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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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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显见不还,借尘象可还可择,说明见精无择,显见性无还。阿难承接佛在前番说,色身空界,都是妙明真心中物,于是又想象真心在身外,所以说: “现以缘心,允所瞻仰,徒获此心,未敢认为本元心地。”佛知阿难仍取缘尘分别影像,起此倒执,不但不知心性,而且不知尘影。因为他取尘影为心性,又不知心性,尘影之别,佛以观指为月破之。阿难和我们一般人都是以缘心听法,把佛法当作一种求知求解的对象,所以不能契证通达真如法性。佛以世间的几种动相都可归还到它原来的本位阐明见性无还。如昏暗还归于夜黑,阳光还归于光明,通达还归于门窗,堵塞还归于墙壁,差异的相状还归于分别心,虚空还归于空洞,混浊还归于尘土。
清净还归于晴朗。这些尘象都可以还得掉,但其有一个还不掉的东西就是我们的见性。能见的自性本体,不属于任何现象。因此我们应当知道:明暗等现象,虽种种不同而有差别,但这个能知能见的自性本能并不随着任何差别现象而有所改变。如《楞严经》说:
“诸可还者,自然非汝,不汝还者,非汝而谁?”
所以你聆听法音而获此心,正是你的性之客尘,这实在不是你的真心。一切现象自然可以归还到它原来的本位,那当然不是你的自性功能,而这个能知能见的本位却无处可还。既然没有可还之处,那不是你的自性又是什么呢?这就是有名的八还辨见,说明见性不去不还。目的是要我们的心不要向外攀缘,更不要把尘象作为自己的见性。应当使自己的心向内,了知心性无所可还,才能对一切事物不去执著,对事物的好坏不起分别计度。一念不生全体现,当下即是本地风光。
六、显见不杂,借一切现象种种差殊,显见性与物不杂。阿难犹认见性在外,并固执地说:“虽见性无物可还,但实在我身外,从什么地方可以知道是我的真性呢?"于是,佛就令他遍观一切物象,种种差殊,都是物质,不是你的真性。如果你能见的精明,没有差别之相,可同于物象,那么这个见精本妙明心,怎么可说同于物象而有见呢?你的见性假定是物质的话,那就应该可以看见自己的见了。假如认为能见的自性,同万物现象一样,可以用眼睛看见的话,那就可以说看见自性的相状了。假定认为这个能见的自性同万物一样,可以用眼看见,那就应说看到我了。但是当我丧失看的作用时,为什么又不能见到我这个自性在哪里呢?如果可以见到我这个不见的自性,那你所看见的并不是那个真实看不见的能见自性。
如果能见的自牲不能见到我的自性,那么你的心是物,我的心也是物,就不能见到。又如你的见就不是我的见,人与人之间的见都不能互相代替,物的见又怎么能和人的见混合呢?所以说心和物是不即不离的。如《楞严经》说:
“是诸近远,诸有物性,虽复差殊。同汝见精,清净所属,则诸物类,自有差别,见性无殊。此精妙明,诚汝见性。"
你为什么对自己的真性疑惑不信,不敢承认自己的真心,反而希望从我的言说上以求证实,岂不舍近求远吗了上引经文,先明尘象有物体可还,殊形可择,再明见精为物体可还,无殊形可择。最后,又以见精无物可还,无形可择,而显见性确是自心,以此破斥以见性为前境的颠倒妄想。
七、显见无碍,借方圆器具限量,见精超限量,显见性自在无碍。阿难巳认见性必不离我身,但又好象见性随我身居处而不同于其它的器量,就疑见有舒缩,违背前面的圆满常住。所以佛以器具有方圆,大小,见精随之应量发现,而不是见精白有方所,限量,以此显见性自在无碍。如《楞严经》说:
“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迷己为物,失于本心,为物所转。故于是中,观大观小。若能转物,则同如。来。”
是说器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则见性不随器界自发,器界都随见性而转。如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大小,内外,所有事相业用,以及方圆之类,都是前尘器世界相状的影事,与见性无关,不应说见性有大有小,也不是前尘境界可以隔离的。又如我们由方形的器具中,就见方的空洞,那么这个地方所见到的空间是固定不变的,还是可变的呢?如果是固定不变的话,那么,另外装一圆器,这个空间就不应该又成圆形。如果是可变的话;在方圆之中,就应该没有方形的空相,由此可知,方器见方,圆器见圆。见大见小,也同此理。一切众生从无始来,不知宇宙万有都是真心中影现之物,却反认客为主,将心属物,认物为己,因而失却万物一体的本心,以致心随物转,于前尘中见大见小。如果我们能了知物原是心,物随心转,心能转物,就同如来。身心就是法界,得到楞严大定,寂然不动的道场。怎样才能转物,呢了譬如有人骂我打我,面不改色,不起瞠恨心,若有人奉承表扬我,不生欢喜心,甚至斩头犹斩春风。如果遇到逆,顺之境不要动心,就能使自心转变万物,一念不生,当下就是佛,身心清净,得大自在。
八、显见不分,借只陀林及诸物象,显见性非即非离物。阿难此时想:我承佛说所见真性出现在我的眼前。如果把身心和真如心对立起来,那么身心之外不是另有一个真如心了吗?况且真如心现在我面前,但能由我身心分别,而面前的东西并不能分别我的身心,怎么能分别万物呢?若此见精,确实是我的真心,我现这个身体,作为所见的对象,那么见性就是实在的我,而这身体反而不是我了。这就是阿难认色身为己,迷心性为色身的妄执,他以这种妄想攀缘佛说的尘影,取为佛所开示的真性。这一迷根不拔,妄执不破,从见觉缘,遍满十方,湛然常住,非生灭性,实为外道所说的真我没有差别。由此可知,阿难还是没有领悟。这一番,佛以阿难既说此见性是现前物,必可指陈,就破斥他说:如果真如心是在眼前的话,是有方位还是无方位呢了既有方位就应可看得见,摸得着。物象如果都见得到,摸得着,那么真如心你能摸得着吗?如果找不出怎么可说真如心在眼前呢?阿难到此,有手无可用处,就说:“指皆是物,无是见者。。佛虽印可,但又恐他遁脱现象之见而转取空妄之见。所以就现象中发明无非者,亦同印可。于是,在会大众无不惶悚,惟诸如来及大菩萨,于其自住三摩地中,证自证体,亲证真如,观见及见缘,幻现如梦,宇宙万物,并所想相,同虚空华,本无所有。而见及见缘,全是识精元明,妙净明体,纯一真实,为什么于这中间有彼此、是非对待呢?如《楞严经》卷四说:
“此见妙明,与诸空尘,亦复如是。本是妙明,无上菩提,净圆真心,妄为色空,及与闻见。如第二月,谁为是月,又谁非月。"
因此说,因随妄想,有是有非,若契真觉,无是无非。
九、显见超情,借外道真我,显见性离一切相,即一切法。阿难住于倒想中执取名相,听说一真常住,以为是除色法,别有一自然体可得。他以外人说见性由因缘和合而生,以为见到境相,见性才能显现。
佛就反驳说:这见性是因明有见,还是因暗而有见呢?假如因明有见,光明消失时,见性也应消失,那就不能再见到暗。
假若因暗有见,应当不能见明。乃至因空、因塞等有见,也和明暗一样,不能有见。若就缘破,这见象要缘明才有见,还是缘暗有见呢,乃至缘通、缘塞才有见? 假如缘通才有所见,就不应见塞。如果缘塞才有所见,就不应再见通,这样以至缘明缘暗等也与缘通一样不能皆有见。因此,见精妙明的见性,既不属于因缘,也不属于自然而有。但也不能说不是因缘或不是自然。但这不是说自然、因缘之语有过错,只是阿难所取的是世间人之遍计我法执性。不仅为小乘所破,何况更以此拟议真菩提心。因此,得到最后的结论,如《楞严经》说;
“精觉妙明,无非不非,无是非是。离一切相,即一切法。汝今云何于中措心,以诸世间戏论名相而得分别。”
说明我们的见性就在六根门头,每天与我们在一起,看我人敢不敢直下承当。
十、显见离见,借小乘所计眼识等四缘,显见性离见。阿难又执佛为权小说的眼识之因缘生法,不知佛说因缘,正明世谛法无性,是当时佛对众生根机方便而说,为了破除外道的计执,所以说因缘。
囡为世俗谛法无性,性唯空性。今正显第一义性,怎么可执世俗谛法诸因缘相?所以佛又以明暗、通塞说明都不是见精。阿难认为因有日、月、灯三种光见到种种色相就叫做见。如果没有三种光明就看不见什么东西,名为不见。佛破斥说;如果没有光明就叫不见的话,那就应当不能.见暗。
假若能见暗,只是没有明而巳,怎能说不见呢?如果在暗中因不能见到一切物相,就名不见的话,那么在光明之下时,就不见暗相。这不过是明暗二相互为交替而巳,并不是见性随着明暗之相暂有暂现。
由此可知,见明见暗都名为见,怎能说见暗之时,名为不见呢?以《楞严经》说:
“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
此番阐明认识真心后,显示根性,远离染法,坦露妙心。
以上通过十番显见后,目的就是要我们破除我法二执。了知妙明真精在异化的事物中,从缘起中去认识真心。以缘起法为核心,在日常生活中认识真如心。了解它的作用,就能心包太虚,量周沙界。心性本具,如幻如化。《楞严经》中最主要的是楞严之行门,依妙理而起妙行,依妙理而证圆果。这种特殊法门一向被禅宗所接受。因为其它各宗都是多层次的渐次法门。如相宗要经过三大阿僧只劫才能证果,是不了义教。而《楞严经》是在理论上理解悟入,明心见性,见性成佛。若开悟后,证得妙果位,永不退转。一念不生,当下即是佛,这是顿悟法门,是了义教。所以说这部楞严大法是最高无上法门。唐、宋、元、明、清、禅宗大德,多是根据《楞严经》而发明心地,直到今天,还是不减昔日的风采。世间一切法皆是妙真如性。由于众生迷真起妄而成六道转回。若能反妄归真,圆满菩提而成佛果,所有一切世出世间之法,皆依妙真如性而有差别,迷则烦恼生死,悟则菩提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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