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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 于 2015-2-23 22:39 编辑
各位師兄吉祥!
末學認為此事甚為重要!
許多人承襲古傳之風俗,
以為為往生者或生人燒經咒能修福得功德,
孰不知實是在造罪業,
佛號佛咒都是大德百千萬億劫求來的,
恭敬供養都來不及了,
哪有依世俗所言燒佛號咒語回向得福的!
或是經書、佛像毀壞或不祭拜而焚之,
這類的事都是萬萬不可做的!
世謂:「中國窮困,由斯三火所致。一曰灶火,二曰菸火,三曰燒紙火。」
灶火者,以中國人重美食,每逢節慶即宴客聚餐,所耗不貲。 菸火者,指鴉片遺毒。 燒紙火者,即焚燒錫箔冥紙。
子孫為免親人亡故後遭受困厄,焚冥幣供其花用, 此固一片孝忱,然並不如法,全係以自我主觀之幻相,妄以人道形式加諸鬼道。
須知,凡以貨幣金錢流通之處,必生痛苦,必充斥現實、鬥爭、殺害、仇視。 因金錢令人起諸分別,貧富貴賤於焉而生。 既為親焚化冥幣,即是認定亡者無法往生善道。 或謂:「有修者往生善道,自是衣食無虞, 無修者未知其趨向何道,倘墮惡趣,不焚冥幣當若何?」 此種說法非僅平添亡者執著,更容易促使其墮入鬼道。 試問:臨終執著錢財,豈能往生極樂?
造如是因,得如是果。 亡者既未造餓鬼因,焉能感得餓鬼果? 即使知其生前所為,恐投生鬼道, 亦當依佛法超度之,以念佛、誦經迴向其早生善道,何可施以鬼用之物,令其永淪惡趣? 太虛大師即言: 「故此種風俗,實與佛法不合,信佛法者,宜速廢除!」
往生錢上面印有咒語,焚燬經像、咒語,其罪業非同小可。 印光大師謂: 「世每以往生咒寫作圓形,刻而印之,名曰往生錢,多有焚之以濟孤魂者。 光緒十六年,光在北京龍泉寺,於清晨至三門外, 見其夜間放燄口,所燒之紙及錫箔灰中,有二寸厚一疊往生錢,只燒了半邊, 儻非我見,則佣人打掃,恐一同掃於垃圾中矣! 是知燒此神咒之過,無處不有也。 有僧放蒙山,用黃表紙及錢紙,內夾一往生錢,摺作一頭大一頭小形, 待出生(又稱出食)時燃之。
至近手,則丟於地,其中每每有字未燒完者,即燒完,而其灰則完全落於地下,豈能無過。 此係不慧親眼見者。 故知一法才立,百弊叢生,乃真語實語也。 凡事均以慮及久後無弊為妥善,焚經縱有功德, 恐無細心之人料理,則功德事反成罪過事,況未必真有功德乎!」
中國人善開方便,亦頗能圓融,然往往因方便太過,遂失佛法原貌。 以燒往生錢而言,即廣開方便、濫用開緣之實例。
實則佛在世時,並無往生錢。 《大藏經》亦未見記載,乃純係中國人自創。 若焚化往生錢,即可助亡者往生,佛陀於其父淨飯王臨終,即毋須告以念佛求生西方。 且佛在世時,並無紙張,一切記錄係書寫於樹葉上, 至佛滅度後數百年,始見文字記載,既無紙,何來「往生錢」?
諸蓮友於焚化冥幣、往生錢之前,應先探究其源由。
後漢年間,蔡倫以樹皮、破布等物為原料發明造紙術,締造社會文明,貢獻人群至夥, 但以普遍傳授製法,致生產過剩。
紙商遂打造冥幣,復詐死於無底棺,由其妻趁無人時,送予飲食,又連燒冥幣三晝夜, 繼而向鄰舍偽稱:「人死焚冥幣,可買通閻王,活命還陽。」 此計奏效,愚民信以為真,凡值婚喪喜慶、或遇病苦、或逢忌辰...,皆焚紙錢,以祈平安, 沿襲至今。此本為古人促銷之詐偽詭計,今人豈可被古人之伎倆所欺?
目下通行世界之金融貨幣,必有定額、定規,由政府統一發行,偽造者當受法律制裁。 今之冥幣,但隨廠商不同,形式大小互異,豈非令人莫衷一是? 且未聞係何方神明交付監印,唯憑廠商隨心所欲,何足採信!
往生係依阿彌陀佛本願,念佛見佛。 若視焚化冥幣多寡,決定是否往生,往生豈非富者之專利?
佛法主張心法,即心即佛,當相即道,見處即真。 須知此舉僅徒費金錢,於亡者毫無實益。 何若如法念佛、做功德較具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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