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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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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置在非常隐密的地方。我们把两位小姐的衣服财物全部剥光、搜光,然后从容赶回部队报到。不久,部队移防,我们便远走高飞了。”我问:“您这样不会我心难安吗?”
对方答:“我会,但我那朋友一点也不会。退伍后,我找我那朋友一起去自首,但他坚决不肯,因为他知道这是死罪。当然他也不准我自己一个人去自首。我多年来,时常对空祭拜这两位小姐,祈求他们能原谅我。真的,我好忏悔,也愿意接受国法制裁,一命抵一命。”
我问:“您应该已成家了吧?我看过您的资料是已婚。”
对方答:“我退伍后就成家了。我太太很贤慧,生有一男二女,大儿子在国立大学就读,大女儿也在国立大学就读,二女儿快升高三,在省女中就读,明年可望保送国立大学。”
我说:“我听他们说,您应该是冤枉的。我真想不通,您有这么幸福的家庭,这么优秀的子女,为什么一点都不想活呢?”
对方说:“我二十年前在高雄观光区杀死那两名小姐,就已经死有余辜了。那时,我就该接受国法死刑的制裁,但我却一直苟且偷生,不敢面对自己的良心。最近,我那朋友的两个女儿都被奸杀死了。他的大女儿毕业旅行时,因为不小心脱队,而被歹徒盯上了,死状很惨。他的二女儿读夜校放学时,在自己家里的巷口被绑到偏僻地方,强暴后分尸了,死状更惨。”
我问:“难道您开始害怕了?”
对方答:“我看我那朋友的女儿,就想到我的两个女儿。再下去,可能就找到我家来了。我怎舍得我两个女儿因为我所犯的罪恶,而无辜被冤魂索命呢?我知道,杀人就该偿命,也愿意自己偿命,但我只希望被我杀死的那两位小姐,千万别抓我两个女儿去抵债,我愿意自己被处死,来赎罪。”
我又问:“如果您不死,会怎样?”
对方答:“我两个女儿一定会死,这是恶有恶报,是绝对逃不掉的!”
我听完后,一脸全是泪水,而对方也泣不成声。我请守所所长先把他带回去,而我自己则在那儿静静地淌着止不住的泪水。
我决定成全他的心愿,也请同事们别再深入追究了。
赖OO处决后,一家大小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我在赖OO处决前,曾告诉他:“您请安心走吧。”
赖OO死得很平和、很安详。
我请朋友开了一个小会,帮助他夫人做点小生意,并每年帮忙三个孩子注册,直到大学毕业。其中,最小的女儿还出国读到博士。这三个孩子应该都已五十出头的人了。
我因三个孩子都已能自立,觉得责任已经完成,便没有再与他们来往。
这三个孩子,对他们父亲的无罪被判处死刑,都一直耿耿于怀,很不能谅解,也因此对我抱持不共戴天之仇。但我接受他们的恨,从不为自己作任何辩解。毕竟,这三个孩子总有一天,会自己长大而懂事。
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会有失足的时候,但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要勇敢面对,不要逃避。
本文赖OO为假名。每个人都有他的尊严,不容侵犯,即使是死刑犯也一样。赖OO的子女非常上进,更不该受到伤害。无论您知否真实姓名,皆无权对任何人宣泄。
附注一:赖OO于处决前,留下三封绝笔书,一封给家人,一封给在高雄一起犯错的朋友,另外一封给一名同事。据赖OO之夫人后来告诉我,那位在高雄一起犯错的朋友,仍然不肯自首,有一次在卡拉OK店,碰到两派兄弟火并,被不长眼睛的流弹所射杀。
附注二:赖OO知道这凶杀案是他的一名年轻同事干的,被害人的钱也是他拿走的。但据赖OO的夫人告诉我,这名同事的妈妈是寡妇,他的爸爸车祸死时,只留下他这名遗腹子。这名同事的爸爸是独子,爷爷也是独子,而且早就过世,留下他奶奶,三代就只有这一注香火,所以,赖OO心甘情愿为他顶了,无怨无悔。
附注三:高雄那个案子,不归我们管辖,无权过问。
附注四:赖OO的三名儿女,问过我:“阿姨,我爸为什么非死不可?”我都告诉他们:“你爸为了挽救一个年轻人的一生,而替对方死。”我不能让三个孩子一生所孺慕的父亲形象,为此而破灭。我坚持给三个孩子一个伟大的爸爸,让他们一生都能以自己的父亲为荣,站在人前人后,都能毫无愧色。
附注五:赖OO的冤情,以当时罪证之明确,要为其翻案,似乎非常之难,所以,没有人有把握。何况,赖O O本身不想活,即使神仙也救不了他。赖OO想一举两得,既为自己赎罪以保自己女儿之命,又为自己同事留住香火,按理也算值回票价,死而无憾吧!
附注六:赖OO的三个孩子都认为我养育他们、辛苦教育他们,只是在为我自己所误判的冤狱,作良心上的赎罪罢了。
附注七:圣经说:“王啊!请您原谅他们,宽恕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所作的。”
(七)黄梁一梦谁先觉
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应该可以公开了吧!
大约三十多年前,那时还是威权统治的图腾岁月,我们的最高领袖在我们心目中是一尊崇高的神,我们被禁止谈论无凭无据的妖魔鬼怪等迷信,也不提地理风水或灵魂轮回等等,举凡任何事,讲的全是科学办案。
我奉派到基隆服务。那里是个热闹的大海港,各国人与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舞厅、酒吧、咖啡馆可说比比皆是,所以,治安上的大小问题也层出不穷,真是五味杂陈。
在同事中,我是唯一有宗教信仰的人,日常生活里,点点滴滴,都严格持守戒律,从不敢稍稍随便。
有一天,午觉时间,我做了一个怪梦:有位小姐站在一处独栋房屋的门口,像是公家宿舍,从她身后还清清楚楚地可以看到街名及门牌号码。这位小姐哭得很伤心,一直以哀求的眼神注视着我,似乎有事求我的样子。不久,突然一声惨叫,这位小姐的身体像爆开似地裂解成一小块一小块,令人惨不忍睹。
我时常作梦,而且时常是莫明其妙且毫无任何意义的乱七八糟梦。所以,睡醒后,便不当一回事,一古脑儿把这梦全丢到脑后去了。
然而,从那天起,我每天都做同样的梦,看的都是同样的情境,简直看烦了,吓得几乎不敢留在办公室里睡午觉。
但只要稍稍阖上眼,这位小姐就又出现了。甚至一天比一天清楚。我把这事告诉年长的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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