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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文档]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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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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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江味农居士校正版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
「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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