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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净公上人金刚经讲义节要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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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9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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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解说。即为荷担如来事业,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乃至灭罪生福,当得无上菩提。

12、修行法门无量,而唯一宗旨,除障而已。障有三:(一)惑障:见思烦恼是,除则成般若德。(二)业障:一切罪业是,除则成解脱德。(三)报障:六道苦报身是,除则成法身德。江注举破我、灭罪、成就如来,为本经之大用。



◎判教



1、诸佛出世,教化众生,必对机说。机有二义:根机,众生根性,各各不同,障有浅深厚薄故。时机,因时施教,如五时说,先浅后深,先小后大,循循善诱,引人入胜也。

2、古德判教,意在方便学人,使对一代时教,纲领条目,浅深次第,一目了然,可以循序而进,其接引后学之苦心,良足佩焉。

3、晋末判别经教者有十八家,唐后大众共依者,唯天台、贤首两家。天台判为藏通别圆四教,贤首则判为小始终顿圆五教。

4、天台判此经为通别兼圆。贤首则判属始教,亦通于圆。江注判本经为境心俱冥,遮照同时,慧彻三空,功圆万行,至圆极顿之大教。



◎译人: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1、姚秦,三八四年姚苌称秦王,三八九年吕光称三河王(凉),四○一年什师至长安。经修正知见(学问)。

2、


┌经

修正知见(学问)

三藏
┼律




└论
修正行持(品德)。




三藏—律论

修正行持(品德)。

3、法师,凡能弘扬佛法者,称为法师。三藏皆通,则称三藏法师。

4、鸠摩罗什,梵语音译,义为童寿。七岁出家,日诵千偈(三二○○○字),博通世出世法,西元四○一年至长安,姚兴待以国师之礼,在西明阁与义学八百人讲学。译经论九十八部三九○余卷。

5、传说法师乃七佛以来为译经师。以悟达为先,得佛遗寄之意。

6、译,易梵为华语也。



◎倓虚法师示此经大旨



1、离相,成就解脱,消诸业。

2、无住,成就般若,破诸惑。

3、无法,成就法身,脱诸苦。

4、破三心,除四相,为发心之要务。



过去心三心—(妄心)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我相由相对假立我人相四相(执)法众生相由缘和合假立寿者相由相续假而立破处即是显处,是同时,是一时。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二        净公上人  学



一、证信序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1、东晋道安法师,分判一切诸经为序、正宗、流通三分。此说初起,闻者多疑,嗣就正于东来梵德,乃知西土亦如是分科,遂悦服成为定则。

2、本经序分:自“如是我闻”——“敷座而坐”。

正宗分:“时长老须菩提”——“是名法相”。

流通分:“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信受奉行”。

3、“如是我闻”至“千二百五十人俱”一段,是证信序。

4、凡结集一经,必具六缘,乃克成就。(1)信、(2)闻、(3)时、(4)主、(5)处、(6)众。此一段经文,六缘具足。

5、不异为“如”,无非曰“是”。《华严经》云:‘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法。’

6、看经闻法,贵在如实会得其意。果能消融归我自性,则受用无穷。

7、“如”,生佛本具之性体,真实之际如如不动。“是”,开化显示当下即是。

8、“我”,即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常乐我净之我,破空间障碍。“闻”,返闻闻自性也。

9、“一时”,十世古今,不离当念。三际心不可得,破时间障碍。

10、“佛”,自性天真佛也。

11、“舍卫国”,寂照圆融,自性圆具之丰德也。

12、“祇树”,战胜五阴魔障,绍隆佛种,则是自性之只陀太子之功德林也。

13、“给孤独园”,昔日离家远走,今返家园,承受家业,衣里明珠,不劳而获,即性德也。

14、“大比丘”,大指大悲大愿。比丘谓远离尘垢。“众”是理事和合。

15、“千二百”,圆满功德。五十五,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向、四加行、十地、等觉是也。

16、此节经文所表,谓如如不动之本性,当下即是。果能破障返闻,则自性佛现,而兴大悲大愿,远离尘垢,理事和合,圆满诸菩萨之修德,而与世尊心心相印,光光相照。则见此序境相为非相而见如来矣。一部经文所说,总不外此意。学者当于一切时、一切事、一切境,皆如是体会得,则动静一如,无往而不是矣。



二、发起序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1、出家本为度众,欲度众生,须先断惑。断惑必须苦行,使人见之,道心增长,俗念减少。则乞食之有益于众生也大矣。

2、江居士以为,欲佛法大兴,非行乞食制不可。但须信心者多,然后能行耳。

3、“还至本处”,回头也。“敷座而坐”,经行入定,意甚深广,须体会得。而落实到自家日常生活中。

4、此经发起于日用寻常之事,是说明佛法全是教人觉不迷、正不邪、净不染之真、善、美、慧的幸福圆满的生活。佛陀就在生活中,如此示现。是故善现见知开口便叹希有,继曰,善护念,善付嘱。即是大悲大愿之无间也。

5、乞食奔走同凡夫,不住佛相,显示无我相。不说一字,显示无法相。三空理彰,此谓之“善付嘱”。是乃身教也。

6、四摄同事,以身作则为作榜样,此谓之“善护念”。

7、佛法修证,即在寻常日用间,理显三空,观融二谛,此之谓希有。

8、佛法即家常茶饭,一日不可离也。如来示同凡夫,奔走尘劳无他,欲令众生,回光返照耳。持戒、入定、生慧,示众幸福美满之生活。如是!如是!

9、修行之要,在理事双融。对境随缘,勤习勘验。历事锻心,动静一如,无往不是。

10、道在善巧利用其环境,则无时无处不是道场。

11、持戒修福,是入般若门。戒能资定,定能发慧。须知慧无戒定,乃狂慧,非正慧。

12、学人能向衣食起居尘劳边锻炼,便是降伏妄心最好方法。须是对境随缘、不迷、不烦。应事有条不紊即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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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自在即定、慧。故经云:‘一切法皆是佛法。’离相发心,降伏之道,尽在其中。

13、经言:‘五蕴即是法身。’这就是叫人要即幻有,见真空,非断灭相。古德云:‘但勿逐妄,何须求真。’皆明不取不断,不即不离之义。

14、般若妙法,任运由琐屑事相上自在流出,无法相也。以不言之教,护念付嘱一切发大心者,亦无非法相也。能随时如是观照,则得真实受用。



三、正宗分  当机礼请  礼赞  具仪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1、此一段以下,至“是名法相”(一七九节),是此经正宗分。

2、“时”字意深。是大澈大悟时,一眼覰破时,所谓千载一时也。亦即始觉之时。非时机成熟不可说也。

3、凡事皆必时节因缘成熟,方能凑合。佛说法教人,亦如是也。



四、称赞



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1、“希有”四义:(1)时希有,人身难得佛难遇。(2)处希有。(3)德希有。(4)事希有。此希有正指般若波罗蜜言。

2、“世尊”是总号,称呼时用之。称佛则表果德。称“如来”则表性德。

3、世尊入城还园,如如不动。密示住心,以身作则。正是加护忆念。

4、食讫宴坐,一念不生。密示降心,令众取法。正是□付谆嘱。动静之间,以身教不以言教。随时随处,无不为菩萨正觉模范。此真所谓善,须菩提今日始看出而叹为希有也。



五、请法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1、大论云、从因至果,有五种菩提:

发心菩提—十信

  

伏心菩提—十住、十行、十回向
│  

正等正觉属因

明心菩提—初地至七地
├─┤
  

出到菩提—八地至十地
│  

无上属果

无上菩提—如来果位

  


2、问意有三:(1)凡为菩萨,须发“菩提心”,故先问。(2)初发心,不能如佛之随缘安住,故次问“住”。(3)又以妄心数起,不能似佛之自然降伏,故再问“降伏”。

3、得人身闻佛法,必要发大心,方能修大行而得大果。

4、善财每遇善友皆云:‘我已先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而未知云何学菩萨行,修菩萨道。’是知发大心者,必修大行。住、降,正修行之切实下手处也。

5、然此二问,实在相资。以觉心住,则妄心不降而降。妄心降,则觉心不住而住也。



六、如来赞许  赞印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1、二“善哉”,一赞他大智慧见,二赞他大悲代问。

2、善现所见,世尊欲令众生于其著衣持钵、去来动静、日用平常生活中,领取护念付嘱之意。



七、许说  总示  诫听标宗



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1、“谛”,真实正确。不贡高,不卑下,虚心领受。

2、看经闻法,必须抛开一切知见。以一心对境,方能契入。

3、二“如是”,克指上文善护念、善付嘱二句。有现前指点、当下即是之义。

4、佛之示现,是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真诚、清净、平等、正觉、慈悲、看破、放下、自在、随缘。都在穿衣吃饭上显示无遗。于此体会得,念佛必定见佛。



八、契旨请详



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1、“唯”,是住降之理,彻底明□。然如来护念付嘱,他尚未见,故代为启请。

2、“愿、乐、欲、闻”四字,后后深于前前。义甚深广,应知。

3、人人本具如如不动之自性。无明为障,致妄心生灭不停。故学者应在闻字上用功。返闻闻自性,时时照、时时闻,则见诸法实相。



九、详谈  约境明无住以彰般若正智  的示无住以生信  标示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1、“佛告”句,甚为紧要,不可忽略读过。“诸菩萨”句,指发大心之善男女言。

2、发心要发得圆满究竟。如上成佛道、下化众生。又知虽上成而实无所成,虽下化而实无所化。乃是无所成而上成,无所化而下化。则性德究竟,体用圆满,而称为大菩萨矣。

3、如念佛法门,本是至圆至顿之无上妙法。因行人发心不大,只知自了。则最上乘法,竟成为小乘矣。所以只能往生下品,甚且并下品亦不够。岂不上负佛恩、下负己灵。此皆由不明无上大法之所以然也。是学佛不能不开智慧。

4、“降伏其心”,是令妄想不起。使不觉者觉。初发心人,下手只有降伏。古人云:‘但求息妄,莫更觅真。’即是此意。

5、不但初发心,实则自始至终,亦只有降伏之功。乃至成佛,亦无所住。

6、不住生死、不住涅槃。除降伏外,别无进修方法。



十、正明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1、缘合现生,缘散即灭。当体即空,了无所得。就性言则本既不生,今亦无灭。2、妄尽情空,业识既转,生灭心灭,生死海出,而证入不生灭之圆明性海,谓之入无余涅槃。为究竟觉果之称。

3、“入无余涅槃”者无他,灭识色欲之生灭心,便度生死海,而达涅槃之彼岸矣。

4、经云:‘佛种从缘起。’又云:‘凡是有心,定当作佛。’又云:‘有性无性,齐成佛道。’佛性虽众生本具,而佛种要待缘生。

5、学性宗者,往往执性而昧种,如执性废修。学相宗者,又往往执种而昧性,皆不明经旨之过也。

6、“实无众生得灭度者”,观照无生无得之理,乃真实无,非假想无也。古德以五义作观:(1)缘生,四大五蕴之假合,当体即空。(2)同体,相虽别而体同,一法界也。(3)本寂,本无生灭,安有涅槃。(4)无念,若无有念,则众生无,得亦无。(5)平等,一切众生,本来是佛。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

7、总之,性真实,相虚妄。证真实性,于一切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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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著相而归于自性,乃为真实。

8、观照纯熟,当体即空。起念则有,若无于念,一切皆无。故知本来平等。

9、真心妄心,本来同体,起心动念,则全真成妄。心开念息,则全妄即真。所谓除妄,实无可除。所谓降伏,乃善巧转移,大而化之耳。

10、发大心便能化,发广度无量无边之心,久久观纯,不知不觉,情执消泯矣。

11、发广度心,大悲也。观实无理,大智也。悲智具足,福慧双修。

12、立志坚强,勿生怯弱,看破放下,求生净土,即此便是降住。

13、真心不现,全由妄障。妄不除尽,而曰安住如如之真,即此一念,依然是妄想。经云:‘因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又曰:‘知见立知,是无明本’。所以古德云:‘但求息妄,莫更觅真。’‘但尽凡情,别无圣解。’经又云:‘狂心不歇,歇即菩提。’

14、度尽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如此大慈大悲,则贪嗔二毒除矣。又虽度生,实无所度,不著有也。虽无所度,度之不息,不著空也。具此妙慧,痴毒亦除矣。

15、凡夫我见重,三毒深,病根实由心量狭隘。须以广大心治其病根。从根本上解决,诸病自然易除。

16、大心行人,既不能无所缘境而著空,著空则无从起修。又不能取著于境而著有,著有则堕六道。要在不著两边,合乎中道。如此历事锻心,正大修行入手处。

17、‘识’,原是自性所变现。用以分别执我,便成为识,名之曰妄。若用以降伏分别我执,即是引归正道,名曰正智。若用以念佛求生净土,即是无上正等正觉。

18、净土法门,下手便是转识成智,便是降伏,便是观照般若正智,便是即念离念,二边不著。

19、念佛人要发大心,普愿法界众生,同生极乐。以此正念,冥熏法界,广度含灵。若能融会得这点道理,还有不加紧念佛的麽!还怕念佛不得力麽!要紧、要紧!



十一、征释



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1、执我分别,乃凡夫通病,岂是菩萨。

2、我相因我见生,我见因我相显。一表一里,从来不离。破我相即是破我见。

3、四相即是一个我相。发心为一切众生,即降伏我相。皆度之成佛,即降伏人相。心中不起如何能度尽之念,即降伏寿者相。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即降伏众生相。

4、发无上心者,要行菩萨行,普贤行。一切佛法,说到修持上,总不外观照。

5、或云念佛不是观。此语不然,须知即念即观。若妄想纷歧,散心念佛,不得受用。必须口念佛号,心想弥陀,如在目前。如此念佛,则妄想无从起,即是观。修观是收摄意根。净宗心想佛,口念佛,手持珠。‘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实为最上乘之妙法也。

6、观即思惟,照有二,照住照见。照住,由思惟而来。心寄一处,即照住,此时许多妄念,暂时停止。本有光明,自然发露,此即智慧。照见,指工夫修成,如《心经》之‘照见五蕴皆空’是也。观照须观吾人之心性,所谓消归自性。

7、读诵受持大乘经典。受持,即观照也。

8、众生之大病根,即是心量狭小。因狭小,即执我。故佛教人将此心放大,潜移默化,大而化之。即是除我见,去烦恼之妙法。

9、因缘聚合,当体皆空。又众生同体。如此观照,则不知不觉,我执自然化去,此乃消归自性之善巧方法。

10、一切众生,无不有欲、色、识。此三者若不转移,则永远轮回三界六道。而转移之最善巧,无过于念佛求生净土。

11、化除我见,即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不起分别,即转第六识为妙观察智。此二既转,则五、八亦随转为成所作智、大圆镜智。修行要在转识成智。

12、佛法看似广大无边,实则亲切有味。看似高深,本是平实。



十二、明不住于相即是正住  正明无住  标示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1、“布施”赅一切法,佛法要行不要住。应当无所住而行一切法。

2、前发大愿,此起大行。愿与行不能相离,有愿必有行,有行必有愿。

3、菩萨行六度,不外戒、定、慧三学,对治贪、嗔、痴三毒病根。

4、布施有财、法、无畏三类。是对治无始根本之悭贪毒害。

5、持戒为学佛之基始,有止、作二类。‘止持’即诸恶莫作,‘作持’即众善奉行。戒杀多治嗔,戒盗多治贪,戒淫多治贪、痴,戒妄语亦多治贪、痴,戒酒则治贪、嗔、痴三毒是也。最初持戒,重在事实不犯。若为菩萨,则动念即犯。

6、忍辱,是安忍、顺受之意。安心顺受也。辱而能忍,则无事不能忍。若闻佛法,遵照实行,不怀疑、不夹杂,为法忍。又如‘生本无生’之理,吾人能明□,能实行,为无生法忍。对治嗔恚。

7、精进,精有精细、精密二义。进步而不盲从,是精细。进步而不躐等,是精密。对治懈怠。

8、禅定,是寄心一处,久后得定,得定即称三昧。对治散乱、昏沉、掉举。

9、般若,是性体上发生的正智,不同世智辩聪。对治愚痴,能破无明毒害。实行一切法之功夫,能不著相,即是般若。佛法最重定、慧。

10、不修一切法,如何能度众生。修一切法而著相者,亦不能度众生。修一切法,究竟从何修起,则先行布施。布施为四摄法之首。

11、布施即一切佛法。佛法自始至终,不外一‘舍’字。布施即舍,即放下。推之,持戒舍贪、嗔、痴,忍辱舍嗔恚,精进舍懈怠、昏沉、掉举,禅定舍散乱、昏沉,般若舍二边及我法二执。

12、如听经,舍世间娱乐而来学佛,天人舍欲界即升色界,舍色界即升无色界,舍我执即证阿罗汉,舍法执即为菩萨,舍娑婆即生极乐净土,并舍亦舍即成佛。由此可知,只要一面行去,一面不放在心里,即两边不著矣。处事、待人、接物,必然公而无私,国而忘家。可知布施一法,包括一切。



十三、指释



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1、举“色”等六尘,摄尽一切法。尘有众多义、有染污义。一有沾惹,即为所污。

2、“不住”,即不执著。一无所住,方为波罗蜜。

3、财施即前五尘,法施即法尘。皆是缘生之法,当体即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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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何必住。



十四、结成



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1、《华严》分‘舍’为多种,最后说究竟舍。须心中些微不著,不落二边,方为究竟。

2、“应无所住”,是不住法相。“行于布施”,是不住非法相。学佛者,六尘固不可住。然若断灭,即不能度众生,众生正住六尘境界,故应从此处度之。

3、修行本旨是不住,下手又不能灭境。如念佛、观想佛像,色境也。天乐水鸟,声境也。莲花香洁,香境也。饭食经行,味境也。但受诸乐,触境也。忆念弥陀,法境也。故‘不住’二字须认清,决非断灭。断灭即空,亦即非法。布施摄一切法相,亦摄非法相。

4、修行不得受用,不外二病。一不得扼要,二道理不明。离修说性则空谈。离性而修则盲进。

5、发大愿行大行,方能入佛门。前云,‘降伏即发大愿’。此云,‘行于布施即行大行’。必无所住行于布施,方是大行。

6、能不执著即大智。行于布施即大悲。悲智愿行无不大,方是菩萨摩诃萨。

7、发心要广大,非广大不能化我见。修行则要细密。先观一切众生是缘生、同体、本寂。知自己习气之重而潜移之,方能修行。修行先除病根,此佛说行于布施之精意也。

8、吾人事事依照佛说去行,心中却一无其事,方是不住法相。心中虽无其事,依旧精进去行,方是不住非法相。

9、境与心,法与非法,对待之见未忘,尚未能出世间。故出世法,必须离开分别心,转凡夫观念。证性须要无念。心中若有‘无念’二字,仍是有念,必并无念之念亦无。

10、念即是观,观即是念。当起心动念时,除去分别心,依佛之方法,向内思惟,此为念无念。念佛亦然,久久相应,即能无念,即是觉、正、净。



十五、显释其故  征释



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1、住于境则心不清净,须一无所为方可。何故处处言“不住”,又处处言“福德”乎。修行即有境界,不是不要境界,□境方能起修,方能下手。

2、本经说不住六尘,而《净土三经》全说六尘,看似相反,实则相同,且正可见净土境界之高。

3、观想极乐世界之六尘,即不住空,由此而脱离五浊之六尘,即不住有。故佛法治心,不重降伏而重转移。使众生心转向佛境之六尘,即脱离五浊之六尘,二边不著之下手方法,即在此。

4、江味农居士极赞净土,见地精确,令人起敬。语在《讲义》卷二,九十三页第二行。



十六、喻明



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1、“不也”,含有唯唯否否之意,不完全作否定解。

2、佛说经,随举一法,皆赅十方。盖佛法皆从无量无边性海中流出,故重重无尽。

3、十方非定法,可知一切法均是假名,无有定法可得,所以不可住。

4、一切法皆是同体,在性体上原是一个。若领会得,方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

5、十方皆在虚空中,使知十法界,同在吾人一念心中。因果森然,而不碍同一性空。此显虚空虽无相,而不拒诸相发挥之理。



十七、法合



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1、虚空无相不碍诸相发挥,正似布施不住相。不住相布施,正似虚空不可思量。菩萨能如此有而不有,空而不空,方是背尘合觉。

2、善男女,既发菩提心,故教以不住相布施。此处教之用功,必须达到真能无住,无一丝一毫之未尽方可。



十八、结示正住



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1、归结到无住乃是正住,正指应无所住。又答应云何住,意谓但依我所教之二边不住去修行。本以不住为主,否则非大乘佛法。

2、降伏及不住,两事即一事。修行下手,即是一舍字。‘舍’,即破我执。究竟舍,我执方破尽。

3、等觉菩萨,尚有一分法执未破,必至佛果,方究竟舍。故佛法自始至终只一舍字。舍者,正是不住空、不住有。

4、心量大到无量无边,方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十九、更明所以  问答释明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1、佛意若谓,汝等众生,能就身相见汝之本性耶?

2、此科是将上来所说之理,再说明其所以然。上文所说种种道理,最要紧者,即反覆陈明不住于相,而均归结到“可以身相见如来”一句。

3、不住于相,要在证性也。执相即著有,不执即著空,是一切凡夫通病。小乘与凡夫相反,了知身相是幻,证得偏空,而了生死、出三界。然又得一病,病在著空,此空仍是相。

4、须知有体必有用,有性必有相。只须知相之虚妄即可。如又执著空,即堕于断灭。性与相是不异,相即性之表现,性即相之根本。

5、佛教人修行,原为度众生,若著空无为,如何能度。故般若要二边不住,必不住有,不住空,方能称性。千经万论,无非说明此理,发挥此理。

6、此处“身相”,指上自诸佛,下至一切众生,皆是此相。引申其义则可遍摄一切法相。



二十、答  双明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1、“不也,世尊”之‘不’,是唯唯否否,不可作否决解。既答不可,复说可以,故是双明。

2、不可以相作性,就身相见如来。然相由性现,性相不二,亦得以身相见如来。显示性相无碍,相不障性。



二一、释成



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1、性即相之体,相即性之用。相非性不融,性非相不显。离相即无性,离性亦无相。但看执著不执著。著相,即为障碍,不得见性。不执著,即不落二边。般若之理,全在于此,须要观照,仔细用功。

2、约相说是“身相”。约性说当体即空。相妄性真,故说不可。性能融相,真实即显,是又何必离相见性。故云“得见如来”。



二二、阐义印许  明性本非相



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1、“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说明身相义含一切现象,人、物、事、乃至虚空也。

2、既知虚妄,不可驰求,不可住著。回光返照,从速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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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堕入轮回。



二三、明即相见性



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1、“诸相”即一切相,只须彻底明□皆是虚妄,则相不障性,即“见如来”。何必灭相。即相可以见性。犹金之于器也。相实不可断灭,因其本由性现也。

2、不执著,即不为相所转,且相反为我所转。凡夫执著,住法相生烦恼;修行人厌恶世法,住非法相生烦恼。佛教人不可执著,亦不可厌恶。

3、吾人用功,须先观照,久久方能照住,最后能照见。

4、用功最要是作观,作观即是改变想法、看法。凡夫见思皆不离执著,即是错误。

5、吾人终日所闻,车声、人声、种种喧扰声。然此实非车声、人声、种种喧扰声,乃无常、苦、空、无我声,当体即空。则空有不著,乃是般若波罗蜜多声。

6、此经经文,乃至一切大乘经,无论何句,皆可作观。行住坐卧,不离这个,则受用无穷。

7、读经,是经转我。作观,则为转经。经转我,则以经转移凡情。我转经,则常生智慧,更为重要功夫。

8、古德说:‘但求息妄,莫更觅真。’若一觅真,即成为妄。必妄心分分除,真心分分现。

9、妄心是无明、妄想、烦恼。真心是觉、正、清净。

10、但不著相,则色即是空,相即是性。性相圆融,无碍自在。



二四、生信  拣示根机  问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1、“章句”二字,指上文所说道理。“实信”,是能了解如是言说之真实义。

2、世尊所说,甚深、甚深。一切众生,闻者自然生信,然能“生实信”者不多,必上根利智也。



二五、答  拣能信之机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1、“莫作是说”,不但现在大众能生实信。即“如来灭后”至“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其他即不能。

2、“为实”,言能明□此经道理,从此用功,全恃“以此为实”。不可轻视众生。

3、“莫作是说”一语,正对弘扬大乘佛法之人而言。要竭力弘扬般若法门。

4、拣择持戒修福之根基,从实践上用功,何虑闻者不生实信。

5、如来灭后,正法千年,初五百年,解脱坚固;次五百年,禅定坚固。像法千年,初五百年,多闻坚固;次五百年,塔寺坚固。末法万年,初五百年,斗争坚固。本经“后五百岁”,正指此时。

6、凡夫能持戒,方能离外染。如不持戒,则心不清净。不能摄心一处,不能作观,如何能生般若。则持戒修福,是成佛基本条件。

7、持戒,必少欲知足。修福,必深信因果。不住于相,则持戒者最宜。不入断灭相,则修福者最宜。

8、‘持戒’能舍世间之欲,‘修福’能舍自己之财。以财、法、无畏施之于人,正是修般若即在持戒、修福下手。

9、‘诸恶莫作’是持戒,‘众善奉行’是修福。谨小慎微,放下一切,是佛所拣定之机,必蒙佛加被。

10、学佛者,定须行住坐卧,一切时、一切处,求三宝加被。即如念佛,念时心中一无所有,专精不杂,则得弥陀加被,成就三昧。应学愚夫愚妇之坚定信心。



二六、示夙根之厚



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1、此节文,正明持戒修福者,已具极长时之修习。是诸善合成之根,真是难能可贵。

2、今在又后之五百岁中,斗争至于极。竟能读诵受持,必是于人无争,于世无求。少欲知足,有持戒之资格。更宜用功,再求坚固,种得善根,当结善果。又有诸佛加被,何不自勉。

3、劝人学佛,一定要劝他持戒、修福,更要劝明般若。从速修学净土,求生西方,须知般若与净土,关系至深。

4、生西不是为自了,原为度众生,方与弥陀本愿相合,为满大愿,可证性故。般若与净土,是一非二,有往生法门,方能成就般若法门。此文殊、龙树、智者、永明诸大士,所以皆发愿往生者也。

5、持戒修福,极不容易。往昔已亲近承事无量诸佛,但种善根。可见欲成就般若法门,必须亲近弥陀,实相般若,方能现前。永明禅师云:‘无禅有净土,万修万人去,但得见弥陀,何愁不开悟。’

6、学般若者,须速修念佛法门。修净土者,亦须速修般若法门。《观无量寿佛经》明第一义,正是般若。



二七、明其福德  正明其福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1、“闻是章句”,是指定持戒修福之人。以其能信、能依此说奉行也。

2、“净信”,正指实信,亦即实相。“生净信”,有净念相继者,有不能净念相继者。“乃至”二字,包括许多功夫不同之人。

3、龙树大士云:‘一切法不生而般若生。’可见若非真实用功,净信不能得生。

4、一念相应,即净念相继之根。净念相继,即从一念相应而来。相应,有性相、事理、因果,种种深解不同。



二八、释显其故  正释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1、此是正面释生信得福之故。何以能生净信,何以能得福。须是除却分别心方可。

2、分别妄想既除,无复我、人、众、寿四相。“诸众生”,是指各各修功不同之大众。

3、四相空,即我执空。非法,即是无,即是空。“亦无非法相”,是空亦空,又名俱空。古人称为穷空到底,故名胜义空,又名第一义空。

4、我法二执,由分别而起者粗。尚有俱生我法二执,从起心动念而来的细执。

5、是人分别我执已除,贪嗔痴虽未去尽,已经很薄,还须再加功。

6、但见诸相即著有,但见非相即著空。“见诸相非相”,即二边双融,即无相、无不相。得见实相,故云“则见如来”。见如来,故“得如是无量福德”。

7、欲修般若,不可落空,先将非法一面堵住,脚踏实地,躬行实践。“法相”、“非法相”皆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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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为实不可也。

6、此节经文,亦是大乘修行之总纲领。



三六、校胜  布施福多  举事设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



1、‘校’是比较,‘胜’是殊胜。本经就‘福德’与‘智慧’,校胜多次,每次必加胜,愈校愈胜。乃就修持功行愈胜,福德愈多也。

2、须知福慧应双修,即是要人悲智具足。智即慧,悲即福。本经所说“福德”,皆由大悲心而发,并非令人求人天福报也。

3、福德固要,而智慧尤要。故满三千大千世界之布施,即是救度众生。故只可不住相,不可不行布施。否则即不是大悲心。



三七、答释所以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



1、答意深长,“何以故”下,即自己释明答曰“甚多”之所以然。

2、本经“是名”、“即非”之句很多。此乃初见,特举出“性”字,使人了解以后凡说‘即非’,皆指本性言。凡说‘是名’,皆指事相言。

3、就自性上言,一切不可说。说福德多,是就事相言。

4、性是里,相是表。性是本,相是末。性是能生,相是所生。意谓有如来之性,方有福德可说。若无性,则有何福德可言。

5、“是福德,即非福德性”,表面说是福德,实则指示我们不可著相。“是故如来说福德多”,就是说,有是性、方有是相。教我们会相归性。



三八、信经殊胜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



1、看此节经文,若以为读诵《金刚经》,其福德即胜过大梵天王,那就是很大的误会。实则应注意“受持”二字,是人能受持此经,又能布施,福德方能胜过于彼。

2、“受”是领纳,是指真能领会经义,而得受用者,比‘解’字更进一层。“持”即拳拳服膺,一刻不放松之意,比‘受’字又进一层。

3、“为他人说”,是利他。“其”字,即指受持为说之“福”,超过前说只做布施之人。且只财施,是福德相。此人既能受持修慧,又能法施修福,福慧双修、悲智具足,乃是福德性,故能“胜彼”。



三九、释成经功



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



1、佛说一切法,般若尽摄。本经尤是般若中之最要。可见读此经,无异读《大般若经》。且无异读《三藏十二部经》。此经所说,即无上正等之法。故云一切诸佛,及诸佛无上正等正觉法,皆从此经出。

2、本经处处教人不住相,就是要人证性。可见此经所说,皆是自性。

3、“皆从此经出”,实无异说,此经从性体而出,故教人不可住相,连‘性’字亦不可执著。

4、“一切诸佛,皆从此经出”,是指点学佛,要从此经入门。



四十、结归离相



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1、前言“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是名相上说佛与法,即非就性上说佛与法。

2、上来‘的示无住以生信’一科。开口便令广度众生成佛,是开示吾人应无住我人等相。又说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是应无住法相也。又说于一切法无住而行布施等法,是应无住非法相也。因以‘不住于相’四字总结之。

3、所以应无住者,降伏其妄心也。妄心非他,分别执著之谓耳。妄除一分,真便现一分,何须别觅真耶。

4、若能不住法非法相,便见真性。此所以但言‘降’不言‘住’,而降伏即是正住也。

5、此中独拣持戒修福为能生信。般若此云正智慧,而慧从定生,定由戒成。欲开正智,必应持戒。持戒则少欲知足,修福必深信因果。能生信心,信为入道之门也。

6、佛所说法,本来皆不可取,皆不可说。故取法说法,取非法说非法,皆非也。明得此真实义,便为实信。一念相应得无量福。以一念相应是净念相继之根也。

7、佛虽成佛,终不自以为有少法可得。无少法可得者,不自以为成佛也。故曰“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8、彻始彻终,一以贯之曰,‘无住’而已矣。因赅果海,果彻因源,如是、如是。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三        净公上人  学



四一、推阐无住以开解  约果广明  泛论四果  明初果离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1、初果断尽三界八十八使,已见真空之理,而知无我亦无我所矣。

2、“须陀洹”,此云“入流”。根尘相对,名为六入,所以相入者,识为分别故。今曰“不入”,明其能空情识矣。虽名入流,而实“无所入”。

3、故曰,“是名须陀洹”。‘名’者,假名也、名相也。下是‘名’句,皆此意也。



四二、明二果离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1、初果进断欲界思惑上上乃至中下,共六品。证二果,尚余下三品惑。

2、二果须一往天上,一来人间断之,故称“一往来”。然其心中,实无往来之相。



四三、明三果离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来。是故名阿那含。



1、“阿那含”,此云“不来”。二果进断欲界下三品惑尽。寄居色界四禅天,不来人间,故称不来。然其心中,实无所谓来。

2、因其来意已无,故能不来。是亦假名‘不来’耳。



四四、明四果离相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1、“阿罗汉”,此云‘无生’。三果于四禅天,进断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尽,便证无生法忍,不受后有。生死从此了矣,故称无生。然其心中,实并法亦无之。因其无法,则生灭心息,故曰无生。是亦假名无生耳。

2、阿罗汉一云‘杀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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