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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第四卷 三细六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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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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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雨竹

大凡人自扰红尘,

红尘岂自来相扰,
万丈红尘皆放下,
普度众生佛子行。



三细者。即根本无明之惑也。因对六粗。故名三细。六粗者。智相。相续相。执取相。计名字相。起业相。业累苦相也。
一、业相:业相者。即从真起妄。初动之相也。然本觉心源。离念寂静。因无明故。觉成不觉。遂成业相。故起信论云。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為业。是也。
二、见相:见相者。见初动之相也。亦名转相。谓依初动业识。转成能见之相也。
三、境界相:境界相者。即转相分别初动之境界也。亦名现相。由前转相。则境界妄现也。
                                         
所谓的三细六粗相,皆因一念不觉而有,经曰:“一念不觉而有无明,无明不觉生三细,仗境為缘长六粗”。宇宙万事万物一切的相,皆是一念妄动迷失了本性所產生的妄觉,而非真实。禪宗大德说:“动念即乖,举心即错”。
凡夫起心动念,念念都是妄想、分别、执著,所以时时深陷於迷惘之中因而烦恼不断不能自拔。岂知,万法寂灭相,本来不生不灭,无有一法可得。只因无明妄动,為境所牵,故而起惑造业受报於三界六道之中,有无尽的生死惑业、烦恼之苦。若能了知涅槃本来清净寂然,本无有相、一尘不染、一法也不立,又何来外尘境缘一切顺逆、善恶的境界相呢?境因心有,心因境生,心若不生,何境之有?故一切境界相皆是虚妄不实。心、境本是一体,非一非异,唯是一心而已。古德言:“心不附物,物岂碍人”;大凡人自扰红尘,而非红尘能扰人。
“三细六粗相”即宇宙的森罗万相。宇宙万事万物一切的相,只因一念无明不觉而生。说有次第,实无前后,起则同时。如佛所说“十二因缘”,都以“无明”為缘起,或以'阿赖耶识"為缘起。无第一因可寻,是环环相扣、辗转相依、无端亦无终。只因一念无明而生业相、转相、现相。
此三种相,如树之根、叶,与花果,彼此互為依存,故曰“与彼不觉相应不离”。今略说此三细相:
一、无明业相:“业”是动态的意识活动,属於“思心所”。   
离念则不动,动则感果。故曰“果不离因”。由於一念不觉迷失了自性本有的灵知,所以起心动念有了思维的九界生死的苦果,所以有动即苦。
二、转相,即能见相,亦名转识:真如智照本无能所,乃清净寂灭之相。今一念心动,失彼精明转成妄见,故曰“依动故能见”,此见乃妄见,是无明遮蔽了自性元明之体所生的妄知妄见。此属阿赖耶的见分。
三、现相即境界相:境界相指的是精神与物质的相。精神是属意识的活动,乃无形之相;而物质是有形的色相。宇宙的森罗万象包括一切的自然现象、物理现象,或者所有人事物的现相在内,统摄一切的五蕴根尘、依正器界的现相。举凡种种都是吾人一念不觉而有“动、见、境”三相。
若一念不生,则三细相顿空。能离念、离相则无见;无见则心不动。心若如如不动,则无所不觉。故一切境界相,看似相生、相灭,有次第之分,实乃刹那一念,惟是一心作用而已,离见则无相。
楞严》言“性觉必明,妄為明觉(无明),觉非所明,因明立所(业识),所既妄立,则生妄能(即能见相),无同异中(业识妄所晦昧之相),炙然成异”。此言明,自性明体本来清净觉照、无所不知。若心中认為了知这种灵知觉照,那即是妄,如头上安头,有了分别妄识。一旦有了妄识,则对外尘境界即產生分别,是谓能见相。有了分别、妄识,则对境就有了差别相,故而彼此相互对立,各不相容,亦如楞严经所说:“知见立知是无明本,知见无知斯即涅槃”。一念心本来清净明白,如镜照物,一尘不染,照得清清楚楚,歷歷在目,无所不照,亦无所不知。若心里还有个「知」,即如同镜子染上了尘埃,反而不清净了,或如同本来有头却不知道,又安了一个头,反而迷失不觉。
有了境界的缘故,复而產生另外的六种相,即经文所说:
“仗境為缘长六粗”。
这六粗相即:智相、相续相、执取相、计名字相、起业相,与业系苦相。
一、智相:是根尘相对时而生的分别智。分别智并非智慧,犹如智度论中说的“心想智力”,為虚妄的分别心。只因执著前所现的境界相以為实有,不了唯心虚妄,故而分别顺逆、善恶,有了爱恶取捨的业行,以致造作贪嗔痴慢的业因。
二、相续相:当觉心起了妄动,对外尘境缘则念念相续,有了爱恶情仇、苦乐忧喜的分别相。前智相是俱生的法执,而此相续相是分别的法执,均属“住、地”无明,微细的变易生死,為地上菩萨所断。
三、执取相:有了前境爱恶、喜乐的分别境缘,当然就生起一连串取捨的执著。取我所爱、所喜,舍我所恶、所苦的。     
由於不了境界相的苦乐、忧喜皆是虚妄不实,仅是一念不觉所生的妄觉,故而爱著猎取,计我、我所,故曰“住持苦乐”,缘念境界,依於相续,而起执著。
四、计名字相:对外尘境缘有了虚妄分别的执著,故而妄计分别、假立名字;由意识分别而起贪嗔痴慢等烦恼业识。前执取相是「俱生」的「我执」,此「计名字相」则是分别我执,亦即是见思粗惑,分断生死。為二乘人所断。
五、起业相:由於对前境的分别、执著,寻名执实,故而发起身口意而造善恶等业。所谓咎由自取,皆因贪爱。故贪爱為欲界之本。若贪爱不起,则无分别取捨,若无分别取捨即无业果。
六、业系苦相:亦如十二因缘所说,「爱取有」三支為生死的业因。因起惑造业才有生死轮回的烦恼。故一切业苦不出十二因缘;而十二因缘又不出惑、业、苦三障。然一切惑业由无明而起。无明乃吾人一念不觉而有,所谓:“无明、爱、取,三烦恼,行、有二支属业道,从识至受并生死,七支同名一苦道”。虽佛初说十二因缘,但在义蕴上却有浅深的不同。
此三细六粗相,乃五蕴十八界宇宙之森罗万相。然眾苦之因,则不外一念不觉,而惑於三细六粗、惑业苦等染法,故而產生九界眾生不觉之差别妄相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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