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羊死为人,人死为羊“业果相续”具体原因(必看) 2013-11-07 06:28:07| 分类: 默认分类|举报|字号 [url=]订阅[/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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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平实『楞严经讲记』第六辑 楞严经:「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噉,恶业俱生,
穷未来际,是等则以盗贪为本。」 与被吞食的众生间转生易位,互相再吞食,生死不断、痛苦无量。 楞严经:「贪爱同滋,贪不能止,则诸世间卵化湿胎,随力强弱,递相吞食,是等则以杀贪为本。」 讲记: 「贪爱同滋,贪不能止」,是说卵胎湿化四生有情,由于眷属之间互相有淫欲及爱贪,由于欲爱及互相贪着的缘故,为了贪爱眷属的缘故而想要利益眷属,于是随着卵生、胎生、湿生、化生不同种类的有情各自所拥有的威德势力强弱不同,就产生连续不断地互相吞食的现象。这都是由于欲贪而对不同种类有情做出了杀害生命的行为,因此说这是杀贪,世尊就说「是等则以杀贪为本」。 楞严经:「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噉,恶业俱生,穷未来际,是等则以盗贪为本。」 讲记: 人类圈养了羊,羊虽然贪着人类牧养的食物,但是并没有意愿提供身肉给人类食用;而人类则是贪爱羊的血肉而圈养了羊群,便以人身宰杀了羊身来食用,或者宰杀了羊身来贩卖羊肉。 如此一来,羊欠了人类的食物,然而「以人食羊」时,却也是牧养的人欠了羊的身肉;推究身肉与食物时,身肉牵涉到性命,因此身肉的比重远重于食物。这时人与羊之间互有所欠,却是人欠于羊更多;于是就必须互相酬偿业债,于是「羊死为人,人死为羊」,由以前的羊生而为人来提供食物,由以前的人生而为羊来提供身肉,才能互相酬偿欠债。 然而人类并不是单单只吃羊肉,还有其余十种众生类的有情身肉,人类也是一样会加以捕食的,这种人羊互相欠债而互相受生酬偿的现象,也就同样会在其余十生有情的互相关系中,在因缘成熟时实现,因此 佛说:「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噉。」 这样互相造作恶业不曾中断过,所以「恶业俱生,穷未来际」,同样都是以第二种贪──盗贪──作为生死的根本。 常常有人纯粹从世间法来看因果,就无法正确了知因果了。 譬如有人认为:「我是以钱财去买羊肉、猪肉回来煮食的,当然没有亏欠猪羊,所以不用还债,该还债的是养猪羊来卖的人。」 然而,牧养猪羊的人付出了谷麦等食物,羊欠他的是食物而不是身肉;羊被杀而被人取肉时,人是欠了羊的身肉而不是食物;买肉的人经由牧人而吃了羊的身肉,这个吃肉的人欠了牧人的是羊的身肉,而牧人欠了买肉者钱财;将来酬偿业果时,就依这个因果去酬偿,不能将身肉、食物、钱财互抵的。 若是推究到底时,羊并没有同意把身肉用来还食物的债,所以牧人及买肉的人都成为盗肉者;因此而说牧人及买肉的人都是盗贪,是因肉贪而窃盗了羊的身肉,才说这是盗贪。 而羊无功受食于牧人,牧人未得羊的同意就取羊的身肉,买肉人也未征得羊的同意就买了羊的身肉,同样都有恶业,必须转生易位而各自偿还所欠的食物或身肉。 这样在人间一世又一世「互来相噉」而且习以为常之后,就成为「恶业俱生」,当然得要「穷未来际」继续重复这种酬偿业果的过程,因此而导致欲界生死不断、痛苦无量。 楞严经:「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 讲记: 由于欲界有情住在人间时,常常是在吃羊的时候,人们亏欠了羊一条命,未来世得要受生为羊而偿还羊命;然而羊也亏欠了人们的食物,当然得要生来人间偿还以前所吃的人类供养给羊的食物。 于是人死为羊,羊死为人,必须不断地在这种恶业因缘之下互相酬偿业果,当然就得要常常受生于欲界人间,历经百劫、千劫而常常处在生死痛苦之中。这正是说明「业果相续」的原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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