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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界为缘长六粗---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圆瑛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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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2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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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二  境界为缘长六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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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扰乱,相待生劳。劳久发尘,自相浑浊,由是引起,尘劳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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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指法之词,即指境界相,从无而有,因异立同,由是空、界忽生;复因同异发明,而无同异之众生,亦相继而生;如是藏识海中,境风扰动也乱。相待者:互相对待,由妄境引起妄心,则为缘之意,以境界之相,为生七转识之像。  生劳:即引起第七识,创起慧心所,对境分别染净,执为心外实有,不了自心妄现,起智分别智即慧心所,转生劳虑,故曰‘生劳’。即第一粗智相,属俱生法执。论云:依于境界,分别爱与不爱是也。问:‘前转识缘境界相,智相,亦缘此境,二者有何差别?’
答:‘转相缘境,是第八识见分,精明之体,但如明镜现像,不起分别:智相缘境,不了唯心所现,执有定性,分别染净,即属分别事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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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久:即第七识,恒审思量,相续不断,劳虑经久,故曰‘劳久’。即第二粗相续相,属分别法执。
论云:‘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是也。
发尘:即第六识,周遍计度,取著转深,计我、我所,发生染著尘念,故曰‘发尘’,即第三粗执取相,属我执俱生。
论云‘心起著故’,起著与发尘义同。自相浑浊者:即第六识,依前颠倒所执相上,更立假名言相,循名执相,颠倒特甚,以致心水浑浊不清,故曰:‘自相浑浊’。则第四粗,计名字相我执分别。
论云:‘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是也。  由是引起,尘劳烦恼者:由是是字,远指无明三细四粗,从迷入迷,妄上加妄,近指计名字相,由此引起诸业,即第五粗,起业相。
论云:‘依于名字,循名取著,造种种业’是也。尘劳即是烦恼,烦恼有染污、扰动二义,喻之如尘如劳。共有八万四千,约未起身口属惑,已起身口属业,今由惑引起身口,造一切业,业因既成,业果随至,无可幸免也。
问:‘粗境未成,安得遽有身口?’
答:‘语虽约从初起次第而谈,理实无始,岂真未成粗境之前,而绝无身口哉?细境中既有根身,当有身口,且论亦约从初起,亦须于第六中,方成身口。疏释起业,明用身口,若必执第六方有身口,则前相凭何起业?而执取等,凭何计我我所哉?语虽有序,而意须圆活,不宜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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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为世界静成虚空,虚空为同,世界为异,彼无同异,真有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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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确答满慈所问。前四句,答云何忽生山河大地?后二句,答诸有为相即众生业果。从性觉必明起,乃展转叙其来源耳。由依性觉,妄起无明,因此无明,发生三细,复缘境界,而起尘劳,惑业妄因已成,依、正苦果斯现。故云:起成有相处,则山河大地,而为世界;静而无相处,则空廓虚通,而为虚空。空不动摇,是故曰静,此依报之世界,本不离前之细境。言此虚空,即为前同相,所发之现行;此世界,即为前异相,所发之现行。汝问:云何忽生山河大地?即由是而生也。  彼无同异,真有为法者:此答诸有为相,亦明不离前之细境,与上四句,文法不同。上是指后即前,此是取前显后,取彼细境中,同异互相形显,所发明无同无异之相。以成此众生业果,真有为法。此正报众生业果,亦前细相所发之现行,即第六粗业系苦相。
《论》云:‘以依业受报,不自在故。’为业系缚,而堕五阴三界二狱之中,无由出离,不得自在。汝问:云何忽生诸有为相?即由是而生也。  交光法师云:但约万法初成一周,而说忽生矣!又约修时逆断,显此次第,权说初成次第,令观顺生之次第,易于开悟。而不至迷闷;了逆断之次第,易于修证,不至僭乱也。又当知经自无明,以至粗境,多用能所,上下连持者,令知能所,乃生万有之端,行人于真妄分明之后,一念顿绝能所,可以把定万有,坐还清净本然,所谓:‘但离妄缘,即如如佛’矣。初初之忽生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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