻、缘觉、菩萨”之一切修因证果,及“如来”所证之“自觉圣智”,以及一切贤圣之“诸地相续”修证“次第”,皆摄入其中,乃至“一切佛法”亦“悉入其中”。 【诠论】 此节为别明八识、二无我入于五法之中。谓将自心所现之境界,立为我所,即是“名”、“相”二法成就;复于此等名、相起执著,计“我”为能分别彼等诸法者,而生起八识,即名为妄想。若能了达此心境不实,即名为正智、如如。经文接着又谓一切三乘贤圣之修因证果,皆入于此五法中,乃至佛之自觉圣智,及一切佛法,亦皆入于五法之中,故知五法为一切修证之总相。 【复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 大慧,相者,若处所、形相、色像等现,是名为相。 若彼有如是相,名为瓶等,即此非余,是说为名。 施设众名,显示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 彼名彼相毕竟不可得,始终无觉,于诸法无展转,离不实妄想,是名如如。 真实决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我及诸佛随顺入处,普为众生如实演说,施设显示,于彼随入正觉,不断不常,妄想不起,随顺自觉圣趣,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得相,是名正智。】 【注释】 “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前面所说五法之次序为:“名、相、妄想、正智、如如”,如是次第,其意义主要是依自行而言,故而末返本;此处之五法次第,其作用又兼化他,所以由本出末。以“相”为本,“名”为末故。 “若彼有如是相,名为瓶等,即此非余,是说为名”:若执彼诸法有如是之定相,而立其名为瓶等,且计著即是此名,而非其余之名能显示此相,是说为“名”。 “施设众名,显示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若建立施设众名,以表显诸相,如以瓶之名来显示瓶之相等,是为依分别自心现境,而起心王心所诸法,是名为妄想。 “彼名彼相,毕竟不可得”:若如实觉了彼名与相,唯心所现,毕竟无体,不可执取,了不可得,则达一切境本如。 “始终无觉:以境本如故,则了实无有“所觉”;以了无有所觉故,故“能觉”亦亡;照了无有能觉所觉,故若“始”、若“终”皆亦无有能觉、所觉;如是即能所双泯,而达心境如如。 “于诸法无展转”:以心境皆如,故能于诸法无复展转生灭,而证不生不灭。 “离不实妄想,是名如如”:以证不生不灭,故即顿离一切不实妄想,契入于如体,是名为如如。以心境俱如,故名如如。 “真实决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若了真如实在决定,无有二相,一切法究竟自性不可得,彼即是真如之相。 “我及诸佛随顺入处”:此真如之相,乃我及诸佛随顺法性证入之处。 “普为众生如实演说,施设显示”:如来自证如体之后,普遍为一切众生依如实法而开示演说,施设众法门以显示此如相,此即是由如如而起正智利生。 “于彼随入正觉,不断不常,妄想不起”:若于彼如如正智,随顺而悟入正觉之体,即不堕于断常二见,彻见一切法不断不常,因此离于一切妄想分别。 【义贯】 “复次大慧,五法者”,为“相、名、妄想、如如、正智”。 “大慧”,此中之“相者”,谓“若”见有“处所、形”状“相”貌、“色像等现,是名为相。 若”执“彼”诸法“有如是”之定“相”,而立其“名为瓶等”,且计著“即”是“此”名,而“非”其“余”之名能表显此相,“是说为名”,此乃由相而得名(由相立名)。 复次,若由“施设众名”,以了别“显示诸相”,如以“瓶”之名,以表显瓶之相“等”,是为依自心现境而生起“心”王、“心”所诸“法,是名”为“妄想”之行相。 若如实觉了“彼名”及“彼相”乃唯心所现,“毕竟”无体,了“不可得”,则了达一切境本如。以了一切境如故,即见若“始”若“终”实“无”有能“觉”所觉,能所双亡,故达此心如。心境皆如,故能“于诸法无”复“展转”生灭,证不生不灭之体,而顿“离”一切“不实妄想,是名”为“如如”。 若了“真”如“实”在、“决定”,无有变灭,无有二相,一切法“究竟自性不可得,彼”即“是”真“如”之“相”;而此真如之相,乃“我及诸佛随顺”法性证“入”之“处”;我及诸佛自证之后,“普”遍“为”一切“众生”,依“如实”法开示“演说,施设”众法门,以“显示”此如相,此即由如如之体,而起正智之用。若能“于彼”如如所显之正智,“随”顺而悟“入正觉”之体,即得彻见一切法“不断不常”,离于断常,故一切“妄想”分别即“不”再生“起”,而得“随顺”如来“自觉圣”智之所“趣”,顿超“一切外道、声闻、缘觉所不”能证“得”之“相,是名”为“正智”之行相。 【诠论】 如上面注释中所示,五法之次序,此节与前面所说者有所不同。因为前面只从根境上来说,故由末至本,来表明真妄之关系,亦即是从妄返真,阐明修证之次序:谓因“名”而溯其“相”,乃至由“正智”而返证“真如”,此为以自利为主。 而此节第五法之次第,则是总说诸法,从本流末,来显示真妄二者之关系。即谓一切有形者,则称之为“相”;相皆各有其名,称之为“名”;能分别此诸名者,便称之为“妄想”;达“名”、“相”、“妄想”当体本自寂灭,称之为“如如”;依如如而发之言说,称之为“正智”。故此外五法次第之立意为兼有化他之行;由于立意不同,故名次有别。 【大慧,是名五法、三种自性、八识、二种无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是故大慧,当自方便学,亦教他人,勿随于他。】 【注释】 “当自方便学”:当以自智之方便修学。 “勿随于他”:勿随于他教、他法而转。亦即:菩萨摩诃萨须于如来所传之此无上顿教法门,正念正住,期于通达,勿随他转。 【义贯】 本节从略。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五法三自性,及与八种识,二种无有我,悉摄摩诃衍。 名相虚妄想,自性二种相,正智及如如,是则为成相。】 【注释】 “摩诃衍”:梵文全名为摩诃衍那(Mahayana),“摩诃”是大,“衍那”是乘,合称大乘。以佛乘能乘载无量众生至涅槃岸,故名大乘。 “名相虚妄想,自性二种相”:“虚妄想”,亦即妄想。“自性二种相”,指三自性中之“缘起自性”及“妄计自性”。此谓五法中之名、相、妄想即摄三自性之缘起与妄想二自性。 “正智及如如,是则为成相”:“成相”,圆成实性。此二名为示法身常住之义,以圆成实则不可破坏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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