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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五辛,断淫欲,不餐酒肉是为修行三渐次---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圆瑛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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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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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  示净缘起历成诸位  分四    壬初  正答因果诸位    二  结显清净修法    三  推重初心劝进    四  判决邪正令解  壬初分十    癸初  渐次三位    二  干慧一位    三  十信十位    四  十住十位    五  十行十位    六  十向十位    七  四加四位    八  十地十位    九  等觉一位    十  妙觉一位  癸初分三    子初  结前开后    二  立位翻染    三  示所立位    今初

阿难!如是众生,一一类中,亦各各具十二颠倒。犹如捏目,乱华发生。

此明真如不变之体,能随缘成染成净。前约无明熏真如,而成染用,为颠倒十二类生;此约真如熏无明,而成净用,为单复六十圣位。故呼阿难,而告之曰:如是十二类众生,一一类中,亦各各具十二颠倒,此即互具也。以类生之众生,心中妄种皆具,一则现起,名事造,余则冥伏,名理具。总括种现互具,应有一百四十四颠倒。  犹如捏目,乱华发生者:此举喻显妄,以真心喻目;一念妄动喻捏目;乱华发生,喻十二类生,各互具颠倒。然清净目观晴明空,本无空华,因捏成有,放手元真。

颠倒妙圆,真净明心,具足如斯,虚妄乱想。

颠倒二字,指喻中虚妄种现,一百四十四颠倒,但由一心本真,故即具足众妄。妙,指不变之体;圆,指随缘之用。虽随缘而不变,曰真净,虽不变而随缘曰真明,此全体大用。本来妙圆真心,合喻中目字,颠倒,即是一念妄动,合喻中捏字。具足如斯,虚妄乱想者:由一念妄动,本无实体,虽无体本空,而迷位现有,故曰具足如斯,虚妄乱想;合喻中乱华发生。是则无边生死,毕竟妄想元空,而净明真心,体本自若;则返妄归真,转凡成圣,复何难哉?初结前开后竟。

子二  立位翻染

汝今修证,佛三摩地,于是本因,元所乱想,立三渐次,方得除灭

此法说。云:汝今要得真修实证,五十五位,直至妙觉,究竟成佛。所得之妙三摩地者,亦是不难之事。三摩地:指耳根三昧,圆教初住,分修分证。位位有果有因,有因有果;前位修因,此位证果;此位复修因,后位复证果。至此无功用道,中中流入,妙觉果海,为满修满证。《正脉》科为正答因果诸位。此云因果,有纵有夺,若纵之,则前前皆为后后之因,后后俱为前前之果;若夺之,则惟佛为果,而等觉以前皆因也。故知旧注于此判证,而不言修,非为确论矣!  于是本因者:指最初一念妄动,为本来诸妄之因,如前文喻捏。元所乱想者:于本来所起之颠倒乱想,种现互具,如前乱华发生,空元无华,因捏妄现,所现非实。而颠倒妄想所起之处,究竟不离真常之心,故于此建立三种渐次,方得妄想销除,颠倒殒灭,翻染成净,则诸圣位,亦从此成立。不是说三渐次位,尽能除灭,必三渐次后,历位修断,方得种习俱尽耳。

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后贮甘露

净器者:本元净之器,喻根中所具,不生不灭,如来藏性,清净本然,全体大用也。除去毒蜜者:喻除助因、刳正性、违现业也。汤水,喻圆通中定。灰香,喻圆通中慧。洗涤其器者:喻毒蜜虽除,气息尚在,必以定慧洗涤,种习俱尽,然后方可贮甘露也。净器虽盛毒蜜,其体本来不变,故除毒洗涤,堪贮甘露;喻佛果清净心中,堪承最上法味也。二立位翻染竟。

子三  示所立位  分二    丑初  征起列名    二  别释其相    今初

云何名为三种渐次:一者修习,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三者增进,违其现业

前二句征起,后乃列名。此总标三种渐次者,正明修三摩地,入道之先锋也。列名中六句,皆上修下断意。谓第一欲修习耳根圆通,必要先除助因。助因者:五辛乃助恶之因。第二欲决定真修者:必要先刳正性。正性者:淫、杀、盗、妄,正是性业之罪,当要刳而空之。第三欲增进圣位者:必要先违现业,现业者,以根奔尘,为现在惑业,又感将来生死苦报,当要违而离之。然此三者,前二惟戒,均属助行,后一定慧,乃为正修。所以从凡至圣,从因至果,莫不皆依正助熏修。则知三渐次,为能增进,五十五位,为所增进。故后结云:如是则以三增进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者是也。初征起列名竟。

丑二  别释其相  分三    卯初  征名依食断辛    二  深明贪辛过患    三  结名第一增进    今初

云何助因?阿难!如是世界,十二类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谓:段食、触食、思食、识食。是故佛说:一切众生,皆依食住。

初句征起,下明类生,依食而住。求三摩提者,当断五辛,此别详助因,为助成恶业之因,下教依食而住。阿难如是世界,十二类众生,不能自全形命,要依四食,方得住持,非同法性身人,则不须食也。是食为界内众生,身命与慧命,安危所系,而修习者,应知检择也。  四食者:欲界人天、修罗及畜生段食,所餐饮食,必有形段故。  鬼神触食,凡遇饮食,但触其气也。色界禅天思食,禅天无饮食,但以禅思为食,非思饮食。无色界,以识为食,既无形色,惟以识定续命,义言以识为食也。此约胜者言。劣如地狱饿鬼,历劫但以业识,不能断命,是亦识食类。他如望梅止渴,悬沙止饥,亦是思食类。是故佛说,一切众生,皆依食住。《灌顶》云:佛成道后,为除外道自饿苦行,说诸众生,皆依食住,此为正觉正说,余不能知。外道嗤曰:愚者亦知,何言正觉正说。佛返问曰:食有几种?外道不能对,因说此四食住。

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摩地,当断世间,五种辛菜。

世间食物,凡有益于身心者,皆名为甘,非局于甜味也;凡有害于身心者,总名为毒。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正明饮食,不可不慎也。是诸众生,求三摩地:指修习耳根圆通者。当断世间,五种辛菜:辛菜虽非有毒,实有于毒也。以其正危害慧命之大毒,故应断绝。  五辛,《楞伽经》云:葱、蒜、韭、薤、兴渠,应云兴宜,出乌荼婆他那国。慈愍三藏法师云:根如萝卜,出土辛臭。冬到彼国,不见其苗,此方所无,故不翻也。初征名依食断辛竟。

卯二  深明食辛过患

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

五辛过患不一,若熟食,则壮相火,发淫念;若生啖,则动肝气,增嗔恚。佛智所鉴,不爽毫厘,物性必然,宜敬信而戒之。

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消,长无利益。

此天远鬼近过。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然善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虽乐闻法,因嫌其臭秽,不肯亲近,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辛之次,冥中舐其唇吻,常与鬼同住。因天仙远故,福德日见消除,饿鬼近故,长无利益之事。

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痴。

此无护遭魔过。是食五辛之人,发心修三摩地,指耳根圆通。既要习定,不能断辛,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上招饿鬼,此引魔王,其过转深。大力魔王:指第六天魔王。得其方便:知修三摩,有志求佛故;现作佛身,来为说法:乃谤持戒,为小乘道,非诽也毁犯也禁戒。赞叹三毒无碍为大道,大雅不拘于小节,大象不行于兔径,说淫、怒、痴,即戒、定、慧。信是魔说,无恶不作。

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

此成魔堕狱过。上皆现在恶因,依因定必感果,命终之后,自为魔眷。中品魔民,下品魔女。所修三摩,咸资有漏,享受魔福,福尽祸生,直堕无间地狱。二深明食辛过患竟。
发表于 2014-11-5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师兄,末学提醒一下,经文和注解还是应该区别一下,以便初学同修们参阅。

顶礼圆瑛大师。

南无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4-11-5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力力熊 发表于 2014-11-5 22:05
大师兄,末学提醒一下,经文和注解还是应该区别一下,以便初学同修们参阅。

...

我也是想把佛经与法师讲解用黑体字与一般字体区分开的。
编辑常常有故障。用高级模式发出来,行间距太紧密。这个帖子发了四次都是密密麻麻的。
不得已,用纯文本发出来,行间距不密了。原有粗细字体消失了 。
比较费时间。
 楼主| 发表于 2014-11-6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卯三  结名第一增进
**
**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
**
**修习圆通,而求菩提道者,永断五辛;果能永远断除,是则名为从凡夫地,第一增进,初学修行渐次。问:五辛何以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答:五辛为助恶之因,助淫、杀、盗、妄,四重律仪之因:熟食发淫,为淫欲助因;生啖增恚,为杀生助因;纵能宣说十二部经,无非贪求,名闻利养,妄谈般若,又为盗妄助因。是虽辛菜,能断不食,即除助恶之因宜矣!初除其助因竟。
**
**寅二  刳其正性  分三    卯初  征名先断淫杀    二  示以进修余戒    三  详明利益结名    今初
**
**云何正性?阿难!如是众生,入三摩地,要先严持清净戒律。
**
**初句征正性。谓淫、杀、盗、妄等,上之五辛,但为助发之因,今此正是彼恶之业性;乃生死相续,正业之性也。阿难!如是众生,欲入三摩地,真修之位,须要将此正性,刳而空之。刳空之法,先要精严受持清净戒律,而后工夫,方能入手,得三摩地,所谓因戒生定也。
**
**永断淫心,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阿难!是修行人,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出三界者,无有是处。
**
**然戒法虽多,淫杀为最,必须永断。不惟执身不行,要且执心不起,方为真断。此中特指淫心者,以一切众生,皆以淫欲,为正性命,又为修三摩地,之大障碍故。永断者:种现俱尽,如枯木不萌,寒灰不焰也。  不餐酒肉者:以酒能乱性,恐成助淫之阶,而肉必伤生,实为杀害之本。即虽素食,但遇生气之物,火净方食。不经火触,则为不净,不得便食。无啖生气,何况杀生?阿难下,显示应断。是修行人,原为超出三界,不断淫欲,及与杀生,而能超出三界者。断无是理也。初征名先断淫杀竟。
**
**卯二  示以进修余戒
**
**当观淫欲,犹如毒蛇,如见怨贼,先持声闻,四弃八弃,执身不动,后行菩萨清净律仪,执心不起。
**
**如来常以淫欲过患示喻者,以淫欲之害大矣!故又嘱当观淫欲,犹如毒蛇,如见怨贼。毒蛇践之,则必遭其毒,乃至丧身失命;贼而曰怨,遇之则必报其仇,甚至劫财夺命;然其为害虽酷,但一身一死而已,而淫欲之害,则法身慧命,永劫沉沦无间。一日之中,而受万生万死之报,而修行之人,岂可忽哉!  先持声闻四弃,杀、盗、淫、妄,四波罗夷罪。此云弃,犯之永不共住,永弃佛法海外。比丘尼四弃之外,再加四弃,触、八、覆、随,谓之八弃,以妨淫习也。执身不动者:身口七支,皆不许犯,非不执心,因力未充耳。譬如行远自迩,登高自卑。小既能持,更进于大。故云:后行菩萨,清净律仪。菩萨大乘人,力量大,清净律仪,乃大乘戒。从心止绝,一念不生,故曰执心不起。
**
**卯三  详明利益结名
**
**禁戒成就,则于世间,永无相生相杀之业;偷劫不行,无相负累,亦于世间,不还宿债。
**
**禁戒成就,则于世间,永远无有相生相杀之业。淫心断则不相生,杀心断则不相杀。偷谓窃取,劫谓强取,偷劫既已不行,而于世间,无有负债之业累。偷劫亦兼妄语,如矫现威仪,希求利养,妄言证圣,求彼礼忏,贪其供养,同于偷劫。还债因负累,既无负累,故不还债矣!
**

发表于 2014-11-6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們曾老師說, 眾人人皆佛....
 楼主| 发表于 2014-11-6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边缘人 发表于 2014-11-6 11:37
我們曾老師說, 眾人人皆佛....

方便说而已。若真认为是佛,则是邪见。
发表于 2014-11-6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4-11-6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1-7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演程居士 发表于 2014-11-6 11:44
方便说而已。若真认为是佛,则是邪见。

佛乃覺性,非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11-7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边缘人 发表于 2014-11-7 18:07
佛乃覺性,非人。......

佛即佛陀耶之省略。佛是人修成的。不懂不要乱讲。
 楼主| 发表于 2014-11-7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寅三  违其现业  分三    卯初  征名承戒修定    二  结解即获法忍    三  由渐入顿结名    今初
**
**云何现业?阿难!如是清净,持禁戒人,心无贪淫,于外六尘,不多流逸。
**
**此释违其现业。现前六根,所缘六尘境界,起惑造业也,故曰现业。而违者,即旋根脱尘之义也。然此三渐次中,前二皆摄持戒,以为助行,是因戒生定。此摄圆通本根,以成正修,是因定发慧。由是正助兼具,故能安立下之诸位也。此中违其现业者,即前第二决定义中,逆彼无始,识妄业流者,是也。即就耳根,不许出流闻尘,而使入流照性。如是清净,持禁戒人:即前科上半,所持诸戒。而特申心无贪淫者,以其为四重之首,坏定之魁,警人必除之意,因前持戒。故得离尘。于外六尘,不多流逸:即于外六尘境界,亦不随流放逸。然言不多,弗许绝无者,以根中虚习未尽除,而尘影犹存,但以无漏,而熏有漏,非全无漏也。
**
**因不流逸,旋元自归,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
**
**此正明尘亡根尽。首句承上云,不多流逸,足见亡尘之功未纯,此因不流逸,因之加功进步,反闻照性,而得不流逸,旋复本根,自归元明。尘既不缘:按耳根圆通,此当入流亡所,动静不生,根无所偶,偶即对也,既无对则根亦不立。按耳根圆通,此当闻所闻尽。至此六根反流,全归一闻性,无复见、闻、嗅、尝、觉、知,结根之用,故曰六用不行。此正入一亡六。所谓但得六销犹未亡一,小乘涅槃,正当此际。按位,当在七信,齐小乘四果。  《指掌疏》违其现业即在此。现业有二:一流逸是现业,不多则小违。二六用是现业,不行则全违也。初征名承戒修定竟。
**
**卯二  结解即获法忍
**
**十方国土,皎然清净,譬如琉璃,内悬明月。
**
**《正脉》云:此即尽闻不住,所证境界。首二句,即山河大地,应念化为无上知觉,正由不住内自觉境,法执荡然,故融及世界,无有情器之分。皎然:洞开之貌。下喻但表明彻,盖明月在有碍物中,不能透彻,便如二乘明内境,不能与外法融通也。今菩萨觉所觉空,表里洞彻。故如月在琉璃,岂有不透彻者乎?此当八信,相似色自在也。
**
**身心快然,妙圆平等,获大安隐。
**
**《正脉》云:此即空觉极圆,所证境界。前方空智,此复空空,既不为智所劳,亦不为空所缚。故身心快然,极为洒脱,盖法身荡然,真心廓尔之意。妙圆者:无缚故妙,无碍故圆。平等有三:一身量、心量,俱周法界。二有情、无情,同体不分。三自心、生、佛,吻无高下。获大安隐:此当九信,心自在也。以身心一如,身亦心也。
**
**一切如来,密圆净妙,皆现其中。
**
**《正脉》云:此则显然全同寂灭现前,但彼约自心,此约佛理,二义平等也。密谓秘密,深固幽远,无人能到之境也;圆谓圆融,交彻互摄,重重无尽之境也;净谓清净,明相精纯,纤尘不立之境也;妙谓神妙,一切变现,皆不为碍之境。此四佛境,现菩萨依正之中,此当十信,相似慈云,覆涅槃海也。盖圆顿理融,故令似位,全似分证耳。
**
**是人即获,无生法忍。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
**
**《正脉》云:此之结尾,是预许后之诸位,故言从是渐修。即者速也。即获者,犹言不久当证也。无生法忍:即初住所证圣位,通指彻于等觉也。温陵曰:《华严》十忍,第三曰无生法忍,谓不见有少法生,不见有少法灭,离此情垢,无作无愿,安住是道,名之曰忍。吴兴曰:此中别指初住以上,名为圣位。若下文云:以三增进故,能成五十五位,真菩提路。二结解即获法忍竟。
**
**卯三  由渐入顿结名
**
**是则名为第三增进,修行渐次。
**
**此结名第三增进,实由前第二增进而来。前但得五信三果,未至无漏;今则由渐入顿,解除根觉空灭诸结。如前文云:此根初解,先得人空,空性圆明,成法解脱。解脱法已,俱空不生,而至得无生忍也。初渐次三位竟。
**

发表于 2014-11-8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演程居士 发表于 2014-11-7 18:31
佛即佛陀耶之省略。佛是人修成的。不懂不要乱讲。

   我不與你爭論
 楼主| 发表于 2014-11-8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佛’是本师释迦牟尼佛,梵语佛陀或佛陀耶,中国话译为‘觉者’,大觉大悟的人,就叫做佛。社会上有大学问的人叫学者,佛非迷愚之人而是觉悟之人,故云觉者。为何不直译作觉者?因佛字的觉义,含有自觉、觉他、觉行圆满诸义,故不翻。
凡夫不能自觉,正所谓不觉不知;声闻虽能自觉,而无悲心,不能觉他;菩萨虽能觉他,觉行欠圆满;
唯佛自觉、觉他、觉行圆满,成为超出九界之上的大觉者,故名为佛。
世间人凡事好起分别,若劝他信佛,他要问问:佛比天公、仙公谁大?须知佛比天公和仙公都大,又比罗汉、辟支佛、菩萨大。佛是最高无上,故曰:‘天上天下无如佛。’这个佛即是我们的本师释迦牟尼佛。他出生在印度迦毗罗国,父号净饭王,母名摩耶夫人,但是此示现印度之佛是化身佛,化身佛是度凡夫二乘人者。佛有三身──法身、报身、化身。
法身是理体,理体无相,虽是无相,但是凡夫若想成佛,非证得此理体不可。如何证法?必须修行用功,修行用功是因,结果证得的佛果,即报身佛──修行之果报。此报身佛,唯菩萨能见,二乘凡夫无法见到。佛是大慈普利一切,为使二乘凡夫能见到佛,故有化身佛──乃变化出来之佛身。此三身,非一非三,即一即三。若是菩萨根机者,所见的是报身佛,二乘根性人见化身佛。化身从报身出,报身由法身来。故法、报、应三身,即为一身。
十六观经属大乘经,是报身佛所说之法。刚才说过三身即一身,亦就是生于印度之释迦佛,你是个大乘,看见佛是报身佛;你若是小乘,则所见为化身佛──但见他是一个老比丘而已。‘说’者说法,世尊成道之后,即说法度生,说了四十九年法,一直说到入灭之时还在说。凡佛所说之法,就是法语。法是何义?即教众生了生脱死之方法也。佛愈是说法,众生就愈得了生脱死之利益,我们凡夫虽然说了数十年,但很少有利益众生者,尽是说些空话,为何不学讲经呢?佛说者,即说法也,上次讲弥陀经时,讲过,说者悦所怀也。佛说法为何欣悦?佛说之法能度众生转凡成圣,了生脱死,故胸怀欢悦。

发表于 2015-3-21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愣严会上佛菩萨!南无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8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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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6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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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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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13:53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布施功德。南无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6-3-5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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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7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如果方便的话请师兄分別用现代文解释一下让更多人能看懂并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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