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881|回复: 0

[佛经文档]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摘自《江味农居士校正版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
「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1-16 19:3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