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弥陀佛:你的心情,有缘人的心情,我完全理解,众佛子翘首以待,久矣。然,此事非同小可,责任重大,因果甚深!从古至今,讲楞严的人,很多。多数都是出家比丘,或高僧大德。 要知道,讲解《楞严经》,若没有“实证实修”的把握,所谓:修不到位,就讲不到位。专搞文字演绎,用“此经”解“彼经”,以“彼、彼经”释“本经”,以“前注解”写“新注解”,拆东墙补西墙,没有实证实修的支持—— 其讲经之风险,甚巨,巨甚:若能把“明心见性”和“首楞严王”的修学理论(这是楞严经的“核心”)完全讲对了,自己就是真正地在“护持”楞严,是末法的“护法勇士”,自利利人,功德无量,自不待言;若是讲的“似是而非”,甚至在关键的地方,完全是曲解,甚至是错解,严重偏离或违背如来真实义,自己理所当然地,就充当了魔王的使者,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末法时期“法灭尽”的刽子手,自己变成了“狮子虫”,还以为自己是护法的“猛士”,这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
有一种观点:“我讲不懂‘经’,我可以讲‘注解’。注解错了,写注解的人,承担因果。讲的人,没有责任。”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观点,没有佛经依据。佛说:“杀生与吃肉同罪!”焉有“吃肉没有罪,全罪归于杀生者之理”?同理,世间也没有“投毒的人没罪,罪归造毒者”之说。“注解”错谬,如同造毒,为众宣讲,如同投毒,讲解一部错谬百出的注解,毒害众生法身慧命,写作者固然难逃其咎,而宣讲者,岂能没有因果责任?请善思维。 另有一种观点,说:“什么都等“明心见性”了,等“实证实修”了再讲,佛法早就灭了。”
我的观点是:“若不实修实证,若不真正明心见性,茫然中就开讲大乘,佛法灭得更快!”当知,即使是真正明心见性了,也未必能把理论讲得圆满明确。比如,《楞严经正脉疏》,交光法师,“实修并思维”了24年,才问世。《楞严经讲义》,圆瑛大师,打坐思维8年,一生用尽40年,才得以问世。其他的楞严大德,也不乏实修思维之功。然,《楞严经》自唐朝至今,已传入1300余年之久,除了不休的争论和分辨之外,又有几个真正的受益者?自己观察吧。 故此,敬请有缘人,不要在此论坛,提问有关《楞严经》的帖子。有缘,有福报,自然会有听闻正解的一天。无缘,无福报,亦当安心立命,善自护念。 我不想做狮子虫!更不想被魔王利用,成为灭法使者。
佛说的很清楚,护法的是比丘,灭法的也是比丘。自己没把握,宁可不讲!绝不灭法!
当然,邪师,正师,皆是众生!善人,恶人,皆是自己!正念,邪念,皆出一念!当愿大众,生慈悲心,起怜悯心,趣精进心,发菩提心,口下留德,慈眼视众,功、过分明,隐恶扬善,不自赞毁他,不因一善、数善 ,而称其大德;亦不因一恶、数恶,而全毁其善。恶人,也有善行,善人,亦有恶习。
故此,能容人处,且容人,得饶人处,且饶人!给人出路,就是给自己出路。与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做个世间善人,尚应如此,何况已是学大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