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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师开示:戒杀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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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8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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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是过去父母。未来诸佛。设法救护。尚恐不及。何可为悦我口腹。以杀彼身躯乎。须知水陆飞潜诸物。同吾灵明觉知之心。但以宿业深重。致使形体殊异。口不能言。观其求食避死情状。自可悟其与人无异矣。吾人承宿福力。幸生人道。心有智虑。正宜敦天父地母。民胞物与之谊。以期不负人与天地并名三才。以参赞天地之化育。俾民物各得其所。以同受覆载。同乐天年而后已。倘其不体天地好生之德。恣纵自己饕餮之念。以我之强。陵彼之弱。食彼之肉。充我之腹。必至一旦宿福已尽。杀业现前。欲不改头换面。受彼展转杀食。其可得乎。正录七十页廿至二六行
诸恶业中。唯杀最重。普天之下。殆无不造杀业之人。即毕生不曾杀生。而日日食肉。即日日杀生。以非杀决无有肉故。以屠者猎者渔者。皆为供给食肉者之所需。而代为之杀。然则食肉吃素一关。实为吾人升沉。天下治乱之本。非细故也。其有自爱其身。兼爱普天人民。欲令长寿安乐。不罹意外灾祸者。当以戒杀吃素为挽回天灾人祸之第一妙法。正录七二页廿至二三行

发表于 2013-6-18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6-18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6-20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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