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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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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不受乐。如热铁入身。如刀刺体。经云。有犯斯戒。非沙弥也。
楞严经载宝莲香比丘尼。私行淫欲。自言淫欲非杀非偷。无有罪报。遂感身出猛火。生陷地狱。
生陷。谓不待身死魂堕其中。即此生身地裂陷入阿鼻。此比丘尼。作是言已。先于女根生大猛火。后于身之节节猛火烧燃。堕无间狱。无间。即阿鼻。谓罪人堕此狱中。受烧煮苦。无有间隙乐时。然地狱虽多。总为三摄。一者热狱有八。在此赡部州下。无间最在其底。八狱各有十六小狱围绕。二者寒狱。亦有八。在铁围山底。罪人于中受寒冻苦。三者边狱。略有三种。一在山间。二在水边。三在旷野。此应寒热杂受。如泰山府君。及僧护亿耳所见者是。此诸地狱。名字相状。及受报差别等事。广如经论所明。
世人因欲杀身亡家。出俗为僧。岂可更犯。
王臣士庶。皆曰世人。周幽丧国。晋献亡家。淫女骑颈。天庙焚身。皆由淫欲所致。自古至今。受惑者非一。被害者难言。如八师经云。佛告梵志曰。淫人妇女。或为夫主边人所知。临时得殃。刀杖加刑。手足分离。祸及门族。或为王法收捕着狱。酷毒掠治。身自当罪。死入地狱。卧于铁床。或抱铜柱。狱卒燃火。以烧其身。地狱罪毕。当受畜生。若得为人。闺门淫乱。远佛违法。不亲圣贤。常怀恐怖。多危少安。复说偈言。淫为不净行。迷惑失正道。形消魂魄惊。伤命而??夭。受罪顽痴荒。死复堕恶道。吾用畏是故。弃家乐山薮。出俗为僧。岂可更犯者。谓知五欲过患。故舍之出家。尤弃涕唾。岂复更食。故大论云。入道惭愧人。持钵摄众生。云何纵欲尘。沉没于五情。已舍五欲乐。弃之而不顾。如何还欲得。如愚自食唾。
生死根本。欲为第一。
一切众生所以有身者。皆由初念颠倒。见他交会。自以淫心投托母胎。而成身根。故名曰生。所谓一切众生。皆以淫欲而证性命是也。有生必灭。故名曰死。是知生死根源。皆以淫欲为首。故云第一。欲除生死。须断淫心。故经云。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淫心不除。尘不可出。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
故经云。虽淫泆而生。不如贞洁而死。
泆音逸。淫放也。淫泆虽生。而戒身慧命已丧。由此堕落三涂。不复人身矣。贞洁虽死。而戒身慧命常存。生生往来人天。修证菩提。故大律云。宁着毒蛇口中而死。不着女根中而生是也。昔安陀国。有一少欲比丘。使沙弥往一净信家迎食。时彼净信合家赴会。唯留一女。年始十六。容貌端正。而为淫欲火烧。五体投地。白沙弥言。我舍珍宝无量。汝可屈意为此舍主。我当供给使令。沙弥心念。我宁舍命。不毁禁戒。即入房闭户。胡跪合掌发愿。不舍三宝正戒。愿生寂静家。尽漏成道。即刎颈而死。国王闻知。叹未曾有。即躬往作礼。以尸乘于宝车。种种供养。积众香木而茶毗之。故十戒经云。虽淫泆而生。不如贞洁而死。此之谓也。详如贤愚经。
噫。可不戒欤。
正法念经云。宁食毒蛇虫。及以烊铜等。终不破禁戒。而食僧饮食。智度论云。破戒之人。若着法服。则是热铜铁鍱。以缠其身。若持钵盂。则是盛烊铜器。若所啖食。则是吞热铁丸。饮热烊铜。若受人供养供给。即是地狱牛头狱卒。若入精舍。则是入大地狱。若坐僧床。是为坐热铁床上。如经论说。可不惧哉。
△四曰不妄语
心口相违。故曰妄语。
解曰。妄语有四。一者妄言。谓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见言不见。不见言见。虚妄不实等。
以是为非。故见言不见。以非为是。故不见言见。由虚妄故。是以不实。然见属眼识。等者。谓闻触知也。闻属耳识。触是鼻舌身三识。知是意识。所以妄语总有八种。谓不见言见。不闻言闻。不触言触。不知言知。见言不见。闻言不闻。触言不触。知言不知。若欲惑彼。随作其一。即名妄语。若见闻触知。则言见闻触知。若不见闻触知。则言不见闻触知。是名四圣言。言行虽善。而无实心。终非圣人之徒也。
二者绮语。谓妆饰浮言靡语。艳曲情词。导欲增悲。荡人心志等。
绮。锦绮也。靡。美丽也。谓其妆饰虚浮不实言语。如织锦绮。以眩人心目。艳曲情词。皆能引导人之爱欲。增长人之悲哀。又艳曲。是惑人心听之歌曲。所谓靡靡阳阿之曲者也。情词。是诱人情欲之文言。等者。乃至喜怒哀乐感慨之言。皆能改人常性。丧人正念。故曰荡人心志。昔法云秀禅师。谓鲁直曰。公作艳歌。荡人淫心。使逾礼越禁。其罪非止堕恶道而已。鲁直自此不复作矣。
三者恶口。谓粗恶骂詈人等。
正斥曰骂。傍及曰詈。谓口出粗恶不善之言。骂辱毁谤于他。所以瞋火一起。冲口烧心。伤害前人。痛逾刃割。实乖菩萨之慈念。有违出家之善心。身死魂逝。坠堕三途。如经所说。若堕地狱。割舌令自啖食。若堕饿鬼。口中蛆脓流出。若生禽兽。食啖粪秽。人怪其声。罪毕为人。面貌丑陋。口臭唇齿皆缺。佛言。宁以利刀割其舌。积劫受苦。不可以一言骂谤持戒比丘。恶报难尽。有二种人。一向入地狱。若非梵行。自称梵行。若真梵行。而以非梵行谤之。
四者两舌。谓向此说彼。向彼说此。离间恩义。挑唆斗争等。
离。别也。间。隔也。君父惠泽曰恩。兄弟朋友善益曰义。向此说彼者。谓传彼人之言。向此人说。向彼说此者。谓传此人之言。向彼人说。令生斗乱。致使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之恩义离间。若不传彼此之言。但于二边说令离散者。亦是两舌。管子云。析交离亲。谓之贼。是也。挑唆者。谓挑发唆起彼此之言。令生斗诤也。成实论云。善心教化。虽为别离。亦不得罪。若以恶心令他斗乱。即是两舌。得罪最深。堕三恶道中。世世得敝恶破坏眷属。以今离间破坏他故也。
乃至前誉后毁。面是背非。
谓在彼前。则称誉其德。在后则谤毁其过。当彼人面。则言其所说是。背后则言其所为非。报恩经云。佛告阿难。人生世间。祸从口出。当护于口。甚于猛火。猛火炽然。烧世间财。恶口炽然。烧七圣财。
证入人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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