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729|回复: 0

[其它话题] 【乃又言,不应取非法。】南无阿弥陀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15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敬摘自《净公上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解》



身口意常行,清净十业道。
人知奉其上,君父师道士,
信戒施闻慧,终吉所生安。

诸佛正法圣贤僧,直至菩提我皈依。
以我所修施等善,为利有情愿成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乃又言,不应取非法。】


  不应是什么?不应住空,非法是空,空不能够住。有不能住,空也不能住。我们要问,究竟是有法还是没有法?发大心,还没有成佛,还没有成无上道,需要法还是不需要法?
  底下这一段,我们引用了好几节的经文。请看二十八节经说,诸位手上这个本子是讲义,不是经文,拿到经文看就方便了。
  「无复我相」到「亦无非法相」,这是说无相,二十八节经里讲无相。二十九节经上说,「若心取相,若取非法相」,亦是说不取相,不取相是无相。第三十节经里面说,「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乃是法与非法,一并不取,不止是不取相」。这一段与前面二节,大大不同的所在。这是我们把经前后仔细看一看,就晓得了,才明白佛所讲真正的意思,才把它搞清楚。下面我们就要留意,就要把这桩事情说出来了。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佛弟子妙音代父母师长、历劫冤亲、法界众生礼佛三拜,求生净土。

祈愿:
诚敬谦卑。和顺义理。欢乐慈孝。无争无求。清净平等。知恩报恩。知足惭愧。去恶就善。事师三皈。奉持经戒。不念人非,欣乐人善。关怀照顾,言传身教。言动安徐。公平公正。吃素印经。随缘济众。看破放下。忍辱精进。发菩提心。一向专念。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怨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







文章到此结束,谢谢您的阅读!敬请常念#南无阿弥陀佛#!祝各位福慧增长、六时吉祥、法喜充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2-26 22:2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