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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保护] 在欠诚信欠公平的社会环境,中国应该立法保护贤妻良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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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4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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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入佛知见 于 2013-9-24 14:10 编辑


    在中国古代或传统观念中,男人在外辛苦劳作赚钱养家,妻子在家操持家务并相夫教子天经地义。

    现在环境变了,时代变了,一个男人赚钱很难养活一家人,所以很多女人结婚后也照样上班帮助养家。

    女人帮助赚钱本来不错,但其实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很多情况是家不像家了,家庭不再象古代是一个温暖的港湾而变革为一个晚上的栖息地、一个旅馆。相夫教子也没了,现在的小孩越来越不懂礼貌不识规矩和女人角色变化有关,夫妻之间为家庭琐事争吵也多了因为互相指责对方不顾家不管家了,操劳一生的父母本来到晚年应该修生养息也因为女人(儿媳)角色变换而“降格”为不花钱的“保姆”,儿女的福报很大一部分从恭敬供养父母里面来,这下好了,福田没了不说,还折了福报。

    其实,谁不想做好贤妻良母的本分呢?关键是这份贤妻良母的工作首先应该获得社会的普遍尊重甚至赞叹,其次应该从法律上给贤妻良母应有的权利:

    1、丈夫在外赚的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丈夫的工资至少50%属于妻子。 道理很简单,家庭是大后方,妻子不把家庭搞好,丈夫哪能安心工作呢,丈夫的“军功章”一半应有妻子的功劳,这不仅仅从口头上表达,而且要从法律上界定。
    2、如果丈夫指责妻子没本事赚钱,妻子可以告丈夫诽谤。
    3、如果因为男人的原因而离婚,法律应该判给妻子一生足够的生活费用,而不仅仅是财产的一半。
    以上几条能做到,妻子才能安心在家做好贤妻良母角色。

    反之,法律也应该对“恶妻恶母”制定相关的惩罚措施。
    女人回归家庭的好处很多,除了有助于家庭和谐、相夫教子,还可以腾出更多的工作岗位,对解决就业有极大利好,而相夫教子本身就是一份值得尊敬的职业!

发表于 2013-9-2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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