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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佛教常兴 于 2013-8-24 01:13 编辑
秦桧,前生乃雁荡山僧,以前生之修持,为宋朝之宰相,受金人之贿赂,事事均为金谋,杀金人所怕之岳飞。凡不与伊同谋者,或贬谪,或诛戮。卒至死后永坠地狱,百姓恨无由消,遂以面作两条(秦桧与夫人)共炸而食之,名之为油炸桧。又铸铁像,跪于岳坟前,凡拜岳坟者,皆持木板痛打,又向其头其身尿以泄恨。后有姓秦的,作浙江巡抚,谓铁人于岳坟前被人尿,污秽岳坟,投之西湖,俾岳坟常得清净。自后西湖水臭,不堪食用。常见湖中漂几死尸,及去打捞,又沈下去。因兹出示,多来船舫,围而打之,则是铁铸之泰桧,与其夫人,并金兀术。知其罪业深重,仍令安置坟前,被人打尿。光于民国十年,至岳坟,仍旧尿得污皂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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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以五祖戒、草堂清、真如喆之道德,尚不能了生死。而为大文宗、为宰相,已远不如前生。至喆老为皇帝,而为臣于虏廷,则可怜极矣。秦桧之结果,令人胆寒而心痛。(文钞续编卷上•致广慧和尚书)
摘自:印光大师全集净土法要(1-8) 点击进入下载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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