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090|回复: 24

今天在此忏悔我往昔所做诸恶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5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首先忏悔淫邪之业。几年以来,因为电脑使用方便,我曾多次浏览黄色网站,有时会看一些低俗小说和文章,在网络聊天方面,当然也少不了有时候会言语粗俗。今日才知道,即使眼观也会影响意念,从而折福折寿,也许毕业之后,我一直工作不顺,到目前还没有一份稳定工作都与此有关。很是后悔,幸好悔之未晚,今日得蒙诸佛恩德,让我认识到自己所做所为是错,今日开始,诚心悔改,再不观不良网站及书籍。
之后忏悔欺骗之罪。网络也好现实也好,有时会有意无意说假话,撒谎,虽然没有大的过失,但总归是错,伤人伤心都我之罪,今日特为此忏悔,前番所有诳语,皆无奈而为之。今后定当恪守诚实之法,不再生事。
请各位同修以我为鉴,务必严格要求自己。
请诸佛菩萨原谅我所犯诸罪,容我改过自新。阿弥陀佛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瞋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发表于 2013-3-5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6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多拜八十八佛忏悔文。

另外,行住坐卧多念佛号,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忏悔。阿弥陀佛
请诸佛菩萨原谅我所犯诸罪,容我改过自新。阿弥陀佛!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瞋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发表于 2013-5-2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忏悔。阿弥陀佛
请诸佛菩萨原谅我所犯诸罪,容我改过自新。阿弥陀佛!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瞋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继续忏悔。阿弥陀佛
请诸佛菩萨原谅我所犯诸罪,容我改过自新。阿弥陀佛!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瞋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继续忏悔。阿弥陀佛
请诸佛菩萨原谅我所犯诸罪,容我改过自新。阿弥陀佛!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由无始贪瞋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今后绝不再犯!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一时没忍住,又瞄了几眼AV,虽然是几眼,但是没控制住是我的过失,在这里为我犯戒而真心忏悔,发愿以后绝不再犯,一眼不看,一耳不闻,管住自己,诚心念佛,时时想着四大皆空,淫欲恶念远离我。带着忏悔心修行,用我的功德回向累世的冤亲债主,愿他们离苦得乐。也回向给世人众生,愿人人和睦,社会和谐,人与人和万物皆友善,愿一切众生平等安乐,无痛无灾。弟子以至诚之心忏悔发愿,请佛菩萨,佑护众生,原谅我曾经的罪业!!!
 楼主| 发表于 2013-5-19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弟子近况窘迫,皆因无始劫以来自身所做罪孽深重,如今真心忏悔,祈祷能达成所愿,如果弟子真的心愿有成,脱离困境,我愿发愿,用我的一切功德,尽皆回向累世的冤亲债主,让社会和谐,人与人、人与众生平等关爱,无恨无怨,愿大爱充斥天地间,众生万物皆能不受苦痛,愿用我的星星之火,为世界的美好竭尽全力。阿弥陀佛,保佑弟子达成所愿。
发表于 2013-5-1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心忏悔,坚持下去,愿诸佛菩萨为师兄加持,戒除邪淫!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和爸调侃的时候,无意中说他“缺乏教育”,尽管是一句玩笑话,事后想想,一身冷汗,这是对长辈,父母,祖父母的大不敬啊!这句话真的说错了,但我是无心之失,现在来忏悔,请诸佛菩萨原谅我这次的过失,真的不是有意的。以后一定三思而后说,不能张嘴就说,善护口业。阿弥陀佛,弟子真心忏悔过失,请各位佛菩萨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原谅我的罪业。弟子保证今后不再犯,一定尊敬长辈,举止有礼。阿弥陀佛。

还请佛菩萨明天加持弟子,达成所愿,弟子一定用功德回向社会,在自己的位置上,多做好事,为人心向善,社会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和爸开玩笑时,无意中说了一句“你缺乏教育”,当时不觉得怎样,回头一想一身冷汗,这是对父母,祖父母的大不敬啊。我自知又犯了口业,特来忏悔,请诸佛菩萨原谅弟子这一次无心之失过,弟子保证以后绝不再犯,一定尊敬家长,孝敬父母祖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真诚相待。我相信,悔过即可饶恕,弟子在此真心忏悔,把这个口业说出来,也给各位同修提醒,善护口业!阿弥陀佛,请佛菩萨看在弟子一片赤诚悔改忏悔的份上,原谅弟子!

还有请佛菩萨加持弟子明天一切顺利,如果弟子达成所愿,我愿用我所有功德回向给累世的冤亲债主,回向给社会,用我的星星之火,绵薄之力为社会和谐,人与众生和平和善,有爱,互助,无恨无痛做出全力的贡献。阿弥陀佛,请佛菩萨原谅弟子的罪业,不吝加持!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第十楼呢???为什么给抽掉了~

点评

现在在啊,可能当时处于审核中。 南无阿弥陀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4 18:41
发表于 2013-5-24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5-30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依然是觉得自己和父亲说话的态度有点过了,虽然平时也常开玩笑,但觉得今天有点冲,我错了,真的忏悔。一定一点点加以改正,善护口业,阿弥陀佛,诸佛菩萨原谅弟子吧!
发表于 2013-5-30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冥罚淫律
    从来恶孽,惟淫为大,阳罪甚重,冥罚尤严,为罚极多,爰撮要端,见此篇者,各宜戒勉。
    乱伦之人,永闭地狱,有害人命者,死遭雷击,戏尸之人,与此同罪。已受阳罚,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强奸寡妇,当身绝嗣,受苦地狱,历五百劫,转为虫蚁,又五百劫,转为禽兽,又五百劫,再转为人,为娼妓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谨按: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也。阴司受罪,非比阳世,虽刑罚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复还人形,刑戮如前状,历劫既满,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狱刑罚,尝见洞冥记中,详载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后自抵除减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解至各殿,须历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若乱伦更入乱伦等狱。或永闭地狱,受诸刑罪。盖刑罚于淫孽,乱伦罪为特重。以上地狱,各受若干劫,满后始得转劫,转劫者系投生一次,为一劫也。又见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列赏善、罚恶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见善恶分明不爽毫发,若参观金轮二科,暨洞冥记,则因果报应,益信而有征也。
   诱奸寡妇: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残疾身。已受阳罚,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调奸寡妇:三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三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劫。再转为人,为贫贱身。已受阳罚,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强奸处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奴仆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诱奸处女: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二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疾病身。已受阳罚,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调奸处女: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强奸室妇: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隶卒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诱奸室妇:减寿二纪,抱朴子曰:纪者三百日也,金科辑要则云:纪十二年也。此当以金科辑要凡例之言为准。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年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孤独身。已受阳罚,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调奸室妇:减寿一纪,以上之劫,各历七十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七十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条(寡妇、处女、室妇)俱属异姓,若属亲戚,加倍治罪。有服之亲,罪次乱伦;若在丧中,罪加三等。无论仆妇,无论奴婢,奸淫之罪,俱照上论。奸事未成,减寿半纪,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论。
淫一娼妓:减寿半年,染恶疾者,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兔去减寿,遗一子女,为兽一世,若能改悔,免为走兽。
渔猎男色:与妇女同。十六以上照处女论,十六以下,照室妇论;挟幼童者,照淫娼论。(此即同性恋者)
造淫书者:减寿二纪,若有因阅书造成淫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与此同罪。
扬一淫事: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谈闺阁者,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
■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凡奸淫之事,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奸淫处女,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诱奸调奸,俱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凡娶一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凡朋友相见,谈淫佚之事者,三次,减寿一月。致人有淫事者,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减寿半月。若假托殷勤,实存恶意者,一次,减寿一算。原注:一算三月也。抱朴子曰:算者三日也。金科辑要则云:算者,三年也。此当以原注为准。
凡喜听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淫戏者,一次,减寿一算,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凡喜看淫书者,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凡诱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仆类者亦同。
       陆判官云:按此冥罚,各淫罪固难稍宽,而乱伦之罪尤重,无论以卑凌尊,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今日世风大坏,犯此者每出于仕宦之家,读书之子,相染日久,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将冥罚明传阳世,不必隐讳,其有见此冥罚,而知悔改者,减罪。行忠孝者,减罪。积功德者,减罪。若见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毁谤者,定遭恶报或雷击,或有见此篇遵信而广传者,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仕宦,抵传百人。此皆经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准施行。
     谨按:金科辑要,系清咸丰六年,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箧,文帝恳求玉旨,颁行人世,发明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恶,降灾劫以诛其心。清光绪三年,文武二帝,恳蒙玉帝准后,颁轮科彰明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诸仙述辑,凡金科所未尽有者,是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示人间。
发表于 2013-5-31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我以前也有过邪淫的想法,我决心忏悔,不再造恶业
发表于 2013-7-2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让我今生遇到佛法,让我知道我今生今世就做了很多的错事,何况是累生累世了,造过的罪业太多了,感谢诸佛菩萨的加持,让我能在有生之年学习佛法,感谢所有遇到的违缘,是你们让我有了空性的见解。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3-7-4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有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今对佛前求忏悔,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有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罪障皆忏悔,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有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罪根皆忏悔,                       
罪从心起将心忏,心若灭时罪亦亡,心亡罪灭两俱空,是则名为真忏悔!
发表于 2013-7-4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发表于 2013-7-13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观世音菩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2-28 07:0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