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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生活] 印光大师:异性间交友结婚的原 则及同性间往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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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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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乎诚正:

与朋友相处,必须心诚念正,此是一般人做人的原则。 交往异性朋友,更须有诚正的存心,倘若不诚,则是欺骗诈伪。如果不正,便是邪僻歪道。以欺诈邪僻的心态,来交异性朋友,非但不能有圆满 的结果,更将陷于色欲邪淫的追逐中,如此以来,双方败德伤节,纵令机缘巧合,彼此结婚,也将因为开始 时就缺乏诚正之心,而种下婚姻无法 幸福长远的苦报。所以必须发乎诚正。

二、循礼守节:

男女双方在交往 的过程中,一言一行,必须循礼;一 举一动,必须守节。循礼是彼此互相 尊重,彼此的人格身心都能受到对方的尊重,也唯有合乎礼范,才能确保 双方的节德不受伤害。礼节做到了, 才能正当地交往,未来才会有良好希 望的可能。

三、衣着端庄:

任何人在社交场 合、公共场所,均须衣着端庄。尤其 男女往来,更需如此,因为衣着端 正,一则令自己身心端正,不致逸乱。二则避免引起他人的遐思邪念, 不但伤人心德,也易招来不测之祸。 尤其暴露的装扮,更应避免。

四、不近邪地:

参加聚会活动, 乃至男女双方约会,必须确保不近邪 地的原则。所谓不近邪地,即是活动 或是约会地点,不可有任何色情或变相色情的事况,亦不可进入容易迷惑 理智的场所。倘若进入邪地或不当场所,极易导致心摇神昏,理智受蔽,因而节德不保,彼此受害。

五、不可晚归:

参加聚会或约 会,若在夜间,须尽量提早返家,不可晚归,不可随便在异性朋友家过夜,更不可因为时刻已晚,而双方投宿饭店或旅馆。因为以上情况,都容 易出现败德伤身的危机。要减少危 险,便须提早回家,尽量不可晚归。

六、不可一厢情愿、勉强对方:

男女往来,成为异性朋友,乃至 恋爱、结婚,都必须双方有相同的意愿,绝不可只因自己喜欢对方,便一厢情愿地强迫对方与己为友或恋爱结婚,这种只顾自己、不考虑对方的心态及做法,非但易使对方遭受伤害,也造成自己心智迷昧,苦痛纠缠。纵令千方百计,用尽心机手段,得到所求,也必然得不到长远的家庭幸福。 所以双方往来,必须衡量对方的意愿。

七、必需适时适当地疏远:

在双方往来期间,如果发现对方的内心,已经对自己产生了爱情的成分,但是自己却只是将对方视为普通朋友,幷无谋求结为家庭的爱意,这时自己应向对方婉转地适当表达,在不令对方受到伤害的原则中,适时地疏远,以避免对方遭受长期的内心盼望及痛苦。同理,在来往过程中,如已了解 对方幷不适合做为自己的终身伴侣, 此刻便须避免走得太近,以免彼此伤害。

八、婚前不可失贞、不可同居:

男女双方,纵使已经感情深挚,也绝不可在结婚前,做出失贞、同居的事情。一方面结婚前,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导致婚事未成。另方面,婚前如果不重视贞操节德,必然引起对方的互相轻视,婚后也因此不知彼此相敬珍惜。轻者家庭争端常起,重者喜新厌旧、婚外偷情。 现今社会的离婚比例愈来愈高, 婚姻破散的因素固然许多,但却与婚 前失贞同居的泛滥有绝对相关。唯有唤醒社会大众,必需重视贞操节 德,婚前婚后,男不失德,女不失 贞,才能避免许多家庭问题、子女问 题及社会问题

九、结婚的心态与条件必需健全:

双 方到了论及婚嫁时,必须有健全的心态和 基本条件。基本条件包括:
(一)双方都有组织家庭的共同希望及决心。
(二)经济状况许可,自信能维持婚 后家庭的饱暖衣食。
(三)双方的观念能互相沟通,意见 能相互宽容。至于健全的心态则包括了: 1)必须有从一而终的心态。这是男 女双方都必需有的心态,唯有坚定从一而 终的心,才能完成婚姻长久,巩固家庭伦 理; 2)必须有确保婚后家庭和谐幸福的 心态。彼此对于家庭的和谐幸福,都须抱 着负责任的态度; 3)必需有婚后孝敬父母和教养子女的心态。对于父母,要能孝敬,使父母身 心能安,生活无虞。对于将来的子女,也要能慈爱教养,使子女成长健全。以上六点,是婚前男女应有的考虑。

十、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及欣然允 许:

从交异性朋友开始,到恋爱、结婚, 都必须向父母禀报,幷征求父母的意见及 欢喜同意。因为父母生育、养育、教育子女成人,这期间,所花的心血及辛劳,是无法 计数的。尤其是慈母的慈爱付出,点点滴滴,日月相续,更是伟大得难以衡量。所以做人子女的,在交往异性朋友乃至处理 终身大事时,一定要兼顾父母的意见。况且父母对人对事的阅历和经验,较为丰富,看法上也比较稳重可靠而长远。 年轻男女在交往异性朋友时,可将对方介绍给父母认识,然后征询父母亲的看 法,幷交换意见。尤其男女双方在感情渐 深初期时,更须提早获得父母的同意。如果父母认为对方不适合,坚决反对,自己便应冷静理智的思考,幷将父母的看法列 为重要考虑。 此时一方面须有疏远的准备,另方面如果认为对方确实品德优良,忠诚可靠, 也可进一步让父母认识对方的优点。男女到了恋爱来往,论及婚嫁时,更需时常仰赖父母的指导及帮助,绝不可独意而行, 更不可让父母伤心。 年纪太轻者,还不适合谈恋爱论婚 嫁,因为心思判断不够理智圆熟,出了差错,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年纪长者,也 须处处兼顾“百行孝为先”,万不可为了一 己的恋爱或婚事,而忤逆双亲,作法上尽量圆熟理智。婚前婚后,都不违孝道,如 此,才是圆满的结局。 以上十项原则,是现代男女在交往异 性朋友及论及婚嫁时,所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除了上述十项以外,其它举凡一切 违背伦理及道德节义的言行,也都必须慎 重避免。例如不可与有妇之夫或有夫之妇结为友伴,也不可与玩世不恭、惯会甜言 蜜语者结为朋友。依据许多前人的经验, 这两种情形,极损阴德,幷且迟早必生祸害。总之,青年男女,在交往异性朋友乃 至恋爱结婚的事上,都应三思慎重,否则 一旦终身受害,将会后悔莫及,难以弥补。只要时时处处,都能叮咛自己的言行 与抉择,必需合乎节义道德,相信在婚姻 的道路上,即可走得平坦,获得幸福。异性间的朋友来往,恋爱结婚,固然 须合乎节义道德,至于同性间的往来、交 友,也不例外,也必需遵循礼义,坚守节德。尤其更须防范以同性者产生欲淫的念 头及行为。须知,天与地相对,日与月相 称,阴与阳相生,这才是大自然的正理。无论世风如何演变,同性欲仍是违反 自然正理、违背节义道德的淫邪。须知, 夫妻以外的任何异性恋行为,就已属淫邪,更何况是同性欲乃属无法光明正大, 乃属问心有愧的黑暗淫行。 因此凡是曾经或还在沈迷于此者,应 尽速回头,深求忏悔,改过向善。否则,必然终身痛苦受害,甚至祸延来世受苦受 报。至于未曾犯此者,也应节身自重,避 免好奇,避免涉足邪地,避免结交邪友。又家庭中的父母,对待子女须避免过 分严厉冷漠,也不可过分溺爱,尤其是前 者,容易造成子女走向违反自然的叛逆性人格,因而导致步入同性欲的歧途。 须知,唯有正常与温暖的家庭环境, 唯有严慈适当合理的家庭教育,才能培养出人格正常健全的子女。为人父母者仍须 谨慎。 总结本节所述异性间的交友结婚原则 及同性间来往须知,主要是针对戒淫守德的方面而抒,笔者在下笔时,斟字酌句, 诚惶诚恐,深怕稍有差错,便须承担千劫 因果。 现在的时代风气,与民国初年以前的旧时社会比较,差异极大,未来的时代社 会又将如何演变,令人更难预料。但 是,无论时空如何变化,节义道德,乃是人类天生既具的良知善心。这种光明的良 知本心,幷不因时代的变化而有差异。因 此,恳望十方仁者,都能对节义道德尽力倡导,裨使秽欲颓靡的社会风气得以消 弭,清净光明的人类良知能够发扬。如 此,则不但身处社会中的每一分子,都能安居受益,下一代的所有子孙们,也才能 获得真正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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