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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贯】 “大慧,我”所说“法”为“起”于“非常、非无常”(超出常、无常); “所以者何?谓外”法之“性不”是有“决定”之自性“故”。我“唯说三有”乃“微”妙真如一“心”,而“不说”心外“种种相”为实“有生有灭”,或说“四大”因缘“合会”之时所生种种“差别”之境为实,亦不言“四大及”其所“造色”为实有法,以是之“故”,我所说法超出常、非常。如来知众生由依于自心“妄想”之因,而有根尘“二种事”果于心妄现,复于其中妄执能“摄、所摄”。 若能如实了“知”能取、所取“二种”法皆是自心“妄想”所生,则能“离”于“外”法之有“性、无性”(断常)“二种”邪“见”。 【觉自心现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离心性无性妄想;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一切法,非常非无常——不觉自心现量,堕二边恶见相续。 一切外道不觉自妄想,此凡夫无有根本,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从说妄想生,非凡愚所觉。】 【注释】 “觉自心现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行”,观行。谓觉了一切诸法有性无性,皆是自心所现妄想,如是之唯心境界,必须由于念念中思想作意起观行而生。 “非不作行,离心性无性妄想”:并非不作观行,而得离于自心所现之有性无性(有无)二种妄想。谓非不起观行,而能得离心意识境界,以众生业识,无始劫来,久远积习,难于去除、脱离,若不假观行,则于理虽解,不行,则犹不得契证。 “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一切法,非常非无常”:“世间”,指凡外境界之法,以一切凡夫、外道所依行之法皆不出于世间生死,故名世间法。“出世间”,指二乘法,以二乘人依欣厌心,其所行旨在出离世间,故称为出世间法。“出世间法上上”,此为诸佛及大菩萨所行境界,以其超出一切世间与出世间,非一切凡外权小境界,故称上上。此二句谓:若得离于自心有无二种妄想,则能证知世间、出世间、及出世间上上一切法,皆为非常、非无常,一如之体所现。 “一切外道不觉自妄想,此凡夫无有根本”:一切外道皆不能觉知诸法为自心妄想所现,此即凡夫不能觉知诸法所起根本之因。“根本”,指诸法所起之根本。 “谓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从说妄想生”:“说”,言说,指外道之有无等戏论。由于不知诸法所起之根本故,而谓世间、出世间及出世间上上一切法,皆为从彼言说妄想所计之有无二法所生。 “非凡愚所觉”:佛意谓此三种法(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法)为离于常无常,乃无上甚深;且一切众生之妄执,乃无始深细幽远,唯圣方知,非凡愚所能觉。 【义贯】 能够“觉”了一切诸法有性无性皆是“自心现量”之“妄相”相“者”,如是甚深之唯心境界,必须于念念中“思想作”意起观“行”方得“生”起,“非不作”观“行”,而得“离”于自“心”所现之有“性、无性”二种无始“妄想”;若离于自心有无二种妄想,则能证知“世间、出世间”及“出世间上上一切法”皆为“非常、非无常”一如之体——若“不”能“觉”知妄想诸法唯是“自心现量”,而执心境为有其实体,或计有无、常无常等,即“堕”于“二边”之“恶见,相续”不断。 “一切外道”皆“不”能“觉”知诸法为“自”心“妄想”所现相,“此”即是“凡夫无有”能觉知诸法所起之“根本”原因,由不知故,而“谓世间、出世间”及“出世间上上”法,为“从”彼言“说妄想”所计之有无、常无常等二法所“生”,然此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三种法离于常无常,乃无上甚深,且愚夫之妄执断常等法,亦复无始深细幽远,唯圣方知,“非凡愚”之“所”能“觉”。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远离于始造,及与形处异,性与色无常,外道愚妄想。 诸性无有坏,大大自性住,外道无常想,没在种种见。 彼诸外道等,无若生若灭,大大性自常,何谓无常想?】 【注释】 “远离于始造,及与形处异,性与色无常,外道愚妄想”:此偈总颂七种无常,皆为外道愚痴妄想所计。 “诸性无有坏,大大自性住,外道无常想,没在种种见”:此偈为别颂转变无常。“大大”,诸大种。“住”,常住。谓一切诸法之性实无有坏灭,诸大种之自性本自常住,无转变者,而诸外道不了此,妄起无常之想,盖为没在种种邪见所致。 “彼诸外道等,无若生若灭,大大性自常,何谓无常想”:此偈为颂不生无常,及计四大为常,能造色无常。谓彼诸外道既言“无常”本身并无若生若灭,果如是者,则诸大之性应是常,以无生灭故;既然是常,云何还起无常想?岂非自心妄想?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外道人说四大若“远离于始造”,即不再造作诸法,而成无常;“及与”四大“形”状“处”所有变“异”,而成无常,或言四大之“性与”颜“色”皆为“无常”,凡此邪论皆是“外道愚”痴“妄想”所生。 以佛智观之,一切“诸”法之“性”实“无有坏”灭,而“大大”(诸大种)之“自性”本自常“住”,无转变者,然而诸“外道”不了,妄起“无常”之“想”,盖由沉“没在种种”邪“见”之中所致。 “彼诸外道等”,既言无常并“无若生若灭”,则“大大”(诸大)之“性自”应是“常”,若如是者,云“何”得“谓无常”为正“想”耶? 【一切唯心量,二种心流转,摄受及所摄,无有我我所。 梵天为树根,枝条普周遍;如是我所说,唯是彼心量。】 【注释】 “二种心流转”:“二种心”,即有无二种妄心。谓此二种妄心相续,令愚夫虚受流转。 “梵天为树根,枝条普周遍”:谓又有外道执梵天为常,能生一切诸法,故如树根,而其所生之众生与一切诸法,有如枝条,遍布三界之中。 “如是我所说,唯是彼心量”:然而依佛所说,则常与无常,皆为彼妄想心所现之量。 【义贯】 “一切”诸法“唯心”现“量”,有与无“二种”妄“心”相续,令愚夫虚受“流转”,能“摄受”之心“及所摄”受之境,实皆“无有我”与“我所”可得。 除无常外,又有一种执常之外道,妄计“梵天为”常,有如“树根”,能生三界一切诸法,故其所生之众生及一切法,有如“枝条普”及“周遍”三界之中;然而外道所作“如是”常与无常之邪论,若依“我所说”之, 正智如实观察,则了知“唯是彼”妄想“心”所现之“量”。 【尔时大慧菩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一切菩萨、声闻、缘觉灭正受次第、相续;若善于灭正受次第相续相者,我及余菩萨终不妄舍灭正受乐门,不堕一切声闻、缘觉、外道愚痴。】 【注释】 “一切菩萨、声闻、缘觉灭正受次第、相续”:“正受”,即三昧,一切受不受,谓之正受。所谓“一切受”者,谓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若于此三受有所受者,则非正受,以此三受是有为故,若受此三受,即堕有为,不得正受。“灭正受”,即灭尽定,亦名灭受想定,以于此定中,受与想皆不现行,故名。“次第、相续”,为问此定之修行次第与相续之相。“次第”,亦即等级之义。“相续”,亦即这些等级如何互相衔接。此问菩萨及二乘之灭尽定,是为了显示究竟涅槃真常之妙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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