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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黄赌毒] 饿死女童案也是一堂全民禁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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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0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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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南京V法院”消息,备受关注的南京市江宁区“饿死女童案”今天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乐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9月18日中新网)
    震惊全国的南京饿死女童案一审终结,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这一重罪判处重刑,算是给无辜逝去的幼小生命有了一个交代。“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如果不是为毒品“恶之花”所魅惑,也许就没有母亲饿死亲骨肉的家庭人伦之悲和人心人性之恶。
    终归是恶有恶报。天底下哪有如此狠心的母亲?这般挑战亲情人伦底线的罪孽怎可饶恕?犯罪之恶,应以刑罚应之,是人理常情,也是刑法中报应主义的当然之义,这样不啻“极恶”的犯罪,理应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
    然而,通过庭审纪实,导演这出“人伦悲剧”的“不合格”母亲,其自身命运也让我们唏嘘不已:出生在非婚家庭,从没得到过母爱父爱,12岁才上学,上一年就辍学,没有户籍,没有身份证,16岁之后就独立生活,名义上的老公不仅吸毒成瘾且因犯罪坐牢……这是一个“从来没得到过爱的人”。更令人心痛的是,因长期在夜场、理发店等场所务工,因此沾染上了吸毒的恶习。
    身世和家庭不幸带来的亲情缺失,也许是这位命运坎坷的母亲犯下弥天罪孽的心理根源。“一个从来没得到过爱的人”,她的人生已如此灰暗,如此可伶可悲,又沾染上“万恶之源”的毒品,很难想象她不会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恶”的事情来。那两个因饥饿而逝去的幼小生命,既是“无爱”母亲人性扭曲的牺牲品,也是奴役人们肉体灵魂的毒品“恶之花”泛滥的牺牲品。
    众所周知,吸毒一旦成瘾,就永生难戒,成为毒品的奴隶,不仅人生尽毁,也祸及家庭,贻害子孙。父母都是瘾君子,即便这对可伶的孩子没有饿死,也很难想象他们能像其他孩子一样,有快乐的童年和幸福的未来,说不定在父母的影响下,他们也会成为吸毒者。令人忧心的是,现在,毒品正向青年人和底层群体蔓延,越来越多无辜的孩子成为“毒二代”,因父母吸毒而深受其害。
    这起饿死女童案因毒品而起,令人心碎。虽然当事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让我们思考的却远远不止于“恶有恶报”的感慨和快意。在我们身边,吸毒者不在少数,因吸毒带来的家庭悲剧和社会伤痛也日益凸显,因而国家始终将大力宣传吸毒危害和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抓的很紧。随着新型毒品不断侵蚀年轻一代,禁毒斗争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必须尽快形成全民禁毒的格局。
    南京饿死女童案,也是一堂全民禁毒课。通过这堂课,人们学习到的知识,不仅仅是毒品的危害与邪恶,还有人之为人的家庭、伦理和社会责任。责任,来自道德情感,来自社会伦理,来自法律规则,唯有责任才能抗拒诱惑,唯有责任才能充满爱心,唯有责任才能抵御毒品。(张梁)

发表于 2013-11-11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毒品害人不浅!愿天下所有人远离毒品!愿贩毒的人早日改邪归正!愿世界不再有毒品!
南无观世音菩萨摩诃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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