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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文档] 【佛学讲座第二讲】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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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9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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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摘自《李炳南老居士:佛学十四讲》

 【佛学讲座第二讲】


   研究佛学须先略知别相
   佛义既明,求觉之心,不免油然生起。可惜,佛经三 藏十二部,浩如烟海,大正藏即有 七千余卷,续藏亦有九千余卷,且深赜难了,以致初学茫无头绪,往往望而却步。此因不 懂研学先后之故也。
  甲、佛学难解
   佛学*.深广,因所公认。然非佛学故弄玄虚,而唱高调。原来佛学本 身,即是复杂之宇 宙,与复杂之人生。此在世间一般之科哲、宗教、学术等,只是作虚妄分别,皆不能以澈底 。唯佛以一切种智(佛的智慧,又称“大圆镜智”)圆澈照见,故能无一物不知,无一事不晓 。然后用文字般若(语言文字)演说宇宙状况、人生实际,来觉悟一切众生。但是,内容复杂 则必言语难说,说既难说,听必难解,这是自然的道理。
   所幸者,凡事皆有方便(方是方法,便是便用)。乃学佛之次第,不外“信解行证”四大纲 宗(纲是纲领,宗是宗旨)。信*/是信乐佛所说法,亦即相信经上之言;解*0则了解佛 法内涵义理;行是依所理解,实地修行;证则证得各种果位。或问:何不先解后信,却来先 信后解呢?这是因为佛法深广无边,如果先解而后信,则恐无学佛之期。故使先信而作随分 解,如此自然愈解而愈信,愈信而愈解,而行亦弥坚,证亦弥速矣。此四大纲宗,各有方便 ,而行证在后,尚非初学所急,初学之急,在於信解,遂为明“信解”的方便*1。
   方便者何?曰信依总相、解从别相。信依总相者,佛既是大觉悟者,故凡佛所说,皆为觉 悟之语(金刚经云: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绝非似是而非 ,颠倒迷惑之言,故当一一相信不疑。华严经云:“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 智度论亦云:“佛法大海,信为能入”,可见信之重要。若是学佛,而妄改经典,呵佛骂祖 ,则知其人信门尚未得入,遑论解与行证矣。复次,解从别相者,佛分析宇宙人生事物,似 是千头万绪,其实总离不开几个方面。若是研究佛学之前,能先略知这几个方面,自得提纲 挈领之便,可免望洋兴叹之憾,入海算沙之诮矣。下且归纳为若干组,依次来略述这几个方 面。
  乙、诸法三分
     第一组:诸法三分——体*2、相*3、用*4。
   当知,一切万法(万法泛指一切大小事物。“法”字,是轨持义,持是住持自性,轨是轨 生物解。)皆具备“体相用”三大部分。体是本体,相是现象,用是作用。譬如:一铜铸香 炉,铜是言其本体,香炉外表是其现象,盛香是言其作用。世俗之人,大概只见到法之相 ,而不明法之体,亦不达法之用。其实,彼所见到之相,亦虚妄分别之相耳(唯识论名此为 “遍计所执”),非真能知相也。
   先说“体”:一般言之,万法之体即指万法之“性质”。细究之,言“性”尚可,言“质 ”则非。何者?质是本质,然万法中实无一法有本质,亦实无一法可为他法之本质。譬如布 非衣之本质,以布可再分析,且布亦非缝衣之专料;而丝亦非布之本质,以丝亦可再分析, 亦非织布之专料。如是推衍,今日科学所发现各种元素之原子、中子、电子等,乃至佛经上 所说之羊毛尘、兔毛尘……邻虚尘等,皆非本质。如此说来,凡有物质,皆非本体;而万法 之本体,必是空而无质也。
   万法本体,虽是空而无质,却不可言其无,佛学上即名之曰性(或曰本性)。万法曰法性, 众生曰佛性。性者,无改为义,其为物也,空空洞洞,无形无相;如姜之性热,黄莲性凉, 皆不可以眼见,不可以耳闻。又如花之有香、镜之有光,双手亦捉摸不著。识是之故,一般 人皆不知有本体也。
   分别上说,万法各有本体;融通来讲,万法本体,一而不二,何者?曰真如本性(亦即佛性 ),此乃造作一切万法之真正本体也。(是故经云: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次说“相”:相包括二,表显於外者,曰物质现象;想像於心者,曰心理现象。万法本体 虽空,但当因缘条件凑合时,就现出一切现象来;而因缘条件分散时,本来无相。譬如氢 氧化合,而有水相;二气分离,其实无水。又如土石积聚,而现高山;着眼土石,山相则没 。故知不论物质现象和心理现象,皆是因缘假合,暂起幻影,无有实法。金刚经云:凡所有 相,皆是虚妄。智度论亦云:因缘所生法,佛说即是空。可惜,众生迷惑无知,一味著相, 以为实有,故为相转,不得转相也。
   再说“用”:万法作用无量,各各随相而变。譬如:液体三态,水与气冰,功各不同。然 相既刹那转变,用亦刹那随变。故惟洞澈本体,明了诸相者,而后能通达诸用也。曰明体达 用,岂其易哉!
   须知,佛陀说法,契机施度,或说体(如云“真如平等,无生无灭,不增不减,毕竟常恒 ”) ,或说相(如云“大智大悲,常乐我净,无量功德”)或说用(如云“内潜源底薰妄心,外现 报化教众生,生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学者於此应当分别清楚,若於说相误为本体, 或於说用误为现象则恐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矣。
  丙、生起三由
   第二组:生起三由——因、缘、果。
   或问:法体既空,万有由何生起?答云:生起之始终,不外此三来由,曰因缘果(略称因果 )。经云:万法因缘生,万法因缘灭。孤因不长,独缘不生,必因缘*5具足,而后生起一 切宇宙现象。故佛学讲究一切不离缘起。
   先说“因”*6:因是主因,指最初之动机,最初之造作。此事最为微细,鲜有知者,故 世法云:知机其神乎!何者?真如体内,本来如如不动,平等无相;但因最初一念之不觉悟, 遂起无明,而演现一切差别妄相。此最初之动机,唯识论上,称之为“种子”(第八阿赖耶 识 ,又名藏识。含藏无量无边世法出世法的种子。)譬如世间五谷种子,播种於地,即能生长 万物。吾人八识田中之种子,亦能现起一切宇宙万有。故名此种子为因。
   次说“缘”H10:缘是助缘。譬如:只有稻种,不能生果,必须加上土地、水分 、日光、 肥料等之帮助,然后才能长出稻来。此土地、水分、日光、肥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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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助缘。唯识论上, 论生起万法之缘有四(如表),略释於后:
 (一)亲因缘H11:即上面所说之“因”(种子),盖彼能以亲自成办自己之果, 故名亲因缘。
 (二)无间缘H12:亦名等无间缘。众生的念头,前念后念,接续不断,而前念 开 导后念,前念不灭,后念不生。譬如流水,前水招引后水,后水推动前水,相续不绝。此中 前念后念,力用均等,故名等;中间不容他念间隔,故名无间。
 (三)所缘缘H13:指众生念头所攀缘之对象。经云:心本不生,因境有。故一 切外境,皆为所缘之缘也。
 (四)增上缘H14:除前三种缘外,其他所有增加上去的力量,皆名增上缘。有 违 、顺之别:例如霜雪能令青叶变为黄叶,此霜雪对於青叶,即是违增上缘;对於黄叶,则是 顺增上缘。
   万法具缘多少不等,色法(包括一切物质现象)只要具足亲因缘、增上缘二缘即能生起。心 法(包括一切心理现象)则须四缘具足,然后方生。
   再说“果”H15:果即结果,指生成之一切现象。因缘和合,则能生成一切万 法,如植物熟,故名曰果。
   然因果H16道理,看似简单,其实错综复杂。因种有常暂之不同,助缘有强弱 之 分别,结果则迟早有时。或因同而果异,或果同而因异;如同为杀人,论罪有别;同受畜报 ,业因不一。总关键就在“缘”字的关系。
   明乎万法生起的道理,则可以立命,亦可以转命。何者?要得善果,必须先种善因,若种 恶因,必得恶果。当知,吾人尘点劫来,八识田中,已种满无量无边之恶业种子,若要不结 恶果,则勿增上助缘。古德云:随缘消旧业,更不造新殃。这是修行最好之办法。
  丁、法有两端
   第三组:法有两端——事H17与理。
   事是事实,理是理论。事实乃理论之事实,理论乃事实之理论;故有时讲事实,有时讲理 论,二者不可偏滞。
   又,事是事相,理是理体。理体是空,事相是有;心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空有 不二,理事不二。
   又,事是事修,理是理性。若执著理性,偏废事修,则等说食数宝;反之,专务事修,不 明理性,则恐盲修瞎炼。
   是故,分析万法,必须事理双讲,方能避免偏见;学佛修行,必须理事兼进,才能福慧俱 圆。
   整个说来,佛陀既依照体、相、用、因、缘、果、事、理等八方来解析宇宙和人生,吾人 亦当依这八方面来认识本身和环境,才能八面玲珑,面面俱到;如是以研经,如是以听教, 庶几获条贯统系之益矣。
   【注解】
 *.佛学:即智觉之学问,亦即破愚迷、求智觉的 方法。
 */信:自明见理,心无疑虑也。
 *0解:有二义。一、释之义。即释文义而消疑滞也。又具 云解释或曰解义。二、知解之义 。即谓由见闻义理而生之心解也。对於行而言。如信解、领解、悟解、了解之类是也。
 *1方便:方者方法,便者便用,便用契於一切众生之机之 方法也。
 *2体:物之“一定不变”而为差别支分之所依根本者,谓 之体。对此而名能依之差别为相。
 *3相:相者事物之相状,表於外而想像於心也。大乘义章 :“诸法体状、谓之为相。”
 *4用:理体或现象所发生之作用。
 *5因缘:一物之生,亲与强力者为因。疏添弱力者为缘。 例如稻种为因,雨露农夫等为缘。此因缘和合而生米。
 *6因:原因之义。
   H10缘:攀缘之义。又由藉之义,依藉於他者。
   H11亲因缘:亦曰因缘。四缘之一。因即缘之意。此 非因与缘各别而论,亲因即名为缘。
   H12无间缘:亦即等无间缘。等者等同之义。谓此缘 无有间断。
   H13所缘缘:谓所攀缘之机会。
   H14增上缘:谓起他法与以强力者。如田土之能生米 麦等是。
   H15果:木实之义。对於因而言。一切之有为法,前 后相继,故对於前因而谓后生之法为果。
   H16因果:因者能生,果者所生。有因则必有果,有 果则必有因,是谓因果之理。
   H17事:凡人类所作为所遭逢皆曰事。
   【附注】:
 (1)三大—(一)体大。众生心之体性,真如平等,无生无灭,无增无减, 毕竟常恒也。(二 )相大。众生心之自性,具足大智大悲常乐我净等一切功德也。(三)用大。众生心之体性, 具足一切功德,内潜源底而薰妄心,外现报化二身教化众生,依此内外之二用,使人初修世 间之善因而得世间之善果,后修出世之善因而生出世之妙果也。即第一为真如之体性,第二 为真如之德相,第三为真如之作用也。
 (2)四缘—旧译曰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新译曰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 缘。(一)因缘(亦曰亲因缘),谓六根为因,六尘为缘也。如眼根对於色尘时,识即随生,余 根亦然,是名因缘。(二)次第缘,谓心心所法,次第无间,相续而起,名次第缘。(三)缘缘 ,谓心心所法,由缘而生起,是自心之所缘虑,名为缘缘。(四)增上缘,谓六根能照境发 识,有增上力用,诸法生时,不生障碍,名增上缘。
 (3)事理—因缘生之有为法谓为事。不生不灭之无为法谓为理。即事者森罗万象之相,理 者真如之体也。
 (4)性—性释有四义:一者种子因本之义,二体义名性,三不改名性,四性别为性。


所有十方世界中,三世一切人师子,我以清净身语意,一切遍礼尽无余。
普贤行愿威神力,普现一切如来前,一身复现刹尘身,一一遍礼刹尘佛。
于一尘中尘数佛,各处菩萨众会中,无尽法界尘亦然,深信诸佛皆充满。
各以一切音声海,普出无尽妙言辞,尽于未来一切劫,赞佛甚深功德海。
以诸最胜妙华鬘,伎乐涂香及伞盖,如是最胜庄严具,我以供养诸如来。
最胜衣服最胜香,末香烧香与灯烛,一一皆如妙高聚,我悉供养诸如来。
我以广大胜解心,深信一切三世佛,悉以普贤行愿力,普遍供养诸如来。
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十方一切诸众生,二乘有学及无学,一切如来与菩萨,所有功德皆随喜。
十方所有世间灯,最初成就菩提者,我今一切皆劝请,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9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于无上妙珐輪。
诸佛若欲示涅槃,我悉至诚而劝请,唯愿久住刹尘劫,利乐一切诸众生。
所有礼赞供养福,请佛住世转珐輪,随喜忏悔诸善根,回向众生及佛道。
愿我临欲命终时,尽除一切诸障碍,面见彼佛阿弥陀,即得往生安乐刹。
我既往生彼国已,现前成就此大愿,一切圆满尽无余,利乐一切众生界。

佛弟子妙音代父母师长、历劫冤亲、法界众生礼佛三拜,求生净土。

祈愿:
诚敬谦卑。和顺义理。欢乐慈孝。无争无求。清净平等。知恩报恩。知足惭愧。去恶就善。事师三皈。奉持经戒。不念人非,欣乐人善。关怀照顾,言传身教。言动安徐。公平公正。吃素印经。随缘济众。看破放下。忍辱精进。发菩提心。一向专念。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怨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
并愿以印行功德,回向法界一切有情,所有六道四生,宿世冤亲,现世业债,咸凭法力,悉得解脱,现在者增福延寿,已故者往生净土,同出苦轮,共登觉岸。
整个宇宙跟自己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整个宇宙一切众生,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类处在一个地球村中,应该平等对待,和睦相处,互敬互爱,互助合作,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文章到此结束,谢谢您的阅读!敬请常念#南无阿弥陀佛#!祝各位福慧增长、六时吉祥、法喜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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