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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演程居士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第五卷---圆瑛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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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9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酉二 详应前文

  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元我觉明,见所缘眚,觉见即眚。本觉明心,觉缘非眚。

  初二句,妄境似有。见即见分,合上以目观见。见缘即见所缘之相分,合上国土众生。此见、相二分,依自证分而起,属依他起性;依他如幻,非有似有,故曰似现前境。诘其根本,元我真觉堕在妄明之中,以为其咎,觉明二字,亦即四卷中,性觉必明,妄为明觉。性觉即自性之觉体,本具妙明之德用,不假明而明之,设若必定加明于觉体之上,则此必明一念,即是妄为,不当为而为也。即转妙明为无明,性觉成妄觉,由此妄觉,遂起见、相二分之妄。觉明乃为根本无明,诸妄总因。四卷三种忽生相续,无不因此而成。

  见所缘眚者:见即转相之见分,所缘即现相之相分,皆由无明之力,转真见成妄见。此见即眚见,遂有所缘依、正之眚影,合上见病为影。

  觉见即眚者:接上句,谓非但所缘是眚,即觉明所发之能见,亦即是眚,以俱依无明而有,妄体本无,合上影见俱眚也。

  本觉明心,觉缘非眚者:此明真体非病;上觉字指真体,下觉字指妙用。缘字双摄见分、相分,能、所二缘。谓本觉妙明真心,遍觉能、所二缘皆妄,此觉体自不堕妄中,实非有眚妄见可比,故曰:‘非眚’,合上见眚非病。《正脉》云:此阿难所见身境,即有两重难知:‘一者难知其为别业,以与众同住,彼此不异也。二者难知其为妄见,以与众见同,信其实有也。故以前眚 影,两重易知者例之’。问:‘身境同见,何以类眚影之别见?’答:‘众生依自心法界,而迷起梦境,法界唯心,梦境非有,故为别为妄,见同众人,不过业同同见耳,岂同外教共一而实有乎?譬如千灯一室,虽同处而各别光满;又如群翳观灯,似同轮而实各病;及其一人病愈,只消一人之轮,始知非共一,而非实有矣。’二就所例法进退合明竟。

  申三 结见见即释离迷闷 分二  酉初 令取上义转释  二 令对目前会释  今初

  觉所觉眚,觉非眚中。此实见见,云何复名,觉、闻、知、见?

  上来别业中种种发挥,结归觉缘非眚一句,正转释见见非见之迷闷也。首句即上觉缘见相二分二字;二句即上非眚二字。一、三觉字是真体,所觉即能缘所缘,由无明所熏,知见妄发见分,发妄不息,劳见发尘相分,悉皆如眚,真觉未觉时,常堕眚中,一觉所觉是眚,则此真觉,即已离眚,非堕眚中矣!此牒前本觉明心,觉缘非眚,及前能见眚者,终无见咎,又见眚非病之义,亦如圆觉所云:‘知幻即离’是也。

  此实见见:此字即指上二句,实即见见非见之义。比显云:真觉觉于所觉是眚时,真觉不堕于眚中此上二句义;即前真见,见于见精带妄时,真见非堕于见精妄中,彼此意义相类。 云何下责怪之辞,见性即是寂常心性,所应取为本修因者,云何复将此妙觉明性,名为觉、闻、知、见?何异将连城之璧,唤作碔砆,岂不误哉?觉、闻、知、见,即是六精,体同用异。‘元以一精明,分作六和合。’觉知二字,各具二精,即带妄之见精也。众生既不可执妄为真,亦不可将真作妄,如祗认见、闻、觉、知为心,则被所覆,即不见精明本体矣。须知真心虽不离见、闻、觉、知,本不属见、闻、觉、知,方有超脱之一日也。初令取上义转释竟。


 楼主| 发表于 2014-2-20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酉二 令对目前会释

  是故汝今,见我及汝,并诸世间,十类众生,皆即见眚,非见眚者。

  此对境会释,真妄二见。见我即观佛相好,及汝即阿难自身。世间指虚空、山、河、大地。十类众生:于十二类中,除无色、无想;此举圣、凡、依、正。此二见眚,字同义异,上谓见有眚,下谓能见眚。若自惑未除,纵观如来胜相,犹是见带眚病。古德云:‘眼中犹有翳,空里见花红。’非能见眚者之真见。上判是妄非真。

  彼见真精,性非眚者,故不名见。

  彼见即能见眚之见。已离于妄曰真;纯一无杂曰精。性非眚者;其性不变随缘,随缘不变,能为见相所依,不为见相所变,其性不堕于眚妄之中,故曰:‘非眚’。既非是眚,故不应名见。此后二句,判真非妄,即上‘觉非眚中,云何复名觉、闻、知、见。’

  一切众生,不达所见身界,皆自心别业之妄影,本来无实,所以凡夫深生取著,二乘深生厌离,皆非解脱之道。若知惑业所现,妄体本空,不生执著,无可厌离,则终日对境,终日不被境转矣!初例明别业竟。

  未二 例明同分分三  申初 举能例法退同合别  二 就所例法进同合同  三 结离见即觉教取证  今初

  阿难!如彼众生,同分妄见,例彼妄见,别业一人。

  此例明同分,文具能、所二例。若对例阎浮提等,此为能例;若对例别业妄见,此为所例。问:‘前云举国同见灾象,易知其为同分,彼国众生不见,易知其为妄见,既有两重易知,即可例下十方依、正,而更取例于别业者,何也?’答:‘前见灾象文中,元缺详示妄因,故必取例别业之妄,令知同彼眚影,一例虚妄,则妄因成,方可以为能例之法,不得不退例别业也。’故呼当机而告之曰:如彼一国众生,同分妄见,所见种种灾象,例彼目眚,别业妄见之一人。若约三番,分属进退合明,此乃第二番退以合明,退一国同分所见灾象之妄,例彼一人见眚影之别业。


 楼主| 发表于 2014-2-2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病目人,同彼一国,彼见圆影,眚妄所生。此众同分,所见不祥,同见业中,瘴恶所起。

  此承前易知之同分,转取例于易知之别业。即牒定一病目人,同彼一国,彼此合明,例出妄因。彼别业所见圆影,既非即灯即见,亦非离灯离见,但由眚妄所生。此同分所见灾象,既非即空即见,亦非离空离见,同是见业中,瘴恶所起,与彼见圆影,无以异也。

  同见业中,瘴恶所起者。由众生见分,妄起能见之业用,故有所见之妄相。而灾象乃瘴疠恶气,上应于天,故现种种不祥之象,但惟瘴恶,是其妄因,岂天象有实体哉?

  俱是无始,见妄所生。

  眚影、灾象,同、别虽殊,为妄则一,皆无实体,究其妄因,俱是无始无明,熏成见妄,所生之虚影。若约交互进退合明,进圆影以合明灾象,则灾象亦一国之眚妄,与圆影同一例也;退灾象以合明圆影,则圆影亦一人之恶缘,与灾象同一例也;二者虽为浮尘根所见之境,推末由本,俱是无始,真见堕在妄见中,所生之妄境,了无实体。初举能例法退同合别竟。

  申二 就所例法进同合同

  例阎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洎十方,诸有漏国,及诸众生。

  此举所例之法,进退合明。即以一国同见灾象为能例,若约分属进退合明,此属第三番进以合明。进一国所现灾象,合明十方依、正之境,以灾象一国同见,易知其为同分;彼国不见,易知其为妄见。以此例阎浮提等,依、正;净、秽;苦、乐不等,难知其为同分,无始恒然,非偶尔暂现,难知其为妄见,令难知者,与易知同一例也。三千洲,即阎浮一洲中,有三千洲,兼须弥四面,四大海中,一四天下。娑婆世界:即释迦所主,三千大千世界。并洎十方,诸佛刹土,此由近以及远也。

  诸有漏国,及诸众生者:国与众生,均以有漏称,因皆依无明,而得建立也。下文云:‘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无非自心所现之惑境,岂得谓为无分?以因妄而有,故曰‘有漏’。虽遐方异域,他所住持,非己受用之境,例同灾象,亦可易知,其为虚为妄也。

  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此合明同妄。同是觉明,与上元我觉明不同,前是真觉而起妄明,此是本觉自具妙明。十方依正,有漏妄法,同依真起,乃依本觉妙明,无漏妙心;心以无漏称故妙,未起烦恼,无有生死,即本源真心;受无明本熏,业识资熏之力,起成见分,映在六根门头,故有见闻觉知,虚妄之病,合上瘴恶。 缘字即所缘相分之妄境,指十方依、正同分惑境,乃根本无明,见病之影,合上灾象。 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者:以依、正二报,总属依他起性。依他如幻,有生有灭;依报有成、住、坏、空,正报有生、老、病、死。皆由无明为因,业识为缘,因缘和合,于无生中,虚妄有生,此有乃为幻有,非实有所生;因缘别离,和合终尽,于无灭中,虚妄名灭,此灭但有其名,非实有所灭。死字应作灭字,方通无情。  若约交互进退合明,进一国灾象,以合明十方依、正,则依、正亦同分之境,与灾象同一例也;退十方依、正,以合明一国灾象,则灾象亦虚妄病缘,与依、正同一例也。

  问:‘十方依、正,与己无干,何为同分?’答:‘虽非业招,亦由惑现,自心无明一起,将全法界真心,遍成迷惑之境,于无同异中,炽然成异相之世界。因异显同,复立同相之虚空;因同异发明,复立无同异之众生。未至发真归元,则空沤未灭,十方依、正,皆自心无明,妄现之惑境,固属有分,何得曰非同分耶?’二就所例法进同合同竟。


发表于 2014-2-22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4-2-22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三 结离见即觉教取证

  若能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则复灭除诸生死因。

  此与上节,同是觉明无漏妙心,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和合妄生,和合妄死,正是敌体相翻。上节约从真起妄,妄有二种颠倒,分别见妄,为虚妄病,既有妄见,乃有所缘。缘即所缘依正身境,亦即总标中,当处发生,当业轮转,二妄惑业之境,和合生灭。 此节约返妄归真。缘即别业、同分所缘之境。不和合下,亦应有一缘字。和合缘即别业境,不但惑现,还加有业,和合而成,故曰和合缘;不和合缘,即同分境,但由惑现,并无有业,和合其中,故曰不和合缘。若能远离,即微密观照,离妄之功,妄离则真自复。谓修楞严大定者,若能了知同分、别业,二所缘境,为虚为妄,不执实有,即远离诸和合缘,及不和合缘。不能离缘,便为物转,若能离缘,即可转物同如来矣!此二句离缘也。

  则复灭除诸生死因:生死因即二种颠倒,分别见妄,为轮回之本。别业妄见,属事识,为分段生死因;同分妄见属业识,为变易生死因;但所缘同、别二境既离,能缘本、末二妄自息,即不起二种颠倒,分别见妄。故曰:‘则复灭除诸生死因’。此句离见也,并上三句,即下文不随分别,世间、业果、众生三种相续,三缘断故,三因不生,文义相类,远离即不随也。 又尘既不缘,根无所偶,返流全一,六用不行,十方国土,皎然清净,如净琉璃,内悬明月。

  圆满菩提,不生灭性。清净本心,本觉常住。

  此明即觉,合上离见即觉,如圆觉经离幻即觉,义相同,显言之,即离妄即真也。前二句圆满及性字,皆要双用。不生灭性,即是涅槃,谓妄见即离,真觉全显,即能圆满三菩提性,及圆满三涅槃性。承上能缘之妄见除,则转烦恼圆满菩提性;所缘之妄境离,则转生死圆满涅槃性。此即菩提、涅槃,二转依果。

  清净本心,本觉常住者:既已圆满智、断二果,复本心源,究竟清净,本觉到此,方得出缠,常住不变,轮回从此永卸矣!此节文但能不取见缘,不随见妄,则终日对境,终日无境可对,能所不立,法法全真,是谓常住首楞严三昧。如《起信论》云:‘离一切法差别之相,以无虚妄心念,即是真如常恒不变,净法满足’也。初释其迷闷竟。


 楼主| 发表于 2014-2-24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2-25 09:03 编辑

辰二 开其未开 分二  巳初 摄前悟与未悟  二 正破和合俱非  今初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此摄前文,当机述意:‘世尊!为我等辈,宣说因缘及与自然,诸和合相,与不和合,心犹未开,而今更闻,见见非见,重增迷闷。’而佛先其所急,与释迷闷,今了知真见见于见精之时,真见已离自体中一分妄,非是带妄之见矣,则迷闷已释;此当开其未开,谓阿难言:汝虽先前已悟,本觉妙明真心,双超妄情,分别计度,而非因缘性,非自然性。而犹未明下属未悟。以因缘、自然,佛已开示,故得先悟。如是本觉妙心,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此理实犹未明,故不得不再为开示也。若说觉性,是和合生,则与离一切相相背;若说非和合有,则与即一切法相背,故下正明非和合,及非不和合之义。初蹑前悟与未悟竟。
  巳二 正破和合俱非 分二  午初先破和合  二 破非和合 午初又分二  未初 总举妄惑  二 别为破斥  今初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
  前破因缘等,皆约前尘而破,以见离尘不显故;今破和合,亦以前尘为问。故佛云: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情计,疑见性为和合而有,此诚不当。观犹以二字,有责怪意,和合上加妄想二字,以真见本无和合,妄想情计,妄计和合。诸因缘性一句,以和合与因缘相关,故兼言之;自生疑惑,即是妄想。
  证菩提心,和合起者:此二句按定错计。上句即指真见,以真见为能证菩提之因地心,此心为如来密因,由来不变,岂属和合起者?故不应自生疑惑。初总举妄惑竟。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未二 别为破斥 分二  申初 破和  二 破合  今初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

  此仍用见精者,以真见、见精无别体故。因二妄既剖,故加妙净二字,以此见虽然处染,毕竟不染,其清净本体,由来不变,故曰:‘妙净’。为与明和等,即以前尘为问也。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辨,杂何形像?

  首句牒定,下以名、义、体、相四意破之。先约相破。杂即和也,凡言和者,必有二物,相投不分,方成和义。故难云:且汝观见明相,正当明相现前之时,何处杂和汝见耶? 见相可辨,杂何形像者:见精属内心,明相属外境,如果杂和为一,亦应可辨;如朱与面粉二物杂和,则朱失其红,面失其白,成为非红非白之色,今见相二者杂和,究竟作何色相耶?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

  二约义破。凡言和者,必有二物,先相离而后相即,方成和义。难云:见与明相和后,毕竟还是见耶?非是见耶?若和后明相非是见者,应无所属,云何而能见明!此非离也。若和后明相即是见者,相既成见,应不能自见其相,若仍见其相,云何以见自见其见?此非即也。如是观察,则和义不成。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

  三约体破。凡言和者,必二体各不圆满,方可相和。难云:必其见性圆满,何处可以再和明相?若使明相圆满,不合更容见与之和?

  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

  四约名破。凡言和者,必二物不同,而后相和,既和当失本名。难云:若见性与明相,未杂之时,见是见,明是明,有情之见性,必异于无情之明相,杂和之后,则必失彼见性明相,本有之名字,而见当非见,明应非明;如水土相和,则失彼水土本名,转名为泥矣。杂和既失明相见性之本名,则说见性和明相者非义矣。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以明例余,彼暗与通塞,非和之义,亦复如是。初破和竟。


 楼主| 发表于 2014-2-27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2-27 16:55 编辑

申二 破非合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合?为非暗合?为非通合?为非塞合?
  此破合可知。
  若非明合,则见与明,性、相乖角,如耳与明,了不相触。
  首句牒定。若见不与明合者,则见与明,一属性,一属相,彼此乖违角立,各不相顺。此据理论,下以喻明。既然非合,应如耳根之与明相,了无关系,不相触合;触即合也。
  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此承上既不相合,纵见之亦不能见,见且不见,自然不知明相所在;如耳听明,听且不能听,岂知所在耶?知既不知,云何甄别明白,合与非合之理?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例破,可知。后无结文者,因此科但释前超情科中余情,故不另结。文自阿难妄识破后,求示寂常妙明真心,而如来指与根中见性,十番极显其真,二见复剖其妄,克就当人分上,最亲切处,分明指出,会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妄不离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此中复明,本妙觉元,非和合与不和合,密示万法一体之旨,大科克就根性,直指真心已竟。自此以前但显理究竟坚固,若不知所指之心,不独近具根中,实则量周法界,则何以明事究竟坚固耶?故下会通四科,全事即理,圆彰七大,全相皆性,极于三如来藏,圆融无碍;说奢摩他,令悟一切事相,无非理性,乃统世界、身、心,为一定体。自此见性,转名如来藏性,以能遍为诸法实体,乃对万法而立名也。初克就根性直指真心竟。
楞严经讲义第五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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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7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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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瑛大师著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讲义

福州鼓山涌泉禅寺圆瑛弘悟述 受法弟子明旸日新敬校

  丑二 会通四科即性常住 分二  寅初 总标即妄即真  二 别明即妄即真 寅初分二卯初 明幻化相即真  二 会四科法即真  今初

  阿难!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幻妄称相,其性真为妙觉明体。

  此下会通四科:五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一一诸法,观相生灭全妄,论性即妄皆真。上科无有结文者,正因上科所显,见精相妄性真,但约近具根中,实则量周法界,遍为诸法实体,故与会合融通,摄事归理,会相入性,以明情与无情共一体,处处皆同真法界。文乃一气贯下,是以不结。从此不复称见精、见性之名,改称为如来藏,妙真如性;见性约一根是别,藏性摄六根是总,但是总、别异称,实无异体耳。

  此科紧承上文,不但见精相妄性真,乃至一切诸法,无不皆然,即一切幻化之相,亦复如是,因汝犹未明了,今当为汝示之。浮尘者虚浮不实之尘境。无而忽有曰幻,有而俶灭曰化,如空华、镜像、梦境等。当去声处出生,生无来处;随处灭尽,灭无去处;不过徒有幻妄名相而已,全无实体可得。称即名也,上明相妄。 其性真为妙觉明体者:其字指一切浮尘之相,性即相中之性,相虽妄而性元真,此明性真。以浮尘幻化之相,相不离性,其性即是众生妙觉明体;无相而能现相,故谓之妙。虽现诸相,乃是本觉湛明之性,而为诸法所依之体,即此至虚幻之法,本来无体,今明无体之体,即是妙觉明真体;如虚空华,虽至虚妄,华体即是空体。举此至虚之法为能例,例明下文,阴、入、处、界,似实有法,令其比类发明,令知一一相妄性真,即事即理也。初明幻化相即真竟。

  卯二 会四科法即真

  如是乃至:五阴、六入、从十二处、至十八界、因缘和合,虚妄有生;因缘别离,虚妄名灭。

  如是指法之辞,紧承上文,如是至虚幻之法,尚且相妄性真,例显世间所有诸法,乃至阴、入、处、界,皆如是也。诸经论中,多皆阴、处、界三科,惟此经加六入一科,因为圆通法门,推重根性故也。 诸法虽多,四科之中,科科收无不尽,以一切诸法,总不出心、色二法,因对机开、合故,广、略有异:一、为迷心重迷色轻者,合色、开心,合色法为色阴;开心法为受、想、行、识四阴,乃说五阴。二、为迷色重迷心轻者,合心、开色,合心法为意根;开色法为五根、六尘,说十二处,六入亦然。三、为色、心二迷俱重者,心色俱开,开心法为意根、六识、七种;开色法为五根、六尘、十一种,说十八界。四、为心、色二迷俱轻者,心、色俱合,但说二法,皆可收尽一切诸法。此四科法,合上一切幻相。

  因缘和合,虚妄有生者:即指四科心、色诸法,不离因缘。先约心法释:夫真心绝待,寂湛常恒,不假因缘;而六种染心,虚妄生灭,必藉因缘。一、以真如不守自性为因,无明风动为缘,因缘和合,于如来藏海,妄有三种不相应染心生。二、以业识内熏为因,境界风动为缘,亦是因缘和合,于第八识海,妄有三种相应染心生。 次约色法释:夫佛界真善妙色,性本清净,不假因缘;而九界依、正,虚妄生灭,必藉因缘。一、染法以种子为因,现行为缘,熏彼事识,妄有六凡法界,染色生。二、净法以本觉内熏为因,圣教外熏为缘,熏彼业识,妄有三圣法界,净色生。

  因缘别离,虚妄名灭者:亦先约心法:若众生依本觉内熏,发起始觉之智,于所缘境,不执实有,离一切法差别之相,则境风既息,识浪自澄,因缘别离,三种相应染心灭;若更了知一切心念,皆依无明而有,由无明不觉,生起三细,皆是不觉之相;无明不觉之相,不离本觉之性,则无明风息,觉海波澄,因缘别离,三种不相应染心灭。上之生灭心法,摄尽五阴中后四阴,六入中意入,十二处中意根处,十八界中意根及六识界。

  次约色法释:若众生始觉有功,了知身、心、世界,无我、我所,则观智现前,事识已转,因缘别离,六凡染色灭;若更了知,不但生死染色本空,即涅槃净色亦非实有,则无明梦破,业识还源,三圣净色亦灭。上之生灭色法,摄五阴中色阴,六入中前五入,十二处中前十一处,十八界中六尘及五根界。

  总论心、色诸法,唯心所现。本经云:‘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心中所现物。’又云:‘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俱属依他起性,依他似有,观相元妄,于本无生灭中妄见生灭;合能例中,幻妄称相,若执实有,则成遍计执性,若能了知,依他起性如幻,遍计执性本空,则当下即是圆成实性矣。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殊不能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妙真如性。

  上明相妄,此论性真。以身、心、世界,乃属依他起性,从缘生灭,虚妄无体;然当知妄不离真,全体即是圆成实性。按唯识三性解,依他起性如绳,圆成实性如麻,绳依麻有,故曰依他,离却麻即无绳可得。若于依他法上,不了如幻,更起遍计执性,如夜间见绳,认作是蛇。遍计执性,情有理无;依他起性,相有性无;相有是幻有,性无乃本无,此明无性之性,即如来藏性。 生灭去来,乃指心与器界,似有生灭之相;众生根身,似有去来之相;相依性起,不离当处,如空华、镜像、梦境,华性即是空性,像体即为镜体,梦人本属醒人,众生迷而不觉,故曰:‘殊不能知,身心世界,生灭去来之相,本即如来藏性也。’

  如来藏,即众生同具本觉性体。本觉者本有之佛性,众生迷位,本觉在缠,此性隐而不显,如来之性,含藏众生心中,故曰如来藏。 又即不生不灭之真如心,一切如来,恒沙净德,无不含藏于此,故曰如来藏。常住妙明,不动周圆,即藏性德相。本无去来曰常住;不属迷悟曰妙明;本无生灭曰不动;无处不遍曰周圆;合此四德,为妙真如性。妙者不可思议之谓也,以其全妄即真故,一切皆如故,无有一法不真,无有一法不如,合能例中,其性真为妙觉明体,如《法华》所云:‘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是也。

  性真常中,求于去、来,迷、悟、生死,了无所得。

  上明妄元是真,此明真本无妄。由不知万法唯心,宛见差殊,而有彼此去、来,圣、凡、迷、悟,始终生死等相,犹如翳眼,妄见空华。然既知相妄性真,于藏性真常之中,求其去来等相,了无所得;如梦行千里,一经醒寤,不离床枕,岂有去、来之相可得哉?如迷东为西,忽然有人指示令悟,岂有迷、悟之相可得哉?如梦生人间,自少而老,报尽命终,岂有生、死之相可得哉?迷、悟二字,约义乃在于心,约人即是圣、凡,约法即生死、涅槃。迷、悟在人,理中实无迷悟。此合上能例中,‘当处出生,随处灭尽’,故无所得。 此中数节之文,与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若合符节,其意会之自明。初总明即妄即真竟。


 楼主| 发表于 2014-3-2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寅二 别明即妄即真 分四  卯初 会五阴即藏性  二 会六入即藏性  三 会十二处即藏性  四 会十八界即藏性 卯初分二  辰初 总征  二 别释  今初

  阿难!云何五阴,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上总以取例,下别为显示。先显示五阴,全妄即真。色、受、想、行、识五阴,本是世间有为之法,一旦许即藏性,故须征起,而释明耳。阴者盖覆义,盖覆真性故。新译为五蕴,蕴者积聚义,积聚有为故。今欲解释,须取二译,其义方足,谓积聚有为,盖覆真性。对下三科,此为迷心重,迷色轻者说也。 本如来藏者:谓五阴之相虽妄,其性本真,如来藏即真心之别名。今再约义而解:‘如’指真心不变之体,‘来’指真心随缘之用,不变常随缘,随缘常不变,故称如来藏。藏者含藏,五阴一一诸法,悉在其中。  妙真如性者:不可思议曰妙,以一体具足万用,万用不离一体。如下文所谓:‘一为无量,无量为一。’譬如一金能成众器,众器不离一金。一真一切真,五阴皆真,一如一切如,五阴皆如,全相皆性,故曰本如来藏,妙真如性。初总征竟。

  辰二 别释 分五  巳初 色阴  二 受阴  三 想阴  四 行阴  五 识阴 巳初分三  午初 举喻合法  二 就喻详辨  三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以清净目,观晴明空,惟一晴虚,迥无所有。

  此喻明色阴即藏性,乃就自法为喻。色即五根六尘,十一色法。清凉云:形质可缘曰色,变碍为义。刹那无常,终归变灭,现前形质,能为障碍。先举喻后法合。譬如世间有此一人,以清净无翳之眼目,观晴霁光明之虚空,惟一晴虚,迥然一无所有;此喻真本无妄。 有人喻一念未动之本来人;清净眼喻无妄真智;晴明空喻湛寂真理。一念未动以前,以真智照真理,理、智一如,惟是如来藏性,清净本然,纤尘不立,岂有九界依正可得?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人无故,不动目睛,瞪以发劳,则于虚空,别见狂华,复有一切,狂乱非相。

  此喻从真起妄。其人无故,不动目睛:喻最初无端,真如不守自性,不觉念起而有无明。瞪以发劳:瞪是直视貌,喻业识妄为明觉;劳即劳见,喻转相,转本有之智光,为能见之见分。起信论云:‘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动则有见也。 则于虚空,别见狂华者:空原无华,瞪目妄现,此即论中所云,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故曰:‘则于虚空,别见狂华。’别见即妄见也。虚空即业相,无同无异,晦昧空中;狂华即相分之境。于无同异中,炽然成异,此业识中之色阴成矣。

  复有一切,狂乱非相者:上二句指细色,此二句指粗色,即虚妄身境,内外四大之色。内四大有生、老、病、死,外四大有生、住、异、灭,狂乱不定,毕竟皆空,故曰‘非相’。非相即空相也,色、空皆眼根所对之法,故四空天,舜若多神,乃至二乘涅槃,所证偏空,妄解色灭,如见非相也。

  色阴当知,亦复如是。

  此以法合喻。一切色阴虚妄,自当以此瞪目,所见华相,比类而知。此有二义当知:一者当知相妄,以狂华之相,乃依瞪目妄现,非实有也。二者当知性真,狂华依空而现,华体即是空体,故总合曰‘亦复如是’。如空华本无所有也。初举喻合法竟。

  午二 就喻详辨

  阿难!是诸狂华,非从空来,非从目出。

  首句牒定狂华。诸字助语辞,辨此狂华,非从空中而来,以华非空来,喻身、界、内、外之色,非无因,自然而生也;亦非从眼目而出。以此观察,身心、世界,既如空华,无所从生,无所还灭,则当体虚妄明矣。

  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从空来,还从空入,若有出入,即非虚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华相起灭;如阿难体,不容阿难。

  此破华从空来。来即出也,谓此华既从空而出,还应从空而入,若有出入,即有内外,既有内外,即不成虚空矣!空若非空,是有实体,自不容华相,在空中忽起忽灭;空若是实体,喻如阿难是实体,自不容阿难实体上,更有华相出入。此反显虚空,以容为义,由非实体,故容空华;既容空华,则是虚空;既是虚空,必无内外;既无内外,安有出入?云何说华从空而出?此之破法,名为倒破,犹破竹从梢也。

  若目出者,既从目出,还从目入。

  若从目出,有出必定有入,既然从目而出,还要从目而入。


 楼主| 发表于 2014-3-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即此华性,从目出故,当合有见!若有见者,去既华空,旋合见眼?若无见者,出既翳空,旋当翳眼!

  此双约有见无见破。若谓此华,是从目而出者,目以能见为性,既从目出,合当有见?如世间有情所生,定属有情,若果有见者,出去既为华于空,旋归之时,合当见眼! 若无见者下,谓此华性,虽从目出,体本无见,但能遮障,则出去时,既翳障于空,至旋归时,当翳障乎眼,以理推之,势所必然。

  又见华时,目应无翳,云何晴空,号清明眼?

  此紧接上文出既翳空,又则目见华时,华既从目而出,目中应当无翳,而号清明眼;云何二句反难,云何现见华空,乃为翳眼,必见晴空,方号清明眼耶?有见无见,两者俱非,足征华非从目出矣! 上以空华喻色阴,推究非从空生,非从目出,就喻顺解已竟。今约法而释:色阴非从空生,西域凡、外,妄执色从空生,以将世界,七分七分,重重分析,析至邻虚尘,再析即入虚空,遂执色既可析入虚空,虚空定能出生色相,故执色从空生。  此方儒、道二教,皆谓虚以生气,气以成形,是万象固本于一气,而一气乃始于太虚,与西域凡、外,旨趣相同。今本文法喻,皆是破色从空生,以空喻心中真理,真理不动,何尝有法可生,亦无内外出入等相。凡、外都执色法从空而出。《正脉》云:‘世智不达,太虚何所从来,身、界岂穷根本乎?’  色阴非从目出,法中以目喻真智,何尝有法可出,若谓色从真智出者,即此色法当合有知,出既为色于空,旋当知心,若无知者,出既障空,旋当障心。又迷者色出,心应无障,悟者色入,心应有障,云何一定要无有烦恼,所知二障,唯以如如智,照如如理,方号为清净心乎?二就喻详辨竟。

  午三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色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华相非从空来,非从目出之故,应当起智观察,即喻知法,所有一切色阴,无非业转之劳相,同彼狂华,由瞪目发劳,虚妄显现,无以异也。以本无生体曰虚,由循业伪现曰妄。当知是教悟意,上一句教悟相妄,下二句教悟性真。谓色阴之法,观相元妄,观性元真,若生若灭,皆不离当处,即不离自心,如狂华不离虚空,华体即空体也。由本如来藏,常住不动,体恒无变,故非因缘;本如来藏,妙明周圆,用恒随缘,故非自然;一一即妙真如性,果能善用其心,起智观察,亲见色阴根本,即此色阴,便可通达实相矣。初色阴竟。


 楼主| 发表于 2014-3-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二 受阴 分三  午初 举喻合法  二 就喻详辨  三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调适,忽如忘生,性无违顺。其人无故以二手掌,于空相摩,于二手中妄生涩滑,冷热诸相。

  此显受阴即藏性。以下开一心法为四阴。受即遍行五心所中受心所,以领纳为义。领纳违苦境、顺乐境、俱非不苦不乐、境相,而生苦、乐、舍苦乐双舍即不苦不乐也三受,虽诸识中,皆有受心所,而前五识根境相对,受之用偏多,受之力最强,即以五识为受阴。此文就自法为喻,以身识领受触尘之境,但事出假设,又偏约身识,故得为喻耳。

  譬如有人,即假设有此一人,手足宴然安静,百骸调和顺适,此喻真如不动,性德自如。忽如忘生者:忽然忘其有生,即不知有身之谓也。大凡人生,有苦有乐,觉得有身,而受苦乐之境,若无苦乐,即不知有身。忘生,亦可作忘身解,尚且不觉有身,而安知有受耶?违是苦受,顺是乐受,苦、乐两无,并身亦忘,正属舍受。喻心体离念,无受阴故,以舍受难破,故下只约苦、乐二受破。

  其人无故以二手掌,于空相摩者:无故即无端起妄;二手于空相摩,即根尘相对,亦可指生灭不生灭和合,三细俄兴,六粗竞作。于二手中妄生涩、滑、冷、热等触,即妄现受阴之相。

  受阴当知,亦复如是。

  先举喻,此法合。一切受阴虚妄,自当比例而知,亦如摩掌,妄生觉受。此喻即自法,但能了喻之妄,便知受阴之妄也。藏性不动,本来无受,即喻中有人喻藏性;宴安调适喻不动;无故二掌摩空喻无端妄起无明,不生灭与生灭和合,妄生三细六粗,故有涩、滑、冷、执诸相。涩喻三途苦受,滑喻人天乐受,冷喻二乘滞寂枯受,热喻权教事修等,触指乐受等,以上皆明从真起妄。初举喻合法竟。

  午二 就喻详辨

  阿难!是诸幻触,不从空来,不从掌出。

  幻触,即身识所觉之触受。空中本来无物,但是二掌相摩妄生诸触,虚妄不实,故称为幻。上二句双标二途,究其来处。

  如是,阿难!若空来者,既能触掌,何不触身?不应虚空选择来触!

  此下详辨推破。先正破空来,身之外皆空,若从空来,既然能触于掌,何以不触于身?空无知觉,不应虚空,有所选择,喜来触掌,不喜触身也!

  若从掌出,应非待合?又掌出故,合则掌知,离则触入,臂、腕、骨、髓应亦觉知入时踪迹! 必有觉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来,何待合知,要名为触?

  此正破掌出。约未合不出,既离不入,两途而破。二应字皆当念平声。初二句谓若此触受,是从掌中而出,未合之前,应当即出,应非待合之后方出?又掌出故下,合则掌知触出,有出必有入,离时则应知触入。如果有入,而手腕肘臂,以及骨髓,应当亦要觉知,此触入时踪迹,在于何处? 必有觉心,知出知入,则此触受,自有一物,在人身中往来,尔时即可名之为触,何待合掌而知,要名为触耶?二就喻详辨竟。

  午三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受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触受非从空来,非从掌出之故,当知举体虚妄。本无生体曰虚,循业伪现二掌相摩业也曰妄。此句结其相妄,下二句结显性真。谓观相元是虚妄,观性究系何物耶?曰本来是非因缘,非自然之妙真如性,此二句解见上科。二受阴竟。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三 想阴 分三  午初 举喻合法  二 就喻详辨  三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谈说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悬崖,足心酸涩。

  此显想阴即藏性。想亦遍行心所之一,以缘虑为义,能安立自境分齐。诸识虽皆能安立自境,而意识偏强,以能缘虑三世境故,即以意识为想阴。此亦就自法为喻,单取意识之悬远想像。譬如有人,亦假设一人,谈说酢梅以梅酸如酢故以称之,口中自然水出。酢梅是所想之境,梅虽未食,但谈说悬想,即能令口中出水,故下文云,想阴是融通妄想。

  昔日曹操出兵,兵行失路,口渴无水。乃下令曰:大家速行,过去不远有大梅林,梅子甚多,可以摘食。兵闻梅想梅,口中水出,操有权宜,知望梅可止渴。又谭子云:有言臭腐之状,则辄有所哕;闻珍羞之名,则妄有所咽者,非妄而何也? 思踏悬崖,足心酸涩者:悬崖未登,只思践踏,而足心酸涩。与酢梅未食但谈说,而口中水出,可以类推而知,同一例也。

  想阴当知,亦复如是。

  此法合。前举二喻,皆自法为喻,都是意识悬想之境,举体虚妄,一切想阴。当知亦复如谈说酢梅,思踏悬崖,同一虚妄。一喻顺境之想,一喻逆境之想。初举喻合法竟。

  午二 就喻详辨

  阿难!如是酢说,不从梅生,非从口人。

  酢说文字不足,应云酢梅之说,所引之水,不从酢梅而生,非从口入而出,此双开两途,以明想妄非实。

  如是,阿难!若梅生者,梅合自谈,何待人说?若从口入,自合口闻,何须待耳?若独耳闻,此水何不耳中而出?

  梅生口入,皆指水言。如是口中之水,不从梅生,非从口入;若谓此水从酢梅而生,则梅合当自谈,自出其水,何待人说而后口中水出耶?梅不谈,则此水不从梅生也,明矣。

  若谓此水从口入而出者,则闻酢梅者,应合是口,何须更待耳闻,而后口中水出耶?口不闻,则此水非徙口入也,明矣。 若触耳闻酢梅,故有水出者,则此水何不从耳中流出,而转从口中流出耶?耳不出,则此水非耳所致也,又明矣。

  想踏悬崖,与说相类。

  思想自身,足踏万丈悬崖之上,足心酸涩,与口说酢梅相似,可以类推。若合上文如是崖想所生酸涩,不从崖生,非从足入。若崖生者,崖合自思,何待人想,若从足入,自合足想,何待心思?若独心思,此酸涩何不心中而出?若知此水与他酸涩,二处皆无所从来,则幻妄称相也,明矣。二就喻详辨竟。

  午三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想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准上可知,此结相妄性真。昔黄山赵文儒,亲觐圆通善国师,有省颂曰:‘妄想元来本自真,除时又起一重尘,言思动静承谁力,仔细看来无别人。’三想阴竟。


 楼主| 发表于 2014-3-8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4-3-8 10:36 编辑

巳四 行阴 分三  午初 举喻合法  二 就喻详辨  三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譬如暴流,波浪相续,前际后际,不相踰越。
  此显行阴即藏性。行即五遍行中思心所,能驱役自心,造作善不善等业,即是业行;于百法中,摄法最多,以造作迁流为义。虽八识皆有迁流,而第七末那识,恒审思量,念念相续不断,迁流最胜,即以七识为行阴。喻如暴流,波浪相续:即陀那细识,习气所成,念念生灭,各有分齐,前不落后,后不超前,故曰:前际后际,不相踰越即超越也。
  此阴有粗、有细,若究根心潜伏之本,乃比前受、想为细。如本经十卷中云:‘乃同分生基,沉细纲纽’是也。然内由此念,则外之造业趣果,无量粗相,似暴流之不可遏,故约迷位,则细隐而粗彰;约修位,则粗尽而细显。今约迷位,故喻暴流。
  行阴当知,亦复如是。
  此法合。诸行无常,念念迁流,相续不断,亦复如暴流相似,虽无间断,实则生灭不停。孔子一日在川上叹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幼时读书,但读其文,未谙其义,迨学佛之后,方知孔子,亦是叹诸行无常,如逝波之不可挽!庄子喻如夜壑负舟,即念念迁流不觉之意。初举喻合法竟。
  午二 就喻详辨
  阿难!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离空水。
  此双约空、水、即、离破。谓如是暴流之性,不因空而生,亦不因水而有,亦非即水之本性,此标不即空水矣;亦非离空水外,有此暴流,此标不离空水矣;破意在下,空喻真如,水喻藏识,行阴非即真如藏识,非离真如藏识。
  如是,阿难!若因空生,则诸十方,无尽虚空,成无尽流,世界自然,俱受沦溺!
  此非即空。若谓暴流因空而生者,则十方有无尽虚空,当成无尽暴流,如是则世界众生,自然都在水中,俱受飘沦沉溺之苦,今虚空无尽,暴流有尽,则知非因空生明矣。法合:空合真如;暴流合行阴。真如周遍常住,是无尽,而行阴若从真如生,亦应无尽,则佛菩萨俱应永受生灭,而不能破行阴,而今行阴生灭迁流是有尽,故非即真如。
  若因水有,则此暴流,性应非水。有所有相,今应现在。
  此非即水。若谓暴流,因水而有者,则此暴流之性,应非水之自性。何以故?暴流之性浑浊,水性澄清,水性为能有,流性为所有,能有所有二相,今应明白现在,方可说因水而有。 喻行阴,若说因藏识有者,则行阴性应非识性,能有所有之相,应当现在;如树能生果,能生树,与所生果,分明可辨。今二相叵得,故非即藏识。
  若即水性,则澄清时,应非水体!
  此非即水性。若说暴流即水性者,暴流浑浊,如即水性,则澄清时,浑浊已无,应非水之自体。喻行阴即是藏识,则行阴破后,应非藏识,何以必待行尽之时,藏识始现?故非即识性。
  若离空水,空非有外,水外无流。
  此非离空水。若谓暴流离空水者,水空圆满周遍,并非有外,岂能离空别有耶?水外亦复无流,岂能离水别有耶?喻真如圆遍,真乃无外,万法唯识,识外无法,行阴岂离真如藏识,而别有耶?既不即又不离,则行阴皆幻妄称相也,明矣。二就喻详辨竟。
  午三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行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准上可知。四行阴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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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9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巳五 识阴 分三  午初 举喻合法  二 就喻详辨  三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塞其两孔,满中擎空,千里远行,用饷他国。

  此显识阴即藏性。识即阿赖耶识,以了别为义,能了别自分境故。以受、想、思三阴,已分配前七识,此当独指第八阿赖耶识。观本文之义,皆指第八识,以瓶外空喻藏性,瓶内空喻识性,祗因迷执成二,观下解自知。 人喻众生,瓶喻妄业。瓶以频伽名者,频伽此译妙音鸟,瓶形像鸟,故以名焉。众生由业牵识走,如瓶擎空行。瓶塞两孔,喻众生起我、法二执;空分内、外,瓶内空喻识性,瓶外空喻藏性。由二执障蔽二空真理,依惑造业,依业受报,如瓶擎空行,将藏性里入身中,而成识性,致使藏性、识性,不隔而隔,究之内空、外空,固无二空,藏性、识性本来一性。

  瓶擎空行一句,当约迷位、修位,二种解释。先约迷位:业牵识走,舍身受身,轮回六道之家,有人喻三界内众生,依善恶不动禅定也三业,受苦、乐等报。第八识为总报主,随业受生。业报身喻瓶;瓶内空喻识性;由惑业故,转藏性成识性,随业所牵轮回六道。本道为此国,余五道为他国,如擎空远饷也。饷者田野送饭曰饷,即馈送义。 次约修位:瓶喻业识,塞其两孔,喻起二执,满中擎空,喻二执未破,识性受局,地、水、火、风之中。千里远饷,喻佛道长远,发心修行趣向,当历信、住、行、向,及四加行、十地、等觉诸位,犹如千里路程。他国喻常寂光土,开孔喻二执已断,二空已证,转八识成四智,则全识性是藏性,如瓶内空,即瓶外空,一空无二空也。

  《指掌》问:此识去后来先,为受报之主。古德谓业牵识走,如瓶擎空行;舍身受身,如用饷他国;似甚有理。今约转有漏入无漏释之,而有何理可据?答:此识固为报之主,亦是成佛之源,故前文呼为菩提涅槃,元清净体。而后文识阴尽处,则曰超诸位尽,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况此识即是六根中性,而是经所以独为推重者,正以其用为因地心,决定成佛故。是知此经,不取舍身受身之功,但取修因克果之力,为顺佛意,故作此配。下破悉照后义。

  识阴当知,亦复如是。

  以法合。孤山曰:‘瓶喻妄业,空喻妄识,业牵识走,如瓶擎空行;舍身受身,如用饷他国。’

  《正脉》云:‘愚谓但约现身,尤益日用,身即喻瓶,空乃喻识,千里万里,但是身之往来,识常不动,以总摄识性周遍矣!’又曰:‘非破识阴无体无性,但破其无去无来耳。’识阴无有去来,亦复如瓶空相似。初举喻合法竟。

  午二 就喻详辨

  阿难!如是虚空,非彼方来,非此方入。

  如是虚空,指已到他国之空,喻佛地无垢识;非彼方来者,非从凡夫同居土带来;非此方入者,非到佛地,始入无漏身中也。以识性周遍,本无去来,有何出入?但随缘异称,因位有赖耶异熟之名,果地擅无垢庵摩之号,其性一也。若向此处荐得亲切,则即识性,而悟藏性矣!

  如是,阿难!若彼方来,则本瓶中,既贮空去,于本瓶地,应少虚空!

  如是虚空,本无去来,若谓瓶内之空,从彼方擎来,则本置瓶之地即处也,瓶中既贮得一瓶虚空去,于本瓶所来之地,应少一瓶虚空?喻无漏识若从凡夫同居土带来,则同居土应少识性,则犯识性不周之过。不少,则非彼方来明矣。昔报恩慧明上座,有新到僧,问曰:‘近离何处来?’僧曰:‘都城。’明曰:‘上座离都城到此山,则都城欠上座,此山剩上座,剩则心外有法,欠则心法不周,说得道理即住,不会即去。’僧无语,与此同旨。

  若此方入,开孔倒瓶,应见空出!

  若谓空非彼方来,定从此方入,若从此方入者,则开孔例瓶时,应先见前空从瓶中而出,前既不出,知此空非此方入矣!喻无漏识,若到佛果,始入无漏身上,则破二执,转无漏时,应先见有漏识出,有漏既无出,无漏亦不入。祗因二执有无,因果名异,实非识有出入也。昔陆亘大夫问南泉:‘古人瓶中养一鹅,日渐长大,出瓶不得。今者不得毁瓶,不得损鹅,作么生出得!’泉召大夫!陆便应诺。泉曰:‘出也。’陆从此开解。二就喻详辨竟。

  午三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识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虚空,非从彼来此入之故,自当即喻知法,了知识阴,相妄性真。上二句相妄,下一句性真。既知相妄,不捐修证之功,可有转识之日;既知性真,可起圆通之行,而入平等之门;因缘、自然,皆成戏论,故俱非之。 总明五阴虚妄,本无实体,其体即藏性,若以微密观照,照见五蕴皆空,则破五阴,而超五浊,自可顿入三摩地,与观音把手共行。故下阿难请示修门,如来第一义中,即教以澄浊就清,入涅槃义。然一切众生,名为五蕴众生,故以澄浊,为先务焉。  又一念中,皆具五阴,一念执著,执则成碍,便是色阴;觉知苦、乐,领纳在心,便是受阴;缘虑此境,于中想像,即是想阴;刹那变灭,不得停住,即是行阴;历历不昧,了了分明,即是识阴。据此则五阴举体即是一念,一念举体即是五阴,若能观无念者,便是破阴下手工夫也。又奢摩他,微密观照,照此五阴一一相妄:色阴如影像;受阴如阳焰;想阴如梦境;行阴如电光;识阴如幻事。不执实有,则本有如来藏性,不被五阴之所盖覆,自可亲见首楞严定体,不生不灭之妙真如性矣。初会五阴即藏性竟。


 楼主| 发表于 2014-3-10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辰二 别释 分六  巳初 眼入乃至六意入 巳初分四  午初 举例显妄  二 辨妄无体三 无所从来  四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此举前色阴,瞪目发劳为能例,发明眼入同一虚妄也。即彼:乃就彼色阴所云,其人无故不动目睛,瞪以发劳,因此见劳,遂见空华之劳相。兼目与劳:劳字指空华,谓不特空华是劳相,兼能见之目,与所见之劳相,同是真性菩提心中,瞪发劳相。如前所云:‘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华,本无所有。’又如前所云:‘影见俱眚。’眚与劳义同。能见之目是劳见,所见之相是劳相。

  菩提是本有真心,真原无妄,由最初一念妄动,依动故能见;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由末推本,岂仅色阴虚妄,即眼入同是菩提心中,一念妄动之劳相。一念妄动,与无故瞪目,无以异也。初举例显妄竟。

  午二 辨妄无体

  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

  前五句托尘妄现,后三句离尘无体。以此眼入,因有明、暗二尘,黏湛然之体,发为劳见,居于浮、胜二根之中,吸入此明、暗二尘之象,如磁吸铁,名为能见之量此即菩提瞪发劳相,乃属托尘妄现。倘若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有能入之体可得,是谓离尘无体。下文阿难疑根性断灭,亦由此也。 《正脉》问:‘前取根性,离尘有体,异彼缘心,今云明、暗双离,毕竟无体,何异缘心之无体乎?’答:‘浅论之,前因众生离缘心,不见真心,乃就根中指性,令识真心。然自是心非眼之后,但唯显性不复论根,所以极表其离尘有体之真。今已领真性,尚执六根,别有体相,未融一性;更须令知,六入无自体相,所以极破其离尘无体之妄。虽说见性,乃根中局执之自性,非离眼廓周之见性也。前显是性,而此破相,所以异矣!更深究之,此之破相,亦欲其离相,即妙真如性耳。则显性之旨仍同,岂如缘心,直破其一定无体哉?’二辨妄无体竟。

  午三 无所从来

  如是,阿难!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此总标。据世人多谓见是其眼,从根是其正计,余二并破,极显其妄也。非明暗来不他生;非于根出不自生;不于空生,非无因生。于四性推检无生,但缺不共生。

  何以故?若从明来,暗即随灭,应非见暗;若从暗来,明即随灭,应无见明。

  前三字总征;此不从尘来。若说眼入从明尘而来,暗生明灭之时,见亦随灭,应不见暗;若从暗尘而来,明生暗灭之时,见亦随灭,应无见明。今明来见明,暗来见暗,明暗有去来,见性不生灭,当知是见,非明、暗来也,明矣!

  若从根生,必无明、暗;如是见精,本无自性。

  此不从根来。若说眼入,从根而生,必无明、暗二尘时,单根不能生见。故曰:‘如是见精,本无自性。’自性乃能入之自体。

  若于空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又空自观,何关汝入?

  此不从空来。若说眼入,从空而出,则以空为见之根,出来时,前瞩看也尘境万象,回归时,应当自见其根;当然不能见。纵使能见,乃空自观,何关汝眼入之事?三无所从来竟。

  午四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眼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无实体,无从来之故,当知眼入虚妄。以无实体故虚;无从来故妄,但是幻妄称相。上句明相妄,下二句显性真。谓眼入之相虽妄,妄不离真,其性本来不变,非因缘性;又复随缘而非自然性耳。初眼入竟。


 楼主| 发表于 2014-3-11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巳二 耳入 分四  午初 举例显妄  二 辨妄无体  三 无所从来  四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作声,兼耳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此亦自法为例。以塞耳成劳,易知之例,以例耳入,所闻一切音声,同一妄也。故呼阿难之名,而告之曰:譬如有人,此亦假设以显妄。以者用也,用两手指,急塞其耳,塞久成劳,以致头中发为虚响,故云:头中作声。

  兼耳与劳三句,耳字意取耳入闻性,以性不自显,寄根说故。劳字乃指头中作声,以劳虽妄发,因境显故,故曰兼,曰与。谓不特声是耳入之劳相,兼能闻之耳入,与所闻之劳相,同是真性菩提心中,瞪发劳相;比例发明,令知根尘同源,同一妄也。

  《指掌疏》云:此三句有二义:一者比例信真。言耳中闻性,本于真性菩提,人或易信;塞耳所发劳相,亦本于真性菩提,人皆难明,故曰同是菩提;佛意以根性本真,例彼劳相亦本真也。 二者比例知妄。言瞪发劳相,唯是虚妄无实,人皆易知;耳中能闻之性,亦惟是虚妄无实,人或难信,故曰同是瞪发;佛意以瞪劳虚妄,例彼见性,亦唯妄也。  二义中,前义比例信真,亦可兼释总标中,浮尘诸幻化相,其性真为妙觉明体之疑。以今瞪发劳相,与浮尘幻化无异,劳相本于菩提,重明幻化相,亦不离真也。又瞪字,前眼入取例瞪目发劳,而后五入,何以亦用瞪发劳相?当知目瞪发劳,妄见空华,菩提心瞪发劳,则六精俱发,故皆用瞪发劳相。初举例显妄竟。

  午二 辨妄无体

  因于动、静,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此闻离彼动、静二尘,毕竟无体。

  前五句托尘妄。现以其动、静不常,故称为妄。闻则托尘似有,岂属真实?此闻虽居耳根之中,吸入尘象,但名听闻性,亦显其唯是幻妄名相而已。下三句离尘无体,同前所解。二辨妄无体竟。

  午三 无所从来

  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此总以标列,下则征起逐破。

  何以故?若从静来,动即随灭,应非闻动!若从动来,静即随灭,应无觉静!

  初句征起,下先破从尘来。若从静尘来,动生静灭,耳中闻性,即当随静尘以俱灭,应不能闻动;若从动尘来,亦复如是。二应字,俱读平声。

  若从根生,必无动静;如是闻体,本无自性。

  此破从根生。若谓此闻从根而生者,但有增上缘,必无动、静所缘之尘,如是闻体根也,本来亦无能入之自性,以单根不立之故。

  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虚空;又空自闻,何关汝入?

  此破从空而生。若谓此闻从虚空而出者,是空能有闻,亦得成为根性,既成根性,即非虚空;以闻属灵知,空乃顽碍故。 又空纵有闻,乃空自闻,即同他闻,何预干也汝之耳入?三无所从来竟。

  午四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耳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此准上可知。二耳入竟。


 楼主| 发表于 2014-3-1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巳三 鼻入 分四  午初 毕例显妄  二 辨妄无体  三 无所从来  四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于鼻中,闻有冷触;因触分别,通、塞、虚、实,如是乃至,诸香臭气。兼鼻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此亦假设为例。譬如有人,急畜缩也其鼻,鼻息出入,自有常度,无故急缩,连缩既久,则反常成劳,即于鼻中,闻有冷触。此冷触由缩风所成,因有冷触,则分别通、塞、虚、实;疏通呼吸之气为虚,闭塞出入之息名实。如是乃至,吸入各种香、臭等气,同一妄耳。兼鼻与劳:劳字指冷触及香、臭气;谓不特冷触,香、臭气,是鼻入之劳相,兼能闻之鼻入,与所闻之劳相,同是菩提心中,瞪发之劳相,以根尘同妄故。如第八番显见文云,本是妙明,无上菩提,净圆真心,妄为色空,及与闻见。初举例显妄竟。

  午二 辨妄无体

  因于通、塞,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嗅闻性。此闻离彼通、塞二尘,毕竟无体。

  然此鼻入,元无自性,但因浮、胜二根,对彼通而有闻,塞而无闻,二种妄尘,黏湛发嗅,居于根中,吸入此尘象,名为嗅闻能入之性。此闻亦不过幻妄称相,离彼通、塞二种妄尘,毕竟无有能入之自体。上五句托尘妄现,后三句离尘无体。二辨妄无体竟。

  午三 无所从来

  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此总以标列,下则征起别破。

  何以故?若从通来,塞则闻灭,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则无闻,云何发明,香、臭等触?

  初句征,下先破不从尘生。若谓嗅闻之性,从有闻之通而来,至无闻之塞时,此闻必随通而去,应不更闻于塞,云何又知塞而无闻?既能知塞,则不从通来也明矣!如因无闻之塞,而有鼻入之嗅性,则至有闻之通时。此闻则应随塞而灭,无有嗅闻之性,云何通时,又能发明香、臭等气,来触于鼻耶?既闻香、臭,应非从塞而有也,抑又明矣!

  若从根生,必无通、塞。如是闻机,本无自性。

  此破从根生。若谓鼻入嗅闻之性,从根而生者,则单根无尘,如是闻机根也离尘无体,本无能入之自性。以有所方有能,今既无所入之尘,安有能入之根?则不从根生也,抑又明矣!

  若从空出,是闻自当回嗅汝鼻;空自有闻,何关汝入?

  此破从空来。若谓嗅闻之性,从鼻孔之空而来者,是空有闻,自当回返也嗅汝之鼻根。因有回嗅二字,故知是指鼻孔之空,非外空也。纵许能嗅,但是虚空,自己有闻,又何关汝阿难鼻入之事?是知不从空生也,抑又明矣!三无所从来竟。

  午四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鼻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准上可知。三鼻入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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