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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被杀众生讨债,抄写佛经来消债的故事--《太平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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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1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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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书《太平广记》中有一篇,“屈突仲任”。讲述了这位 屈突仲任 以前爱好杀生,结果进  冥府 后,被杀害的众生来向他讨债,后来他抄写佛经来抵消杀业的故事。

            白话文:
同官县令虞咸颇有名气。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春天他去温县时,看到道旁有一座小草房,里面住有一个人,此人刺破胳臂取出血来与朱砂和在一起,用来抄写“一切经”(即佛教经书的全部著作,亦称“大藏经”)。此人将近六十岁了,脸色枯黄,身体瘦弱,已经抄写了几百卷佛经了。凡有向他访求的人,他都给他一卷。有的向他求帮忙,他也肯帮助。
   这个说:“我姓屈突,名叫仲任。”他就是仲将、季将的兄弟。父亲也曾任过郡守,老家在温县,只有仲任一个儿子,怜念他年轻,任其所为,不加任何管束。仲任生性不喜欢读书,整天只知道赌博游乐打猎。父亲去世时,家里有僮仆数十人,资产几百万,田庄宅第许多处。而仲任生性放荡好色,整日吃喝玩乐,几年之后便把家产变卖完了,只剩下老家温县的那一处田庄。他便又卖田产又拆房子,结果这所田庄也折腾光了,只有庄内的一座房子还没有拆掉。僮仆妻妾却已散尽,家庭生活贫穷,又没有谋生之计,他便在这座房子里挖开地面,埋藏下几只缸,用来贮存牛马等肉
 楼主| 发表于 2016-7-21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仲任很有力气,有个仆人叫莫贺咄,力气也能抵得上十个人。每天黄昏之后,他就与这个僮仆到五十里外的地方去偷牛偷马。遇到牛时就抓住两只牛角翻手背到背上,遇到马或驴时,就用绳子套住脖子,也翻手背着。到了家里往地上一扔,牛与马驴全都死了。于是就开始剥皮,皮与骨头却扔进房后的大坑里,或者干脆烧掉,肉则装在地下的缸里。到了白天,就让僮仆背到城里市场上卖掉,买回米来做饭吃,就这样又过了十几年。因为他们偷盗的地方离家里很远,所以没有人怀疑他们。
            仲任生性好杀,他住的地方满屋子都是弓箭、罗网、叉子、弹弓之类。经他手杀害的飞禽走兽不计其数,凡是让他看见的,无一能够逃脱。就连刺猬他也用泥裹起来放在火里烧,烧熟之后剥掉泥,刺猬的皮也就随着泥而脱落,于是就撕开吃肉。他残害生灵的情形,都跟这个例子相似。后来莫贺咄病死了,一个多月之后,屈突仲任也暴亡,但他的胸口还热乎。仲任的乳母已经老了,还健在,她就守着仲任的尸体,没有埋掉。
 楼主| 发表于 2016-7-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仲任又苏醒过来了,于是讲述了在阴曹地府的经历。           他刚被抓到阴间时,与僮仆一块儿受审讯,到了一个大院里,有十几间公堂,六个判官,每个判官占据两间。仲任受审的那间公堂在最西头。刚进去时判官不在,他就站在公堂下面,过了一会儿判官来了,原来是他姑夫郓州司马张安。张安见是仲任,大为吃惊。把他领上台阶,对他说:“侄儿在世间作恶太多,没人比得过你,你所杀害的生命有千万条。如今突然来到这里,有什么办法救你出去呢?“
          仲任听了十分害怕,连忙跪下叩头哀求,张安说:“待我与各位判官商量商量看。”张安便对各位判官说:“我的妻侄屈突仲任作了无数罪孽,现被召进来审判。他的寿命还没有完。我想放他出去,又怕被他杀害的冤魂不同意。我想开一条生路放他走,可以吗?“
           各位判官都说:“叫明法来问问他。”明法被找来了,他穿着窄小的绿色衣服,神态畏缩不安。判官问道:“想放一个罪人出去,有路吗?”于是就把仲任的情况告诉了他。
 楼主| 发表于 2016-7-21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法说:“只有一条路可以出去,但是必须得被杀害的那些鬼魂同意。如果它们不同意,那就没法放生。          “判官说:“那怎么办呢?”明法说:“这些东西都是被仲任杀害的,都要偿还它们生命,让它们去托生。应当把它们召唤出来,劝诱它们说:‘屈突仲任现已来到这里,你们如果立即把他吃了,就可以马上去托生,因为你们的余业尚未完了,所以还得托生为畜生,倘若仲任托生为人,还是依旧要吃你们。你们之间的冤孽推来推去,永远没有穷期。现在暂且让仲任活着回去,令他为你们赶修功德,使你们个个舍去畜生之业,都能托生为人,再不被杀害了,岂不是好事么?‘这些畜类听说能够托生为人肯定会高兴,这样便可以放生仲任。如果它们还不同意,别无其它门路。
 楼主| 发表于 2016-7-21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官便把仲任锁在公堂前面的房子里,召唤被他杀害的冤魂到院子里,判官站在院子的中央。

            院子极大,占地百亩,被仲任杀害的冤魂挤得满满的,牛马驴骡猪羊狍鹿野雉兔子,还有刺猬飞鸟等,应有尽有,总计几万头。它们齐声喊道:“召唤我们来干什么?”
            判官说:“屈突仲任已经来到这里……“院子里立即骚动起来,冤魂们个个咆哮大怒,蹦跳顿足地齐声喊道:“大强盗为什么不偿还我们血债!“正在愤怒的时候,只见那些猪羊的身体顿时涨大起来,一个个都像牛马一般大;而那些牛马也涨到平常的两倍大。


            判官便让明法进来向它们陈述得失利害,极力劝导。畜生们听说能够托生为人,一个个欢喜雀跃,火灭气消之后,气涨的身体又恢复了原形。于是便把它们全都赶回了各自的地方。
 楼主| 发表于 2016-7-21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仲任被放了出来,有两个狱卒手拿着皮袋与圆木棒走来,把仲任装在袋里,用木棒打,仲任身上的血从袋子的孔隙中流了出来,洒在地上。直到木棒子沾满了血,这才不再打了,这时血已流遍公堂下面。不一会儿,血便涨到了台阶,足有三尺深。然后,连袋子一起把仲任扔进了房子里,又把房门锁上。

            狱卒又去召唤那些畜生,畜生们愤怒地说:“逆贼杀死了我们,如今我们要喝你的血。”于是走兽与飞禽们都去吃仲任的血,吃完了之后又一块儿用舌头去舔,直到院子露出地面为止。
             当它们在喝血的时候,由于非常愤怒,畜生的身体都涨大了几倍。血吃完了之后,明法又来告诉它们说:“你们已经得到血债了,现在放屈突仲任回去,叫他为你们去修功德,让你们托生为人。“
             畜生们皆大欢喜,各各恢复了原形就回去了。然后,判官张安叫人把仲任从袋子里放出来,只见仲任的身体依然如故。张安对他说:“既然受到了报应,回去之后就要努力修造功德。如能刺破身上的血,用来抄写‘一切经’,你的罪过就能赎完。不然,如果再被捉来,那就永无救出去的希望了。“
           屈突仲任活过来之后,便坚定不移地履行着自己的誓愿,孜孜不倦地刺臂出血抄写“一切经”。


补充内容 (2016-7-21 20:54):
白话结束
 楼主| 发表于 2016-7-21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


       屈突仲任
         同官令虞咸颇知名。开元二十三年春往温县,道左有小草堂,有人居其中,刺臂血朱和用写一切经。其人年且六十,色黄而羸瘠,而书经已数百卷。人有访者,必丐焉。或问其所从,亦有助焉。其人曰:“吾姓屈突氏,名仲任。即仲将、季将兄弟也。父亦典邵,庄在温,唯有仲任一子,怜念其少,恣其所为。性不好书,唯以樗蒲弋猎为事。父卒时,家僮数十人,资数百万,庄第甚众。而仲任纵赏好色,荒饮博戏,卖易且尽。数年后,唯温县庄存焉。即货易田畴,拆卖屋宇,又已尽矣,唯庄内一堂岿然。仆妾皆尽,家贫无计。乃于堂内掘地埋数瓮,贮牛马等肉。           仲任多力,有僮名莫贺咄,亦力敌十夫。每昏后。与僮行盗牛马,盗处必五十里外。遇牛即执其两角,翻负于背,遇马驴皆绳蓄其颈,亦翻负之。至家投于地,皆死。乃皮剥之,皮骨纳之堂后大坑,或焚之,肉则贮于地瓮。昼日,令僮于城市货之,易米而食。如此者又十余年。以其盗处远,故无人疑者。仲任性好杀,所居弓箭罗网叉弹满屋焉,杀害飞走,不可胜数,目之所见,无得全者。乃至得刺猬,赤以泥裹而烧之,且熟,除去其泥,而猬皮与刺,皆随泥而脱矣,则取肉而食之。其所残酷,皆此类也。后莫贺咄病死,月余,仲任暴卒,而心下暖。其乳母老矣,犹在,守之未瘗。而仲任复苏,言曰:
 楼主| 发表于 2016-7-21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见捕去,与奴对事,至一大院,厅事十余间,有判官六人,每人据二间。仲任所对最西头,判官不在,立仲任于堂下。有顷判官至,乃其姑夫郓州司马张安也。见仲任惊,而引之登阶。谓曰:“郎在世为恶无比,其所杀害千万头,今忽此来,何方相拔?”仲任大惧,叩头哀祈。判官曰:“待与诸判官议之。”乃谓诸判官曰:“仆之妻侄屈突仲任造罪无数,今召入对事。其人年命亦未尽,欲放之去,恐被杀者不肯。欲开一路放生,可乎?“诸官曰:
            “召明法者问之?”则有明法者来,碧衣跼蹐。判官问曰:“欲出一罪人,有路乎?”因以具告。明法者曰:“唯有一路可出,然得杀者肯。若不肯,亦无益?”官曰:“若何?”明法者曰:“此诸物类,为仲任所杀,皆偿其身命,然后托生。合召出来,当诱之曰:‘屈突仲任今到,汝食啗毕,即托生。羊更为羊,马亦为马,汝余业未尽,还受畜生身。使仲任为人,还依旧食汝。汝之业报,无穷已也。今令仲任略还,令为汝追福,使汝各舍畜生业,俱得人身,更不为人杀害,岂不佳哉?‘诸畜闻得人身必喜,如此乃可放。若不肯,更无余路。“乃锁仲任于厅事前房中,召仲任所杀生类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7-21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官庭中,地可百亩。仲任所杀生命,填塞皆满。牛马驴骡猪羊獐鹿雉兔,乃至刺猬飞鸟,凡数万头。皆曰;“召我何为?”判官曰:“仲任已到。”物类皆咆哮大怒,腾振蹴踏之而言曰:“巨盗盍还吾债。”方忿怒时,诸猪羊身长大,与马牛比,牛马亦大倍于常。判官乃使明法入晓谕。畜闻得人身,皆喜,形复如故。于是尽驱入诸畜,乃出仲任。           有狱卒二人,手执皮袋兼秘木至,则纳仲任于袋中,以木秘之,仲任身血,皆于袋诸孔中流出洒地。卒秘木以仲任血,遂遍流厅前。须臾,血深至阶,可有三尺。然后兼袋投仲任房中,又扃锁之。乃召诸畜等,皆怒曰:“逆贼杀我身,今饮汝血。“于是兼飞鸟等,尽食其血。血既尽,皆共舐之,庭中土见乃止。当饮血时,畜生盛怒,身皆长大数倍,仍骂不止。既食已,明法又告:“汝已得债,今放屈突仲任归,令为汝追福,令汝为人身也。“诸畜皆喜,各复本形而去。判官然后令袋内出仲任,身则如故。判官谓曰:“既见报应,努力修福。若刺血写一切经,此罪当尽。不然更来,永无相出望。“仲任苏,乃坚行其志焉。(出《经闻》)

        原文结束



发表于 2016-10-15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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