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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禅宗公案是不可解说的。为何?因为公案大多为禅者电石火花间之不可思议境界。既然不可思议,当然非言说能所比拟,故有“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之说。虽然如此,我们何妨把公案当作一出戏,把自己当作观众,私下里评头论足一番。不管聊得对错,且当微风吹过。 1.《五灯会元·卷第二》载:梁武帝请(傅大士)讲《金刚经》。士才升座,以尺挥按一下,便下座。帝愕然。圣师(志公和尚)曰:“陛下还会么?”帝曰:“不会。”圣师曰:“大士讲经竟。” 这则公案大概的意思是说,梁武帝请傅大士讲《金刚经》,大士才升座,抚尺挥案一敲,便下座。梁武帝一时莫名其妙。志公和尚问道:“陛下会么?”帝曰:“不会。”志公说:“大士讲经完毕。” 有人看到此则公案,不禁生疑:梁武帝请一位居士说法,居士未说一个字便下座,这分明是欺君之罪呀。其实不然!傅大士的意思是要梁武帝在生疑的一刹那,回光返照,彻知一切法无我——无说法者、无听法者、无所说之法。那么傅大士是否讲解了《金刚经》?答案是肯定的,看似傅大士未说一字,实则于无说之中,将《金刚经》“一切法皆空”之理和盘托出。 2.《五灯会元·卷第七》载:一日(孚上座)谓尚书曰:“来日讲一遍《大涅槃经》,以报答尚书。”书致斋茶毕,师遂升座。良久,挥尺一下,曰:“如是我闻。”乃召尚书,书应诺。师曰:“一时佛在。”便乃脱去。 据《五灯会元·卷第七》载:太原孚上座出家后广学经论,讲经说法,辩才无碍。后遇一位禅者指示,罢讲参禅,顿悟自性。此后机锋敏锐,遐迩闻名。有一位陈尚书对他仰慕已久,于是留他在宅中供养。孚上座预知自己度缘将尽,一日,他对陈尚书说:“来日讲一遍《大般涅槃经》,来回报你的供养。”第二天,陈尚书致斋敬茶供养后,恭听法要。孚上座升座后,安住于禅定之中。良久说道:“如是我闻。”同时召唤尚书,尚书应诺。孚上座云:“一时佛在!”说完便圆寂了。 这则公案有一点出人意料,孚上座似乎才开始讲经,却忽然终止。为何?实则他已将《大般涅槃经》所示“常乐我净”之佛性,毫无遮掩地直指于陈尚书。简言之,孚上座仅仅诵经四字——一时佛在——已将佛性无处不在的甚深义理透露无遗,再多说一字一句都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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