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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院外救人是非法行医---天下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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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5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统药方偏方秘方
出处或来源: 百度
服用说明: 如果药方未说明剂量,均为日服一剂,建议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疗效说明: 要想效果更好,建议常怀慈心不杀生、多吃素或断除肉食,服药前合掌至诚念佛十声: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南无发音ná m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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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林风中国真是奇葩!医生院外施救是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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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真是奇葩!医生院外施救是非法行医!



李芊,女,河北保定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14年1月21日,李芊从上海乘坐火车到北京,刚上车,列车广播有一孕妇急产,需要妇产科医生帮助。李芊医生毫不犹豫地跑到孕妇身边,帮助孕妇生产,胎儿产下后,李芊还陪同孕妇和胎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胎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孕妇家属不仅没有感谢李芊,还将李芊扣下,并且把李芊告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导致胎儿吸入性肺炎,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芊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质问法官:“是不是医生离开医院就不可以救人了?”|法官的回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执业地点之外的行医即是非法,需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律师再次质问:“在紧急的特殊情况下,医生在大街上遇见急救病人,是否应当放弃良心,不予施救?”法官回答:“法律面前没有特殊。”


我们不能责怪法官,法官的回答没有错。我们也无法责怪孕妇和家属,人家也是在利用法律。错的是这个扯淡的法律。


我的心哇凉哇凉,作为一名医生,我们改变不了这个扯淡的法律,我们就必须改变自己。以后出了医院的大门口,我们就不再是医生了。大街上血流成河,也与我们无关了,因为法官都说,在执业地点之外行医就是非法行医,需要承担责任。这个责任我们承担不了。


6月23日二审公告后,李芊不服,重新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南京市卫生局、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都无人应答。


为李芊医生叫好,为李芊转起来!!!






发表于 2014-9-15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从因果方面说,李医生遇到这个倒霉事可能有宿世因果在里面,但是这个病人及家属的表现以及这个法院判决真让现世社会人心凉透,难道以后只能见死不救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9-15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悠悠龙儿 发表于 2014-9-15 23:08
虽然从因果方面说,李医生遇到这个倒霉事可能有宿世因果在里面,但是这个病人及家属的表现以及这个法院判决 ...

未必是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点评

照您这样说,社会上的任何事不管善恶我们都争一只眼闭一只眼,少管闲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佛陀的教诲吗?这是我们学佛的初衷吗?学佛就是为了自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5 08:31
发表于 2014-9-16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世态炎凉啊,各扫门前雪,不问他人事!
末法时期,人心叵测!
发表于 2014-12-15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演程居士 发表于 2014-9-15 23:15
未必是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照您这样说,社会上的任何事不管善恶我们都争一只眼闭一只眼,少管闲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佛陀的教诲吗?这是我们学佛的初衷吗?学佛就是为了自己?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5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chewu 发表于 2014-12-15 08:31
照您这样说,社会上的任何事不管善恶我们都争一只眼闭一只眼,少管闲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佛陀的教 ...

每个菩萨的愿力是不同的。佛在因地时也用大象驮水救鱼,舍身饲虎,割肉喂鹰。
佛菩萨都有大神通,为何不显神通到农贸市场去买鸡鸭鱼放生呢?
观世音菩萨为何念其名号才循声救苦呢?
释迦牟尼佛为何不去修桥补路,而是去雪山修行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5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chewu 发表于 2014-12-15 08:31
照您这样说,社会上的任何事不管善恶我们都争一只眼闭一只眼,少管闲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佛陀的教 ...

菩萨六度布施第一。
财施,法施,无畏施。
法施为最。
发表于 2014-12-16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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